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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限制社交媒体使用最低年龄,数字围栏还是智慧引航?

2026-2-10 22:26| 发布者: 刘海明| 查看: 8| 评论: 0|来自: 传媒瞭望(公众号)

摘要: 立法限制社交媒体使用最低年龄,数字围栏还是智慧引航?
近期,澳大利亚通过立法确立社交媒体最低使用年龄限制,成为全球首个实施该禁令的国家,法国、希腊、英国、西班牙、挪威、丹麦等国家紧随其后,也正在酝酿推出类似法案。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在不断开发网络福利的同时如何设立未成年人网络防护体系,已成为全球治理和监管所面对的共同难题。随着算法社交平台深度嵌入人类交往与社会发展,相关禁令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试验革新,也关系到政治经济考量、教育理念更新、技术伦理边界及文化价值观碰撞等复杂议题。
问题之一,是短期剥夺还是长期建设?一方面,社交媒体为针对青少年的不良内容侵害、算法诱导成瘾、网络暴力霸凌等提供了巨型温床。日常伤害乃至极端悲剧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发生,此类现实危害成为澳大利亚等国出台年龄限制禁令的直接促因。就禁令防范网络侵害的效能而言,其微观干预效果及短期治理效应毋庸置疑——可以预见,禁令一旦生效,孩子们原本用于线上社交的时间将大概率如澳大利亚政府所期待的,将转向线下交流、运动、阅读、乐器学习等有益活动,形成对青少年社交媒体依赖的缓冲带。
另一方面,此类禁令所代表的是一种剥夺性的教育理念,且由于社交媒体的深度嵌入特性,使得本轮禁令不同以往,形成了对青少年社交基础设施的无差别剥夺。长期看来,禁令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它重复着历史上人类对新技术的习惯性恐慌与排斥,奥威尔的预言与波兹曼的警告在当下仍然深刻影响着社会理解新兴传播技术的底层逻辑。
无差别禁令假设所有可能结果的概率相等,它将复杂的社会—技术互动简化为“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技术与文化、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最终遮蔽了数字文明演进发展本身的复杂性。事实上,互联网与运动场、线上社交与线下见面、观看短视频与阅读文本之间并不是互相排斥或取代关系,而是存在功能互补的融合可能。加之,对于一些青少年来说,社交平台可能为其提供线下难以获得的趣缘社群互动甚至教育公平机会,禁令“一刀切”的同时也切断了未成年人正在或可能享有的网络福利。
与之相比,中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呈现出以引导优先而非禁止为主的治理趋向。立足国情,我国于2023年正式颁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系统界定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综合防治及多元主体责任划分等核心范畴。该条例文本中包含两类核心的规范性指令:一是行为规范类,主要从源头上针对影响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明确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关闭”(账号)等约束手段;二是保障支持类,涵盖“建立”“健全”“示范”“营造”“指导”“引导”“鼓励”“支持”等引导指令,旨在通过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注重长期治理效果与建设性导向。
问题之二,如何面对新的教育主体?应当认识到,算法社交正在加速推动传统教育权力的技术转移。依据媒介学的观点,文化权力从来不是抽象存在的,而是必须通过具体的技术载体及其配套的制度来实现。因此,当社会的主导性媒介发生变迁时,即当准入控制壁垒重构、传播速度与规模重塑、文本方式重定义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更迭之时,一个社会当中的文化权力也随之转移乃至重构。如今,全球范围内作为文化权力的、传统的学校职责正在被部分转移至算法平台,家庭、学校等既有的教育主体不得不承认并回应社交平台这一新的“教育者”的出现。
在此基础上,应善用社交平台,开发其在教育领域的积极可能性,具体而言,应处理好技术的无差别发展与场景应用的特殊需求之间的悖论关系。在人工智能时代这一点尤其重要——区别于此前大多数技术发展的经典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先有创新再有目的,技术先行应用滞后。当下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一大短板,即在于数智技术与社会生活的现实需求之间的嫁接。教育工作者、学校、家庭等青少年教育相关主体应更加有意识地主动提出应用需求、反向对接技术,推动技术为个性化应用服务。
对此,中国开展了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的方案——202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其中,“人工智能+教育”是重点行动之一。意见指出,要“把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推动育人从知识传授为重向能力提升为本转变,加快实现大规模因材施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这一设计的核心理念在于,技术与文化并不对立,社交媒体与青少年教育并不矛盾。我们需要做的是,重新审视技术向善的伦理原则,以人文伦理引导技术发展,将人本身作为技术的尺度,将为人类创造福祉内化为技术创新的目的,以法律规范技术应用的边界,最终推动技术进步与人类价值的深层次统一。(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徐佳是较早在海外取得国际传播相关学位的中国学者之一。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建构路径及跨文化传播研究》等课题,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在主流媒体发表文化评论数十篇。学术兼职包括Sage期刊《Global Media and Communication》国际编委等。业余时间是一名散文写作者、艺术评论人。



来源:传媒瞭望(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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