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美国司法部将香港历史最悠久的中文报纸——《星岛日报》美国版(Sing Tao US)定性为“外国代理人”。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8月26日的记者会上说,中方一贯反对美方无端对中国媒体进行政治打压的错误做法。
综合美媒Axios新闻网、《南华早报》等香港媒体报道,尽管《星岛日报》对此提出异议,但美国司法部已于8月23日接获星岛报业纽约有限公司,根据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登记为外国代理人的正式文件。
星岛报业纽约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位于香港的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
《星岛日报》在声明中指出,尽管他们已经提出异议,强调公司总部设于香港,是由私人拥有,不受中国共产党控制或影响,但美国司法部仍认为该公司在美国的活动构成《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所指的“政治活动”。
在登记文件的声明中,在是否“由一个外国政府、外国政党或外国委托人监督”一栏,《星岛日报》美国版选择了“否”。
但FARA登记文件显示,美国司法部认定《星岛日报》在美国的业务符合外国影响力的条件。
香港《南华早报》称,这是第一家被迫在美国登记为“外国代理人”的香港媒体。 根据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若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的个人或组织,必须在美国司法部登记,并定期公布在美国的所有活动和财务状况,严格填写财务报表。
Axios新闻网认为,这与美司法部近年来加强对外资媒体的审查有关,而当下正值中美两国在包括香港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导致双方关系陷入数十年来的低谷。
美国国会委任的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8月25日提交的报告指控,中国官媒机构在美国从事间谍和宣传活动,并敦促国会要求相关记者和工作人员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在8月26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有《南华早报》记者提问:美国司法部要求总部设在香港的《星岛日报》在美的办公室登记为“外国代理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说道:“我还不掌握有关情况。中方一贯反对美方无端对中国媒体进行政治打压的错误做法。 ” 《星岛日报》是由富商胡文虎于1938年在香港创办的报纸,是香港历史最悠久和第二大中文报纸,1960年代开始进军北美,在美国纽约市、旧金山和洛杉矶都有业务,以及位于加州伯灵格姆的广播电台“星岛中文电台”、星岛电视等。
今年6月3日,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郭英成之女郭晓亭买下公司28.39%的股权,代价为3.75亿港元。交易完成后,郭晓亭持有2.5亿股股份,相当于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于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8.39%。她也成为星岛的第一大股东。
在前总统特朗普执政时期,美国将中国官方媒体驻美机构认定为外国使团,并对这些媒体在美人员的编制加以限制,包括2018年下令“中国环球电视网”(CGTN)和新华社登记为外国代理人。中国政府随后也对美国驻中媒体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去年3月,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在给“三家美媒发行人联名公开信的复信”中明确指出,中国驻美媒体记者一直严格遵守美国当地法律法规,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仅仅因为中国记者来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就对他们进行种种限制和刁难非常不公。
编辑:马皖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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