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监控和公平、正义、自由及人类福祉等社会和政治问题紧密关联,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由监控获得的可见性知识有被转化为权力的潜力。而各类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以往相对固定的监控者与被监控者之间的关系。总体而言,以技术演变为核心,“看”本身经历了从近距离的、简单的注视或围观到愈发技术化的、“延伸式”的观看。媒介/技术在其中发挥的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它们几乎从根本上改变了“可见/看”的方式,从而影响了监视材料的形态,以及观看者与被观看者的观看实践乃至权力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相关研究认为可以通过监控技术向大众赋权获得“观看的正义”的观点。然而,本文认为,掌握“监控/看”的权力并不等于获得权力本身,在社交媒体平台这一力量交换的场域,可见性只作为其中的一支力量发挥作用,它最终走向何方还要考察具体情境、案例中的行动者如何互动。本文最后就如何挖掘监控研究的可见性维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 社交媒体监控;可见性;权力;媒介技术 一、引言 长久以来,监控一直被视为一个重要议题。特别是自20世纪起,监视成为一种常规行为,牵涉出一系列社会和政治问题,如民族主义冲突、个人身份认同、商品监管争议,等等。学者Lyon用“表象固定”(phenetic fix)一词描述监控可能造成的社会后果——监控捕捉各种围绕着人体的数据,并利用这些抽象数据将人们置于不同的收入、属性、习惯、偏好或犯罪等新的社会类别之中,用以影响、管理或控制他们。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更多权力的介入,即使处于运动中的人的数据也可以被收集、比较和分类。这些变化使得监控和公平、正义、自由及人类福祉等社会和政治问题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鉴于监控的这种重要性,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聚焦相关社会现象,试图发展出具有解释力的理论和概念。Galič等人按照相关理论发展的时间和主题将监控理论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800s-1970s)被称作监控的建筑理论(Architectural Theories)。此阶段以边沁(Jeremy Bentham)和福柯(Michel Foucault)对全景监狱的描述和阐释为核心,通常强调监控在特定的物理和空间条件下进行,从而生产出一种作用于监控对象的集中化机制(centralised mechanisms)。第二阶段(1980s-2010s)更聚焦于监控的基础设施理论(infastractural theories)。德勒兹关于控制社会(control society)的论述为这一阶段监控理论和概念的发展拉开了序幕。该阶段强调监控的网络化过程,即将监控手段从物理技术转移到数字技术上来。Haggerty与Ericson提出的“监控集合”(surveillant assemblage)以及 Zuboff提出的“监控资本主义”(surveillance capitalism)是这一阶段中的重要成果。第三阶段(1990s-2010s)几乎和上一阶段平行发展而来,相关学术研究的特点是,它们着眼于监控所涉及的具体技术和场景,而非继续前两个阶段的对监控的整合式的论述,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完善、结合或扩展了先前开发的主要概念框架。通过数据监控(dataveillance)、访问控制(access control)、社会分类(social sorting)、点对点监控(peer-to-peer surveillance)和抵抗等概念,监控的概念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 不可否认,这种学理层面的梳理具有重要价值。不过,限于不同的社会时空条件,上述研究对于监控技术/媒介的讨论多为散点式的,突出表现为一个新概念往往只聚焦于某个新涌现出的监控技术或监控类型,缺乏相对整体性的梳理。此外,随着社交媒体相关技术的发展,“可见性”愈发成为一个重要概念,但针对其在监控语境下的学术探讨相对较少,部分既有研究则存在简化可见性或高估其赋权能力的现象。鉴于此,本文的第二部分将以监控技术/媒介为核心对监控权力的发展路径进行简要梳理,在此基础上,第三部分试图以可见性为核心,探讨在社交媒体监控技术赋权语境下,如何比较全面地理解可见性及监控权力。最后一部分就如何挖掘监控研究的可见性维度提出建议。 二、技术视角下的监控权力发展路径 根据柯林斯字典,监控(surveillance)是对某人的仔细观察(careful watching),特别是由如警察或军队等组织。这个界定强调了“权力(结构)”和“看”两个要素。很长时间以来,正如此定义所言,监控一般涉及一定权力结构中的两方,一方是有组织的、有权力的机构(符合“sur-”这个前缀所暗示的,一种自上而下的方向),另一方是相较而言权力低微的群体或个体,牛津字典中还强调后者犯罪的可能性,将上述定义中的“某人”进一步典例化为嫌疑人(suspect)、罪犯(criminal)或囚犯(prisoner)。而“watching”是监控行为中的核心动词,对应了“-veiller”所指的“看”的含义。当然,监控中的“看”并非一直如此直白地指向感官活动。根据学者Christian Fuchs对学界对“监控”的种种定义的回顾,社会中的监控涉及到“对人类或人类群体的数据的收集、储存、处理和评估,以便借助所收集的信息对被监视的人类施加暴力,来推进其目标”。可以说,在监控行为及其凝结的各种关系中,正是权力差使得一方有权对另一方进行仔细观察并有选择地获取信息,而“看/观察”的过程和结果则会证明乃至固化两方间的权力差。 这种上对下的观看权力古已有之且成体系。比如,早期的罗马民法典和中国的秦律都对如何惩罚失范者做出了或详或略的说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抓捕、候审、审判、关押、行刑等环节涉及大量的执法细节(如张贴告示、确定执法步骤、量刑等),相关基础设施(如监狱、审判室、刑讯室、行刑地点、刑具等)、人力(如狱警、判官、行刑者等)乃至观众(有组织或自发观看)。不过,到法国革命时期,“Surveillance”一词才进入英语。许多英语国家的人认为它蕴含着一种阴险的革命气氛,让人联想到间谍、守卫、告发和夜间搜查。狄更斯这样描述当时的监控氛围,“怀疑的情绪(suspicion)‘将好人和无辜者交给坏人和罪犯’”。1792年,法国的第一个监视委员会(Comite de Surveillance)成立,目的是为了监视可疑的陌生人,之后发展到协助相关方逮捕嫌疑人。随后,法国各地逐步成立地方监视委员会。 如果从媒介/技术的视角切入,可以总结出,就监控中的“权力(结构)”这一要素而言,其发展呈现出三个特征:其一,监控权力作用的范围越来越广,其具体表现为:(1)监控的系统性不断增强;(2)监控权力逐渐由承担特殊职能的社会机构渗透进日常生活之中。其二,监控权力的可见性日益提升,可验证性逐步开放。福柯在论证全景监狱结构的有效性时指出,囚犯将一直能够看见中央塔楼的高大轮廓(即监视者),他从那里被监视着;且囚犯必须永远不知道他是否、在何时被监视,但他确信他可能永远处于被监视状态。这样,可见性(visible)和不可验证性(unverifiable)便使全景监狱成为一种经济的、自动化的、非个体化的权力机器。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受制于物理建筑空间的可见性和不可验证性被不断地冲击。其三,参与监控、掌握监控权力的行动者数量日益增加,虽然不同行动者手中的权力大小不一、监控工具各异,但监控权力整体呈现出了一定的平民化特征。除了自发的监控实践,有时政府或媒体还可能邀请民众参与监控实践。而就“看”这一要素而言,它本身经历了从近距离的、简单的注视或围观到愈发技术化的、“延伸式”的观看这一过程。下文将以媒介技术为着眼点,对上述趋势进行简要阐述(表1)。 首先,在以特殊的物理构造作为监控技术之前,监控权力需要在特定的场景中才能展露出来。比如,在《规训与惩罚》的开篇案例中,福柯描写了1757年巴黎的一处处决场景。Robert Francois Damiens被控试图谋杀法国国王路易十五,他先是被“以最痛苦的方式”折磨了许久,然后行刑者指挥马匹将其胳膊、腿从身体上生生撕开。相当多的民众围观了这一场景。这种观看凸显的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权力,而且,观看者和被观看者之间的距离很近,以确保这场处决的威慑力。不过这种观看权很大程度上并不能凸显出多数人在地位上的优越性,充其量是将他们与罪犯身份区分开来。他们只在行刑场景下有权观看罪犯,其他时段不太可能自如地进入监狱、随意探视监狱内的情况。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仍掌握在国王、法庭、执法者那里。由于这种权力的高度集中性和确定性,此时几乎并无必要探讨监控权力的可见性和可验证性。 在此之后的约1个世纪的时间里,惩罚的方式发生巨变。福柯接下来描述了1838年巴黎关押的一批年轻囚犯的生活。囚犯们需要遵从一系列“最细微”(to the most minute details)的规矩:晨间钟声响起后,囚犯们须得在寂静中起床、穿衣、祷告、工作、吃饭、学习、休息、洗手、检查衣物、点名、睡觉。Damiens 所经历的公开的残忍刑法和身体疼痛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精心发展出的、涉及生活各方各面的、相当细节的规矩系统”。这种系统协助少数人有效地监控多数人,且对于被监控者而言,此系统/结构具备相当的可见性和不可验证性,因而具有良好的规训效果。但无论是监狱还是福柯在后文中提及的有着类似监控物理架构的医院、工厂和学校,监控者仍需要和监控对象保持相对近的物理距离,才能够确保后者感受到监控目光带来的压力。此外,在该阶段,看守者掌握着直接监控权(由国王或政府赋予权力),国王等老牌掌权者和可能前来参观监狱的市民拥有间接监控权。但总体而言,直接参与到监控实践中的人还相当有限。 到了大众媒体时代,监控者和监控对象的数量比再次发生逆转。“尤其是电视,今天使许多人——实际上是数以亿计的人在同一时间——以巨大的权力看到和欣赏少数人。”最典型地,在《英国犯罪追踪》(Crimewatch UK)《老大哥》(Big Brother)等真人秀节目中,电视节目不仅通过直播传输保证人们“与共享的、正在发生的社会真实相连接的可能性”,还邀请观众提供可能的线索,帮助警察追踪罪犯。此时,政府、媒体和各种社会机构掌握的监控工具已经出现了串联的面貌。学者Renzeman评述道:“语音、无线电、程控联络、远程酒精测试和自动报告站技术发展迅速,并且以令人眼花缭乱的方式被单独或组合使用。”以警察办案为例,除了通过电视等媒体征集线索,如有需要,他们可以在传召疑犯、跨省办案的同时,调取记录着人们的电话内容、指纹、消费记录、GPS定位的各种数据库协同办案。而对于电视里的被看者(特别是真人秀演员)而言,通过视野里的摄像头和屏幕,他们不仅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形象将会被观众消费,有时还刻意为进入屏幕创造机会并以此牟利,因为媒介仪式给人们营造出了一种媒介“里”的事物高于媒介“外”的事物的观感。于是,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无论是成为监控者还是被监控者,参与到监控实践中的可能性都大大增加了。一方面,电视等大众媒体的介入犹如将1757年的处决场景直接传送到处于千里之外的观众眼前,实现了在远距离条件下多数人对少数人的观看。另一方面,电视媒体为观众打造“现场感”(liveliness)的同时,还以邀请互动的方式调动起观众的主体性。即使这种主体性是被被动地激发出来的,我们仍可将之视为参与式文化兴起的前奏。监视的权力也逐渐从以政府为代表的官方权力机构被“下放”和“分发”,而且它逐渐变得日常起来——人们仅在看电视消遣的同时,就能参与和完成对另外一些人的观看或监控。 互联网的兴起和web.2.0时代的到来使得监控工具变得更加多元,监控设备变得更加易得(accessible)。一方面,相关技术为打造愈发密不透风的监控环境赋能。在基础设施层面,大数据和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增强了监控系统的数据分析和存储能力,帮助其成长为具有持续增殖、流动性质的“监控系统”(surveillant assemblage)。德勒兹和迦塔利认为,系统指的是多种多样的、异质的物被统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功能实体协同运作。这些异质的物也被称作“流”(flows),其中既包括人、标志、化学品,也包括各种知识和机构。它们各自如同分散的流水,最终以各种可能被组合起来的方式汇集在一起,并统合发生作用。比如,商业数据库既可以用于消费者行为画像,也可以支持警务办公。在理论上,之前采用过的监视技术(无论是物理建筑形式还是更高深的技术形式)在当下得到了整合,相关各方可以根据任务目标和需求调用和组装不同的监控技术和收集到的数据。落实到具体的监控实践层面,随着社会的数据化,监控将物理与数字、政府与企业的监控以及自上而下的自我监控结合起来,不同场景之间的不被监控的空隙越来越狭小。比如,为了推动消费市场的发展,产品设计者凭借想象设计出适用于各种人群的监视设备,比如监视孩子写作业的平板电脑、看护婴儿的电子报警标签、监察员工工作进度的绩效软件,除此之外,还有适用于看护者、通勤者、老人、国际旅行者、假释犯、特权阶层和弱者的监视设备。 另一方面,技术同时为观众“赋权”,使之在互联网上就能轻松地“围观”来自全国各地乃至全球的公共事件。比如,除了“公民记者”,普通人也积极参与到监控实践中。最典型地, 2011年春节期间,网民自发参与“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在此网络事件中,微博“打拐”既依靠社交媒体宣传造势,又是民间证据、线索的聚集地。除了类似蕴含相对重要意涵的社会事件,社交媒体使用者还时刻“围观”着一些“小”事。《千夫所指:社交网络时代的道德制裁》一书中援引了数十个通过社交媒体被看见的生活场景,聚焦的对象既包括韩国地铁上的“狗屎女”,也有因脸书或背景调查而丧失工作机会的大学生。此时,监控者和被监控者的身份边界已经模糊起来,每个人都有承担双重身份的潜力。可以说,在社交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途径看见对方,且人人都知道自己是潜在的被观看者。而且,这种三明治式的处境并不一定只给人们带来压力,Marwick的研究指出,社交媒体用户的自我披露行为塑造了一种对称的监视模式(symmetrical model)。在监视他人社交足迹的同时,为了获取社会地位、吸引他人的注意力,人们也会主动向观众披露信息。换言之,监视行为往来间产生的信息兼具生产和消费的双重属性,监视成为一种对称行为,监视者也渴望被看见(to be seen)。于是,在当下,监控从经典的福柯式的“少数观看多数”很大程度上演变成为“众人注视众人”。得益于微博等平台普遍的可见性,监控者和监控对象之间的物理距离可以无限拉远,或者说已经成为一个不太重要的要素。 三、社交监控语境中的可见性与权力 上述梳理虽然以技术视角下的监控权力作为核心,但“看”这一行为在各个阶段发挥的重要作用——即“看见”能够使观察对象具象化、辅助监控者巩固权力或刺激其行动——已被凸显出来。要言之,媒介/技术在其中发挥的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它们几乎从根本上改变了“看/可见”的方式,从而影响了监控对象、监控范围、监控材料的形态,以及观看者与被观看者的观看实践乃至权力变化。 应该说,监控自始至终都是一种围绕“看”行使的权力,只不过随着技术对“看”的辅助和加持,监控中产生的“可见性权力”整体日益被剥离为可见性和权力两个部分。在前全景监狱时代,“看”更侧重于一种物理的、感官的、肉身在场的看,此时的“看”最为具体,“看”的过程即是权力发挥作用的过程。在全景监狱时代,“看”被进一步抽象化和转化为可见性知识,后者可被用于权力的再生产。而到了大众媒体和新媒体时代,一方面,技术加持下的“看”不要求监控双方的物理在场,就能够嫁接起人们眼前的现实的生活和遥远的世界,使得人们的视觉感官得以延伸,而能动的观看者也可以通过技术可供性,强化或隐去某些内容;另一方面,如果考虑到除了人以外的更多行动者(如社交媒体平台),“看”则同时呈现为一种更为抽象的、“使…可见”的性质,而且技术甚至可以在此路径中参与到数据分析、筛选、加工的后台工作中,造成呈现内容的失真,从而以抽象的“可见”影响人类行动者的具体的“看”。那么,在社交监控技术赋权语境下,掌握可见性在多大程度上意味着掌握权力? 首先,可见性无疑已经作为一个媒介的底层属性,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和讨论。van Dijck在《理解社交媒体的逻辑》一文中归纳出四条社交媒体的四个重要特征:可编程性(programmability)、名气/地位授予(popularity)、互联性(Connectivity)和数据化(Datafication)。这四重特征在很大程度上都需要获得可见性支持才能够发挥效用。最典型地,地位授予和互联性逻辑则已经深刻融入当今的短视频类社交媒体当中,通过“看”,一批批网络红人成长起来,与其粉丝成为“家人”,或引导其观众结成趣缘社区。而数据化更多呈现为一种“看”的结果,并以数码物(digital object)的方式被存储在云端或其他数据库当中。这些数码物归根到底是可分享、可操纵的数据,它们的可见性受到系统及相关网络、技术配置的操控。Treem等人将可见性看作一种“行动后果”,它发生在特定的社会物质性语境下,支持人们观看、接近或触及他人传播的信息,同时改变了传播者信息的可获得性和显著性。胡翼青等人在探讨媒介可供性在存在论层面的价值时,援引了Treem 和 Leonardi在考察组织结构中的社交媒体使用时,概括出的四种媒介可供性,其中第一个被提到的就是可见性。 这些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可见性对于当下媒介研究乃至传播学研究的重要性。但是,相当一部分可见性研究中存在一种将其简单化处理的现象,即将可见性二分为可见或不可见的状态,然后在此基础上探讨技术设置、技术可供性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比如,有学者研究了B站美妆视频如何赋权女性,使之拥有“能动”的“可见性”。作者认为,数字媒体创造的“可见性”帮助部分女性生成主体性,提升了自我认同,并在社群内建立起和他人的关系。但是,这种对可见性的讨论跳过了其背后复杂的社会、技术和政治因素,因而这种可见性的结果显得相当轻快。与之相比,Stevens的研究显示出作者对可见性更深入的反思。Stevens 研究了Instagram平台上的“Blackfishing”现象,即一种创作者用化妆方式来让自己看起来像黑人以吸引流量的方式。尽管黑人的身体、文化和环境在历史上一直被各种品牌挪用,在新自由主义的逻辑下,平台使得从种族化的身体和空间中提取文化和经济价值的过程变得更自然、合理。博主们通过引人注目的、种族化的审美来争夺可见性、达成交易,其潜在后果是,打造出一种更适合消费者和资本主义的审美和文化,遮蔽种族问题。 学者 Brighenti认为,探讨可见性时可以从两个基本维度出发。其一是关注视觉、生活经验和权力的交叉(intersection)议题(如性别化凝视、视觉冲击、身体的视觉等);其二是重视视觉的行动协调能力和互动效果(如“面子工作”)。受此启发,可见性在“视觉”和“行动”两个层面都应受到重视。 那么,在监控语境下,如何将可见性拆解为可以逐个讨论的元素,以便更系统地对其进行认识呢?本文认为,结合上述学者对可见性的理解,再根据可见性关系中最显见的行动者(媒介/技术、观看者、被观看者),在研究监控可见性时,可以将其拆解为以下四个基本要素:监控技术、监控数据、监控者和被监控者。前两个要素主要影响最终呈现的监控图像的视觉特征,后两个要素则可以充当可见性的行动协调能力的对象(图1)。 监控技术可以被进一步分类为宏观层面的媒介技术环境和微观层面的媒介技术特质。宏观的媒介技术环境可以被理解为表1中的不同技术阶段。广播、报纸、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媒介的可供性不同,这使得它们在可见性、可编辑、可持续、可联系的能力上呈现出差异。比如,在本雅明看来,大众传媒的广泛传播是现代民粹主义政治的基础,因为统治者能够直接与人沟通,而不是通过他们的代表。如果采用一种媒介比较的视角,较之于传统媒体,社交媒体的可见范围更广,但其可见性也更难以控制。但总体而言,正如表1所示,从前全景监狱时代至今,可见性的程度和范围在不断地提升。 微观层面的媒介技术特质主要关注的是媒介传递内容时表现的特性。从社交媒体类型看,不同社交媒体在可见性方面的设置、偏好和算法并不相同;从媒介内容的承载方式来看,图像和文字相比,展示的信息会更为丰富。视频又比图片传递的信息更多。政治传播、说服、健康传播的相关研究在此方面涉猎较多,以监控为议题的研究还较为鲜见。此外,剪辑技术、深伪,以及其他各种视频造假技术也属于这一范畴。 技术要素下,一个经常被忽略的对象是基础设施。正如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所言,技术不出问题时,人们很难察觉到其存在。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就曾将城市所依赖的地下污水系统称为“看不见的城市”。古时的驿站系统、现代的海底电缆都为监视技术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设施支撑。更重要的是,作为基础设施的媒介也不仅仅是中性的“人的延伸”,它们具备系统塑造媒介内容、校准各种感知感官之间的比例、且在可见领域内作出具体修改的潜力。今天,监控基础设施不断地走向网络化、黑箱化,系统地描述、分析、阐释这些基础设施及其影响的研究相当匮乏。 监控数据受不同时期媒介/技术发展的限制,以各种丰富形式被收集和呈现。福柯在对全景监狱的规训机制进行描述时,特别提到了档案和卷宗的作用: 在前现代时期,权力的实施本身具有高度的能见性(如城镇中的驻军、公开行刑),那些认知的对象则隐身在暗处。然而,在现代社会,权力运作通常是不可见的,对目标的控制则通过使它们高度可见得以实现。现在,具有最高可见性的是那些厚厚的卷宗被保存并由大批匿名、不可见的公务人员审阅的人(罪犯、疯癫者)。 在档案和卷宗中,个人无疑被“实例”化了。他们的相关记录、个人情况成为可以被公务人员审视和调阅的资料。社交媒体中则更是充斥着各种数据,可以说,一切被记录、铭刻、保留下来的与监控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及其他信息和内容都可被视为监控数据。而且,相较于上述那些在特殊情境下“等待被调用”的数据,当下监控数据的可用性显著提高,因为它们和消费主义及日常生活深刻地捆绑在一起。换言之,这些数据的特征是,“可能更少地反映我们自身,但更多地反映‘我们可能对什么感兴趣’”,学者Zuboff正是在此基础上指出科技巨头和互联网独角兽如何凭借数据发展起“监控资本主义”(Surveillant Capitalism)。不过,应该指出,新的数据呈现、存储和调用方式并没有完全取代它们的前身,实际上,传统的登文造册式的、个人文件类的数据和新式数据在当下并存。此外,虽然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大量数据,由于算法等透明性较低的新型技术的出现和广泛采用,很多数据极有可能在上传的瞬间就被自动地标记和转为不可见数据了。 就监控者与被监控者这一组关系而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监控者掌握的可见性都远高于被监控者。旧式的监控者掌握着对被监控者的控制权和对其他相关监控数据/内容的“把关权”。不同的控制模式(主要指与可见性相关的政体和政策)对被监控者和监控数据的关注方式和程度不同。国家作为掌握可见性的最高单位,可以决定其国民看见哪些、看见多少,而国家层面收集的关键数据对于国民而言往往是不可见的。斯诺登和“棱镜门”事件是这一要素的有力注解。同时,国家的内容审查权还极大地影响了媒体的决策以及媒介记忆。吴世文、何屹然的研究指出,一方面,媒介记忆的生产受外部规制与内容审查的影响,“敏感”内容由于缺乏可见性可能被“选择性遗忘”;另一方面,报纸等偏重记录国家、企业等角色的传统媒介倾向于忽略网民的视角,导致留存下来的数据带有更多国家记忆或官方记忆的色彩。这些因素不仅影响了一些政治、社会议题和现象的能见度,还几乎变相地撤销了它们的存在。 不过,随着相关媒介/技术的普及和对普通公众的赋权,监控者与被监控者之间的在观看维度上的权力距离有缩短的趋势,甚至有时后者也会通过上传、评论、转发监控视频将自身的角色转换为“平民”监控者,他们掌握的监控材料会迫使前者采取卷入行动。这种趋势之所以出现,首先是因为接入互联网的便携式监控设备越来越多,这不仅意味着网络消息信源的丰富,还在相当短的时间内生产出巨量信息。即便国家和企业层面越来越多地借助算法、AI技术等工具进行信息识别工作,但如何有效地筛选、审查、控制、储存这些信息还是成为了一大难题。而且,就目前的技术发展阶段而言,很多数据标注和内容审查工作仍旧依靠人工完成。换言之,有限的人力资源和仍处于学习阶段的机器组合往往难以应对批量生产出的监控数据,这种数量差间接地挑战了国家层面的巨型监控者在观看维度上的特权。 除此之外,作为被监控者的普通公众还会采用一些防御性手段保护某些监控信息,使其能更长时间地、更多地进入公众视野。比如,人们有策略地阅读和保存某些信息。他们一边迅速阅读、观看相关内容,一边通过截图、调整页面方向、用其他语言转译、语言加密等方式与平台内容审查员抢时间、争夺可见性。这些策略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网民在之前发生类似事件时积累下来的经验。换言之,正是一种“内容即将不可见”的担忧促使这些网民采取了上述行动。 不过,如果说上述行为可以看作对巨型监控者权力的抵抗,我们还应该看到,普通公众的日常监控实践中也常常含有自我审查的成分。比如,在社交媒体上,受情境崩塌(context collapse)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往往会先想象其受众看见自己发布的内容时的反应,然后再调整和发布适合的内容。更严重的是,韩炳哲指出,当下社会中的“看”有时候不是一个可供选择的选项,他认为我们当下处于“透明社会”之中,“一切都必须可见,对‘透明’的强制追求将一切不服从可见性之事物视为可疑”。这种社会风气和对视觉要素的推崇也影响了监控证据的呈现方式。其结果很可能正如Brighenti总结道的,“新媒体使用户更容易受到监视和其他形式的控制。也许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被赋权和处于弱势地位之间的区别、承认和控制之间的区别变得如此之小”。 更重要的是,上述要素处于不断的互动过程中,技术演化、系统升级、参与者转变策略或是它们之间的组合(比如普通公众创意性地使用某社交媒体的某种功能)等所有变化都使得监控本身变得越来越复杂和不可控。 面对如此多元、多变的行动者关系组合,可以说,掌握可见性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掌握“监控/看”的权力。最直接地,人们可以通过社交软件看见更多的(或特定的)内容,也可通过不同社交媒体的可供性控制自己的哪些生活侧面如何以及何时被其他人看见。 但是,掌握“监控/看”的权力并不等于掌握权力本身。一方面,由于可见性关系中行动者数目众多,一方掌握的“监控/看”的权力既有可能为其自身所用,也有可能沦为其他行动者监控行为中的一环,为他人的行动做嫁衣(如社交媒体上的互惠性同辈监控被平台用作牟利数据);另一方面,回顾前文Fuchs对社会监控的界定,监控中的权力不仅涉及到通过“看”实现的数据收集,更表现在借助这些数据对被监视者施加暴力(包括物理干预式的直接暴力、国家或组织授权的结构暴力、通过非人化或其他排他性的表述实施的文化暴力和以警示、规训对方为目的的暴力威胁)以达成自身目标。因而,要判断社交媒体监控中的某监控者是否掌握权力,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衡量其是否有意且有能力造成暴力或暴力威胁。 四、挖掘监控研究的可见性维度 既有监控研究在强调可见性的重要性时,常常忽略上文中提出的两个方面,而直接肯定监控可见性为民众赋权的能力。例如,Koskela曾讨论人们如何利用带摄像头的手机、家庭网络摄像机展示日常生活,从而生产新的主体性。JenniCam事件可被视为一个比较极端的案例。1996年,女大学生Jannifer Ringley在其大学宿舍内架起摄像机,通过互联网向全世界观众直播自己的日常生活。在镜头中,她完成每日功课,做体操练习,庆祝生日甚至和男友做爱。通过将自己的生活展示给他人看,人们似乎从羞耻、卑微的心态和想要隐藏自我的需要中被解放出来。这些行为经常被称为“被赋权的展示主义”(empowering exhibitionism)。Koskela认为,通过这种反抗传统式监控的手段,人们得以玩弄图像,获得权力。不过这种权力并不是为了控制他人,而是为了挑战传统的控制手段。但是,这种掌握可见性的状态似乎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困限于依靠视觉官能构建起的互联网商业经济图谱之中,处于被收编的状态。特别是在当下的直播风潮中,大批网民涌入直播间,以各种创新方式玩弄图像,不论其各自目标如何,最大的赢家无疑是收割流量和海量监控图像数据的平台。更重要的是,即便我们承认这种“被赋权的展示主义”可以作为一种权力,我们仍旧很难归纳出这个权力的对象是谁?它实际作用在何处?产生了何种效果?因此,很大程度上,这种关于“看/监控”的掌控权可能更多的是一种“姿态性”(gesture)的狂欢,其实际价值还有待商榷。 另一种更为乐观的观点是,“社交媒体的赋权天然带有监视可见性之本质”促进了“网络民主的发展”。其背后的逻辑是:“公众知道他们正在被监视,并通过反向监督的政治文化实现对主体间的权力地位不平等的调节和改造,从而提供一种权力制衡机制,使权力地位较低的反向监视者与权力地位较高的监视者之间存在沟通对话的可能,形成监督民主化的政治权力形态和观看的视觉政治”。从近年来由社交媒体触发的一些政治监督活动来看,的确存在这种通过社交媒体赋权实现对政治权力反向监督的可能性。但是,似乎也不能高估这种可能性能够产生的实际政治效果。我们需要明确被社交媒体赋权的可见性能够带领公众走到哪一步。不可否认,在如“微博表叔”“我爸是李刚”“郭美美炫富”这样的社会政治事件中,公民的参与加速了官方权力机构的卷入行为。但是,也有研究表明,提高可见性的行为很可能也会导致相关各方的干扰、不透明(opacity)、审查、监视、骚扰、保密和控制,这种因为可见性导致不可见的现象被称为“可见性悖论”。其结果是,目前社交媒体上可见的事件很可能是已经受到干扰、审查、控制后被过滤出的事件。再考虑到社交媒体上每天都在生产和更新新的数据洪流,因此公众能够通过被赋予的可见性权力看见多少、看见什么这样一个前提式的问题实际上都难以得到确定的回答,更不必讨论他们在反向监督中是否能够起到权力制衡的效果。 要言之,权力并不完全依赖于可见性或不可见性发挥作用。因此,获得可见性并不构成任何内在的解放,反之,被剥夺可见性也不一定意味着压迫。具体而言,不论是在前全景监狱时代还是当下,可见性都是以一种“关系”的形式被凸显出来,并且根据不同语境,串联(或“联系”,connectedness)起处于各个层次上的、更多的行动者。在这种关联的结构中,仅在一个层面或两类行动者之间获得可见性只能确保可见性发挥有限的作用,其他行动者是否会对此作出反应,以及各种反应之间的连锁反应使得我们难以预估个体争夺可见性的行为终将产生何种后果。 Fuchs和Trottier提出的当代社会中社交媒体监控的理论模型对研究者具有一定启发价值(图2),该模型强调了监控研究中关注社会结构、人际互动以及它们与技术之间的互动的重要性。 来源:新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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