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传媒教育网 海明评说 查看内容

景区需要什么样的“地主意识”?

2014-10-5 11: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67| 评论: 1|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曾几何时,“地主”这个中性词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贬义词。直到今天,“地主”的贬义意味仍未洗刷干净。之所以如此,不能全怪意识形态的影响,更多在于“地主”们的表现欠佳。10月2日,陕北游客小陈和女友在西安大雁塔一 ...

曾几何时,“地主”这个中性词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贬义词。直到今天,“地主”的贬义意味仍未洗刷干净。之所以如此,不能全怪意识形态的影响,更多在于“地主”们的表现欠佳。

10月2日,陕北游客小陈和女友在西安大雁塔一家照相馆照相,却被索要1380元照相费。最后,女友被扣在照相馆。10月4日,该照相馆老板昨晚11时被雁塔警方行政拘留15日。本来和女朋友只想选一两张照片留个纪念,可是没想到店家竟然冲洗了46张照片。(《华商报》10月5日报道)

景区的店虽小但也欺客,只是这次欺客有点出格,扣押人质遭举报,才成了轰动性的新闻。网友对这个事情议论纷纷很正常,批评景区管理部门失责、批评照相馆老板心太黑也应该。批评不应流于表面,还应深层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照相馆敲诈游客、不惜扣押人家女友的出格行为。

在我看来,不正当的“地主意识”,是造成景区敲诈勒索事件屡见不鲜的原因。

我们常规居住的地方只能一个,不论在什么地方居住,你就是这个地方的“主人”。具备相应的“地主意识”很必要。作为“地主”,要有主人的基本意识,从心里热爱自己居住的地方,用行动呵护这块土地的一草一木,不去给这块土地抹黑。相反,没有起码的“地主意识”的人,就可能把自己加下的土地当作掠夺的目标。想想我们人类,如果每个人都把地球作为自己的家园,自己具有基本的“地主意识”,断不至于去挥霍资源、为蝇头小利污染大气。与此相反,有的人“地主意识”过于浓厚,以至于剑走偏锋,认为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就是自己的私产,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种“地主意识”过量的人,最容易歧视甚至欺负那些外地人。大雁塔下这家相馆老板,显然属于“地主意识”超量的“患者”。这种意识一旦超量,就变成了地霸,在自己的地盘上肆无忌惮敲诈勒索。

真正的“地主意识”,因为热爱自己脚下的土地,容不得别人破坏自己的家园,也不会自毁家园。问题在于,时下一些景区的管理者,把脚下的土地当作聚宝盆,自己则变成了商人,满眼都是金银财宝,只觉得自己赚得太少,才有了少林景区管委会和少林寺分成上闹了矛盾;大雁塔景区的商家,把自己花钱租赁来的地方当作赚钱的机器,不管游客愿意不愿意,只因人家势单力孤就敲诈勒索,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此“地主意识”和古时占山为王的强盗没有本质区别。在信息闭塞的时代,这样的“地主意识”臭名已经可以远扬;现在信息时代,一点点的路霸、店霸行为都可能遭到舆论的抨击。一旦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地主意识”越浓厚,遭殃的越是自己。去年的九寨沟景区,游客怒砸值班室,今年国庆节头一天,游客稀少,是不是对不恰当“地主意识”的报复呢?

呵护景区这张名片,首先需要景区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带头呵护自己的名誉。见利忘义,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喊疼哭鼻子的不是“地主”还能是谁呢?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4/1005/07/A7PBJKO700011229.html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admin 2014-10-8 00:09
【文贼】著作权法修订,不知对盗窃文字作品行为的犯罪如何惩罚。今天有个博客名字詹华的先生告诉我,7日《华商报》评论的一篇署名詹华的《敲诈游客者迟早喊疼哭鼻子》http://hsb.hsw.cn/2014-10/07/content_8551611.htm是盗窃我的评论作品《景区需要什么样的“地主意识”?》http://t.cn/Rhecg5X 是栽赃到他的名下。

查看全部评论(1)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