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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榜追访 | 《凤凰周刊》東昇:“打死老虎”报道不是粘贴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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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标题:“黑帮教父”倒台后:20亿黑金与未尽的赔偿
作者:東昇
来源:凤凰周刊冷杉RECORD
时间:2025-07-02
这是一份司法正义的“验伤报告”,称得上教科书级别的后续追踪报道。
作者用最冷静的笔触,写出了最滚烫的追问:如果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永远无法抵达,那我们耗费巨大社会成本换来的判决,其意义究竟是什么?当20亿黑金与“分文未得”并置,那份长达1489页的判决书,已经沦为一张无法兑现的巨额支票!
这个案子的之前我也接触过,看过很多相关材料和报道,但作者让一篇本可能沦为旧闻的报道,重新获得了强大的时效性和公共性。后续报道的核心,是一次漂亮的议题重塑,作者将叙事重心从大众更易消费的“人倒了”转向“账未了”这一更具社会价值的系统性困境,让后续报道在“提出问题”上振聋发聩。
不过,对比之下,报道在“归因”和“探寻解决方案”上略显单薄,未能完成从“是什么”到“为什么”和“怎么办”的完整闭环。当然,我猜这也可能是稿件操盘者刻意之作,为后续稿件留下的一个伏笔。(资深媒体人谢宏钰)
    7月2日,《凤凰周刊》旗下媒体账号“冷杉RECORD”发布文章《“黑帮教父”倒台后,20亿黑金与未尽的赔偿》。
报道记录了倒台的“黑帮教父”的过往,描述了坐拥资产20亿的涉黑团伙的发家史,以及涉案的3600万的巨额赔偿。这些因素决定了本文引发的关注,也注定了采访的难度。
《凤凰周刊》记者東昇将叙事重心重塑,用关注司法正义最后一公里的视角,让这篇报道有了新意和更大的价值。
记者東昇为什么将报道重点放在难执行这个角度?如何找到出现在文中的采访对象并拿到素材?以下是“磨稿子”与记者的对话。
作者简介
東昇(笔名),凤凰周刊主任记者,关注人物、社会和法治故事。2025年代表作品《小镇青年罗帅宇》《「不该出生」的男孩》《流水线上,被“贱卖”的职校实习生》等。
问:如何关注到这个选题的?
東昇:今年4月的一天,我接到一位北京号段的男士来电,对方询问能否关注某个案件。我推测,应该是律师或媒体同行将我的联系方式告知了对方,不过,这个“神秘人”具体是谁,我答应他要保密。
当时,“神秘人”先问我是否听说过内蒙古“郭秃子”。说实话,我未曾听闻。对方希望我提供一个邮箱,以便发送一些材料,再决定是否值得关注,我便答应了。
等待邮件的间隙,我在百度上搜索“内蒙古郭秃子”,百度百科直接显示出郭全生的名字,词条标注其为“内蒙古‘教父级黑老大’”。由于我常年从事法制报道,对郭全生这个名字还是有些印象的,记得他大约在四五年前就已被判无期徒刑。
因此,我当时第一反应是: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为何还要关注这一旧闻?难道是他越狱了,或是在狱中喊冤之类的!
后来,“神秘人”给我发来“郭全生案”一审判决的PDF版本。打开判决时,我着实吃了一惊,这份判决书长达1489页。从业十多年来,我似乎从未见过如此冗长的判决书。由于篇幅过长,整份判决书被分割成3个PDF文件。而这份一审判决,是巴彦淖尔市中院2020年12月10日作出的。
问:报道的重点选择了难以执行这个角度,为什么重点放在这里?
東昇: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介绍一个背景情况。
收到1489页的判决书后,我翻阅了一部分,只觉得眼睛酸涩难耐,便索性先将其搁置了。后来,“神秘人”再次联系我,问我能否关注。我问他:“为什么要关注这个旧闻呢?”他说,法院在判决郭全生的案件中,认定其犯有“寻衅滋事罪”,该罪名对应着4个案子,其中最为严重的一起,是打砸包头天伦环保产业公司,造成的损失达3600多万元(此数据为专业评估结果)。
“神秘人”告诉我,郭全生团伙被判刑后,法院也判决其赔偿天伦公司的损失,但该案件的执行工作却一直停滞不前,没人知道其中的缘由。
当时我就想到,自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然而,在涉黑涉恶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的赔偿执行难问题,似乎并未被过多报道。所以,我便想深入探讨这个问题,而且其中确实存在诸多复杂性。
有一个关键背景是,2022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地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它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经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保障。此外,为了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的目标,《反有组织犯罪法》还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明确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若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在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该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且被告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即便其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也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既然有如此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涉黑资产的执行工作却依然困难重重,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也是我要重点关注的方向。
问:这篇报道中有很多过往案情的回顾,这些内容描写的非常详细,素材是如何采到的?
東昇:除了那1489页的判决书,我还通过相关人士,另外获取了1000多页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天伦公司与郭全生公司早期的官司材料、最高法的两次指令再审文书、其他相关司法文书。我必须确保报道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源自司法文书和确凿的证据材料。
问:文中列举了很多数字,您是如何保证这些数字的准确性?
東昇:这个问题其实是第三个问题的补充。正因为我获取了两千多页的司法资料,以及媒体公开报道,其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等信息都十分详尽,数字方面更是精确到了小数点。
说个题外话,这篇报道我先后写了两版稿件,第一版有9000多字,其中五分之四的篇幅都聚焦于郭全生案,故事性很强,只有很小一部分内容涉及执行难的问题。稿件交上去后,主编认为郭全生案本身已是旧闻,主张以执行难为主线,中间穿插并压缩郭全生案的相关内容,最终落点要放在执行难上。因此,后期正式发布的稿件是第二版。
问:报道中提到的诸多人物都已经落马入狱,这篇报道在采访过程中是否存在找人难的问题?
東昇:一开始确实有些困难。虽然在包头,很多人都能讲述一些关于郭全生的坊间传闻,但这些内容不足以支撑起整篇稿件。后来,我借助多年积累的采访资源,联系到一位与郭全生有过交集的商人,在他的帮助下,我采访到了一些郭全生早年出狱后在安装公司工作时的同事、手下,以及后来被他欺压过的人。在寻找采访对象时,我尽量优先选择判决书中认定的人物和涉及的事件。随着采访人数的增多,大家开始主动为我介绍更多相关人员,这为我的采访工作提供了很大帮助。
问:这类被称为“打死老虎”的报道,您觉得怎么做能让报道更吸引人?
東昇:首先,要认真研读判决书等司法材料,即便内容枯燥乏味,也要耐着性子仔细看。然后从这些资料中挖掘出最精彩、最典型、最离奇且最适合传播的细节。比如,郭全生早年持有枪支、修建“红楼”用于公关领导、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送钱、得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的关照、在街上殴打警察、去原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孟建伟妻子的店里花60万买石头等等……要把这些细节描写得更加细致入微。最后,再通过采访,让这些细节具备现场感,而不是生硬地复制粘贴司法文书中的内容。
问:这篇报道引起了什么反响?同时,从专业角度看有没有留下什么遗憾?
東昇:从传播效果来看,这篇报道登上了微博热搜,其他平台的评论量也很大,很多人都撰写了长篇评论,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也还可观,还收到了不少私信。
7月10日,有一个显示为内蒙古IP的用户评论说:“老朽是安装公司的职工,现在自己缴纳社保、医保,多年前被拖欠的工资至今没有拿到,如今只能靠捡些破烂维持生计。”而这家安装公司,正是郭全生步入黑道的起点。
从推动事件进展的角度来说,目前我不太清楚。
从专业角度而言,我们这篇报道仅仅是提出了问题,对于本案中执行难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并未涉及。主要原因是,官方没有接受采访,受访人也不清楚其中的真实缘由。另外,从更高的维度来看,我其实想在稿件中探讨这类案件执行难的普遍原因和解决之道,当时还想采访几位法学专家或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但努力了几天,要么是找到的人不够专业,要么是对方不愿透露相关信息,所以我只能把这个遗憾留到以后的报道中去弥补了。


来源:磨稿子(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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