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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隽 巨高飞丨融媒平台事实核查机制再造与路径革新

2021-5-6 23:47| 发布者: 刘海明| 查看: 92| 评论: 0|来自: 中国编辑

摘要: 本文刊登在《中国编辑》杂志2021年第4期事实核查是现代媒体新闻内容生产中编辑操作最基本的问题。在算法分发、智能分发背景下,当下新闻内容生产中事实核查面临真实边界不清与机制法治欠缺、价值导向偏失与事实核查 ...


本文刊登在《中国编辑》杂志2021年第4期

    事实核查是现代媒体新闻内容生产中编辑操作最基本的问题。在算法分发、智能分发背景下,当下新闻内容生产中事实核查面临真实边界不清与机制法治欠缺、价值导向偏失与事实核查滞后、网络信息动态与核查流程静态、技术陷阱困境与核查范围模糊几大挑战。因此,再造与革新事实核查机制和路径意义深远。融媒平台可以依托革新核查意识、引导多元核查、开放核查模式、厘清核查关系等方面探索可行性路径。

    近年来,随着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上的新闻信息呈爆发式增长,给公众带来新闻获取便利性的同时,也让假新闻有了可乘之机。媒体技术造成作为核查对象的新闻消息亦真亦假、真假难辨,俨然成为媒体发展中需要关注的“日常态”,这其中暴露出来的热点流量泡沫、核查意识欠缺、核查流程断裂等诸多问题,使得事实核查一次次成为公众关注和业界反思的关键词。

事实核查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主要是为了确保所刊载、发布的新闻消息准确无误而设立的专门事实核查部门和专业事实核查人。事实核查最初是附属于媒体编辑机制的一部分,而媒体对事实核查的重视体现了其追求真实的角色责任。信息技术普及和媒体元素扩散拓展了新闻媒体发展空间,以网络为核心的信息传播以其便捷性和全时性特点迅速成为常态,也带来了信息传播方式的巨大变革。信息传播时空障碍的打破使得内容生产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取信息,这在便捷新闻生产的同时也埋下了事实核查隐患。以此为基础进行新闻生产,既给事实核查增加了难度,也违背媒体追求真相的本质诉求。网络信息便利获取中夹杂着谣言与虚假,网络信息迅速传播中渗透着歪曲与异化,这些带有网络气息的信息使事实核查门槛更高、内容更复杂、层次更多元。

媒体平台与事实核查模式的历史演进

 事实核查作为媒体内容生产的核心防线,在核查模式变革中见证着媒体平台的演进历程。纸媒时代、网媒时代、融媒时代是三个重要媒体平台阶段,而事实核查的角色价值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一)纸媒时代:编辑为中心的核查

 总体而言,纸媒时代的事实核查更多以编辑核查为中心。彼时媒体平台更多以报纸、杂志为主,其运行核心就是编辑负责制。这种模式既能高效率、体系化将新闻面向受众,又能通过编辑审核提升作品质量。但一直也伴随着发展中的问题,越来越集中表现在媒体对于真实性追求不仅体现在内容真实,还体现在采访素材真实、创作过程真实、涉及人物和场景真实上,尤其是针对“深度报道”诸类体裁,传统编辑核查模式存在很大困难。美国《纽约客》杂志在1927年成立了事实核查部,设立了独立事实核查人,专门负责真实性核查,弥补了传统编辑核查的局限性,但是由于这一模式对核查人要求较高,且运行成本较大,故并未得到广泛采用。

(二)网媒时代:弱化审查和核查

 以门户网站、论坛等为代表的Web1.0时代产物为新闻带来了新呈现方式,媒体在原有纸媒基础上向网络平台延伸,“报网联动”成为这一时期的特色。媒体利用门户网站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优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但网络发展初期“去中心化”也为事实核查带来了新挑战。传统编辑为适应网络环境变化,客观上对核查环节有所忽略,且体系化核查机制尚未形成,新闻媒体陷入真实性陷阱。这一时期,网站运营者缺乏专业核查经验,用户媒介素养参差不齐,再加之商业资本入侵和互联网信息海量化,使事实核查更多依靠网站自查和用户反馈。网络虽然为媒体延伸了表达渠道,但也使事实核查面临从未有过的危机。

(三)融媒时代: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多元核查

布尔迪厄认为社会是由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场组成,在不同场中,人们为了获得经济或文化财产而进行的象征性斗争是为了占有这些区分符号,而这些斗争必然会引起场结构及其权力变化1]。新闻场域经历的一次次媒体变革就是这些斗争及其所引起场域结构调整的见证。

在我国,最初是一批带有互联网基因的企业开始介入媒体市场,并不断与社交媒体融合,形成与主流融媒平台并存的格局。融媒体平台意味着信息传播的跨平台延伸,通过信息表达平台的多样化,来适应受众信息接收渠道的变化[2]。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等融媒体平台在转型之后依托强大采编资源、专业记者队伍、系统核查流程、智能算法辅助,成为事实核查的核心力量;网易新闻、新浪新闻等网络媒体平台也通过新闻筛选、网民互动探索出适合互联网模式的事实核查。媒体平台转型是一个过程,事实核查不仅面临内容生产流程变革,也要面对如何处理事实核查与商业资本、社会问题、用户需求的关系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多元核查”可以被看作事实核查适应融媒时代的初步探索。

无论是传统意义上以编辑为中心的核查,还是历史沿革中出现过的相对独立的事实核查人制度,抑或如今融媒平台初步探索技术引领下的多元核查和立体核查,都意味着新闻界一以贯之对事实核查的重视,其中彰显的是追求真实性的价值内核和基本取向。

融媒平台的事实核查面临新困境

 融媒时代事实核查虽然在内容和形式方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革新,但媒体实践长期形成的核查传统并不能随着媒体环境变化而迅速调整。同时,平台在探索过程中也走了一些弯路,问题和困境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真实边界不清与机制法治欠缺

媒体以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为题材进行内容生产是其社会监督使命使然,但以速度和热点求“爆款”也使得多元信息亦真亦假、真假难辨。在网络匿名性的驱使下,传播过程中难免出现信息再加工和二次解读,真假界限在网络传播中逐渐被磨平。这不仅破坏真实性生存土壤,而且使事实核查也面临考验。当前融媒平台核查机制还处在探索阶段,编辑专业素养、内容生产经验依然是核查的主要保障,适应网络平台的核查体系尚未建立。我国部分网站采用双信源核实方式,即是否有两个以上的具有权威性的媒体发布了某一新闻消息,如果是,就跟进[3]。这种核查本质上缺乏严谨的机制制约,一定程度上把核查让渡给媒体权威性,以权威代替真实,核查公正性和核查结果也就更容易受到质疑。当然,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阶段性核查措施保障。与此同时,新闻法治缺位、惩罚机制不健全使跨越真实边界所付出的代价太小,新闻法治与核查机制之间的衔接鸿沟使事实核查无异于“隔靴搔痒”。面对来源复杂、真假难辨的网络信息,事实核查无论是从方式还是效果上来说都捉襟见肘。

(二)价值导向偏失与事实核查滞后

网络平台运行机制下,注意力经济使不少平台将点击率当作判断新闻信息有用与否的标准,为“蹭热点”不惜罔顾真实性,为迎合公众需求不惜举起“媒介审判”大旗。与此同时,非虚构写作“参与式观察”也介入新闻生产之中,采访者由“观察者”变为“参与者”,使新闻客观性遭受质疑[4]。后真相时代的受众已被区分为具有不同意义和价值框架的分众群体,事实核查只有符合受众原有的价值框架和接受心理,他们才更有可能将其认定为真相,并以此作为信息决策的依据[5]。新闻内容通过网络裂变式传播和公众情绪化解读助推,往往在完成核查之前就已经产生社会影响。在这样的传播基础之上,事实核查不仅结果滞后,而且从效果上看也是事倍功半,融媒环境下新闻内容“先发表,后审核”的延迟核查成为常态也就不难理解。核查机制滞后化使媒体把“社会传播力”置于“真实性”之前,事实核查价值导向在流量和资本的裹挟下逐渐偏失。

(三)网络信息动态与核查流程静态

信息流动性强虽然是网络优势,但也给融媒平台事实核查带来现实困难。反映社会变动是新闻媒体价值所在,这就意味着其必须紧密关注事件发展,信息获取和生产过程必然是动态过程。当前,我国现有核查模式仍以编辑与记者之间单向沟通为主,核查更多是以新闻产品为核心展开的。这种模式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是“被动”的静态核查,并未突破传统事实核查的封闭性,一方面核查流程不够透明,另一方面未能适应网络信息动态变化,导致新闻真实性存疑,反转新闻与假新闻频繁发生。

(四)技术陷阱困境与核查范围模糊

网络信息复杂化从内容层面为事实核查带来了挑战,而媒介多样化也从方式层面使事实核查更加多元化。技术对事实核查的影响是双向性的,一方面,依托算法的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成为事实核查的可行性探索,这可以有效提升核查效率和透明度;另一方面,经由智能数据产生的假新闻更复杂、表现形式更新,这也对智能算法核查新闻的有效性带来了更大挑战[6]。智能算法核查的精度、准度如何,能否精准识别事实和观点暂且不论,这种将核查权力让渡给技术的核查其实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以技术反制技术”的“技术乌托邦”。事实核查如何利用技术而又避免陷入技术陷阱困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此同时,技术赋权下公民议程开始影响媒体议程,各种形式的用户生产内容(UGC)也成为媒体新闻来源的一部分。值得思考的是,UGC具有偶然性、无意识等特点,且并未受过专业训练,信息内容质量也参差不齐,这类信息如果成为媒体新闻来源,应该如何核查?未成为媒体新闻来源的信息如果产生舆论影响,是否也应该纳入媒体事实核查的范畴?这一关于“什么应该核查、应该如何核查”的核查范围模糊困扰着事实核查的深度发展。

媒体融合与平台时代来临带来的是全方位变革,如何适应信息环境变化是事实核查无法逃避的问题。

 

 

 

事实核查立体多元路径新探索

融媒平台在编辑机制中如何保证事实核查,是融媒平台能否成功转型的基本和核心问题。

(一)意识革新,立体核查与新闻法治双重约束

传统核查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已然形成稳固根基,依靠技术推动和平台转型等外部力量更多只能是推动,只有意识革新才能打通新闻法治与事实核查之间的鸿沟。要建立以作品为核心的垂直核查与以平台为核心的平面核查相配合的立体核查机制:垂直核查要延伸到资料收集、采访、写作和反馈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信息核查全流程覆盖;平面核查要统筹新闻与平台、新闻与编辑、新闻与记者、新闻与新闻之间的关系,在真实性内外查漏补缺,防止社会力量裹挟。与此同时,要加强新闻法治建设,将事实核查纳入新闻法治框架,加大失范新闻惩罚力度,为事实核查筑起“法治之墙”。

事实核查与新闻法治是融媒发展的两个方面,只有打通两者之间衔接障碍,使新闻发布在内部系统机制和外部严格法规的双重约束之下,才能织好事实核查这张大网的经纬线。

(二)技术引领,挖掘多元核查与角色引导价值

以音视频等形式为核心,直播、可视化记录为支撑,人工核查为基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为辅助是推动“互联网+事实核查”,致力核查流程透明化、客观化的关键。与此同时,可以借助社交媒体平台事实核查经验,引入第三方核查、规范事实核查流程、打造专业的事实核查平台等多种方式,建立用户与事实核查机构的链接[7]。多元核查不仅意味着核查模式变革,更影响着媒体核查角色认知。媒体应该通过强化信息核查引导公众提升媒介素养,帮助公众正确获取与传播网络信息,逐渐完成由信息把关人向引路人的角色转变,为事实核查“正本清源”。

(三)开放核查,立足动态核查与互动核查

信息液态流动是融媒时代事实核查面临的第一难题。以编辑和记者为主的单向核查模式不仅不能适应网络信息的动态性,而且模式本身也存在着客观性不足和封闭的局限性。融媒平台事实核查应该摒弃“非黑即白”的结果式核查,适应动态化、互动化信息环境而采用动态化过程式核查,让事实核查与信息流动相伴而生,内化为新闻生产机制的一部分,变被动核查为主动核查。融媒时代的海量信息要求事实核查不仅需要精度、准度,更需注重核查广度、深度,因此,融媒平台的事实核查应该将用户纳入其中,从而建立以平台核查为基础、编辑核查为中心、用户监督为支撑、技术检验为辅助的开放核查体系,在技术联动下实现用户、平台、编辑的多元互动。与此同时,平台可以将新闻内容生产过程公开化,既可接受用户监督,也可调动用户参与积极性,使新闻更好地体现服务公众的属性。

(四)厘清关系,协调人工与技术的互动平衡

融媒平台事实核查既要积极利用新技术为核查力量注入活力,又要厘清技术与人的关系。本质而言,技术只能是外部推动力量,事实核查的基础始终是人。要以平台核查为基础、编辑核查为中心,强调实地调研和人物采访,使算法技术为编辑所用,编辑为算法技术引领方向,更好地将技术增长这个影响核查的“变量”变为推动核查进步的“增量”。未来,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必然会成为事实核查的底层技术架构,而人与技术的互动进步才是事实核查的关键。媒体融合背景下,公民参与不断延伸内容生产范围,事实核查也应该在此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笔者认为,对于核查范围而言,成为媒体新闻来源的UGC要做到“有用必查”;未成为媒体新闻来源但是产生舆论影响的要“应查尽查”,履行媒体环境监测功能,防止由此引发的舆论危机;普通UGC本质上属于用户言论的网络表现形式,媒体事实核查可以不必介入,但是也有必要设置监督预警功能,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后台监测,同时注意通过社交媒体传播核查知识,提升公众媒介素养,正确引导舆论参与,从根本上筑牢“核查之门”。核查范围延伸和核查技术进步是人工与技术互动的产物,厘清人与技术的关系,始终坚持事实核查的基础在于人,也是一个人工与技术协调平衡的过程。

结语

媒体平台转型过程其实就是事实核查演进史。从纸媒到网媒再到融媒时代,随着技术进步、平台发展,核查模式也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出现了“类核查共同体”,“事实核查网”已经初步织起。当然,核查结果是否客观、是否经得起检验,以及如何应对融媒时代的巨大变革所带来的冲击与挑战,从而提升核查效果,也需要对事实核查这一时代命题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与回答。

注释:略。

作者:韩隽,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新媒体研究院执行院长;巨高飞,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马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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