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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提级调查“查扣冻品”:评论体现了“两追”的硬核职能 | 时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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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提级调查“查扣冻品”:评论体现了“两追”的硬核职能 | 时评研究室


原作
河南提级调查“查扣冻品”:
“拦路执法”黑洞必须深挖彻查
王兢 南方周末  2026年6月27日
鉴于河南省已经有多地出现类似事件,河南省有关部门对事件提级调查,查清事实,并就这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做出更多的说明,就非常重要。为了维护全国运输秩序,对这个黑洞,也必须深挖彻查。

2026年6月27日,《河南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河南省政府已成立由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省级工作专班,对驻马店市泌阳县等地“查扣冻品”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媒体此前报道,河南泌阳发生“21车冻货跨省偏航”事件(详见《冻货车“跨省偏航”被扣押:“远洋捕捞”,送货上门?》),河南南阳也被曝曾查扣过冷链货车并拍卖“无主货物”。6月23日封面新闻报道,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经在2023年7月至8月的短短47天内查扣24辆冷链货车,冻货共计213吨。该局公告显示,这批冻货已以“无主货物”名义拍卖,所得350万元上缴国库。

2026年6月26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2023年7—8月,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对17批次涉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肉食品进行查处。经查,涉事冷冻肉食品运输车辆始发地均为广西,目的地为郑州、洛阳等地,均为过境车辆。执法机关采取询问运货司机、查找发货人、发布公告等多种措施,最终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权利人。该局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于2023年10月对无主冷冻肉食品依法处理。通报称,涉案冷冻肉食品在检验、价值评估、拍卖期间,该局未收到认领申请,也无权利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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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媒体报道的公开资料显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发布《宛市监无主物处字〔2023〕1号》文件,列出了从2023年7月13日至8月23日查获的“十七批无检验检疫合格标志的冷冻肉制品”共计213吨,也列出了24个车牌号,车辆归属地涵盖河南、山东、辽宁等。公告称,“涉案不明冷冻肉类食品所有人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冷冻肉类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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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根据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该局被曝光的查扣冷冻货物的“执法”事件,似乎比泌阳的更“合规”,至少不是从广西运到广东的冻货跨省偏航上千公里到了河南,而是本来就运往北方城市,过境南阳的。南阳只是在半路上发现了涉嫌违法的行为,所以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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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但是,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行为以及随后对货物的处置过程,仍然有不少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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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报说,是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涉事货车都是过境车辆,出发地和目的地都不是南阳市。一般来说,过境的货运车辆都是全程高速,中途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出高速公路。那南阳市公安部门又是从哪里获得的线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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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封面新闻的报道显示,“在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中,未提及24辆涉事冷链车辆驶入南阳辖区的具体原因。”那么这些冷链车辆在南阳下高速了吗?还是南阳警方到高速公路服务区去查车了?但交警一般只负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查处车辆运输的货物是否合法的职责。警方对其他部门负责的执法领域并没有执法权,交警一般也没有判断其他领域是否违法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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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同样出现类似事件的南阳市代管县级市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倒是比较诚实,该局在公告中表示,其联合高速交警,在二广高速邓州段接连查获四辆冷藏车,“依法扣押”车载的冷冻牛肚等牛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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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市监部门在高速公路和交警“联合执法”,对过境车辆进行检查,是否合法?这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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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其次,这些冻货在南阳被查扣的原因是“涉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那么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的结果如何?这些冻货到底有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如果货车司机出示了相应证明,那就是合法的,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当场放行,让他们继续上路运输。如果这批冻货确实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那是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或肉类制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常是市监局)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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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根据这一规定,未经检验的肉类和肉类制品,应该被没收。被没收之后的货物,即使联系不到原货主,也不是“无主货物”,而是归国家所有,对其处置,要么是经过检验不合格后进行无害化处理,要么检验合格后拍卖。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对这些货物依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置,但其处置货物的公告编号却是“无主物处字〔2023〕1号”,其间有显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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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此外,如果发现了多达200多吨、价值350万元的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这是涉及严重违法的大案。17批次货物,总价值350万元,每批违法货物平均价值超过2万元,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应该处以货值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这么大的大案,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轻轻放过,只扣押货物并拍卖了事。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何没有对此立案追查,背后的原因,应该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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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在这个通信发达的年代,当地部门“联系不上货主”,实在令人费解。司机拉货,就算不知道货物法律上的所有权人是谁,总会有接单沟通的记录,知道从哪里装的货。通过这些信息,总能找到货主。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却偏偏要在几乎没外人看的网站上发个公告,寻找货主,而且没人来认领就不找了,后面最高30倍的罚款也不处罚了,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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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在泌阳“货车跨省偏航”事件曝光后,外界对各地是否存在类似现象给予了较大关注。事件演变至此,南阳当地部门的情况通报恐怕难以解答外界的全部疑问。鉴于河南省已经有多地出现类似事件,河南省有关部门对事件提级调查,查清事实,并就这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做出更多的说明,就非常重要。为了维护全国运输秩序,对这个黑洞,也必须深挖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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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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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追”就该是时评的硬核职能


点评人:潘洪其 北京青年报评论部主编、高级编辑)

《南方周末》刊发的时评《河南提级调查“查扣冻品”:“拦路执法”黑洞必须深挖彻查》(简称《提级》),是一篇立意鲜明、论证扎实、追问有力、堪称范文的好评论。

初一看,《提级》不是常见的以传统手法写就的评论,而更像是由调查记者撰写的调查报道,或由律师撰写的庭审发言。为了交代“查扣冻品”事件的背景和相关事实、细节,文章不厌其烦大段引用官方公告和媒体报道的内容,这与一般时评用一二百字就把新闻事实和相关背景交代清楚,有很大的不同。《提级》全文2200多字,以比一般时评更多的篇幅交代事实和背景,在占比上仍然是适当的,更重要的是,尽量准确、完整地交代事实和背景,文章追问“拦路执法”黑洞真相,才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坚实的逻辑支撑。

针对南阳市市监局等部门查扣冻品、货物处置、信息发布全过程及相关环节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文章逐一进行严正的质询和尖锐的追问。质询和追问贯穿文章始终,从中几乎不见灵巧的言语机锋、激昂的大声疾呼和深层的理论思辨,但读者能够像读优秀调查记者撰写的调查报道或高明的律师撰写的庭审发言那样,体会到毫不留情地质询、坚持不懈地追问的力量和快感。

大声“追问”公共事件的真相,大力督促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两追”突出彰显了时评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概言之,“两追”就该是时评的硬核职能,是值得时评人毕生追求的目标。


来源:首都青年记协时评研究室
编辑:马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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