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河南洛阳,原光明网女记者李姝昱去加油站加油,被一辆无牌黑色越野车截停,以涉嫌“诽谤”为由跨区强制传唤。更离谱的是——执法人员找到她母亲,要求签字承认女儿“精神不正常”。
我反反复复看了几遍这条新闻,想找个不那么惊悚的切入点,但发现找不到。
一个川大哲学系毕业的研究生、光明网前资深记者,就因为实名举报家乡一个县城的科级官员违纪违法,差点被定性为精神病人。
这不是电影。这是2026年6月发生在河南洛阳宜阳的事。
咱们先把事情捋一遍:李姝昱,37岁,河南宜阳人,2024年9月开始通过个人公众号实名举报宜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陈新刚,说他常年违规经商、滥用职权、资产来源不明,还涉及“高考移民”把儿子弄到西安上学。举报不是凭空编的,有录音为证——陈新刚的外甥孟天祥亲口说过,舅舅的钱“不能存在名下,都放在女婿那儿”。
李姝昱拒绝过30万现金的封口费,也拒绝过一套152万的房子。今年1月30日收到涉嫌“诽谤”的传唤证,6月8日深夜被宜阳警方跨区抓走,在办案中心待了27个小时。在此期间,家属被要求签字承认李姝昱有精神疾病。她母亲始终拒绝签字。
直到舆论发酵,这位差点被“精神病”的女士才得以回家(据说,已经回家)。
为什么说这事可怕?
第一,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这不是我说的,是刑法第246条写的。自诉的意思是,你觉得别人诽谤你,你去法院告。警方介入的前提必须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李姝昱实名举报一个科级干部,哪一点够这个标准?宜阳警方至今没给说法。一个县城的小官员,举报材料还没查实,警力就能跨区出动、布控、围堵、无牌车辆深夜截人。
这件事还有个细节:抓捕前,宜阳警方跨区追踪手机信号,在洛阳日报社家属院布控多日,甚至接管监控。这能量,他们已经在用“抓获逃犯”的规格来对付举报人了。
第二,“被精神病”从来不是新鲜事。
有读者可能还记得2025年底那个成都事件——女孩举报社区书记,被传送进了精神病院。
且不管真伪,这套逻辑链条是通的:在很多人眼里,如果有人持续举报,而且证据扎实、咬住不放,那这个人一定“有病”。正常人谁会这么较真?谁会不要30万不要一套房,非要跟一个科级干部死磕?
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相面前,较真的精神恰恰是社会最稀缺的品质。如果不是李姝昱母亲死死咬住,女儿早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第三,任何害怕声音的人,心里都有鬼。
看看那些年主导跨省抓捕的,后来有几个有好下场?从当年抓“诽谤”退休老干部,到后来自己锒铛入狱,历史反复验证一件事:靠权力压制声音的,最终都会被声音反噬。这件事在网上之所以能迅速引爆,恰好说明舆论的善意在这里成了最后一道防火墙。
李姝昱母亲说得在理:“他们想捂盖子,反而弄巧成拙。”
一个社会怎么对待记者,决定了这个社会能看到多少真相。
说实话,这些年媒体日子不好过。传统媒体式微,调查记者流失,基层记者收入低得发不出工资的新闻都见过。记者地位越来越差,待遇越来越差,谁还愿意跑一线?谁还敢得罪人?于是大家坐在办公室编通稿,发安全无害的新闻,反正发什么、不发什么,都有说法。
可问题是,社会需要真实的媒体人。一个没有记者的社会,就像没有免疫系统的身体——病毒进来,没人能预警,没人能追踪,没人能免疫。李姝昱的事能曝光、能发酵、能解决,靠的就是传播。没有媒体接力报道,她大概率真的“被精神病”了。
一个社会尊重什么样的人,就会过什么样的生活。
尊重权力,不等于跪着活。尊重金钱,不等于跪着买。但现实却是尊重真相,不一定能让人站着走。这次运气好,舆论压住了,李姝昱回家了,但下一次,还有没有这样一个“幸运儿”?
宜阳县公安局对于以下问题要做好回答:诽谤罪为何由公安最先介入?无牌车辆谁批准的?跨区执法履行了哪些手续?逼迫家属签精神病证明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这些问题一直没人回答,那我只能说:
那些动不动就给别人扣帽子、关黑屋的权力部门,是时候要关进笼子里查一查了!
全国人民在等待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