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国记协网发布消息:即日起,中国记协正式启动2026年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可按照《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做好符合援助条件的新闻工作者的报送工作。 中国记协自2014年设立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每年援助和慰问在履行采访报道职责过程中因公殉职、伤残或重病的新闻工作者及其家属,已对429家新闻媒体因履行新闻工作职责殉职、伤残或重病的846名新闻工作者发放援助金累计3501万元。 符合条件的新闻工作者请填写《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申请表》(可从中国记协网首页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2026年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的援助事项,其发生日期一般应在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报送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因紧急治疗、工伤认定、伤残程度鉴定及其他特殊事由不能按时提出申请的,申请期限可适当放宽,援助事项发生日期不早于2024年6月1日。 援助申报方式: 请填写《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6年6月10日前邮寄至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权益保障处。 联系电话:010-61002959,61002779(F) 电子邮箱:zgjxwq@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7号(100062) 收 件 人:国内部权益保障处 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新闻工作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获得本项目援助: (一)因履行新闻采访及相关工作职责殉职; (二)因履行新闻采访及相关工作职责导致身体伤残; (三)因履行新闻采访及相关工作职责导致身患重病; (四)新闻工作者身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五)经审核认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情况,援助申报分为七个类别: 1.因公殉职; 2.因公导致八级以上伤残; 3.因公导致九、十级伤残; 4.工作中受到轻伤、影响工作生活; 5.积劳成疾罹患大病; 6.因在特殊地区或特殊环境工作染患某种特殊疾病; 7.因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根据援助工作实际,援助金额分为四个等级: (一)因公殉职的,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1.被党和国家评定(批准)为烈士的。 2.为党的新闻舆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1)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曾获得或被授予长江韬奋奖、 中国新闻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等全国性荣誉表彰的; (2)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参与过党和国家建设发展重大项目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工作,受到 党和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 (3)勤勉敬业、作风过硬,从事新闻工作满30年、值 守夜班采编岗位满10年、派驻国外危险和艰苦地区从事新 闻工作的。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1)在执行新闻采访任务中因突发意外事件死亡的; (2)在新闻采编工作岗位上因突发疾病死亡的; (3)其他因公死亡情形。 (二)因公导致八级以上伤残、积劳成疾罹患大病、因 在特殊地区或特殊环境工作染患某种特殊疾病的,原则上不 超过5万元。 (三)因公导致九、十级伤残,因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 难的,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 (四)工作中受到轻伤、影响工作生活的,原则上不超 过1万元。 ![]() ![]() 来源:长江朱建华 编辑:何璇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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