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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格:数字智能时代的人格研究

2023-8-31 21:59| 发布者: 刘海明| 查看: 85| 评论: 0|来自: 全球传媒学刊

摘要: 人格由生物、环境与心理过程的合力塑造而成,数字智能时代的社会环境深刻改变了人格塑造的环境因素,为数字人格的呈现方式、内在结构与变化规律提供了更多可能。本文归纳了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数字人格研究 ...
数字人格:数字智能时代的人格研究
原文刊载于《全球传媒学刊》2023年第3期“人机传播”专栏。
兰天: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多模态人工智能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工程师。
【摘  要】人格由生物、环境与心理过程的合力塑造而成,数字智能时代的社会环境深刻改变了人格塑造的环境因素,为数字人格的呈现方式、内在结构与变化规律提供了更多可能。本文归纳了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数字人格研究要点,总结了近年来数字人格的研究进展与趋势,重点介绍了数字人格在新媒体传播与心理学融合的主要研究范式,既包括了个人通过各类社交媒体主动展示的自我认知与情感,也包括被各种网络平台数字足迹所记录的个人行为特征。基于现有研究的发展,本文对数字人格的概念进行界定,即网络环境与生物学特征作用下,个体所具有的典型而独特的心理品质组合系统,是源于个体在与数字环境交互过程中呈现的行为方式,能够以数字方式在新媒体平台中呈现,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未来的研究目标,可以结合多种方法探讨数字人格的基本模式与内在规律,促进数字人格健康发展。
【关键词】数字人格;新媒体传播;人格心理学;媒介心理;认知传播

一、引言
亚里士多德提出:从本质上讲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社会从本质上看是先于个体存在的。社会心理学专注于研究影响人们行为的社会情境(阿伦森,2007)。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不断改变着我们所处的社会,高速发展的新媒体也影响着数字环境中的个体与群体。

ChatGPT的华丽登场让学术与科技领域见证了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重大突破,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技术呈现爆炸式发展态势,也让数十亿普通人体验到了人工智能的强大。只需要通过自然语言提问,就能快速实现问答、聊天、绘画、分类、翻译、编程等任务。过去的人工智能所采取的人机交互方式更多的是单向接收指令并执行固定任务,即使被誉为智力最强的AlphaGo也仅能在围棋领域打遍天下无敌手,而不能改换任务类型,在其他领域中应用。令人惊喜的是,ChatGPT已经展现出通用智能,在语言能力所覆盖的各项任务中几乎都达到了上佳的水平。它不但能够充分理解用户的意图,还能够生成丰富有趣符合逻辑的长文本、已故大师个人风格的画作以及难辨真伪的音频与视频等。与此同时,AI技术路径的潜在风险和治理方案也在被激烈争论,其中最受关注的议题就是人会不会被替代。面临被人工智能与大模型技术重新定义的人机互动关系,人类还拥有哪些独特性是暂时无法被AI所取代的呢?随着超级算法+超级算力+超级数据的发展,最终AI会取代人类吗?如何能够识别人类的本质特征?

在遗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下,个体所具有的典型而独特的心理行为组合系统被称为人格(许燕,2009)。人格研究在心理学领域一直备受关注。数字智能时代,新媒体与社会环境的数字化、智能化趋势提供了更多平台,可以充分挖掘与展示人格的特征与变化。个体在不同关系、不同情境和不同时间的动态行为都是人格的重要表现,在某一身份或角色下,其思想、情感和行为会随情境发生变化。随着网络与新媒体深度融入和改造数字化社会环境,绝大多数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无可避免地使用各种类型的数字身份,电子支付、大数据健康监测、社交媒体……数字平台已成为了信息获取、人际交往以及自我表达的重要平台,个体可以同时拥有多个角色、建立多种关系,在多重情境中发生行动,并在行为过程中展现出独有的特征。人格作为心理学研究的经典议题,回答人为什么会具有与众不同的特征。一方面人格是基因决定的个体动机、情绪、知觉等独特模式的“默认设置”,另一方面人格也是人为了理解自己与世界所习得的经验图式。新媒体平台的涌现带来了数字社会环境的几何级增长,极大地颠覆了传统的社会规范定义,也拓展了人格研究的边界。人格可变性是近年来人格心理学领域备受关注的议题(于淼等,2020)。当前对数字人格的争议主要聚焦于两个方面:一是“人的数字化”问题,数字化过程是否能够准确记录个人行为;二是“数字化的社会”与人的交互影响。个体主动构建“数字人设”与被大数据算法构建的数字画像之间如何互动平衡,在此过程中人们的认知、情感和行为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是心理学、计算科学与传播学关注的重点。然而,目前对数字人格的概念尚未厘清,其理论模型与研究趋势也有待系统地归纳梳理。鉴于此,本文基于心理学视角,从新媒体发展背景下数字人格的概念界定、研究趋势、理论模型等方面进行系统综述。

二、数字人格的概念界定
数字人格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凭借数字化信息而建立起来的数字化个人镜像(虞青松,2020;彭兰,2021),这种数字人格是由各新媒体平台的数据模型构建而得到的;另一类则是个人通过各类新媒体主动建构、展示和传播的自我特征,这些特征可以是现实生活中自我的延伸、复制或重塑,更多体现在对不同媒体平台的人格状态与变化研究中。传播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公共卫生与健康等领域的研究者都在关注个体在线行为背后的本质结构、特征规律、社会文化的动态适应过程,以及对技术、商业产生的影响,数字人格正在成为一个极富潜力的跨学科研究领域(Phelan et al.,2013;Mrad et al.,2022)。

(一)传播学研究中的数字人格
已有的数字人格概念更多将其视为静态特征,可采取大数据、算法技术进行收集和处理,从而描摹出一个在网络空间的个人形象(齐爱民,2012),将数字环境中的人格视为个体现实环境中人格的“镜像”或分身(Duplex),从而通过数字轨迹反映个体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特征,如使用信用评级反映个人的可信任程度。人格心理学研究者也陷入了单纯应用大数据研究方法验证人格理论的窠臼之中,人格概念的独特性、多元性与功能性却被数字人格的研究者忽略。同时,数字环境与算法规则不仅执行记录在线行为点功能,也在调节和塑造我们的行为(杨庆峰,2020),而人格与数字环境的互动与构建机制目前缺乏明确的理论。储存在不同平台的静态数据仅仅是数字人格的冰山一角,全面理解数字人格,需要从人格概念本源出发,重新理解数字环境中的人具有怎样的整合心理特征与行为模式。

(二)人格概念源流
人格一词源于古希腊语Persona,直译为面具,意指人既有面具呈现出的外在特征,也具有面具背后的真实自我特征。最初,舞台演员通过面具表达角色与他们自身的区别,舞台之上的行为表现都要与所扮演的角色相衬。面具同时规范了演员的身份与行为,反映了不同的人物特征。例如中国京剧中红脸关公、白脸曹操,观众一望便知。莎士比亚时代起面具逐渐消失,而是通过演技直接呈现不同角色的特征(许燕,2009)。欧文·戈夫曼的“拟剧理论”也关注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运用符号预先设计和展示在他人面前的形象(戈夫曼,1959/1989)。个体在人生舞台上所展现的言行特征,形成的符合社会规范与身份地位的公众形象,以及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或不能展现的内在特征等,都是人格的研究范畴。新媒体的发展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网络化在线平台,人们的公众形象有了更多展示、塑造以及切换的空间,不同媒体平台规则也影响着在其中的数字人格构建规则与展示风格。无数独立赛博空间与现实社会规范增加了人格变化的可能性。例如基于Facebook用户“点赞”等在线行为构建的机器学习模型,可以有效预测人格特质(Youyou et al.,2015)。人格变化是在个体持续经历特定事件时所表现出的特质变化(Mischel & Ayduk,2002),是个体在某一身份或角色下,其思想、情感和行为随不同情境发生的变化(Wood & Roberts,2006),以及在不同情境和不同时间的动态行为表现(Ardelt,2000;Larsen & Buss,2008)。

(三)数字自我
数字自我,也被视为数字世界的延伸自我。自我不限于身体与心灵,包含一切具有自我所有权、“属于我”的东西,是个体所拥有的身体、特质、能力、抱负、家庭、工作、财产、朋友等的总和(詹姆斯,1890/2009)。延伸自我也译为延伸自我(extended self;Belk,1988),始于个体早期发展阶段,人们倾向于根据自己的所有权和拥有物来界定自己的身份。延伸自我涵盖了一个人的思想、身体、物质财产、家庭、朋友和群体身份,不仅是自我概念的外在显示,也是自我身份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与新媒体平台的变迁,数字世界的延伸自我(Belk,2013)也不断更新其组成要素。遍布于社交媒体、在线游戏、虚拟世界的数字环境大大扩展了我们向他人表达自己的方式,技术浪潮正在从根本上改变个人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个体特征是由其所拥有和使用的关键事物来界定的。如果丧失了某些关键拥有物,就会成为完全不同于现在的个体。

(四)数字人格概念发展趋势
信息技术革命加速了研究范式的推陈出新,从交互界面(interface)、数字分身,再到人机互动(human-robot interaction)、数字建模(digital human modeling),我们不仅完成了对硅基生命的控制与干预,也力求实现对碳基文明的设计与改造。精神健康、情感、能动性(agency)以及认知情感功能都是数字人格研究领域的热门话题。

因此,基于心理学视角数字人格概念被提出并定义为,网络环境与生物学特征作用下个体所具有的典型而独特的心理品质组合系统,是个体在与数字环境交互过程中呈现的行为方式,能够以数字方式在新媒体平台中呈现。数字人格既包括个人通过各类网络社交媒体主动展示的自我特征,也包括被各种网络数字足迹所记录的个人行为特征。

总结数字人格概念得出两个基本类别,其中之一是心理学研究范式中,指向个体内部自我结构的“数字自我”,包括self、ego与individuality;另一个类别是计算机科学与传播学范式中,指向社会功能与外部影响的“数字人”,包括human、person与people。

为了深入理解数字人格概念的构成与变化趋势,我们使用Elsvier文献库进行主题检索,以“数字自我”与“数字人”为目标词,检索范围包括文献标题、摘要与关键词,截至2023年5月共发表文献3090篇,其中有2983篇发表在2000年之后(见图1)。
近二十年来数字人格相关研究呈持续上升趋势,涵盖了传统的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医学、数学以及环境科学、商业、物理和艺术领域。其中被引用次数最高、最具有影响力的是数字自我在网络呈现中的“Proteus效应”,来自Yee和Bailenson(2007)发表在Human Communication Research上的实证研究。一个人选择以什么样的数字头像代表自己,会对其行为表现产生重大影响,这一影响不仅限于人际交往和自我表达情境,还会对谈判等工作任务的效果产生显著影响。这篇论文在Elsvier数据库中被引用1046次,在网络环境日益与现实环境高度融合的今天,数字自我的驱动效应和影响力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三、数字人格研究取向的发展趋势
基于Elsevier系统中的Scopus和Scival在线工具,进行文献检索与分析,探讨近十年间(2012—2021年)与近五年内(2019—2023年)的数字人格研究趋势。指向个体内部自我结构的“数字自我”,以digital self、digital individual与digital ego为关键词;指向社会外部功能的“数字人”,多以digital human、digital person、digital people为关键词。对这两类研究进行文献检索(见表1),分析不同研究取向的发展趋势。
数字人格在研究领域分布方面呈现出多学科综合的趋势。在数字自我研究取向中,社会科学与心理学领域的研究占比较高,尤其是近五年来医学呈显著上升趋势,医学、心理学以及相关的健康管理、护理领域都关注数字自我的健康和治疗(见图2)。
在数字人这一类别的研究取向中,工程与计算机科学仍然处于领先地位,并且在近五年间,物理航天与材料科学也向数字人研究领域进军,包括商业、决策以及社会科学等应用领域的研究也呈现上升趋势(见图3)。
词频统计(见图4)结果表明,数字自我研究取向聚焦于人的自身感受与生活,关注自我概念与心理健康相关议题。高频主题词包括自我关怀(self care、self help、self service)、自我呈现(self expression、self presentation、identity)、自我测量(self assessment、self monitoring、self efficacy)、在线教育与生活方式(intervention、E-health、lifestyle modification)。而数字人研究取向关注人的功能性与工具性,着力探讨前沿技术在工业、商业以及社会场景中的应用。高频研究主题词涵盖了人体工程学(ergonomics)、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骨骼肌肉疾病(musculoskeletal diseases)、虚拟人(virtual human)、数字孪生(digital twin)等。纵观近五年来的发表质量,可以看到数字自我研究取向获得更高质量发表的比例更高,SSCI期刊中Q1区占比54.3%,而数字人研究取向的发表在Q1区的占比仅为30.4%。
通过聚类分析(见图5),提炼出103个数字人格研究所覆盖的研究主题。在数字自我研究取向中,研究者更加关注虚拟环境与网络中的自我呈现,其中最受关注的研究主题分别为:1)社交媒体;2)网络霸凌;3)网络成瘾;4)认知行为疗法。而数字人研究取向的学者注重人体功能的复制与仿真,更加青睐以下主题:1)仿真技术与动作捕捉;2)人体工程学;3)肌肉骨骼系统;4)生物机制。

通过分类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数字人格相关研究经由信息技术与工程领域出发,如今已经成为涵盖心理学、医学以及社会科学的综合性研究领域。这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变革息息相关。一方面生物学家在不断揭示大脑和人体的奥秘,另一方面计算机科学与算法技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数据处理能力。数字人格的研究不能局限在虚拟数字环境中完成对人体功能的简单复制,而要深入探讨如何在社会交往实践中通过数字自我的结构驱动个体实现心理功能与健康成长,在日益数字化的现实世界获得适应性与价值感。
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正在逐渐形成一种趋势,在新媒体研究中同时关注“数字自我”与“数字人”概念作为研究主题,尤其是网络中的自我概念(Self Concept)、虚拟化身(Avatar)以及人—机交互(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中共同出现频率呈显著上升趋势(见图6)。研究者大多采用实验范式,考察在社交媒体、在线应用以及网络游戏等日常生活真实情境中,数字人格具有哪些特征、内在机制以及影响因素。在ChatGPT、Claude、文心一言等人工智能应用大规模融入日常生活的过程中,将涌现更加丰富的数字场景,数字人格既展现出静态的、通过算法模拟的人格画像,也会在交流互动中产生认知、情感与行为的动态变化。
四、数字人格理论模型

一个好的理论不仅能够有力地解释现象,也能够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尽管目前尚未明确建立系统性的数字人格理论,但其核心主题已然成为心理学、传播学以及信息科学领域最有潜力的研究方向。本研究总结了三种启发性的数字人格的理论模型:社交媒体人格特征、数字记忆与虚拟化身。这些模型分别从个体—环境交互作用、认知功能基础以及虚拟现实技术三个方面的应用对数字人格的机制进行了探讨。

(一)社交媒体人格特征
社交媒体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人际社交沟通方式,全球每天有超过20亿的用户活跃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照片和状态、通过评论互动来表达他们的观点、态度与个人经历。同时,所有社交媒体平台的用户都会在网络中留下数字轨迹,每一次登陆、点赞、信息发送以及广告的停留时间均可被实时记录,留下永久的数字足迹(digital footprint)。数字足迹使得所有个人信息实现了数字化外部存储(Weaver & Gahegan,2007),其中既有各项被网络数字设备缓存文件记录的财务、健康、阅读行为信息,也有主动发布在各平台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在描绘一个人的网络行为特征之后,社交媒体中的数字足迹与现实生活中的人格特征是否具有相关性?这是数字化的社交网络能否映射社会现实的重要指标,也是社会与文化心理学研究者关注的重要议题。

社交媒体中数字足迹与现实人格特征之间高度相关。Azucar等(2018)采用元分析,证实Facebook、Twitter、新浪微博与Instagram等社交媒体平台的数字足迹可以有效预测大五人格特征。这些数字足迹包括用户主动发布的文本、图片内容,平台在线状态、活跃度、点赞、关注,以及性别、年龄、所在地等人口学信息。尤其是综合多项数字足迹指标可以显著提升人格的预测效力。数字足迹的准确、客观优势以及所隐含的隐私边界问题都为学术研究、商业应用与公共管理提供了新的方向与启示。

社交媒体的自我展现可以增强自我肯定、自尊和积极情绪(Qiu et al.,2012),例如在Facebook的表达相比在现实生活具有更好的情绪状态与更多的积极体验。众多新媒体平台的规则各不相同,人们在使用过程中也会随之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在线行为。社交媒体中的人际交往会受到文化环境的深刻影响。韩国社交网站用户拥有更少但更亲密的朋友,倾向于保持匿名公众形象与更少的自我披露;美国社交网站用户拥有更多的朋友与更频繁的自我披露。日本社交网站用户倾向于使用动物图片或漫画作为头像;美国用户倾向于使用真实照片,通过写博客和分享个人照片来传播关于自己的信息。法国用户喜欢进行与个人无关的讨论,而中国用户喜欢玩游戏并与其他用户共享资源(Chapman & Lahav,2008;Marcus & Krishnamurthi,2009)。一个人在切换不同社交媒体账户的瞬间就可能完成了一次文化框架的转换,在不同平台应用中表现出截然不同的行为模式,以此来匹配社交网络的文化规范。进一步衍生出的对网络文化语境的行为适应以及社交网络媒体平台所蕴含文化价值观的内化,是值得数字人格研究者深入探索的领域。

(二)数字记忆
人格的形成与描述高度依赖认知加工过程,例如记忆。人类的记忆是一个对信息编码、储存和提取的信息处理系统,这一定义与计算机非常类似,但人类记忆系统会从感觉中选择性地提取信息并将其转化为有意义的模式进行储存。与监控录像不同,人类并不会完整而准确地记录我们所经历的一切,而更加趋近于一套解释性系统。在接收信息时更像一名艺术家而非刻录机,会先抛弃掉细枝末节的部分,将重要内容组织成为有意义的模式,从而记忆呈现出完美的、对于事件独一无二的认知。认知加工同样会参与信息提取的过程,例如在记忆片段的基础上填补空白,甚至通过推理和解释重构记忆。数字足迹的客观记录是否能够帮助人们获得更加准确的记忆?

互联网使获取信息变得高效简洁,我们不再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来找到我们想要的讯息。使用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就可以随时随地轻松找到失联的老同学、感兴趣的明星和生僻的学术概念。记忆存在“谷歌效应”(Google effect;Sparrow et al.,2011)。当人们习惯于使用计算机来对信息进行访问与储存后,人们的记忆特征也随之改变。相比知识与信息内容,人们对信息储存位置(如网页收藏夹)的回忆准确率更高。互联网业已成为人类的外部记忆主要装置,信息在我们的认知与记忆之外以共享的名义被集体性存储。社会信息共享的基础,越来越依赖我们在计算机和互联网上所存储的信息,人们在信息需要出现时会第一时间想到网络,外部的记忆存储形式被迫提升了记忆加工和提取过程中的人机交互。这些结果表明,人类记忆过程正在适应新的网络技术与新媒体出现,我们正在不断通过学习网络“知道”什么(微博热搜、头条新闻)来了解社会现实,我们正在与数字网络工具共生共变,成长为相互关联的系统,对于网络的依赖不只是情感层面的习惯更是出于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如果与数字网络脱节,我们就会瞬间失去信息和记忆。

(三)虚拟化身
增强自我表露理论认为社交媒体的交流能够刺激自我表露,产生比面对面交流更加亲密的交流(Peter & Valkenburg,2009)。通过创造一个更受欢迎的自我形象,个体在社交媒体中进行丰富的自我的呈现、展演与印象管理。一个人完全可以控制他们想要如何展示自己,在状态更新中表达何种情绪,上传哪些照片来展示自己最好的形象,应该公开社交生活的哪一部分……有关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不真实的,什么是感知的,以及人类是如何认识这个世界的问题的讨论,自柏拉图开始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人类间接体验世界的能力与“存在”或存在感有关,班杜拉提出个体的行为基于对现实的想象,而这些想象基于替代性经验(Bandura,1978)。20世纪90年代起,研究者关注到游戏中的个体与他们所创设的虚拟化身之间存在心理连接,Gee(2003)将其定义为虚拟自我。虚拟自我是一种身份形式,玩家在其中与他化身在心理上相联系,通过这种方式,虚拟化身充当了实体世界和虚拟世界之间的桥梁。

虚拟化身可以被直观理解为角色扮演,例如“过家家”通过扮演家庭成员的角色来模仿和学习父母的行为方式。角色扮演游戏(RPG,role-playing game)是电子游戏中历史最为悠久、数量最为庞大的一种。RPG游戏的核心是扮演,玩家扮演一位角色在某个写实或虚构的世界中活动。这个玩家负责扮演角色需要具有某种结构化规则,并通过相应行动使得其扮演角色得到发展,完成故事线。RPG游戏有多种形式,从桌面角色扮演游戏、动作角色扮演游戏、到实演角色扮演游戏,紧张激烈的游戏过程使得玩家高度投入,游戏开发商通过拓展社交功能提升用户的参与体验,也使得游戏次元与现实的区隔越发模糊。例如王者荣耀成为了许多中小年学生课余游戏与社交的方式,玩家对角色作出选择,在游戏进程中获得奖励和强化,虚拟化身向玩家传递了与自我相关的信息,具有自我建构和自我评价的功能,并对个体的自我概念产生影响。

班杜拉提出,个体的行为一般通过直接经验或间接的观察学习、模仿获得(Bandura,1978)。视频游戏为玩家提供了体验不同化身的机会,玩家在游戏中将自我投射在化身之上,并通过化身模拟游戏角色的行为。因此,玩视频游戏是一种个体在媒体环境中主动进行模拟的直接经验(Peng,2008)。Hull等(2012)认为个体在游戏中既能对行为模拟,也能进行身份模拟。基于化身的游戏不仅为个体提供了在虚拟环境中练习各种行为和体验相关认知、情绪的机会,而且为个体提供了体验不同自我的机会,游戏玩家会吸纳其所扮演与控制的虚拟化身的特质和态度,并且能够通过不同的虚拟化身体验到态度、情绪与自我的内在改变,在此基础上影响相应的行为出现变化。例如赛车游戏中,个体将自我知觉为胆大妄为的司机,并且会对危险驾驶行为造成影响(Fischer et al.,2010;Kaufman & Libby,2012)。多人合作的线上游戏中,虚拟化身的选择与人格特质关系密切(Mancini & Sibilla,2017)。虚拟化身能够提供更多的自我选择,包含理想化、现实化、改变自我、反派英雄等多种可能,与大五人格模型中的各个维度之间并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现实生活中的人格特征与自我的虚拟化身之间存在多种类型的关系,虚拟化身更接近玩家对于自我的理想化预期或是相对阴暗的人格对立面,这样的不一致性结果也提示我们:在日渐复杂多元的网络数字环境与虚拟自我的研究中,传统的人格理论需要被突破,数字人格理论需要被重新定义和建构。

五、未来展望
凯文·凯利提出用进化的观点看待技术,将技术视为一个有生命周期的、活的系统(Kelly,1994)。相比机械逻辑,生物逻辑更加接近技术发展的本质规律,而最终会形成一个人类和电子设备连接在一起的进化体。在人工智能技术爆炸的2023年,全球人类文明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数字环境使得个体常常处于多重文化体系下,个体的文化背景知识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被选择性地激活,从而产生不同的解释与行为表现(Hong et al.,2000;Chiu et al.,2011),数字人格研究要考虑动态变化的文化背景因素。同时,个体数据成为治理层面维系社会安全和运作的基本方式(蓝江,2020),文化与社会发展需要对数字人格概念进行更加系统性的研究,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一是数字人格的内在机制仍需进一步探讨。当Belk提出延伸自我的概念时,还没有网络游戏、搜索引擎、虚拟世界、社交媒体,甚至没有智能手机。今天,有了如此丰富的数字技术,自我延伸和扩展的可能性前所未有地广泛。拥有虚拟化身的数字人格集合体不仅是媒体的观看者,而且能够主动参与到在线世界之中,成为数字世界的一部分。数字人格以多元形式建立各种类型、跨越传统边界的话语空间。然而后疫情时代,公共数字空间几乎完全侵入了私人环境,随时在线的社交网络与移动应用让人们时刻处于某种具有社会化功能的数字“角色”之中,而卸下角色之后原本应该还原的真实自我状态却被压抑和遗忘了。越来越多的精神健康和心理问题在数字世界中被碎片化传播无限放大,引发了一系列网络暴力悲剧事件。包括暗黑人格、人格障碍等一系列具有社会安全隐患的数字人格特征与机制,也应得到及时的诊断与治疗。

二是数字人格的影响因素仍有待深入研究。大量的研究证实,个体自身和外部环境都会显著影响人格特征(Fleeson,2001;Fleeson et al.,2002;Roberts & Mroczek,2008;Kalimeri,2013;Teso et al.,2013),其中,意外事件、角色转换以及他人行为的反馈等因素都会引发人格的变化。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同步效率使得他人的反馈没有时间差,并且能够没有门槛和限制地受到意外事件的信息干扰,越来越成熟的技术也使得角色转换无缝衔接……这些技术进步的因素对于人格的稳定与健康都带来了新的挑战。数字世界的人格理论不应拘泥于传统人格理论,恪守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基本假设,而是勇于突破现有的大五人格模型验证范式,积极探索个体在数字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心身组织的基本特征与规律。在线群组所构成的微观网络环境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彻底颠覆和重塑身处其中的个体行为规范。以饭圈群体为例,可以看到其对个体的认知需求、情感表达以及消费行为都产生极大影响。洞察技术变革所引发的社会文化现象,需要结合心理动力学以及动态文化视角建构数字人格的维度,理解个体如何在新媒体使用过程中主动选择自我展示的特征、程度、真实性以及根本动机。

三是在研究方法上,应对现有大数据方案进行前置的理论设计。大数据与计算社会科学为数字人格探索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过去十年间也一直由计算机与工程科学主导“人”的数字化复制与建模。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关注人的能动性以及与环境的交互机制,学科交叉与全球合作成为研究与应用领域不可阻挡的趋势,通过统一性概念和理论驱动,能够提升大数据技术的规范性与结果的解释效力。

四是数字人格的应用潜力值得交叉学科的重视。哲学与人类学始终探讨着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如何实现对一个人的某种程度的正确理解。AIGC技术或许很快就可以实现与屏幕上的另一个人进行愉悦的文字交流、思想碰撞以及世界观的辩论,而对方却是一个经过定制化培养的数字灵魂,可以是爱因斯坦、乔布斯或者任何一个你可以想象到的名人的数字分身。数字人格的建立将会帮助AI实现新颖、独特的人设建模,建立能够共享情绪、具有价值和意义的高层次人—机互动。数字人格的培养和教育是否能够激发个人创造力、帮助自我实现意义与价值,将对个人健康成长以及社会和谐稳定产生深远影响。

个体的发展是根植于社会、历史和文化的。数字文化是整个社群在其数字化过程中所创造的人为事物的总和,包含各种网络工具的使用,数字艺术的创作,以及各种语言的应用,同时也是人类心智发展的媒介,是人类所特有的、关于现在的历史。厘清数字人格理论与内在心理机制,促进数字人格的健康发展,也是时代赋予新媒体传播研究的使命与责任。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智能时代的信息价值观引领研究”(项目编号:18ZDA3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完整版请参看刊物原文
本文引文格式:兰天:《数字人格:数字智能时代的人格研究究》,全球传媒学刊,2023年第3期,47-65页。

来源:全球传媒学刊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GPMCg4xYfVesa_Epw9KvA
编辑:郑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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