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评选自2011年首次举办以来,已经成为推动我国传媒法治进程的一项品牌活动。为真实记录2019年度中国传媒法治的进展,提升全社会对传媒法治的关注,推动中国传媒法治建设进程,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联合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影视与娱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2019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评选活动。现将本活动评选规则公布如下: 一、评选宗旨
盘点2019年度中国传媒法治领域的代表性事例,跟进文化传媒业法治领域新动态,推动文化传媒业法治化进程。 本评选活动坚持独立专业的学术立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广泛参与。 二、评选对象 本活动的评选对象为与传媒法律相关的各种事件和司法案件,统称“事例”。 (一)评选范围: 传媒法事例包括相关立法、政策和政府行为,在传媒实践中发生的对于传媒法治具有密切关系和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件,如传媒改革、传媒管理、媒体运营、传播秩序规范等,以及传媒司法案件。 (二)评选对象: 1.对于传媒法治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党和国家的政策文件的发布; 2.传媒立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的颁布; 3.传媒执法和传媒规制,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对于传媒组织作出的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资助、行政奖励、行政指导等行为; 4.传媒业界的重大改革举措的推行; 5.在传媒领域发生的关涉公民基本权利的各类社会事件; 6.传媒司法案件,包括媒体或媒体从业人员作为当事人的涉及媒体的业务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案件。 说明:传媒领域包括传统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媒体、互联网以及新媒体领域。 三、评选标准 “事例”在以下方面产生了影响: 1.促进法治建设的总体发展; 2.增强或促进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3.强化政府的依法行政; 4.促进传媒的产业的竞争、提高了传媒产业的效率; 5.规范了传播秩序、净化了传播空间; 6.促进了传媒监督作用的发挥。 说明:以上标准,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考虑参选。 (二)价值标准: “事例”的影响达到如下程度: 1.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2.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预示新的发展趋势; 4.在同类事例中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 说明:以上标准,应兼具二者以上可考虑参选。 (三)时间标准: “事例”发生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之间。 说明:“发生日”为“事例”发生的首日或媒体首次报道的日期。
四、评选机构 2.评审委员会设秘书处,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务。
五、评选办法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专业推荐,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评选公告由社会公众推荐。评审委员会从推荐事例中评选出20个候选事例,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年度十大当选事例。
第一阶段(推荐阶段):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 1.征集事例:通过媒体发布评选公告,同时向有关专家征集推荐意见。 2.推荐方式:社会各界人士可填写附件中的推荐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推荐符合上述标准的传媒法事例。收件邮箱为:chinamedialaw@126.com。 3.汇总信息: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收集汇总推荐信息,为开展初评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初选阶段):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6日 秘书处将各方推荐的事例以发生时间先后为序编写初选选票,送交评审委员会各委员填写,由每位委员评审出传媒法20个候选事例。根据评审结果选出得票最多的20个传媒法候选事例。 第三阶段(公众投票阶段):2019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29日 秘书处通过网络公开20个传媒法事例介绍,由社会公众进行投票。 第四阶段(决选阶段):2019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对20个传媒法候选事例进行打分和讨论,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最终确定十大传媒法事例。 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2019年12月26日-31日之间发生的传媒法是否入选十大传媒法事例。
七、公布结果
主办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 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影视与娱乐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2018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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