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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卫视该不该给“虎妞”出镜机会?

2016-11-30 14:0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70| 评论: 0|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当下,平时默默无闻的地方卫视想一夜成名,确实有点不容易。俗话说: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阴。想出名的时候总是事与愿违,不想出名的时候,名气可能如梨树开花,瞬间齐放。11月29日晚,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 ...

当下,平时默默无闻的地方卫视想一夜成名,确实有点不容易。俗话说: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阴。想出名的时候总是事与愿违,不想出名的时候,名气可能如梨树开花,瞬间齐放。

11月29日晚,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被虎咬女子赵菁首次现身辽宁卫视。在节目中,她承认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了与母亲天人永隔的后果。(观察者网11月30日报道)

这位饱受争议的“虎妞”有机会在荧屏上讲述故事的经过,第一次承认自己的问题。这样的悔意虽然迟到,该来的毕竟来了,也算抚慰了愤愤不平的公众,后者该对辽宁卫视表示谢意才是。结果有点出人预料,部分网友不但不买账,反倒责怪辽宁卫视多事,不该给这位“虎妞”露脸的机会:“为了博眼球 竟然采访她!辽宁卫视真无道德底线。”“辽宁台越来越垃圾了,这样的人怎么能给她颠倒是非的机会?”“电视台为了收视率而让争议人物上电视,但是公众的看法是不会改变的。”“媒体应该封杀这样没完没了的纠缠!添堵也是糟蹋自己践踏社会!”

辽宁卫视邀请“虎妞”出镜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就电视机构而言,他们有没有采访争议性人物的权利,或者说争议性人物有没有出现在大众传媒上的权利,应该不存在争议。从法律的角度看,只要是没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应该享有使用大众传媒表达观点的权利。就大众传媒机构而言,只要他们传播的内容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踩到新闻宣传的红线,采访谁不采访谁,新闻机构拥有自由选择权,别人不该干涉。

那么,为什么反对辽宁卫视采访“虎妞”的网友不止一人呢?显然,这与部分网友的道德判断有关。公共道德的界限整体上清晰,对于非公道德,在专业人士那里,道德的界限也不是问题。在业外人士那里,他们的认知可能有点模糊。“虎妞”上辽宁卫视,涉事媒体不会觉得有何不妥,但在部分网友眼里,给一个缺乏道德素养的人上电视节目的机会,等于“助纣为虐”,等于间接给“虎妞”平反。于是,他们从感情上有点接受不了,继而对辽宁卫视提出批评。

媒体既是个信息交流的平台,也是观点交锋的场所。世间没有天生的对错,争议更需要在平等的讨论中取得共识。假若因为一个人的行为存在过错,并且这样的过错酿成了严重后果。以此为借口剥夺其在大众传媒上展示信息、表达见解的机会,对公众又意味着什么呢?显然,意味着我们丧事了全面认识事情过程的机会,有点得不偿失。对于新闻机构而言,有可能提供这样一个便利,因为担心挨骂而放弃了,算不算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精神呢?

恕我孤陋寡闻,不懂辽宁卫视是不是真的首家给“虎妞”露脸机会的媒体。如果是,反衬出当地电视媒体的新闻敏感性不足。新闻敏感不足,新闻机构容易变得麻木。麻木再胆怯,四平八稳的媒体,日子也许也能过得滋润,但从长远看,这样的“幸福”不该长久。

现在,常听有人抱怨传统媒体快不行了。在我看来,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谁行谁不行,不是装备和技术能决定成败的,关键看谁提供的信息具有认知价值。辽宁卫视的其他节目怎么样我没发言权,敢于直面重要性人物,让“虎妞”公开说话,值得赞许。至于因此受点指责,也无损其形象,不必太介意少量的批评声音。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nd/2016-11-30/doc-ifxyasmv22642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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