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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状告财新传媒 法院已立案

2016-9-22 11:06| 发布者: 张熹| 查看: 91| 评论: 0|原作者: 毛丽萍|来自: 新华网

摘要: 新华网南京9月21日电(毛丽萍)9月20日,财新传媒旗下财新网刊发了《特稿|陈光标:“首善”还是“首骗”?》。今天下午,陈光标以侵害名誉权、荣誉权为由将财新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经 ...

新华网南京9月21日电(毛丽萍)9月20日,财新传媒旗下财新网刊发了《特稿|陈光标:“首善”还是“首骗”?》。今天下午,陈光标以侵害名誉权、荣誉权为由将财新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据悉,在起诉书中,陈光标要求判令被告财新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刊发对原告名誉权、荣誉权构成侵害的相关报道或言论;判令被告在相应的报刊、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侵权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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