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3日,我司在“兽楼处”微信公众号发布《来自奥地利的中国好人》文章,后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 1、(2022)沪0104民初259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确认“涉案文章主要内容失实,”并认定十万家公司构成对高央(GAO YANG)的名誉权侵害; 2、涉案文章用负面的、贬损性的言辞描述原告,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的降低可能; 3、高央(GAO YANG)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和“中静系”企业实控人,涉案文章侵害高央(GAO YANG)名誉权的同时,也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4、十万家公司未对涉案文章内容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 5、舆论监督的要求行使的主体在发表作品时,作品的事实基本属实,评论客观准确,涉案文章不真实的内容以及不客观的评价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3)沪0104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涉案文章侵害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誉权,十万家公司发表涉案文章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我司根据上述判决向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兽楼处”微信公众号首页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置顶15日。 北京十万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16日 来源:兽楼处(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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