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臣魏征有句名言: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民意如“水”,其表阴柔,其性刚烈。如果只看到水的阴柔,不把它当回事,戏水者往往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历史如镜,问题是不照镜子的人不在少数。所以,历史的前车之鉴,总有重蹈覆辙的悲剧发生。民意诉求和官方诉求之间需要寻找到平衡点,一项政策才可以顺利推行。如果两种诉求间的博弈破裂,演变成群体事件甚至流血冲突,则是社会的大不幸。遗憾的是,这样的大不幸,至今依然在不定期上演。 杭州余杭区中泰乡九峰村将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从5月9日起,不断有城区居民和中泰乡村民到聚集,聚集市民与警方发生冲突,有民众受伤。5月10日,余杭官方称,在项目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况下,一定不开工。(《新京报》5月11日报道) 生活垃圾不断产生,地方政府不得不想法处理垃圾。处理垃圾,可能伴随新的污染。这样,民生工程遇到民众的抗议,让地方政府陷入两难境地,也就具有了某些“时代特色”。在民意诉求和政府诉求对立的情况下,指望民意理性并不现实。这是因为,舆论的非理性符合舆论的规律,舆论作为民意的载体,苛求民意理性,显然有点想当然了。认识到民意的这个特性,地方政府回避民意并不现实,与民意对立更不明智,采取暴力手段打压民意,则是愚昧、荒诞和犯罪的混合体了。5月10日,新浪微博屏蔽“杭州”这个搜索关键词,但人们很快发行可以搜索“九峰”这个词,进而了解九峰当地抗议现场的情况。现场血淋淋的照片,伤者还有耄耋之年的老人,舆论对杭州粗暴对待抗议民众的做法自然颇多谴责。现在,余杭区领导通过视频宣布垃圾厂项目停工,并誓言不取得民意支持不开工。人们不禁要问: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前些年,矿难频发,人们喊出了不要带血的GDP;如今,民意诉求遭遇暴力干预的事件并不少见,我们是不是也该呼吁:让民意诉求尽情表达,禁止用暴力手段对付民间的集体诉求呢?和PX项目的强行上马一样,杭州余杭的垃圾发电项目同样在民意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强行施工;遇到民众的抵制,指派警察暴力对付抗议民众;在事情闹到后,地方政府又被迫改口“有话好好说”。如此处理棘手问题的工作程序,尴尬的是自己,政府的公信力就这样一点点地被地方政府的蛮横+愚昧给自我吞噬掉了。 不把民意当回事,甚至视民意为垃圾,想扔就扔,想打就打,流血冲突成为民意诉求表达的常规性下场,这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只能给社会造成更多的不安定因素。假设我们的地方官员不改变行政暴力思维,以为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无疑是对社会的犯罪。以余杭这次事件为例,“逼得百姓要去堵高速路,你们才来回应。如果4月底那次抗议之后就有个良好的沟通渠道,何至于此?杭州本地的管理者,是不是有人需要为这样的后果负责?” 追究无视民意、滥用警力者的法律责任,是对民意和人权的最大尊重,也是调和社会矛盾的一剂良药。和民意对抗不受惩罚,流血事件难免还会发生。这种局面,应该引起高层的重视才是。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4/0511/02/9RUA5GV000014AE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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