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6月29日,清政府代表与上海公共租界当局经过几天的交涉,终获成功。 晚清时期的上海租界
起先,清政府的代表袁树勋与俞明震,拿着清政府的“圣旨”,去请求上海公共租界的外国领事们签字,同意他们到租界里捉拿鼓吹反清革命的“钦犯”章太炎、邹容等人,查封发表章太炎、邹容等大量反清文章的《苏报》。因为章、邹等人与《苏报》都在租界里,清政府不能直接进去捕人与查封报馆。外国领事却以“言论自由”为名,不肯答应。袁树勋等纠缠不休,有的领事便泛泛表示,如作为租界之案,在租界审理,还可以考虑。袁树勋等表示同意照此办理,领事们便同意捕人。在正式签字时,英、美领事又明确告诉袁树勋,清方必须恪守这一定约:“照章,凡在租界办案者,应在公堂定罪,在租界受罪”。
但外国领事们同意了,租界的工部局(相当于公安局)却仍不同意会同捕人。事情报告给南京的两江总督魏光焘。魏求计于他的法律顾问、英国人担文,担文要魏命在上海的袁树勋与俞明震,向英租界会审公廨(相当于法院)控告邹容、章太炎等人。既是正式控告,成为诉讼,租界工部局才不得不同意拘人待讯。 《苏报》
1903年6月29日上午,大批外国巡捕与中国警探闯进《苏报》馆,出示捉拿“钱允生、陈吉甫、陈叔畴、章炳麟、邹容、龙积之、陈范七人”的牌告。这七人中,除邹容与章炳麟(章太炎)外,陈范是《苏报》馆的主人;陈叔畴是陈范的字,捕人名单误将一人当作两人;龙积之就是龙泽厚,因曾参加1900年自立军起义,被一同捉拿;陈吉甫应为程吉甫,是《苏报》馆的账房;钱允生又名钱宝仁,系陈范的友人,在《苏报》馆帮忙,也遭池鱼之灾。捕人的名单中没有章士钊与吴稚晖的名字,那是因为章士钊在南京陆师学堂读过书,是俞明震的学生,吴稚晖与俞明震较熟悉,俞有意庇护,删去此两人。巡捕们来报馆时,只有陈范与程吉甫在,巡捕将程吉甫当场捉走,对陈范却有意放过。陈范既脱险境,便连夜走避,不久登轮赴日本避难。
当天晚上,章太炎与吴稚晖听到捕人消息,就去《苏报》馆打听情况,得知捕人名单中有章炳麟(章太炎)的名字。如果章太炎立即走避,完全可以脱险。但这位志士对被捕早作好思想准备,一点不怕,只说“小事扰扰”,回到爱国学社住处,依旧钻进自己的被窝里呼呼大睡。 上海张园,是爱国学社革命者的活动场所 第二天,即6月30日一早,友人叶瀚又来到爱国学社,劝章太炎等人及时走避,“留此身以待”。其他人纷纷走散,只有章太炎仍不以为意,岿然不动。
到上午,果然大批捕探蜂涌来到爱国学社,拿着拘票,对所在人员一一指名查问。章太炎正在学社的账房里。捕探们来到门口,章太炎不逃不避,不慌不忙,挺身上前,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高声说道:“余人俱不在,要拿章炳麟,就是我!”捕探们没想到他不但不逃,还自送前来,喜不自胜,手铐一套,捉将而去。章太炎要带点日用品,也被捕探们断然拒绝。(张篁溪:《苏报案实录》) 同一天,钱允生与陈范的儿子陈仲歧在《女学报》馆被捕。他们与章太炎、程吉甫均被关押在公共租界巡捕房看守所里。 章太炎入狱后,写了一封信,劝邹容、龙泽厚主动投案,托人送去。 章太炎与邹容 龙泽厚当晚就到巡捕房自首。 刚刚18岁的邹容前几天听到捕人消息后,曾由其好友张继掩护,藏到日租界一个英国教士家里。现在他接到章太炎信后,知章已被捕,觉得不能让章太炎一个人承担责任,而自己置身事外,于是,以生死与共的态度,在7月1日自动跑到巡捕房投案。 巡捕见邹容年轻、个子小,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呢,跑来干什么?” 邹容指着捕人牌告说:“我就是清朝要捉的,写《革命军》的邹容。” 巡捕当成是街上的小孩子跑来跟他们捣蛋开玩笑,就生气地骂道:“你这个小混蛋,能认识几个字,还能写《革命军》!你是不是有神经病?快给我滚蛋!” 邹容认真地说:“我确是邹容!我写的书除《革命军》外,还有许多未刊行呢!不仅是这一本小册子。你们若不相信,就请去拿一本《革命军》来,我讲给你们听听,你们就相信了!” 巡捕们听他这一讲,半信半疑,报告上司查明,果然是邹容。于是,他们立即将邹容也逮捕起来,与章太炎等人一道,关押在公共租界巡捕房的看守所里。 巡捕房共拘捕了邹容、章太炎、龙泽厚、钱允生、程吉甫以及陈仲歧(代替父亲陈范)共6名人犯。他们按租界章程,报告租界的会审公廨,到案候审。 轰动全国的“《苏报》案”就此开幕。震惊全国、影响历史的大案形成! (详情见经盛鸿著《辛亥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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