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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评论版权保护实践(刘海明)

2025-4-11 20:48| 发布者: 刘海明| 查看: 15| 评论: 0|原作者: 刘海明|来自: 学习强国

摘要: 我的评论版权保护实践(刘海明)。
我在读中学的时候,喜欢上记录每天的生活点滴。跟单纯的日记写作不同的是,我更喜欢从事实生发开来,形成自己的价值判断。就这样,养成了激扬文字、指点江山的评论写作习惯。

有了原创性的作品,就有给媒体投稿的冲动。20世纪90年代中期,党报副刊上的杂谈类栏目多了,评说身边见闻的豆腐块文章见报的多了,激发着我的写作激情。再之后,都市报上开辟的时评栏目,终于让我找到了置放自己短文的一处“家园”。

随着发表的时评作品多了,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跟着出现。印象深刻的,是在广西大学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百色的一对夫妇找上门,说我欺骗了他们的孩子。

原来,这对夫妇的女儿谈了个对象,身份证上的名字跟我一样,那个人拿着一些从报纸剪报上的我的作品,说是他写的,赢得了他们孩子的芳心,在骗了一笔钱后就消失了。

幸亏当时那个被骗的女孩子也在现场,澄清了我不是她的那位“白马王子”。我宿舍的床板上,压着我每篇的评论底稿,打印店老板证明我每天在这里打印,哪有机会长时间泡在异地。再者,那个同名者自称是知名大媒体的记者,我当时的身份是每天在校园上课的学生。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的精神权利受到损失,顺手写了一篇《遭遇同名骗子》的杂谈,记得这篇稿件刊发在《中国审计报》上。

在大学校园里,豆腐块大的时评作品压根入不了教授的法眼,只是爱好,我坚持写着。写着写着,陡然意识到,在版权保护方面,那个年代的评论作者是多么的无奈。

有天,接到一家都市报编辑的电话,问为什么我的评论稿件总是跟别人内容一模一样,只是我的投稿每次比另一个作者早20分钟左右。我不是神探,咋可能知道其中的玄机。后来琢磨,大约是有盗稿者假冒时评编辑征稿,给这类冒牌版面编辑以窃取稿件的机会了吧。

时间进入21世纪初期。当时的时评创作频繁,也滋生了几个盗稿团伙,大抵都是用虚构接收投稿邮箱的方式,骗取国内的评论作者投稿。盗稿者只消每天更换他人新出炉的作品的作者名字和通讯信息,就可以投给都市报“坐享其成”。

当时的西祠胡同网上的“记者的家”板块,一批时评作者坚持揭发“文贼”,每天发布盗稿者“发表”的文章。

跟“文贼”较量,其中的酸甜苦辣见证着版权保护意识的支撑力量。除了在披露盗稿者的信息外,我还报过警,结果接线员说一篇小稿够不上立案的金额,让我顿然觉得版权保护实践之难。

吐槽抱怨解决不了问题,我决定主动出击。我从编辑那里打听到接收盗稿者稿费的地址,有次自己赶过去,发现地址是邮局,接收稿酬的地址是数字邮箱,邮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公安部门出证明可以查询邮箱真实信息。盗稿者投稿留的电话号码,我找了半天发现是一个南方县城街上的磁卡公共电话。无奈之下,我又找评论编辑打听到其中的一个电子邮箱,我给对方发邮件,申明如果再发现你盗窃我的稿件,要去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经过几次这样的邮件内容,渐渐地,发现自己的评论稿件很少被他人冠名了。

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得益于严格的版权保护制度。版权法律制度从无到有是一次巨大的飞跃,但版权法律要转化成具体的版权保护实践,特别是像“豆腐块”文章的版权保护,更需要作者的版权意识先行。有了强烈的版权保护意识,还要运用自己的智慧跟侵权者斗智斗勇,这是作者版权保护实践的必由之路。

现在,国内版权环境已大为改善。虽然早已没了评论作品被侵犯版权的烦恼,分享这段印象深刻的经历,也是见证自己的一段版权保护实践历史,应该别有一番意义。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来源:学习强国
编辑:张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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