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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岁杨振宁去世:媒体如何报道“名人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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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9 16:1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消息,享誉世界的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名誉院长杨振宁先生,因病于2025101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3岁。
而就在前一天,关于杨振宁逝世的消息就在网络流传网络,一些传统媒体如天津广播也曾抢先发布这一新闻后又很快将其删除。与此同时,西湖大学工作人员明确回应:“我们并未收到关于此消息的官方通知。”该校创始人施一公更直接告诫公众:“不要信网上的,不要以讹传讹。”与杨振宁先生相熟的某位院士则认为杨振宁逝世的传闻“肯定是谣传”。
然而,不到24小时后,权威媒体正式发布消息,确认杨振宁先生已于1018日逝世。这前后不到24小时的“反转”与“证实”,再次暴露了媒体报道名人之死时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即如何在尊重名人隐私与保障公众知情权之间找到平衡点。
事实上,关于名人去世报道所引发的争议并非孤例,10年前的2015年歌手姚贝娜去世时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当时,一篇题为“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的文章引发广泛讨论。这篇文章揭露记者们等待记录这位歌手生命最后时刻的行为被认为是媒体嗜血的“秃鹫行为”。更引发新闻报道伦理争议的是,有记者曾伪装成医生助手进入太平间拍摄。因此,从朴素的感情出发,这种显得极端的新闻报道方式被认为是伤害了逝者的尊严,进而引发公众对媒体伦理的质疑。同样,2015年关于艺术家阎肃“被去世”的乌龙新闻也引发反思。有媒体人曾指出,如果那些网站在发布死讯前花几分钟给当事人家属或医院打电话核实,就不至于发布假新闻。不言而喻,这些新闻报道案例几乎都指向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媒体在追求新闻及时性的同时,如何守住伦理底线?
不得不承认,与国内媒体环境相比,国外媒体在报道名人之死时往往有更为成熟的运作机制。例如20161月英国传奇摇滚歌星大卫·鲍伊在与癌症抗争了18个月后去世,其家人即选择在他去世后两天才公布消息,以便有充足时间通知亲友并做好媒体应对准备。
而就媒体报道方而言,国外主流媒体在报道名人之死时通常遵循“最小伤害原则”。也就是说,媒体在报道名人去世新闻时格外注意对当事人及其亲人的尊重。换言之,他们往往会在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之间寻找平衡点,不会因为追求时效而忽略了对逝者的尊重。
不难看出,从以往媒体报道名人去世新闻及杨振宁先生去世报道所再次引发的风波中,我们大概可以总结出媒体报道名人之死的四个基本原则:首先是新闻报道真实性的原则不可动摇。应该说,不管是网络传闻还是传统媒体因为追求新闻时效性而抢发消息,都是因为忽视或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其次是尊重名人隐私优于商业考量。在姚贝娜去世新闻报道事件中,媒体就被批评为“在记录不幸的同时,也在制造新的不幸”。其三是媒体报道应遵循“最小伤害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媒体在报道时尽可能减少对报道对象的伤害,在名人之死的报道中更应严格遵守。最后是媒体应尽量接触权威信源并进行核实。可以说,来自权威信源并进行交叉验证的消息是避免被辟谣或被打脸报道的关键。这一点也在阎肃“被去世”新闻报道事件得到了警示。因此,无论怎样艰难,媒体在报道“名人之死”新闻前还是应尽可能从权威信源核实信息。
为表达对杨振宁先生的尊重,清华大学在其发布的讣告中写道:杨振宁的一生是“探索未知的不朽传奇,是心怀家国的永恒回响”。而媒体报道不仅是记录传奇的过程,也是展现媒体自身专业与尊严的机会。在这一点上,杨振宁先生“宁拙毋巧,宁朴毋华”治学态度,或许也是媒体报道“名人之死”时应该遵循的伦理准则。因为在信息传播如此迅速的今天,一篇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报道,远比一条快速传播的新闻更有价值。
来源:必记本公众号
编辑:梅镕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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