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批判权力寻租的话题很热。权力的欲望生来强烈,不受制约的权力,惹事生非乃常态,循规蹈矩不可能。在自称监督体系完善的中国,权力寻租现象虽有一定普遍性,寻租者出租权力时,毕竟如与人偷情一样,需要偷偷摸摸,表面上不敢有所造次。星转斗移,眼下权力寻租的风气没刹住,明目张胆的委托执法已偶有所闻。不久前,深圳有城管队员因公丧命,家属要求为死者申报烈士,终于发现是黑社会成员。原来,城管执法权被外包出去,揽活的是黑社会组织。这究竟是孤立事件,还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似乎没有引起舆论足够的重视。好在纸保不住火,尤其保不住“鬼火”。类似的事例再度冒泡了。
媒体称,湖南邵阳目前约有千名“市容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这些监督员不穿制服对违章停车罚款。罚款将上缴区财政,其中80%返还给监督员。交警方称监督员可劝导违章停车行为,但是否有权力罚款要问城管或街道。(《重庆晨报》8月21日报道) 城管部门不满足在街上当“大爷”,在衙门里也“大爷”起来,把上街执法累人的活儿,委托给普通民众——只要你愿意,只管报名。发票有的是,罚来的款二八分成,编外城管得八份。如此丰厚的利润,国法和道德不去见鬼,也得给冷冻起来。邵阳上千人的罚款大军,称不上酷吏,却是钻到钱眼里了。面对媒体的采访,官方居然上升到学理层面:这是委托关系的执法。城管部门的“委托执法”,邵阳可不算始作俑者。报道称,株洲、武汉、湘潭早已走在前面。深圳比他们更进一步,直接外包给黑社会执法了。 政府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现代政府职责的明确,依赖于相关法律的授权,否则就失去了合法性。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至今还处在真空地带。城管的名虽不正但权倒不小,执法借口(言)岂止顺溜,简直称得上霸道。怪胎的东西,必然兴风作浪。城管部门要当甩手掌柜,雇佣“市容监督员”上岗,以纯粹的罚款为目的,同出漏子,把责任踢给“临时工”,自己坐享其成。假如执法就是牟利,这个世界上实在不该有执法单位之说。既然有执法单位,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否则,执法部门的制服和票据公开出售,或者有执法权的各个部委直接以招投标形式把执法任务承包出去,谁出的价码可观就给谁。这样的思路假如可行,社会状态不比战国时代更混乱才怪。也许,弱肉强食的执法最终会把人类社会打回动物世界去! 委托执法,是公权力的豪赌。为了暂时的经济利益,不惜竭泽而渔。现代政府的法理基础在于代议制,民众选出的人代替选民工作,被推选出来的人只能克己奉公,不能越雷池半步。邵阳等地炮制的“执法委托关系”理论,并付诸实践,最终把自己引上绝路。因为法律不再是法律,变成了儿戏,甚至连儿戏也不如的手纸,用完就丢进了马桶。执法权的错位,若不狠心治理,早晚会变成整个社会动荡的前兆。这是不是危言耸听,不妨让时间老人来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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