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湖南报刊津贴与媒介伦理的历史同构
【摘 要】报刊津贴是媒介伦理研究的重要维度和有效进路。本文从报刊津贴现象的史实出发,勾勒近代湖南报刊伦理的图景,探究报刊津贴与媒介伦理的历史同构。研究发现,清末湖南报刊将津贴视为具有合理正当性的资金来源,折射出报刊独立意识的缺失;北洋政府时期报刊与军阀津贴贿买之间展开博弈,反映了报刊独立精神的萌芽;国民政府时期制度化的津贴对报刊形成深层制约,报刊对津贴表现出强烈依赖,凸显了报刊独立精神与依附行为的矛盾同构。
【作者简介】周舟,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工商大学数字传媒与人文学院副教授;吴果中,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近代报刊经营管理研究”(项目编号:19JD20)。
一
引言
2009年11月,《华盛顿邮报》前执行主编伦纳德·道尼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迈克尔·舒德森在《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发表报告《重构美国新闻业》,呼吁美国政府、公益组织、高等学府等各界对美国报业给予财力和人力支持,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对报刊津贴与媒介伦理问题的广泛关注。
报刊津贴现象可追溯至18世纪初的英国,泛滥于西方各国政党报刊时期,是报刊发展史上特定时期的产物。1704年,英国托利党领袖哈莱(R.Harlaey)首开给报人津贴的先例,每年给政论性杂志《评论》(The Review)的创办者笛福(D.Defor)津贴400镑。1874年,德国俾斯麦政府设立收买报刊的专门基金——“爬虫基金”。1880~1914年,法国政府设立秘密开支用于津贴报纸,并于1914年后将报刊津贴正式列入预算;1939~1940年间,法国报刊甚至曾接受德国政府高达1亿马克的资本贿赂。侵华战争时期在华出版的日系报纸,如《盛京时报》《顺天时报》等,均接受日本外务省的秘密津贴支持 。
作为特定阶层对媒介的一种控制手段,报刊津贴直接反映出报刊所受到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的规约,与报刊津贴相关的行动构建了特定语境下媒介伦理的现实图景,体现了报刊业与社会总体结构之间的深层关系。因此,对于报刊津贴现象的考察,是媒介伦理研究的重要维度和有效进路。美国学者丹尼尔·哈林和意大利学者保罗·曼奇尼探讨了报刊津贴影响与政治及媒介体制之间的关系,认为报刊津贴可能会威胁媒介相对于国家的自治性,但是在具有强大法理型权威的社会,津贴分配受到清晰标准的管束,通常就不会产生这种结果。报刊津贴也曾在我国近代报刊发展过程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当前我国对报刊津贴现象的研究大多从“应然”的角度出发,将津贴视为报刊发展过程中不和谐的音符,认为报刊津贴损害报格和人格,污染报业环境,是新闻界的痼疾;也有学者关注到津贴对于政党政治和报业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但从“实然”角度对报刊津贴在媒介伦理形成过程中的影响进行的探讨,当前尚不多见。本文尝试以近代湖南报刊津贴现象的历史演变为研究个案,探究近代湖南报刊津贴与报业意识或媒介伦理的历史同构关系,进而阐释这种同构关系对近代湖南报业的深层影响。
二
清朝末年:古代报刊津贴的 沿袭与报刊独立意识的缺失
湖南近代报刊发轫于1897年创刊的《湘学新报》。据不完全统计,从1897年至1949年湖南和平解放,湖南先后出版报纸700多种,期刊约1300种。近代湖南地方政府、政党、士绅和社会行业团体常以直接出资参与创办报刊或定期资助等形式津贴报刊,此外还有临时津贴、秘密津贴以及物资资助等,报刊津贴现象相当典型。
报刊津贴与特定历史阶段、经济水平及社会秩序模式密切相关。清末湖南报刊津贴基本上是对历史文化传统的遵循,并受制于地方政治和经济格局。从这一时期湖南几种重要报刊对津贴的态度和行动来看,报刊的独立意识尚未形成。
(一)封建政府津贴报刊以实施规训
清政府对报刊的津贴可视为古代邸报传统的一种延续。邸报是封建政府维持统治、加强思想统一的工具,是为政治运用而生的,自然与政府的经济支持脱不开关系。近代报刊作为新的宣传工具兴起之后,清政府除出资创办官报之外,还试图通过津贴与官报以外的其他报刊建立起一种“亲密关系”,进而为控制报刊舆论铺平道路,实现对报刊行动的支配。
清末湖南诞生的第一份报刊《湘学新报》(自第21册起改名为《湘学报》)即是一份官办期刊,是甲午战争失败后光绪皇帝在部分知识分子和朝廷官员的影响下变革现行传播体制的产物。《湘学新报》于1897年4月创刊于长沙,以校经书院名义发行,督办该刊的湖南学政江标每年请旨500两作为常年经费用于筹办学会和“学报”。该刊主要宣传维新变法思想,同时也介绍西方近代的科学知识,其言论与当时力主变法的光绪以及维新派官员的立场基本一致。期间,时任湖广总督张之洞曾指出该刊“素王改制”一说语意不明,“似涉新奇”,江标即刻复电解释,并在刊物上公开说明更正。次年8月,随着变法失败,《湘学新报》被迫停刊,可以说,《湘学新报》从内容生产到流通发行完全依靠政府津贴和支持来完成,其旋生旋灭亦是随清政府的政策变化而发生,体现出报刊所受到的来自政府的强力规制。
稍晚于《湘学新报》问世的《湘报》,是清末湖南的另一份重要报刊。《湘报》于1898年3月由熊希龄、谭嗣同、唐才常等维新人士集资创办,本质上是由湖南士绅发起创办的民营报刊,但从创刊伊始至当年7月,每月接受湖南巡抚200两津贴,从而具有了半官方性质。也正因如此,《湘报》时常受到来自官方的制约。在《湘报》言论与清政府意志相符的时候,张之洞等不仅按月给予津贴,还大力派销该报;但当其言论有所偏离,便会遭到“警告”或“训诫”。当年5月,《湘报》因言辞激进,被陈宝箴整顿,删去“报首之论”,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该报没有发表激进的论说文章。8月,《湘报》言论渐渐脱离管制,即被停发津贴,专归商办。《湘报》津贴的从有到无,是近代民族资产阶级报刊与即将落幕的清王朝之间立场冲突与矛盾演变的结果。作为办报主体的维新派以爱国救亡为主旨,鼓吹变法图强,试图挣脱封建思想的桎梏,但由于报刊尚不具备独立的精神和条件,不可避免地跟清朝政府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导致其发展的每一步都受到封建统治阶级的阻碍和遏制,最终为顽固守旧势力所扼杀。
清末新政后,湖南又相继出现了几种官方和半官方的报刊,如1902年由湖南洋务局监督创刊的《湖南官报》、1905年在《湖南官报》基础上创办的《长沙日报》,以及1905年创办的半官方报纸《湖南白话报》等。这些报刊均接受政府津贴,其言论立场基本与官方一致,体现出政府对报刊鼓励与压制的双重性。
(二)士绅群体资助报刊以开启民智
清末湖南重要报刊《湘报》《湖南官报》等在创刊时均得到湖南士绅的资助,这种现象可视为文人论政传统在报刊诞生之后的沿袭与发扬。从表面上看,个人资助报刊是一种经济行为,但在报刊业刚刚萌芽的清末湖南,湖南士绅资助报刊业在经济上基本无利可图,更多的是希望匡扶报刊以开民智,由此实现救国理想。湖南是晚清时期绅权最为发达的省份之一。湘军在镇压各地太平天国运动中的成功,使得湖南士绅的人数迅速增加,乡绅权力也通过其控制的民团得以加强。因此,诚如梁启超所言:“湘省居天下之中,士气最盛”。然而,甲午战争的失败,使得湖南士绅在湘军累累战功中积攒的傲气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面对随坚船利炮而来的西方文明的步步侵蚀,以熊希龄为代表的湖南士绅对维新派所持“文明排外”的构想颇为认同,认为湖南“地处腹地,形势还颇有可为”。1898年3月,熊希龄在与皮锡瑞、谭嗣同等人集议时表示:“此一二年内,西人未必窥湖南,将来诸事办成,民智开通,或可冀其不来,即来而我属文明之国,不至受其鱼肉,”,希望湖南能够借助地域优势在“西人”来犯之前迅速开化,为中华民族保存一线生机。其时,在上海乃至全国风行一时的《强学报》《时务报》,为传播新知、开启民智提供了成功的示范,湖南士绅遂将注意力投向创办或资助报刊,以图实现“文明排外”,“以湘救国”。
(三)报刊独立意识和报人办报理念尚未成熟
1842~1843年,马克思提出了“报刊的伦理精神”这一命题,并阐述了报刊独立性的内涵,这一时期也正是西方政党报刊与独立报刊并存的时期。马克思并未反对政府或党派津贴支持自己的机关报刊,但他认为真正的报刊应该是“独立的”自由报刊。“这个独立性乃是一切精神关系的基础,要对真正的国家大事进行原则性讨论,它是完全必要的”。此后,独立意识被视为媒介伦理精神的核心内涵。
清末湖南报刊方始萌芽,津贴现象折射出报刊独立意识的缺失,行业道德标准远未成型。首先,报刊将津贴视为具有正当合法性的经费来源,而忽视其对报刊的控制,表明这一时期报刊的独立意识尚未形成。熊希龄在筹办《湘报》的过程中主动商请陈宝箴批准由省署拨款支持办报,报馆机器设备等则由私人集资购置。同时,报刊也并不排斥来自媒介外部的干预,《湘报馆章程》中甚至明确规定了捐资者介入报馆事务管理的权力:凡官绅士商,如有愿捐赀襄助拓充此报,⋯⋯其有捐至百元以上者,所有馆中事务,可随时到馆稽查。如或设立条规,更改章程,应请其入座会议。
其次,报人的办报理念尚未成熟,报刊商业逻辑不健全,是独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近代湖南报刊诞生于变法维新思想的宣传浪潮中,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启蒙与救亡的功能,偏重报刊的宣传作用,不以赢利为主要旨趣。《湘报》虽然实行资本主义企业式的经营管理制度,但从其定位为“以开风气,拓见闻为主,非借此谋生者可比”来看,实质上其管理者对报刊经营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报刊发行多依赖官方渠道派销,加之湖南报刊业市场尚未形成,报刊很难通过经营来获取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只能依靠津贴资助。
三
北洋政府时期:地方军阀的津贴 贿买与报刊的竞合博弈
北洋政府时期,湖南处于南北军阀争夺之地,湘军内部也派系林立,斗争十分激烈,报刊业也随动荡之局势几起几落。作为媒介控制的手段之一,这一时期报刊津贴与湖南报刊业兴衰紧密关联。而通过对这一时期报刊津贴实质样态的考察,不难发现湖南报刊独立意识的萌芽与抗争。
(一)地方军阀通过津贴拉拢报刊
“民国成立,万度更新。报纸应时而起,春皋净丽,百卉怒生。”作为辛亥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武昌起义之后的湖南报刊活动空前活跃,不仅数量大增,而且类型丰富,除军政府和各党派所办报刊外,还出现了经济报刊、教育报刊、学术报刊、画报及妇女报刊、通俗报刊等。面对勃兴的报刊业,湖南军政府一面颁布《湖南报纸暂行条例》,对报刊加以管制,一面又对报刊多方收买利用。1912~1913年间,湖南督军兼省长谭延]通过湖南省政府向长沙、北京、上海、汉口等地的33个新闻单位发放津贴,每家新闻单位津贴金额自200至10000元不等,其中湖南报刊有11家(见表1)。
在常年经费之外,报刊有时还可获得临时补助。据陶菊隐回忆,1913年2月,湖南女权活动家唐群英与《长沙日报》社发生冲突,带人将报馆排字房的字盘全部推翻,导致次日该报无法出版。事件发生后,唐与时任《长沙日报》主编傅君剑均至谭延]处投诉,一个要求赔偿名誉损失,一个要求赔偿报馆损失。谭调停无效,“只得动用公款二千元赔偿报馆损失”,此案遂不了了之。
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派汤芗铭督湘,湖南报刊中的国民党报刊遭受重创,《长沙日报》《国民日报》等大报均被查封。1915年9月,贝允昕与刘人熙、张秋尘等人创办湖南《大公报》,极力抨击帝制,力主反袁。由于刘人熙为湘绅领袖之一,汤芗铭不便贸然查封该报,遂约请总编辑张秋尘,给以3000元支票,并威胁张:“知道你们报馆经费不足,特与此款以资支持,以后如再反对帝制,即行严办!”其收买报刊舆论、操纵新闻之心不言自明。
1916年汤芗铭被驱之后,刘人熙督湘将近两月,后谭延闿再次主湘,国民党报刊得以复刊或新创。湖南《大同日报》曾因反对袁世凯而被汤芗铭封闭,汤倒台后,该报向督军署申请津贴补助。督军署“以该报开办有日,成效可观。前被汤督摧残,深为惋惜。特准给洋二千元,以为弥补损失及维持续办之费”。
是年冬,段祺瑞先后派傅良佐、张敬尧入湘,湖南沦为南北军阀争斗的主战场。张敬尧“视报纸为刍狗,新闻记者为草芥,停版、封闭、拘辱、惩处、杀戮,一任其意”,其统治湖南的两年(1918年3月~1920年6月)被认为是“湖南新闻界最黑暗的时期”。
1920年6月,张敬尧被驱离湘,谭延]第三次主湘,后被赵恒惕迫离。赵恒惕对于报界施以拉拢和贿买伎俩,企图利用报刊为自己鼓吹联省自治的主张。1921年6月,赵恒惕宴请湖南报界联合会全体干事,当场宣布对各报进行津贴:“大报(每日出版两张至三张的)每月三千元;中报(每日出版一张半的)每月二千元;小报(每日用四开纸刊印一张的)每月一千元;杂志及通讯社(限于每日发稿的)每月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又秘密将湖南《大公报》张平子“请至内室,面给张以8000银元的支票”,希望张以《大公报》的影响力在拥护政府方面为各报做出表率。
(二)报刊独立精神的萌芽与抗争
从上述史实来看,北洋政府时期湖南报刊的独立意识已开始萌芽,首先表现在对办报资金来源的筹划和对待津贴的态度上。诚然,在地方军阀津贴的拉拢和利诱下,这一时期湖南报刊界出现了很多“徒袭名义,只顾私利,不求进步者”,某些报刊甚至抛弃了经营的想法,完全靠津贴养活,但也有一些报刊彰显出了独立的伦理精神。1915年,贝允昕与张平子等人筹办湖南《大公报》,商讨决定“自行出资办报,不依靠任何方面,以免受牵制不能自由发表言论”。正式创刊时,湖南《大公报》将报纸性质确定为商办,以公司名义向商会注册,向党部及政府则仅申请立案,以示不依附于政党、军人之意。在发刊词中,董事长刘人熙以四事相诫,第一诫即诫“贿鬻”,进一步确立了湖南《大公报》的独立传统。张秋尘接受汤芗铭给予的3000银元秘密津贴后,“持款回馆,与同人商量结果”,为了保存报馆,此后湖南《大公报》反对帝制的言论在表面上有所缓和,但讥讽之意较之从前更为泼辣。张平子则干脆拒绝了赵恒惕的8000银元秘密津贴,“既不为其金银所诱,也不为其威力所慑”。
综观北洋政府时期湖南之报刊业,一方面,在湘军阀没有形成自己官办的新闻宣传系统,因此只能通过津贴利用和收买报刊,报刊津贴成为地方军阀攫取权力、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另一方面,由于湖南地处南北军阀拉锯争斗的中心,报刊在军阀争斗的夹缝中有了发展之机,并倾向于自觉与军阀保持距离,独立意识开始萌芽,具体表现为对军阀津贴的拒绝,或者即使接受津贴,在言论上也并未完全被其左右。
四
国民政府时期: 制度化的津贴与报刊的自我调适
(一)政党津贴对报刊的深层制约
国民政府时期政党报刊津贴普遍存在,并且具有制度化性质。1928年,国民党中央制定《设置党报条例》和《指导党报条例》两个法案,明确指出党报是由本党党员所主办而受党部津贴者,规定党报享有津贴及探访消息的特别便利。在《各级党部所辖报社管理规则》中明确规定:“各报社经费,以各该社之营业收入充之。不足时,由主管党部酌给津贴。”事实上,当时国民党的党报并不注重营业,基本靠党部的津贴支持。1932年6月国民党出台了《中央宣传委员会指导与党有关各报办法》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津贴新闻机关办法》两个法规,作为对一些民报进行津贴的规范,前者规定接受津贴的报纸,后者则规定津贴的金额标准。这一时期的政党报刊津贴明显具有了制度化性质。
湖南报刊业的管理基本遵循南京国民政府的报刊津贴制度。据湖南《大公报》社评所言:“湖南私立报社,原无所谓补助费也。有之,自民十七之《全民日报》始”,后来“援例者之踵至,遂议决专案,制定所谓补助条例”。从史实来看,国民政府时期,湖南报刊津贴现象在政府津贴《全民日报》之前便已出现,此后则更为普遍,尤以何键主政湖南期间为甚。1929~1937年何键统治湖南期间,正值南京国民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黄金十年”。在政策与经济的双重支持下,湖南地方政府一方面加强国民党党报党刊的建设,一方面对民营报刊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段,每年对新闻界的津贴高达20多万元,津贴对象包括国民党党报、民营报刊以及各种小报,并有明确的津贴标准。这一时期也因此被称为“豢养新闻界的时代”。
在这种“豢养”政策下,湖南小报一哄而起,长沙市尤为典型。1930~1936年,当时人口不过三四十万的长沙市,前后出现90家小报,仅1933年就新创刊30家,其中不少是昙花一现,存续时间最短的只有10天,报业畸形繁荣。
大量的津贴还投向了县报和通俗报。自1928年起,湖南各县的国民党县党部“以办理民报为其宣传工作之要策”而大办县报,有些县教育局或民教馆还办有通俗报。这些报纸大多内容单薄,形式简陋,销量仅几百份,主要依靠政府津贴过活,其中少数有进步倾向的“敢言者”则动辄被国民政府取缔。
制度化的津贴对报刊发展形成了深层制约,它在政党和报刊之间建构起相对稳定的利益关系,并使之合法化,许多接受津贴的报刊成为依附于政党权力的文化符号。国民党在其颁布的《中央宣传委员会指导与党有关各报办法》和《中央执行委员会津贴新闻机关办法》两项法规中,对接受津贴的报纸所应负有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但严格要求其服从国民党的领导,还希望这些报刊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与“违反本党主义之谬误言论”作斗争,进而影响其他报刊。
1933年,因“连年缴费作战,军需浩繁”而“入不敷出”,再加上严重的洪涝灾害,湖南省政府不得不减少了对报业的资助,宣布停发各报刊宣传补贴经费。此次停发津贴对湖南报刊业影响甚巨。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机关报《中山日报》社因经费不足被省党部“令行停刊”,许多小报也因此关停;湖南《大公报》紧缩成本、削减开支,以自身经营而勉力支撑。后来由于新闻行业协会和多家报刊一再呼吁,为了平息事态,何键竟将报刊津贴变成军费开支,要求四路军指挥部按照大报八百元、小报二百元的标准另行给予各报刊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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