科普剽窃如同教师拉学生上床。
发布: zhiyan-le
日期: April 25, 2011 04:2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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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剽窃如同教师拉学生上床。
直言了,2011-04-24/Apr 25, 2011 04:21PM /2011-04-26 06:32:34。
[[url=http://www.2250s.com/v1/read.php?2]http://www.2250s.com/v1/read.php?2[/url],8550] 。
[[url=http://zhiyanle.blog.hexun.com/63644813_d.html]http://zhiyanle.blog.hexun.com/63644813_d.html[/url]] 。
官方媒体《法治周刊》发表调查系列,披露了方舟子的严重抄袭剽窃行为、以铁证证明了那位“打假人士”其实是个“造假人士”。就此,方舟子及其团伙搞起了“水军”活动,狡辩说他的东西是科普、而科普可以使用别人的作品不给来源也不必经过授权,称之为“合理使用”,即方某给自己戴个“科普”帽子、他搞偷窃就不是偷了。
方舟子经常拿美国这样、美国那样教训人,说国内不懂版权。那就让我等特别就美国的科普如何规范抄袭剽窃、来看看方舟子的那些狡辩是如何低劣的谎言。
美国有科普刊物叫《科普》(Popular Science)和《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这两个刊物是针对所有读者民众的(不分专业或专业水平),或说,是很典型的大众科普刊物读物。他们的接受处理稿件和对作者的一个原则性要求,就是必须遵守版权法和学术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剽窃抄袭等涉嫌违犯法规规范的行为。
譬如,科普刊物《科学美国人》颁布了法律责权申明,强调说明,他们的刊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求作者的作品是原创而不是大量引用借用别人的作品(当然,不管作品是什么形式,未经授权使用别人作品则是绝对不接受的)。详见:Terms of Use,连接:[www.scientificamerican.com] 。
再譬如,《科普》刊物不但对作者有同样的不得抄袭剽窃的写作规范要求,而且,还发文了篇标题为“The Dog Ate My Brain--Stupid Reasons Scientists Plagiarize”(直译:狗把我的脑袋吃了—抄袭剽窃的荒诞理由)的评论,把相关写作中的抄袭剽窃和为之狡辩等行为称为“如同教师拉学生上床”、即美国社会里情节最为恶劣和最缺德的恶劣行为之一。
附:美国《科普》刊物的述评:剽窃抄袭及狡辩行为就如同教师拉学生上床
美国主要报刊《纽约时报》、《华尔街报》、《华盛顿邮报》等等,都有教育科普性质的版面。那些科普版面对作者的要求跟其它版面一样:报道评论和任何稿件都必须遵守版权法、不得含有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内容,即科普写作跟其它任何形式的写作一样,都必须遵纪守法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抄袭剽窃。
就抄袭剽窃而言,那些报刊的惩治是十分严厉的。譬如,前些时候,《纽约时报》一位记者编辑抄袭剽窃了《华尔街报》的关于社区发展的述评,被发现了,《纽约时报》不但公开赔礼道歉,而且解聘了那位记者编辑。就外部作者投寄稿件而言,那些报刊审稿的第一考虑就是有没有违犯版权法的嫌疑;若发现某作者作品确有抄袭剽窃内容,那么,就永远不再使用该作者的任何作品,甚至可能通知报刊媒界而使该作者信用丧失、整个被淘汰出局。
以上是美国社会“民营”的科普媒体严禁抄袭剽窃的规范要求。而就美国政府官方来说,有个专职包括全国科普工作的“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机构,它的科普工作原则之一,就是严格治理包括抄袭剽窃的行为、其规范约束所有人。该机构明文说明,杜绝和严惩抄袭剽窃行为,是美国全国各领域的法规规范的要求;包括科普工作和科普写作在内、其法规规范的执行对任何人或任何案例都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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