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发布《关于开展第35届中国新闻奖音视频新闻访谈、音视频新闻直播、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广播电视新闻专栏作品专项初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此次参评作品须为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新闻单位原创并在2024年度播出、发布的音视频新闻访谈、音视频新闻直播、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广播电视新闻专栏作品。 其中,新媒体作品应为互联网、移动端原创首发作品。 曾获新闻专栏奖项的栏目,如有重大创新,间隔5年后方可参评。 报送单位登录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填报参评作品材料。 系统网址为http://www.pingjiang.zgjx.cn,定于2025年4月1日启用。 系统填报、纸质材料寄达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关于开展第35届中国新闻奖音视频新闻访谈、音视频新闻直播、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广播电视新闻专栏作品专项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期刊协会、中国行业报协会、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音视频新闻访谈、新闻直播和广播电视新闻编排、新闻专栏作品初评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作品 国家批准、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新闻单位原创并在2024年度播出、发布的音视频新闻访谈、音视频新闻直播、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广播电视新闻专栏作品。 其中,新媒体作品应为互联网、移动端原创首发作品。 曾获新闻专栏奖项的栏目,如有重大创新,间隔5年后方可参评。 ▍报送数额 各报送单位组织初评并按规定名额报送作品参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送由中宣部组织评选的“好报道、好评论、好创意作品”(以下简称“三好作品”)。 各社会单位(不包括新闻单位)、个人可按本通知自荐、他荐1件作品参评。 同一作品只能向1家单位推荐,违规即取消参评资格。 ▍报送定评数额 经初评评委会评审,报送84件作品进入定评,其中,音、视频新闻访谈节目各16件;音、视频新闻直播各10件;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各8件;广播、电视新闻专栏各8件(在广播、电视入选专栏中,中央媒体各不超过50%)。 上述作品中,新媒体作品不少于18件。 ▍参评人员申报要求 参评人员按作品项目据实申报。 音频新闻访谈可申报7名,视频新闻访谈可申报8名,音频直播可申报9名,视频直播可申报10名,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各可申报3名,广播、电视新闻专栏各可申报7名。 超过的均按“集体”申报。编辑均可申报3名,超过的按“集体”申报。 按“集体”申报的,应附对作品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名单。 ▍参评材料要求 未按要求提交参评材料的,不予受理。 1.报送单位和自荐、他荐参评均应填报《履行初评程序和公示情况表》。 2.报送单位填写《推荐作品目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评作品均需填报《参评作品推荐表》。音视频新闻直播应附1000字以内的作品内容简介、参评作品完整文字稿。简介应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 4.广播电视新闻编排应附串联单。 5.广播电视新闻专栏应附2024年上、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和代表作文字稿,2024年每月刊播作品目录,所覆盖地区的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情况。 6.自荐、他荐作品应获得省部级、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入选“三好作品”,由3名无作品参评本届评选的新闻专业正高职称人士实名推荐,并附获奖证明复印件。作品应填写推荐理由,签署推荐人姓名或推荐单位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报送单位和参评人员应签订《诚信承诺书》。 8.报送单位登录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填报参评作品材料。系统网址为http://www.pingjiang.zgjx.cn,定于2025年4月1日启用。自荐、他荐作品网上参评材料报送请联系工作人员。广播作品上传MP3文件;电视作品上传H264视频编码格式的MP4文件。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超过500MB,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 9.寄送材料(作品原版)要求:填报参评作品推荐表、简介、文字稿、专栏代表作基本情况和每月刊播作品目录等文字材料和表格。 广播电视作品,提交完整文字打印稿在广播电视端播出的高清晰音视频作品复制件。 电视作品原则上应带有频道标识等在线系统包装信息。 不得对原版播出作品进行重新录制、编辑,不得删除片花、广告等任何内容,不得增减片头、片尾。 复制件应完整,不得切割。广播作品格式为WAV或MP3;电视作品格式为AVI或MP4。寄送2套装订完整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与U盘一并寄出。 ▍初评委员会 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委员会组成方案,委托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聘任。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的,不得担任评委。 评委与初评办公室签订保密协议。在评选结果揭晓前,评委不得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信息。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享有所组织专项初评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本《通知》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解释。 系统填报、纸质材料寄达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电总局南门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自律维权部(请勿使用邮政包裹邮寄) 联系人:魏博洋、李明悦 电话:010-86093615、010-86096569 手机:15801141085、13511089620 编辑:张家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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