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生前主编的《收获》杂志,以拒绝商业广告、靠发行量生存赢得良好的口碑。《收获》编辑部内部也曾为要不要刊登广告发生过争论。广告作为市场经济的媒介物,不该有绝对的禁区。只是受传统思维的影响,有些人把与广告绝缘当作身份高贵的象征,这种思维与时代的节拍并不吻合。 按照《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但仍有众多广告以“打包”的方式公然进入英语课本,并被送到了学生手中。因此,按照广告这条线索,某些人的严重失职被暴露无遗,极有可能还藏有权钱交易的猫腻。(《重庆晨报》10月22日报道) 初中英语教材出现广告内容,所谓的广告其实也是延伸阅读的读物。这样的“书籍广告”的危害程度究竟有多大,显然不是央视一期节目就能盖棺定论的。央视的这个节目倒是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话题:教材和广告之间是否水火不相容?如果是理由是什么;如果不是,为何把教材广告当作洪水猛兽来对待? 反对教材广告的人,觉得教材应该保持自己的纯洁,和铜臭保持距离。这个观点看似有道理,只是忘记了广告内容的无所不包。如果说物质商品的广告和教材定位不匹配,会破坏教材的整体和谐,我赞成。问题在于,图书也是商品的一种,和教学内容相关的图书进教材,引导学生进行延伸性阅读,既有利于学生,也有利于图书的传播,这样的双赢广告出现在教材里,只要选择得当,数量适度,又有何不可呢? 至于有人觉得教材广告会毁掉学生,这种观点显然更是站不住脚。广告是信息,内容合法的广告就是为传播而设计的,只有那些教唆犯罪、宣传淫秽、低俗的信息,才被禁止做广告。图书广告进入教材,其危害的有无就恨成问题。为此,我们不妨听听一些“过来人”的说法:“好多年了,我初中就用的这个仁爱英语。就这个也能对初中生产生不良影响?”“无语,又不是不良信息,怎么会毁学生,况且广告语也是很有创意的。”倘若觉得这两个网友的说法还没有代表性,不妨请教育部委托专门的调查机构,调查中学时代用的教材出现过广告的人,这些教材广告对他们的“毒害”到底有多少。肯于实证来检验一种观点的对错,也许更有说服力。 说教材广告不是洪水猛兽,不等于我赞成教材编写机构擅自把广告引入教材。教材广告可以非公益,但教材广告的收入却应公益化。这笔收入,可以用作支付教材编写和印刷的费用,减少教材编写机构的成本支付,降低教材的定价,让使用的学生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这样一来,教材广告不但不是洪水猛兽,甚至可能变成学生的“吉祥物”。当然,这个设想能否成为现实,最终还得看教育部是否愿意有所作为了。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api/14/1022/03/A94O6Q3M0001124J.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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