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介|蒋艳艳:《网络时代的伦理方式》新书推介 | 《网络时代的伦理方式》 [1] 书籍信息 蒋艳艳,《网络时代的伦理方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4年1月。 [2] 作者简介 蒋艳艳,女,哲学博士,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科学系副教授,东南大学道德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秘书长,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本科就读于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毕业后保送至东南大学人文学院伦理学专业学习,获哲学硕士、博士学位。读博期间,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美国耶鲁大学联合培养一年。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道德哲学、媒介伦理(网络伦理、舆论伦理、数字伦理等)。在《哲学动态》《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刊物发表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和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各一项,省级决策咨询和智库项目五项。 [3] 书籍简介 网络媒介的诞生与发展将我们抛向了一个今非昔比、日新月异的网络时代。新时代在提供生产、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众多的困惑、矛盾或冲突。困惑、矛盾或冲突的根源在于“我们”的失落,在于“在一起”的缺失。而“我们在一起”根本上是以“伦理”的方式“在一起”。该书的研究正是基于“信息方式-伦理方式”的诠释框架,遵循“思辨-历史-现时-前瞻”的构思逻辑,采用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思维方式,在复原早期口头媒介与印刷媒介时期的伦理图景的基础之上,深刻反思“网络时代,如何达到伦理、建构伦理”之问,即“网络时代,我们如何在一起”之伦理追问。相关思考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积极面对网络媒介正在带来或即将带来的伦理议题与文明课题。 [4] 书籍目录 [5] 精彩书摘·前言 自人类诞生之日起,传播就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方式。虽然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与社会条件,早期的传播媒介多局限于有限的社会领域、特殊的阶层人群或特定的地理范围,但从哲学层次洞察,媒介从一开始就不单是信息传播的中介,它更作为一种媒介逻辑,成为描述、解释社会各层变化的重要维度。信息的传播活动通过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诊社会的存在,焕发社会的活力。在这个意义上,传播媒介的变革成为人类文明历史划分的重要依据:在史前文明时期,语言的运用使人类从动物进化为人;在农业文明时期,文字的诞生使人类脱离了野蛮洪荒状态;在工业文明时期,印刷、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推动了“一切重大的社会变革,包括智力革命、政治革命、工业革命,以及兴趣爱好、愿望抱负和价值观念的革命” 。 目前一场以网络媒介为主导的传播革命正席卷而来,带来一系列更为深刻的文明变迁。与同样作为媒介逻辑的传统媒介相比,具有包容性、渗透性、迭代性的网络媒介更能发挥出媒介环境的营造及其对广阔社会语境的建构作用。我们将网络媒介造就的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社会语境,统称为“网络时代”。网络时代是一个高速行进中的时代。网络媒介自身的不断迭新,推动着网络时代的不断深化。现今的网络媒介主要以互联网形态呈现,它以计算机、通讯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高速扩展,不费吹灰之力地将世界上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人们联通起来。互联网所构筑的即时性、匿名性、开放性的虚拟现实场域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重新定义了社会的权力分配与时空限制。未来的网络媒介必将突破现有的互联网形式,从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互联网”,走向无时不在、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泛在网”。到那时,网络媒介将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部分紧密相连,使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人本身都无一例外地处于网络媒介的语境中,一个真正的全面化的网络时代就此将至。网络媒介无疑主导着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向。对现代社会的认知和把握,应该将网络媒介、媒介环境与社会语境联系起来,将网络时代作为现代社会的概念图式表达。 然而,任何新事物和新变革产生的影响都是毁誉参半的。网络时代的到来在便利人们信息传播活动、改善人们社会交往行为和提高人们日常生活水平的同时,也遇到了众多的困惑、矛盾或冲突,诸如价值危机、道德失落、文化失语等。这些困惑、矛盾或冲突主要根源于网络时代新的社会语境重新定义与建构了人及其自由。在网络时代,人们的数字化生存方式得以可能,在数字、信息、代码的浩瀚海洋中,人们摆脱现实的束缚而独自行进。但是不被限制的自由只是一种无限度的任性。只有在向整体意义和总体价值的复归中单个的人才能被造就成类的个体,重新获得自己实体性的自我意识,从而真正成为自由的人。因此,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我们”的失落、“在一起”的缺失才导致网络时代的文明困境。传统社会中对“我们如何在一起”的追求和追问并未逃逸出网络时代的社会语境,反而新的社会语境让“在一起”的诉求显得尤为迫切。“我们如何在一起”成为网络时代不得不应对的前沿性课题。 “我们如何在一起”?乍一看,“在一起”的方式有很多种,如组织、制度、血缘、信仰等等,它们都能以各自的方式将不同个体团结在一起。但事实上,组织、制度、血缘、信仰等只是“在一起”的具体呈现方法,我们要探究的是这些“在一起”方式背后的根本价值基础即实体性价值。回顾历史,纵观中西,“伦理”与“宗教”分别是中西方实体性价值的表达方式,是两大民族精神文明孕育、发展和延续的重要价值设定。在传统的社会形态和文化语境中,它们曾各自回答了“我们如何在一起”的价值追问。但从广义上讲,“宗教”也根源于“伦理”,“宗教”是“伦理”价值的形象化或人格化表现。并且,自从尼采(Nietzsche)颁布“上帝死了”的诏书,西方的“宗教”已遭遇价值式微。而网络媒介塑造的数字化社会语境更使人格化了的上帝遭受到数字虚拟情境的挑战。面对西方“宗教”的失语,中国伦理型文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伦理”的价值日益显现。“我们在一起”根本上是以“伦理”的方式“在一起”。 为了深刻省察网络时代的生活状态和文明属性,我们不得不着力于考察网络时代的“伦理”问题。网络时代对社会语境、人类生活和个体生命产生何种影响?网络时代的伦理呈现何种形态,它与传统相比有何种差异?网络时代能否以及如何建构合理的伦理价值?……这系列问题正是本研究的最初缘起。 来源:道德发展智库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U5uIj_VCtK2q7bBbCFFsg 编辑:程正元 |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