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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国歌不该是商业活动的道具

2014-5-29 16:3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52| 评论: 0|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中国江苏网http://review.jschina.com.cn/system/2014/05/29/021068038.shtml
5月27日,我国7000人旅行团在洛杉矶大合影,并深情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升起五星红旗!最新统计数据,行程尚未结束,该团个人平均刷卡消费已经达到1万美元,比平时平均每个中国游客在加州消费2500多美元多出4倍。(中国广播网5月29日报道)

这个新闻很短,但信息量不少。在西方国家宣扬“中国威胁论”的时候,我们的同胞如此大动静地在异国他乡举行集会,又是合唱中国国歌,又是升国旗,如此“爱国”的阵势纵然不扰民,也难免会让美国民众觉得怪异。从表达自由的角度说,也许美国公民享有这样的的表达权利。至于国外游客是否拥有同样的权利,我们并不清楚。单就中国的法规而论,可能有点行不通。依据《关于涉外升旗和使用国旗的规定》,其第五条规定:“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平日不得在室外和公共场所升挂国籍国国旗。”如此说来,不论美国法律是否同样禁止此类活动,中国7000名游客身份者在美国的这个大型集会,都不够得体。

也许有人以为,这是咱们同胞的跨国爱国行动。仔细浏览新闻,发现是某直销企业组织直销人员分批次在美国洛杉矶聚集,然后花高价在那边消费,并表达其所谓的“爱国”热情。直销和传销有区别,因其相似之处不少,容易被人视为传销。同样,过度的直销的,难免给人以传销的印象。如此庞大规模的跨国集会,之所以成为轰动性新闻,未必是跨国、人多,而在于该活动的标志性道具:中国的国歌和国旗。倘若不是这两个耀眼的道具,也许就只是普通的新闻了。

国歌可以唱,但在异国的大规模演唱,如果不是人家主动邀请,已经有破坏两国关系的嫌疑;国旗可以悬挂,但跨国升旗要尊重所在国的法律和民众的感受。商业活动,尤其是哪些传销或准传销活动,在国内已经是过街老鼠,不受欢迎。如果只为制造噱头,吸引更多的人献身其所谓的“成功事业”,用种种手段给别人洗脑,尤其值得警惕。比如,有的变相传销组织骗取他人到香港听课,参与各类活动,最终只为能从人头费中赚取大把钞票。这样的商业活动,早已超出正常商业活动的范畴,理应受到限制。以洛杉矶的中国游客唱国歌升国旗活动为例,每个游客花费的旅游资费,超出正常消费的4倍。也就是说,这7000人唱国歌者每个人被组织方敲诈了数千美元的钱。这种昂贵的旅游消费,显然已经不是一个“傻”字所能形容的,而是以损害中国国家形象为代价。

对于这样的把国歌、国旗作为商业道具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该研究相应的对策,以避免以后再有类似事件的发生。否则,国歌、国旗的严肃性、神圣性受到亵渎,其他商业组织也可能竞相效仿,把国歌、国旗作为消费对象。如果是跨国活动,诚如网友所言,“这只会让‘中国威胁论’‘中国蝗虫’论更加深入外国人的心。所以,不要义愤填膺的问为什么别人总歧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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