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传媒教育网 学术经纬 查看内容

周葆华|「新媒体事件」传统媒体报导的多元性:基于中国大陆12份报纸内容的比较研究

2018-10-21 18: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37| 评论: 0|原作者: 周葆华、吕舒宁|来自: 中大新传CUHKJourComm

摘要: https://mp.weixin.qq.com/s/s06zuIHiQM3pF2OZhIYHuA
摘要
「新媒体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必须藉由传统媒体进入公共议程。本研究通过对中国大陆12家报纸的内容分析(样本量 = 2,534),以「议程多元性」为核心概念,实证地考察传统媒体对「新媒体事件」的报导情况。总体上,新媒体事件已经成为中国报纸新闻报导的重要内容,不过具体的渗入程度因地区发达程度、新闻范式不同而异。报纸所在地区越发达,其报导的新媒体事件数量就越多;相对于党报,都市报在吸纳新媒体事件时明显更积极。都市报在议题、类型、地域分布上的内部多元性都要高于党报。新媒体事件本身的整体外部多元性较高,而越是内陆,当地党报和都市报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越离散,东部发达地区党报和都市报的新媒体事件报导融合度则更高。相比于党报,各都市报之间的趋同性更强。研究并对如何进行更深入的「新媒体事件」比较研究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新媒体事件、议程多元性、新闻范式、地区差异、比较研究
 
「新媒体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必须藉由传统媒体进入公共议程,传统媒体在促使「新媒体事件」走向网下、走近一般公众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李立峯,2009;周葆华,2011)。一方面,就中国公众媒体使用的分布而言,截止2016年底网民的普及率不过53.2%(CNNIC, 2017),意味着仍有相当部分公众依赖传统媒体获取新闻;另一方面,传统媒体依然具有象征资源,使其传播的内容具有更强的认知权威,甚至对事件走向、规模和回响有显著影响。如果说在「新媒体事件」崛起之初,相比于港、台社会,中国内地对「新媒体事件」的研究主要关注其在网路空间的形态与运作本身、较少涉及其与传统媒体之间的互动(邱林川、陈韬文,2011),随着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互动日趋常规化—在宏观层面上「媒体融合」成为国家战略,在中观层面上新闻机构纷纷从组织到内容形态上与新媒体「接轨」,在微观层面上新闻从业者采纳社会化媒体、在新闻生产中吸纳网路题材(周葆华,2014),「新媒体事件」越来越需要在一个「扩展了的媒介生态体系」中加以理解。因此,在当代中国社会新的传播场景下,对传统媒体如何报导层出不穷的「新媒体事件」的系统考察变得日益重要。
目前围绕「新媒体事件」中新旧媒体关系的研究不仅数量少,而且偏向个案研究,缺少对传统媒体吸纳「新媒体事件」规模与分布的整体分析:传统媒体(以报纸为代表)在多大程度上报导了「新媒体事件」?总体的分布特征(议题、类型、地域)如何?对这些问题缺少基础性研究。由此也更缺乏不同媒体之间的比较:不同媒体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内部有多少差异?是偏好特定议题、类型还是均衡报导不同题材?不同地域、不同取向的传统媒体之间的一致性和差异性如何?有一些事件似乎吸引了传统媒体的共同关注,成为竞相报导的「新媒体大事件」,而另一些事件则只是部分媒体、甚至个别媒体的选择,并因此湮没无闻、成为昙花一现的「小事件」。那么,到底传统媒体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有多一致、有多差异?又有哪些因素影响了这种一致或差异?回到传播研究的脉络中,这些问题反映的就是新闻报导的「议程多元性」(agenda diversity)—即新闻媒体在报导公共议题时,藉由不同议题、新闻类别或新闻故事所构成的新闻议程的多元程度。因此,本研究将运用这一概念,采用内容分析方法,系统检视中国不同地区、不同取向的报纸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各自内部、以及相互之间的议程多元性。我们希望通过这一实证研究,深化有关「新媒体事件」中新旧媒体关系的讨论,对「新媒体事件」的深度与比较研究做出贡献。
 
「新媒体事件」的议程多元性
新闻媒体在报导新闻事件和公共议题中多元和一致的张力,一直是传播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一方面,从「意见自由市场」(marketplace of ideas)的基本理念出发,新闻媒体及其报导的多样性被认为是促进资讯与观点多元、保障民主机制有效运行、及实现更广泛社会目标的重要前提(Herman, 1985; Napoli, 1999);另一方面,学者们也提醒,新闻议题的过于分化,无助于社会在有限的公共空间内形成共同关注的议程,无助于发挥传媒整合社会的功能(Blumler & Gurevitch, 1995; Katz, 1996)。同样,就「新媒体事件」而言,传统媒体对它的报导如果只聚焦于少数事件(或事件类型、题材),那诸多「新媒体小事件」就乏人问津,仅能停留于网路空间而无法通过传统媒体的传递形塑更大的社会影响;但另一方面,由于网路上的事件层出不穷,倘若传媒报导过于分散,又有失焦之虞,使得真正具有公共价值的新媒体事件无法获得应有的关注。所以,是趋向多元还是一致,从规范角度而言并无定论,但首先必须厘清目前传统媒体报导「新媒体事件」议程多元性的基本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基于新闻内容的议程多元性是媒体多元性概念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Roessler(2008)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来阐释「多元性」的内涵—宏观层次主要考察媒介系统与所有制的多元性,中观层次聚焦媒体机构及产品类型的丰富性,微观层次则落脚于媒体的内容,包括议题 / 意见多元性、事件多元性、地理多元性、媒介再现人群多元性等。Napoli(1999)对媒体「多元性」的定义则包括了来源(source,主要指所有权、员工构成等)、接触(exposure,指受众资讯接触行为的多样化)和内容(content,涵盖节目形式、人口指标、观点等)三个维度。遵循这一基本界定,有关「新闻多元性」(news diversity)的实证研究涵盖新闻报导内容的不同侧面,例如选举报导中所呈现的党派多元性(Takens et al., 2010)、电视新闻中少数族群的多元性(Voinche, Davie, & Dinu, 2010)、国际新闻来源、地点和主题的多元性(Choi, 2009)、报纸专栏署名文章的立场(issue stand)多元性(Day & Golan, 2005)等。
在新闻内容多元性的维度之中,「议程多元性」集中分析新闻报导议程集中与分化的程度。根据「议程设置」理论的基本思想,新闻议程的建构主要基于议题(issue,如国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商业、文化娱乐等)的分布及其排序,但也扩展到其他范畴—如新闻故事或事件(Boczkowski & deSantos, 2007)、新闻议题或事件的属性(attributes)(McCombs et al., 1997)等。由于本研究对象是「新媒体事件」,所以我们将首先考察在「事件」本身层面上的议程多元性,同时考察事件所归属的议题、类型与地域的多元性。
Ferguson(1984)将「议程多元性」的具体维度分解为三方面—「形式多元性」(nominal diversity)、「比例多元性」(attributive diversity)与「范畴多元性」(field diversity)。其中,形式多元性指在一个时间点被认为是重要议题的数量,当某个社会单元(social unit)所认为重要的议题数量越多,那么其形式多元性就越高;比例多元性则用于评估社会单元所认为重要的议题的差异性(variance),即对不同议题关注程度的分配,当分配程度越均匀,比例多元性就越高(意味着媒体对不同类别的新闻议题都给予比较均衡的关注);范畴多元性指个体所感知到众议题之间相似度的距离,在内容多元性的研究中很少运用。
不过,无论形式多元性还是比例多元性,所考察的都是单个特定媒体内部报导不同事件或议题的多元程度,即议程的「内部多元性」(internal diversity)。林宛莹、李立峰(2010)则通过回溯有关媒体政治平行(Hallin & Mancini, 2004)、媒体间议程设置(Roberts & McCombs, 1994)的研究,强调在「内部多元性」的基础上区分「外部多元性」(external diversity)概念—即跳出单一媒体,考察处于媒体系统中的不同新闻机构之间的议程一致程度。他们综合运用内部多元性与外部多元性的概念,分「每日」和「累计」两个层次,实证分析香港电视新闻节目在报导本地、内地及国际新闻上的多元性差异。
就目前议程多元性的研究来看,大部分聚焦受众(Chaffee & Wilson, 1976; McCombs & Zhu,1995; Peter & Vreese, 2003; Allen & Izcaray, 1988)或媒体报导的一般内容(Peter & Vreese, 2003; 林宛莹、李立峰,2010),并主要集中于西方社会,几乎没有针对中国大陆传统媒体吸纳新媒体事件议程多元性的研究。究其原因,除议程多元性概念整体上探讨尚不充分之外,也可能与「新媒体事件」本身在大中华地区、特别是中国大陆特别发达有关(邱林川、陈韬文,2011)。由于中国大陆存在官方话语(以传统媒体为主要载体)和民间话语(以新媒体和人际传播为主要载体)的「双重话语空间」(He, 2009),公众很难通过制度化的传统媒体管道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造成了网路空间的「另类媒介」色彩与「新媒体事件」的层出不穷。所以本研究考察中国大陆传统媒体对「新媒体事件」报导的议程多元性,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新媒体事件」发展过程中的新旧媒体关系,而且对把握中国「双重话语空间」的互动也具有潜在意义。
我们首先提出关于新媒体事件报导议程多元性的描述性问题:
研究问题一:「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内部多元性」(包括形式多元性和比例多元性)总体如何?报导了多少新媒体件?所报导的这些事件在不同议题、类型、地域之间的分布是集中还是分散?
研究问题二:「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外部多元性」总体如何?中国不同的报纸之间,关于新媒体事件的报导有多大程度的共享议题?
 
中国报纸的「新媒体事件」报导:范式与地区的比较
尽管中国目前缺乏关于新闻报导议程多元性的实证研究,但并非没有相关讨论,从新闻制度与媒介控制的角度出发,中国报纸被认为存在较为明显的「千报一面」现象(童兵,1994),特别是在时政等硬新闻领域,中国报纸之间实际上存在相当低的外部多元性,它甚至不仅表现在类别化的新闻议题,而且表现在具体的新闻事件或新闻故事(乃至标题和图片)的重合上。但「新媒体事件」发端于网,以「公民新闻」和「大众舆论」为特征,尽管宣传体制会以宣传通知等手段抑制部分敏感性新媒体事件的报导,但却较少像以往对其它题材那样以强制或命题方式指定一致化的报导内容,因此给其多元化留下了相对自主的「边缘突破」空间。另一方面,「新媒体事件」的报导常规(routine)尚在形成之中,与传统题材相对制度化的新闻「布点」与生产机制相比,新媒体事件的新闻生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项关于《南方都市报》「网眼」(该报集中报导新媒体事件的专版)文章的内容分析发现:作为「当日新闻」或「昨日新闻」报导的新媒体事件仅占四分之一左右,大多数(58.7%)文章报导事件的时间与事件发生时间存在三天到一周的间隔,还有5.4%相隔甚至在一周以上(周葆华、肖渺,2012),这似乎并不符合新闻生产的「及时性」原则,但恰恰反映出传统媒体及其从业者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判断从网路中发现的新闻线索的价值,以决定是否将之搬上版面。基于这样的逻辑,尽管本文并不会将新媒体事件报导的议程多元性与其它题材报导进行正式比较,但可以期待各报之间可能存在较高的多元性、特别是外部多元性。
那么,什么因素会影响中国报纸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的多元性差异呢?本文认为,至少有两个因素值得关注:第一是媒体的新闻范式取向,第二是媒体所在的地区。首先,新闻范式是影响媒体报导内容特征的重要因素。受科学史学者库恩(Kuhn, 1970)对学科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范式」论述的启发,新闻传播学者提出了「新闻范式」(journalistic paradigm)概念,来表示在一个时代或社会对什么是新闻、以及如何制作新闻的共享理解,这种理解通常被固化在规范新闻实践的专业理念、组织常规或政策、以及现存社会秩序之中(潘忠党、陈韬文,2004;Bennett et al., 1985; Reese, 1990; Tuchman, 1978)。在中国大陆,1949年后占主导的是强调新闻传媒宣传喉舌功能的「党的新闻事业」范式。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的政治、经济、社会领域发生了深刻变革,市场力量开始成为影响传媒的最重要驱动力之一,逐步侵蚀着党报(party-press)意识形态,成为影响传媒运作的重要机制。「市场化」范式强调传媒具有的商业属性,认同传媒应以更实用的资讯、服务和娱乐服务受众,以最大化传媒的商业利益。在此过程中新闻专业主义范式亦得以浮现,不过从组织机构角度,被视为专业主义范式的媒体屈指可数(李金铨,2004;陆晔、潘忠党,2002;童静蓉,2006)。因此目前中国大陆的两大新闻范式仍以「党报」和「都市报」为主,前者更倾向于「党的新闻事业」,后者「市场化」的色彩更浓。
研究者们已经从「新闻范式」的基本概念出发,区分党报和都市报对新闻内容的不同影响,并证实了两者在相关新闻议题(如农民工报导、爱滋病议题)上有不同呈现(李艳红,2007;张明新,2009)。其基本逻辑在于都市报基于更强的市场性,会更积极地通过题材扩张与话语改变吸引受众,会更积极地回应受众需求。从这个基本逻辑出发,我们可以假设在从网路空间寻找并报导事件问题上,都市报应当比党报更加积极。聂静虹、王博(2013)在对中国媒体都市集体行动报导策略研究时也发现,市场化取向越强的媒体越倾向于在其报导中呈现新媒体相关的内容。因此尽管现有研究没有讨论到党报与都市报在吸纳新媒体事件上有何不同表现,但本文有理由提出如下假设:
研究假设一:都市报「新媒体事件」报导的事件(H1a)、议题(H1b)、类型(H1c)及地域(H1d)内部多元性高于党报。
另一个值得考察的因素是中国传媒的地区差异。地域构成的资讯环境是传播研究考察的重要因素(Kang & Kwak, 2003; Shah, McLeod, & Yoon, 2001)。就中国传媒生态而言,地域代表着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准、政治权力层级、媒介消费水准和传媒竞争水准,对新闻内容呈现和受众效果有显著影响(Chan & Qiu, 2002)。因此在中国传播研究中,针对以往研究只聚焦于单一地区 / 城市或将中国视为内部同质的单一整体,学者们开始呼吁「地理转向」(geographic turn)—即关注中国内部政治、经济和媒体发展高度的地区差异,展开地区比较研究(Sun, 2010; Zhao, 2008)。在分析中国传媒制度创新过程时,陈怀林(1999)曾经根据「收益 / 成本比率」框架,阐释传媒改革并非跨地区同时展开,而是分区域先后渐进—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广告资源发达的地区产生,然后扩散到其他沿海省市,最后才为内陆省区所采纳。由于对「新媒体事件」的吸纳与呈现体现着不同传统媒体回应新媒体挑战的能力和运作常规的创新(Singer, 2005),我们有理由相信,不同经济发展地区的报纸在报导「新媒体事件」上也有类似的地区渐进与不均衡性。基于此,本文提出:
研究假设二:东部地区「新媒体事件」报导的事件(H2a)、议题(H2b)、类型(H2c)及地域(H2d)内部多元性高于中西部地区。
以上两个研究假设讨论的主要是内部多元性的差异问题,在外部多元性上,到底是同一范式取向的报纸之间在报导「新媒体事件」上更为一致(更低的外部多元性),还是同一地区的报纸之间更加相似?从新闻范式对新闻选择的规范性角度而言,有理由认为不同地区、同一范式的报纸之间可能具有较低的外部多元性;而从新闻选择的「接近性」角度,同一地区的报纸之间又往往较为一致,但这里有趣的是,与传统题材的新闻不同,「新媒体事件」大都爆发于网路空间,它一方面具有与特定地区的紧密关联(如当地的社会问题、线下行动等),另一方面又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被不同地域的人共同观看,这是新媒体传播的跨域特性所在,所以到底地方接近性在「新媒体事件」报导上是否仍起作用,也是本研究希望探索的问题之一。由于相关前人研究尚付阙如,本文对此提出研究问题:
研究问题三:不同地域、相同新闻范式的报纸之间报导「新媒体事件」时的「外部多元性」分别如何?
研究问题四:同一地域、不同新闻范式的报纸之间报导「新媒体事件」时的「外部多元性」分别如何?
 
研究方法
抽样
为实现对全国报纸「新媒体事件」报导较为系统和具比较性的分析,本研究采取内容分析方法。抽样方面,首先,为覆盖不同地域,我们按国家统计局划分的东中西经济区域分为三层,在每层内部将所包含的省(市区)按人均GDP排序,随机选择一个起点后按等距方法各抽出两个省份,最终构成了一个包含六个省份的地区样本—包括上海、广东(东部),湖南、湖北(中部),以及四川、云南(西部);第二步,根据CSM媒介研究(2012)「经常阅读的报纸」调查,并兼顾不同新闻范式,在所抽中的省份分别选择了最具代表性的省级党报和都市报各一份,由此共获得12份报纸(表一)。


第三步,为防止电子版的删缺问题,我们选择了上述报纸2011年1–12月的纸质版作为分析对象。具体的抽样为该时期内的隔周抽样—以2011年1月第一个周一即1月3日为起点,连续抽出7天的报纸,然后每隔三周抽一周。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抽样方法,主要是两点考虑:一是获得全年报导的代表性样本,二是允许较为准确地考察单一事件在抽样周中的报导情况,避免因其他常用的抽样方法(如「组合周」)导致的在「外部多元性」测量上缺乏信度的问题。最终共获得了9周(63 天)、756期报纸。
 
编码
本研究对新媒体事件报导的筛选主要遵从「发端于新媒体、或在发展过程中新媒体发生重要作用的社会事件」这一基本概念(邱林川、陈韬文,2011)。由于本文主旨是考察新旧媒体互动,我们对「新媒体事件」采取较宽泛而非狭义的操作化定义,即在上述基本内核的基础上没有再附加其他限定条件(如是否批判权力)、也不趋向「新媒体大事件」(因为这一做法显然会影响议程多元性的测量效度)。具体地,先逐一流览每篇新闻报导中是否出现新媒体的标签—包括新媒体平台(如「论坛」、「博客」、「微博」、「网」)、网路平台 / 公司具体名称(如「百度」、「淘宝」)、新媒体内容 / 体裁(如「网路视频」、「帖子」、「日志」),以及新媒体平台参与者(如「网友」、「博主」);接着判断新媒体在新闻事件中的角色即是否起到关键性作用,如作为新闻事件披露曝光、发生发展、热议争辩的平台,或者作为新闻事件中的行为主体,通过这一过程排除大量仅仅报导新媒体业界变动的一般性消息(如新产品上市)。最终共获得了2,534篇有关新媒体事件的报导。
所编码的具体类目包括:
一,事件命名。首先根据事件的基本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判断每篇报导所涉及的事件,然后参照新闻标题,并按照「人物 + 事件主要内容」(辅助地点等其他要素)的格式将之命名,例如「江苏溧阳局长直播开房」或「昆明发改委官员身陷『艳照门』」等。
二,发生地域。记录新媒体事件发生的主要地点,只记录到省级层面。
三,议题归属。每篇新媒体事件报导最多可属于20个议题范畴中的2个(包括本地 / 国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商业、明星娱乐、教育、犯罪等)。编码后,我们发现绝大多数新媒体事件报导都有明确的主要议题归属,因此在计算分布比例和议程多元性时,只考察该报导的第一个「主要议题」。
四,事件类型。新媒体事件的分类本身是新媒体事件研究的重要内容,从不同研究目的出发,研究者对新媒体事件的分类也不尽相同。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分类,包括杨国斌(Yang, 2009)从新媒体事件的行动(activism)特征出发,将之分为民族主义、权益抗争、公权滥用和腐败、环境抗争、文化争辩、网路慈善、网路揭黑等;邱林川、陈韬文(2011)着眼于「经常出现」和「社会影响」两个因素,将新媒体事件分为民族主义、权益抗争、道德隐私和公权滥用四种类型(types),并在后续分析中结合特定阶级的实践将之扩展到群体灾难、个体无助、同归于尽、集体行动等类型(邱林川,2013)。本研究在预研究中发现,上述基于个案研究对新媒体事件的分类并不能涵盖每日报纸中所报导的新媒体事件类型。因此,本研究既吸收对新媒体事件行动特征的强调,也考虑到草根之外多元的行为主体,根据「行为主体」和「行为性质」两个维度,采取「扎根」方式发展出了如下23个分类(表二),并在预编码得到检验后正式采用。与事件议题范畴相似,本研究允许最多编码两个类型,但在计算表二比例以及后文的议程多元性时,只关注该事件的「主要类型」。
 


编码过程中,两位研究生随机选择了约10%的报导(248 篇)针对上述变数进行独立编码,根据Cohen’s Kappa 计算的信度系数分别为:.98(事件)、1.00(地域)、.90(议题)和 .89(类型)。
 
议程多元性的计算
I. 内部多元性
在计算新媒体事件自身的内部多元性时,我们采用了「形式多元性」概念,即计算各报纸报导在全年范围内出现的新媒体事件数量。这里之所以不使用「比例多元性」来计算,是因为比例多元性主要考察的是报纸对不同新媒体事件的分配情况,但本研究数据显示,报纸对一个新媒体事件平均报导篇数在1.02–1.27之间,这表明各报大多使用了相近的篇数对一个新媒体事件进行报导,因此采用「形式多元性」已足够捕捉到各报之间在新媒体事件内部多元性上的差异。
在计算新媒体事件报导议题、类型和地域的内部多元性时,主要使用「比例多元性」计算方法。其原因在于,「形式多元性」对议题等三类多元性的分析并不合适。举例来说,《解放日报》和《新闻晨报》的新媒体事件报导均涉及了20个议题,形式多元性指数都是20,但两报给予不同议题的分配程度并不一样—《解放日报》相比《新闻晨报》将更多的新媒体事件比例分配给了政治和经济题材。相比之下,比例多元性不但考虑所涉及议题的总体数量,而且考虑了落入不同议题的分布比例,从而更能把握各报新媒体事件议题多元性的特征。
根据以往研究(如McCombs & Zhu, 1995),我们选取了Shannon’sH「熵公式」来计算比例多元性。研究表明,该公式相比其他多元性计算公式,能够更好地捕捉多元性在数量和比例两个层次上的特征(McDonald &Dimmick, 2003)。为使多元性指数更为直观,本研究参照林婉莹、李立峰(2010)的标准化策略,对既有公式里得到的H值除以Ln(N)(N为议题、类型、地域的范畴数量,在本研究中分别为20、23 和32),从而将多元性数值标准化为0到1之间,0表示完全集中(如所有的新媒体事件报导都落入同一个议题范畴的时候),而1则代表了最高的多元性(如20个议题范畴完全平均地各占5%的报导篇数的时候)。公式如下:
 
H’ = -Σ Pi*Ln(Pi) /Ln(N) (公式1)
(N = 分类范畴数量,Pi 指落入i 这个范畴的报导百分比)
 
为更好地观测时间层面的变化,本研究对多元性的测量包括了「全年」和「每周」两个层次(之所以不采用「每日」,是因为与一般题材的新闻报导不同,每日层次上的「新媒体事件」报导量过少)。
 
II. 外部多元性
在计算新媒体事件自身的外部多元性时,我们首先考察不同报纸对新媒体事件的共享情况—通过交叉表获得12份报纸各自对所有新媒体事件的报导情况(是或否),然后再计算每一个事件对应的报纸数量。进一步,为使多元性数值之间具有可比性,我们使用了如下公式:
 
E1 = 1 - NAB / (NA +NB - NAB) (公式2)
(注:A、B表示同一地区或同一范式的两家报纸,NA与NB分别表示该报纸在特定时间内报导的新媒体事件数量,NAB表示两家报纸共同报导的事件数)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本研究是每隔三周抽一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某一周的新媒体事件不太会在往后的周中出现,所以我们只计算了周累计层次上各报纸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外部多元性,其平平均数已基本能反映全年累计层次上的多元性。
在计算新媒体事件报导议题、类型和地域的外部多元性时,主要使用经林宛莹、李立峰(2010)修订后的Sigelman 和Buell(2004)「议程融合系数」。他们的计算方式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阐明。假设一个地区有A、B两份报纸,他们报导的新闻只涉及政治、经济、娱乐和司法这四个议题范畴,其中,A有50%的新闻落入政治议题,经济20%,娱乐和司法各占15%,而B有40%的新闻属于政治,经济10%,娱乐和司法各占25%。在这种情况下,外部多元性的数值为:
 
E2 = (|50% - 40%| +|20% - 10%| + |15% - 25%| + |15% - 25%|) / 2 = 15% (公式3)
 
公式中括弧内的数值是两份报纸的新闻给予一个特定议题的比例的差异之和。这个总和被除以2之后,就变成0到1之间的数值,代表两份报纸新闻议题的多元化程度。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年和周累计层次上新媒体事件报导的议题、类型与地域外部多元性指数。
 
研究发现
新媒体事件报导的总体状况
在正式报告「新媒体事件」报导的议程多元性之前,首先浏览一下中国大陆报纸报导「新媒体事件」的基本状况。研究发现:12份、756期报纸,共报道新媒体事件2,534篇,平均每份报纸报导211篇(标准差为132.39),平均每期(即每份报纸每天)报导3.35篇(标准差为2.10)。
议题方面:传统媒体报导「新媒体事件」主要集中于本地 / 国内政治(15.19%),其次是经济商业(14.01%),第三是明星娱乐(11.13%),随后依次包括文化(8.21%)、犯罪(7.02%)、教育(6.91%)、伦理道德(6.00%)、司法(5.88%)、交通运输(5.88%)、公益慈善(3.24%)、事故灾难(2.96%)、医疗健康(2.49%)、住房(2.45%)、劳动就业(2.41%)、国际政治(1.46%)、体育(1.30%)、资讯科技(1.18%)、环境(0.99%)、社区(0.71%)以及国防外交(0.59%)。
类型方面:报导最多的「新媒体事件」类型是「公权滥用」(25.30%),其次是「公权善用」(12.27%),第三是「不良机构」(9.98%)。「道德隐私」类合计占到7.94%,但以「名人隐私」为主。而以往研究所强调的「权益抗争」(个人维权 + 集体抗争 = 4.71%)、「民族主义」(0.24%)等实际上在传统媒体的报导版图中并不彰显。另一方面,不为以往研究所重视的一些类型—如「民众恶行」(8.96%)比例则较高(详见表二)。
地域方面:71.31%的报导交代了新闻发生地,覆盖全国除青海、西藏、澳门之外的31个省(市区),其中主要的几个省份当然与研究抽样有关—湖北(9.75%)、四川(7.02%)、广东(6.71%)、北京(6.63%,作为唯一非抽样地区)、上海(6.55%)、湖南(5.88%)、云南(3.47%),紧随其后的是江苏(2.29%)、河南(2.01%)、浙江(1.97%)等。
 
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内部多元性
I. 事件的内部(形式)多元性
就事件形式多元性来看(表三),2,534篇报导共涉及1,488个新媒体事件,平均每份报纸报导181件(标准差为106.05);意味着平均每份报纸每天大约报导2个不同的新媒体事件。尽管本研究不涉及新媒体事件形式多元性与其他类型新闻的直接比较,但可以认为在总体上新媒体事件已经成为中国大陆报纸常规的报导内容。
不过,总体形式多元性并不代表其在各报之间均衡分布。通过表三可以看出:形式多元性最高的是四川的《华西都市报》,报导的新媒体事件达到326件,占到事件总数的21.91%;其次是上海的《新闻晨报》,316件,占21.24%;第三是广东的《南方都市报》,306件,占20.56%。内部形式多元性最高与最低报纸的差值高达286,即一个只读《华西都市报》的读者比一个只读《云南日报》的读者,在9周内可能多了解286个新媒体事件!
 


不难发现,排在前六位的均为都市报,而后六位均为党报。因此从新闻范式来看,都市报的新媒体事件形式多元性指数(1,163)明显高于党报(490),前者在同一时期报导的新媒体事件数接近后者的3 倍。就地区比较而言: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东部省份(广东、上海)报纸报导的新媒体事件形式多元性最高(780);接下来是西部地区(四川、云南),共报导538 个新媒体事件;中部两省(湖北、湖南)共报导498个新媒体事件。所以H1a(都市报「新媒体事件」报导的事件内部多元性高于党报)和H2a(东部地区「新媒体事件」报导的事件内部多元性高于中西部地区)得到证实。
 
II. 议题的内部(比例)多元性
根据前述「公式1」可以分别计算各报在周和年层次上内部议题分配的比例多元性。结果发现:在周层次上的议题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为.62,各报之间差异较大—最低的《云南日报》议题多元性指数仅为.41,代表其报导新媒体事件时议题非常集中;最高的《华西都市报》议题多元性指数为.76,说明其在每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议题更为多元。而在年累计层次上,由于综合了九周的结果,内部多元性都较周的层次上有升高,总体年累计的议题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为.83。

 
为检验H1b,我们比较党报与都市报在周层次上的议题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从图一不难发现,在所有省市,当地都市报报导新媒体事的议题内部多元性都高于党报,只不过这种新闻范式之间的差异在中西部省份比在东部省份明显更大。合计而言,党报新媒体事件议题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为 .52(标准差 = .17),都市报为 .73(标准差 = .07),t检验显示两者之间的差异达到显著程度(t = 8.32, p <.001)。H1b 得到证实。
就地区比较而言,东部报纸新媒体事件议题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为.68(标准差 = .11),中部为 .60(标准差 = .18),西部为 .59(标准差 =.18),方差分析(One-way ANOVA)显示三者之间的差异达到显著程度(F = 3.69, p <.05),不过中部与西部报纸议题内部多元性平均数并无显著差异。H2b亦得以证实。从图一可见,东部报纸与中西部报纸之间的差异实际上主要体现在党报上。
 
III. 类型的内部(比例)多元性
《解放日报》、《湖北日报》、《湖南日报》、《云南日报》等四家党报报导最多的新媒体事件类型是「公权善用」;除《新闻晨报》外的五家都市报和《南方日报》、《四川日报》两家党报报导最多的类型是「公权滥用」,其中《南方都市报》对该类型的报导占比高达38.82%;《新闻晨报》对「网路文化」类的新媒体事件关注最多。总体上,在周的层次上,各报报导新媒体事件类型的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为 .56;而在年累计层次上,类型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上升为 .72。

 
 
如图二所示,尽管东部地区两种新闻范式的报纸在类型多元性上相差无几,中西部地区的党报在类型多元性上则比其对应的都市报低了很多。t 检验后发现:党报事件类型多元性平均数(平均数 = .46,标准差 = .17)与都市报(平均数 = .66,标准差 = .08)之间整体上存在显著差异(t = 8.19, p <.001)。H1c得到证实。
在地区比较上,东部报纸新媒体事件类型多元性平均数为 .62(标准差 = .08),中部为 .54(标准差 = .17),西部为 .51(标准差 = .20),方差分析(One-way ANOVA)显示三者之间的差异达到显著程度(F = 4.78, p <.05)。H2c亦得以证实。与议题多元性的分析结果一致,地区间的差异实际上主要反映在党报之间,中西部地区的都市报与东部都市报相比在类型多元性上并无逊色、甚至超过《南方都市报》(因该报集中于报导「公权滥用」型的新媒体事件)。
 
IV. 地域的内部(比例)多元性
一方面,从单一省份的比较看,所有报纸发生在本地的新媒体事件比例均最高,而将外地省份组合后,仍有六份报纸新媒体事件的发生地以本地为主(其中五份为党报),这说明尽管新媒体事件多发生于网路空间,「接近性」依然在传统媒体吸纳新媒体事件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另一方面,另一半的报纸(其中五份为都市报)已经呈现出外地高于本地的「全国化」趋势,特别是广东的两份报纸报导本地新媒体事件的比例仅为37.88%和20.07%,意味着其报导发生于外地的新媒体事件已经占到七八成。总体上,在周的层次上,各报报导新媒体事件地域的内部多元性平均数为 .40;年累计层次上的平均数为 .54。尽管地域分布包括了更多的范畴(32),但其内部多元性比议题多元性和类型多元性均低。
如图三所示,各地党报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的地域多元性均低于当地都市报。经t 检验后发现:党报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地域多元性平均数(平均数 = .27,标准差 = .22)与都市报(平均数 = .53,标准差 = .13)之间存在显著差异(t = 7.50, p <.001)。H1d 得到证实。同时,东部报纸新媒体事件地域多元性平均数为 .52(标准差 = .16),也显著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数 = .30,标准差 = .23)和西部地区(平均数 = .37,标准差 = .22),统计分析显示三者之间的差异达到显著程度(F = 10.84, p <.001)。H2d亦得以证实。

 
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外部多元性
I. 事件的外部多元性
在计算新媒体事件自身的外部多元性时,我们首先考察不同报纸对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共享情况。
结果显示(图四):在抽样的九周内,全国各地12份报纸全部报导的新媒体事件数量仅为3件—「网曝故宫文物损坏」、「网曝金华『皮革奶』丑闻」以及「故宫盗案用新媒体告破」。11份报纸共享的新媒体事件数量为0。10份报纸都报导的新媒体事件有「网友质疑红十字捐赠平台」、「全国动车票网上销售」以及「百度文库侵权事件」。9份报纸共同报导了「旭日阳刚《春天里》版权纠纷」、「李天一被收容教养」、「广西柳州暴打门卫」等四个事件。8份报纸共同报导了「药监局副局长被双开」、「网曝各地高速乱收费现象」、「郭美美事件」等四个事件。2至7份报纸共享的新媒体事件数量从13到159不等,而有1,193个新媒体事件(占事件总数的80.17%)只有一份报纸报导,没有出现共享的情况。
 

 
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中国大陆报纸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本身的层面上,并没有形成较为一致的选择,相互之间共同报导的情况并不普遍,外部多元性很高。为使多元性数值之间具有可比性,我们使用「公式2」来计算周累计层次上各报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外部多元性,其平均数结果为 .93,非常接近1,说明各报之间总体在事件层面的外部多元性的确很高。
接着,为回答研究问题三,我们同样使用「公式2」考察不同新闻范式取向的报纸报导新媒体事件的外部多元性。我们基于报导中的新媒体事件数对六份党报 / 都市报进行两两运算,同一个新闻范式得到15个多元性数值,这15个多元性数值的平均数被作为某一周该新闻范式的新媒体事件外部多元性数值。结果发现(表四):党报之间的新媒体事件外部多元性指数(.95)高于都市报(.90)。这意味着,在选择哪些新媒体事件进行报导的问题上,相比于党报,各都市报之间的趋同程度更高。
同理我们计算同一地区、不同范式的两份报纸之间的外部多元性(研究问题四)。结果发现(表四):云南的两份报纸报导新媒体事件的外部多元性最高(.97),接下来依次是湖南(.96)、四川(.95)、湖北(.95)、上海(.93)以及广东(.83)。由此可见:越是内陆 / 不发达地区,当地党报和都市报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越离散(分化),而沿海发达地区的党报和都市报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的融合(趋同)程度更高。

 
我们进一步来看地区与新闻范式哪个因素对新媒体事件的外部多元性影响更大一些。从表五中可以看到,每份报纸与其他报纸之间外部多元性指数最低(意味着议程融合 / 一致度更高)的往往来自同一新闻范式。以《新闻晨报》为例,它与《南方都市报》的融合程度最高(多元性指数为 .90),接下来依次是《都市时报》(.92)、《潇湘晨报》(.92)和《华西都市报》(.93),然后才轮到同处上海的《解放日报》(.93);再如与《湖北日报》新媒体事件议程融合度最高的是《四川日报》(.94),次之是《南方日报》(.95),接下来才是同属一地的《楚天都市报》(.95)。不过这一规律有时与地域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例如:对《解放日报》而言,它与同属东部地区的党报《南方日报》的融合程度最高(多元性数值是.93),但与其他中西部地区党报的融合程度又不及同属上海的都市报《新闻晨报》(融合程度次之,多元性值 = .93)。综合来看,除了广东的两份报纸《南方日报》与《南方都市报》彼此的融合程度更高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同一新闻范式报纸之间选择新媒体事件进行报道的趋同程度往往更高。
 
II. 议题、类型与地域外部多元性
 


本文使用「公式3」计算各报新媒体事件报导议题、类型及地域的外部多元性。从表四可见:首先,无论是周还是年层次,党报之间新媒体事件的议题外部多元性指数(年平均数 = .28)都高于都市报(平均数= .23)。也就是说,相比于党报,各都市报之间报道新媒体事件议题的趋同程度更高。就地区比较而言,东部地区报纸之间的议题外部多元性(年平均数 = .53)要低于中西部,即其议题一致性更高。
与此类似,从年累计层次来看,党报和都市报所报导新媒体事件的类型多元性不高且相似(分别为 .28 和 .25)。而从周层次来看,党报之间的新媒体事件类型外部多元性指数(.57)略高于都市报(.45),意味着与党报相比,各都市报之间不仅在新媒体事件的议题、而且在类型上的趋同程度更高。无论在周或年层次上,东部地区报纸的新媒体事件类型外部多元性要低于中西部地区报纸,意味着它们有相对更一致的新媒体事件类型选择。
在新闻范式比较上,都市报之间的新媒体事件发生地域的外部多元性(.54)也低于党报(.81)。但在地区比较上,东部地区新媒体事件发生地域的外部多元性却未呈现与议题、类型一致的趋势—广东的两份报纸之间的地域外部多元性较高(.82),这可能与《南方都市报》在拓展新媒体事件地域来源方面的独特性有关。
 
结论与讨论
综上,本研究通过对中国大陆12家报纸的内容分析,以「议程多元性」为核心概念,实证考察了传统媒体对「新媒体事件」的报导情况。文章系统分析了传统媒体报导「新媒体事件」在事件本身、议题、类型和地域四个主要方面的多元程度,并通过不同地区、不同新闻范式报纸之间的比较,呈现出当下中国报纸吸纳新媒体事件一幅相对完整的图景。概言之,本文主要得出了如下结论:
首先,总体上,新媒体事件已经成为中国报纸新闻报导的重要内容,尽管具体的渗入程度因地区发达程度、新闻范式不同而存在差异。我们在抽样的9周范围内共获得2,534篇新媒体事件报导,其中包含1,488个新媒体事件,12份报纸均参与报导了新媒体事件。中国报纸所报导的新媒体事件涉及20个不同的新闻议题,其中最多的三类议题依次是本地 / 国内政治、经济商业和明星娱乐;涵盖23个不同的事件类型,前三位依次是「公权滥用」、「公权善用」及「不良机构」;覆盖32个不同地区,其中除报纸所在地外,较为集中的省份包括北京、江苏、河南、浙江等。
其次,我们采用形式多元性和比例多元性两个指标来衡量中国报纸「新媒体事件」报导的内部多元性,并进行基于新闻范式和地区的比较。结果发现:就事件本身的形式多元性而言,都市报吸纳新媒体事件的程度远比党报活跃,前者报导新媒体事件的数量是党报的3倍;而东部地区报纸报导新媒体事件的形式多元性是中西部地区的1.5倍;就事件议题、类型与地域的比例多元性而言,都市报在三个指标上的内部多元性都显著高于党报,而东部报纸的多元性也显著高于中西部的报纸。值得注意的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议程多元性的差异与报纸新闻范式有关—至少就新媒体事件的议题与类型多元性而言,中西部地区的都市报已经与东部地区的都市报相差无几,但中西部地区的党报则与东部地区的党报有着较大的差距,其结果也就造成了上述基于新闻范式(党报 vs. 都市报)的新媒体事件内部多元性的差异在中西部地区更为明显,在东部地区则较为弱化。
第三,就新媒体事件本身报导的外部多元性而言,总体上各报之间呈现出较高的多元性,表现在所有1,488个新媒体事件中仅有3 个事件得到了12份报纸的共同关注,而绝大多数(80.2%)事件仅得到一份报纸的报导。「新媒体事件」在事件本身层面的外部多元性受到地区与新闻范式的影响—越是内陆 / 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地的党报和都市报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越离散,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党报和都市报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的融合程度则相对高一些;相比于党报,各都市报之间的趋同性更高;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报纸报导新媒体事件时优先与同一新闻范式的其他地区报纸保持趋同,却与同属本地的其他新闻范式取向的报纸产生差异,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一片丹心照范式」。
新媒体事件报导在议题、类型与地域层面的外部多元性呈现出两点共性:一是都市报之间的外部多元性普遍低于党报之间的外部多元性;二是除个别例外,东部地区报纸之间的外部多元性要低于中西部地区报纸的外部多元性。
由此可见,本文是「新媒体事件」研究中第一次较大规模从议程角度切入有关新媒体事件中新旧媒体关系的实证研究。尽管我们的研究没有再进入具体的报导框架与话语层面,但已足够提供我们关于传统媒体如何报导新媒体事件的较为全面和系统的资讯。本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与以往的同主题研究相比,本文超越了「新媒体事件」常见的个案取向与「大事件」偏好—即只聚焦那些影响巨大、耳熟能详的特殊的「新媒体事件」,而对众多的「新媒体小事件」缺乏研究。本文的分析和发现已经显示这一视角的重要价值:例如,以新媒体事件的类型多元性为例,以往研究因为基于个案分析,多聚焦和强调特定的事件类型—如公权滥用、道德隐私、权益抗争、民族主义等,而本研究则发现,从传统媒体吸纳的角度看,公权滥用型的新媒体事件的确在报纸中广泛存在,但道德隐私型就只有中等程度的存在,而权益抗争和民族主义事件则非常稀缺;与此同时,不为以往研究所重视的一些新媒体事件类型,如公权善用、不良机构、民众恶行等,则在传统媒体的报导中较为普遍,这既体现了从新旧媒体关系角度研究「新媒体事件」的价值,也显示了本研究注重基础性、系统性的重要意义。
第二,系统性的重要基础在于比较,本研究格外强调比较的视角,特别是引入新闻范式和地区两个关键变数作为比较的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本研究格外强调中国媒体内部比较研究的重要性,强调不应将变动中的中国媒体视为「铁板一块」,而是要看到它们内部的差异性。从比较的结果来看,本研究的确发现了「新闻范式」的巨大规范性意义:党报与都市报无论在新媒体事件报导的总体数量、内部多元性还是外部多元性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表现在后者报导了更多、更多元的新媒体事件,在选择偏好上也更为一致,其原因应当主要与都市报更多面向市场竞争和受众兴趣、从而影响其组织常规和从业者观念有关;不仅如此,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和各地区政治经济发展及媒介生态的巨大不平衡,东部地区报纸与中西部地区报纸相比,也报导了更多、更多元的新媒体事件,在选择偏好上也更为趋同。这两个发现都证明了「新媒体事件」报导背后的差异化逻辑—新闻范式和地区发展水准会影响传统媒体吸纳「新媒体事件」的规模与广度,虽然总体上各地、各取向的报纸都在「拥抱」新媒体、从网路中寻找选题、都在报导新媒体事件,但它们的表现迥然有异。
更有意思的是,当「新闻范式」与「地区」两个因素进行比较时,似乎前者战胜了后者—不同取向的报纸虽然身处同城,面对同一批潜在受众,却在讲述不同的新媒体故事。具有相同新闻范式的报纸之间在报导新媒体事件时的趋同性更高,它们与远方的同类报纸「同气相求」,这种「远交近攻」的特征是否与新媒体事件的特殊性有关(如新媒体事件「接近性」的弱化),可以在未来研究中进一步检视。但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对「新闻范式」所造成的报导差异不应固化理解,事实上,如果我们将新闻范式与地区因素结合起来分析,就会看到东部地区的党报与本地都市报之间的差异已经减小,而融合度上升—体现在它们之间内部多元性的差异较小、以及外部多元性相对较低。也就是说,当中西部地区的党报与都市报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鸿沟」时,至少在对新媒体事件的报导上,东部地区的党报已经在与都市报「悄悄」走近,这就提示我们对中国新闻生态中「党报 vs. 都市报」差异的动态化理解。
第三,本文的分析不仅论证了传统媒体基于新闻范式和地区差异造成的多元性,而且提示我们这种多元性可能与「新媒体事件」的基本内涵有关。正如邱林川、陈韬文(2011)强调,「新媒体事件」相比于经典「媒介事件」,不仅在于新的媒体(从卫星电视变成网路),更在于新的组织(从权力垄断到底层赋权)、新的机制(从精心计画到难以控制)、新的类型(从「3C」到权益抗争、公权滥用等)、以及新的效果(强化分化多于塑造共识),那么传统媒体对新媒体事件的吸纳也就是一个重构常规与范式变化的过程,也就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重建和发展关于新闻价值的判断、形塑选择共识,这也可能从一个侧面解释为何目前「新媒体事件」的外部多元性如此之高(特别是在事件层面上);再比如,根据地域多元性的分析结果,新媒体事件的「本地化」特征固然存在,但已相对弱化,即便没有精确的比较研究,但大致可以认为,就其他内容的报导而言,报纸基本上是倾向于以本地为主,这也是新闻「接近性」的基本要求,但「新媒体事件」的报导却给予外地新闻更高的比例。可能的一个解释是新媒体事件本身基于网路空间,其参与者遍及全国,事件本身的地域性特征弱化;另一个解释是新媒体事件中「公权滥用」、「不良机构」等具有监督批评色彩的类型占据较大比例,「异地化」报导也利于降低新闻管制的风险。也就是说,对「新媒体事件」内涵的理解,可以在考察其被传统媒体如何报导中得到深化。
在最基本的意义上,本文之所以对传统媒体「新媒体事件」报导的议程多元性进行系统的实证研究,不仅因其是媒体多元性、特别是内容多元性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且因为报导的「议程多元性」会对受众层面的「议程多元性」产生影响(Chaffee & Wilson, 1976),也就是说,媒体报导的议程丰富程度,会影响受众感知与记忆公共事件 / 议题的丰富性。本研究已经发现,中国不同新闻范式、不同地区的报纸之间在「新媒体事件」报导上存在较大差异,也就完全可能在受众层面带给他们对新媒体事件的不同感知— 一个「上海爷叔」与「云南老伯」从他们当地最热门的报纸上所获知的网路事件可能是很不相同的,不仅体现在数量上的较大落差,也体现在具体的议题选择与话题呈现上,也就是说,经由报纸的仲介,相当多的中国受众可能接触到不同的「网路世界」,而这一点的社会影响无疑值得仔细探究。再者,如文献综述部分所说,关注中国传统媒体如何报导「新媒体事件」,还具有把握中国「双重话语空间」关系的潜在意义。一方面,当传统媒体开始介入报导「新媒体事件」,已经说明「双重话语空间」并非完全隔绝对立,也提示对「新媒体事件」的分析再也无法脱离对传统媒体的分析追踪,后者已经变成「新媒体事件」发展的重要环节与过程,甚至可以说,正是传统媒体的介入报导促成了相当多网路事件的「事件化」或「大事件化」;另一方面,当「新媒体事件」变成传统媒体的常规内容,其对传统媒体和社会的冲击力就会减弱,的确,就算从直观上感知,中国近年有冲击力的网路事件似乎有所减少,这既可能与社会转型和网路管制有关,也与传统媒体的常规化报导不无关系。
上述分析其实也预示了未来深化新媒体事件研究、特别是比较与动态研究的若干方向。第一,基于传播内容与生产过程和传播效果的连接,未来研究需要深化对传统媒体报导「新媒体事件」过程与机制的新闻生产研究,同时考察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受众如何接触「新媒体事件」报导,以及作为传播效果的「受众议程多元性」分别如何;第二,本文研究主要集中于议程层面,未来研究可以将之与对事件报导的「框架分析」结合起来,不仅研究「议程多元性」,而且研究「框架多元性」,从而对传统媒体报导「新媒体事件」的「多元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第三,正如上面讨论到的,随着媒介生态与管理体系的变化(如从微博转向微信、网路治理的强化等),「新媒体事件」的传统媒体报导需要放在历时性的视角中加以追踪性的研究,本文的分析发现与结论如何随着时势发展进一步变化,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概言之,本研究强调分析传统媒体如何报导「新媒体事件」这一研究问题的重要性,并运用跨地区、跨范式的12份报纸较为系统地呈现了它们之间的内部多元性与外部多元性,我们希望这样的研究可以为「新媒体事件」的比较研究积累一些基础,同时呼唤「新媒体事件」研究继续走向深度。

[本文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

本文引用格式
周葆华、吕舒宁(2017)。〈「新媒体事件」传统媒体报导的多元性:基于中国大陆12份报纸内容的比较研究〉。《传播与社会学刊》,第40期,页135–168。
 
作者简介
周葆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兼院长助理,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兴趣:新媒体与社会、受众与传播效果、社交媒体数据挖掘、舆论研究等。
电邮:zhoubaohua@yeah.net
 
吕舒宁,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新闻学院博士生。研究兴趣:新闻研究、新媒体。电邮:lvshuning@gmail.com
 

《传播与社会学刊》是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和香港浸会大学传播学院合办的中文学术期刊,于2006年12月创刊,目前每年刊行四期。学刊为「台湾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 (TSSCI)」收录的期刊。 2015年学刊成为「国际传播学会 (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 」附属学刊,是全球获此殊荣的第一本外文期刊。学刊投稿邮箱为:comjournal@cuhk.edu.hk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