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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中国记协公众号发布了《第35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参评作品差错案例选》,信息量很大,值得每位媒体人认真研读学习,通过差错案例学习,今后应少踩坑、避免坑。
审核委员会对1374件参评作品进行了审核,对其中344件作品提出696条审核意见。这意味着,25%的参评作品被审核出了问题;存在问题的作品,平均每件是2个。 第35届中国新闻奖评委、江苏记协主席周跃敏此前撰文介绍:这344件被审出问题的作品中,建议不获奖的76件,不获一等奖的175件,不获一、二等奖的93件。 这就是说,参评作品的质量和审核意见,直接关乎作品的“命运”。所以,媒体人平时就应该养成良好的作风和习惯,尽量避免作品出现差错等硬伤。 这次公布的45个案例,涉及七大类: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规范表述、事实性差错、语言文字差错、表述差错、技术性差错、其他。 有的案例不见得新鲜,甚至往年也出现过,但仔细看每个案例,都有一定的警示性。有些知识,也不见得每个人都晓得,比如“营指导员”应为“营教导员”。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这是底线,但近年来公布的审核案例,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经常出现;引用也要特别注意,要做到准确无误;时间、事实、数据、单位名称,也都要准确;字词要避免错别字。 与一些显性的差错相比,形容过于夸张、残忍场面描写过于细致、带有歧视性、两篇不同稿件的配图为同一幅、字幕不干净、音乐进早了、全片采访画面频繁出现跳帧、代表作1与代表作2出现内容的重复等隐性差错,也都不容忽视。 案例37中的“AI生成画面有残缺”值得关注。此前,周跃敏的文章中也谈过参评作品使用AI制作的问题:有的作品用AI生成了马克思,活灵活现,惟妙惟肖,但有心人发现,马克思的手指是6根,这一细节被认定为技术性差错。 在公布的45个案例中,最为特别的应该是第44个:某件广播直播作品,名义上为各地记者现场连线的直播,实际上是提前录制内容的串连。这不相当于是假直播吗?
第35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场
参与本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工作的中国传媒大学的学生志愿者
中国新闻奖审核制始于2014年,审核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标准,有根有据;一字一句,一分一秒;只辨是非,不论优劣;畅所欲言,充分讨论。 不得不说,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的眼睛真尖啊!你们在用较真精神,守护着中国新闻奖作为全国年度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应有的职业尊严。 来源:长江朱建华 编辑:梅镕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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