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正式启动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工作。 ![]() 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广播电视媒体公信力,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 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会议,正式启动虚假宣传医药广告集中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会议明确,集中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2025年12月底前,以省级卫视频道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同步开展省级台地面频道、地市级台和县级台集中整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026年6月底前,以省级台地面频道、地市级台和县级台为重点,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同时防止省级卫视频道问题反弹。 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局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采取切实举措,健全完善监测排查、督促整改、约谈通报、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各级广播电视台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规行为,主动谋求创新突破,确保取得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集中整治成效。 虚假医药广告是危害巨大的社会毒瘤。它们不仅侵蚀着公众的健康与财产,更在无形中破坏着医疗秩序和社会信任。 误导患者,延误正规治疗—— 这类广告通常将普通药品、保健品甚至“三无”产品包装成“神药”,宣称能“根治”“无效退款”。患者,尤其是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健康焦虑感强的中老年群体,容易被误导,轻信广告宣传而放弃或延误去正规医院接受科学、规范的治疗,导致病情恶化,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给人民群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虚假广告推销的产品往往成本极低,却通过虚假宣传和名人代言等方式,以远高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许多慢性病患者或重症患者及其家属在绝望中容易“病急乱投医”,不惜花费巨额积蓄购买这些无效甚至有害的产品,导致人财两空,家庭陷入经济困境。 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虚假广告推销的产品可能未经严格检验或审批,其成分不明、质量低劣,甚至可能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成分,长期服用则会产生严重副作用,加重原有病情,甚至导致新的健康问题。 破坏医疗秩序和市场环境—— 虚假广告通过夸大宣传和不正当竞争手段,挤压了正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的生存空间,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和药品市场秩序。 侵蚀媒体公信力—— 广播电视媒体作为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本应承担社会责任,严格审核广告内容。播放虚假医药广告,是对公众信任的严重背叛,极大地损害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打击和清除这类虚假广告,需要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媒体平台严格自律、公众提高警惕和辨别能力,形成全社会共治的局面,共同守护健康的传播环境和生命安全防线。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建立虚假宣传医药广告投诉举报机制,自8月8日起,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受理社会投诉举报。 各省广播电视局也将自8月8日起,在官方网站建立投诉入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大观众发现各级广播电视台播出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后,可通过以上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视听潮 编辑:何璇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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