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把微博作为自媒体,以为凭借个人的一句声明,“本人所发表言论,与供职单位无关”,就可以在微博上遨游。一些媒体从业者,也不能免俗。世界不是孤立的,不论一个人再试图撇清自己和工作单位、所从事行业的关系,都是徒劳的。我们都是地球这艘航船的乘客,所有的事情都与地球公民有关。明白了这个道理,在谈论问题的时候,要善于把具体的事情当作镜子,设身处地多方思考问题,以做到遇悲不怨,与喜不狂。
环球时报记者张志龙5月28日晚间在微博中写到:“母被车撞伤,我回到延安洛川县。肇事者无照驾驶且不管医治,交警大队处理存疑。我以受害者家属身份联系到当地记者,问此事是否有报道价值,结果被华商报王歪拒”引发众多媒体人围观,截止目前为止转发已达到4458条。(搜狐传媒5月29日报道) 两位记者在微博掐架,求助的遭拒,愤愤不平;拒绝者理直气壮,毫无悔意。此番争执,旁观者纷纷试水,各自站队。应该说,这个争论,不仅双方多少人及其队员没有赢家,而且殃及中国传媒业的整体形象——既降低了媒体从业者的声誉,也损害了我国传媒业的公信力。如此双输结局,也许是当事两派没有意料到的。 记者不是“无冕之王”,也是凡夫俗子,自身的利益也可能遭到侵害。作为公民,记者遇到麻烦求助于政府和媒体,并不过分。华商报记者拒绝环球时报记者的求助,可能赢取了民意,毕竟以民族商业主义为导向的媒体,他们商业上的成功,并不等于新闻事业的成功。张志龙求助遭拒,他赢得的是公众的同情分,这个分数源自人性怜悯的本能。他供职单位的公信力,与他的个人境遇应该成正比。换句话说,张志龙赢得了个人分,但他供职的单位输掉的是大分。毕竟,一家媒体的公信力,通过此事可以窥见一斑。 华商报记者王歪(真名未考)的傲慢,作为记者,他失掉的是个人分。媒体不是私器,应该公正对待每一个人。不论求助者是乞丐还是贪官,媒体及其从业者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王歪因为对求助者供职的单位不满,便断然拒绝,显然有悖于新闻职业伦理。因而,这位陕西记者失去了个人分,他的行为选择就不去职业伦理的推敲。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拒绝为传媒业赢了大分——迫使我国传媒业意识到,倘若新闻媒体不能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秉承客观性原则,最终会把媒体及其从业者变成受害者。如果我们所有的媒体能把“记者求助遭拒”当作一面镜子,照出各自的问题,未尝不是件好事。 媒体公信力,无法自封,只能在遇到危机时发现答案。哪家媒体甘为苍生说人话,不为君王唱赞歌,在遇到麻烦时自然有人替你站出来说话。反之,虽然可怜,却也不得不品尝单位声誉的苦果。有人这样评说“记者求助遭拒”事件:“两条微博,一个分裂的中国。”这个精辟的点评,翻译得通俗点,何尝不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性格分裂的媒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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