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计划拆除价值2亿元的阿房宫旧区,投资380亿元,打造一个占地12.5平方公里的新“阿房宫”。(《中国经营报》6月22日)
先前,西安已经“开发”了唐大明宫遗址和汉长安城遗址。在开发前和施工期间,尽管各界质疑的声音不少,并未让这类仿古开发放慢步伐。所谓的“历史文化遗址”开发,最终抬高的只是遗址周边的地价,与遗址保护并未多少关联。如此挂羊头卖狗肉的商业性仿古开发,犹如被打开了的“潘多拉魔盒”,因为当地政府看到了开发对地价的刺激作用,对阿房宫的拆旧建新,看来志在必得了。 站在历史的角度看,阿房宫有点“命运不济”。它几破几立,生生死死,往返循环。西安准备斥资380亿元再造一个规模更大的阿房宫,这个新阿房宫的历史命运如何,不得而知。就现有的史料看,阿房宫的历次兴建与毁掉,均与民意没有多少关系。也许,假如兴建或毁掉阿房宫,能够事先征求一下民众的意见,兴许阿房宫的命运就不至于如此多舛了。没有民意的参与,兴毁全凭官方的意志,多少民膏被浪费,多少劳力付之东流,都不足为奇。 如果说在封建王朝,法治就是君治,再不合适的事情,只要君王一高兴,就变成了国家意志。那么,在法治时代,一个地方搞城建固话,需要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需要征求民众的看法,需要人大代表来投票表决。一个决定,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每经过一个程序,就可能过滤掉一些不合法的东西。这样,最终通过的方案,纵然再不完美,也不至于过于荒唐。毕竟,多方意见是利益博弈的结果,利益博弈讲究妥协原则,彼此让步的方案,才可以把失误降低到最小程度。 现在,一些地方借口保护开发文化遗址,实际上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大兴土木不是为保护文化遗址,而是企图靠开发遗址抬升周边的地价。土地国有,国有被异化成政府所有。地价飙升,政府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解决工商企业效益不佳的烦恼,继续吃传统的“土地财政”饭。新阿房宫开发,政府几乎是在做皮包生意,投资的钱是北京企业的,最终卖地的钱和税收是自己的。至于本地居民因地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貌似不是当地政府阿房宫开发机会所肯考虑的。 文化遗址需要保护,但保护不等于地产开发,不等于振兴经济。时下,一些地方盲目在文化遗址开发上打主意,跟风搞“败亡之相”的仿古开发。这样的开发一旦缺乏足够的科学性,经不起时间考验的开发,到头来变成了奢华浪费的代名词。历史上的阿房宫,就是因劳民伤财而被焚毁。即将营造的新阿房宫,能不能跳出建筑领域的“黄宗羲定律”,同样是个未解之谜。 也许,重温杜牧《阿房宫赋》中的警言,并不多余:“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但愿380亿元的新阿房宫,能够跳出“黄宗羲定律”,不再被后面的继任者给下令拆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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