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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重新理解新闻学

2016-7-21 21:47| 发布者: 郭荞璐| 查看: 344| 评论: 0|原作者: 黄旦 王辰瑶|来自: 《新闻记者》微信公众号

摘要: 2016年3月25日,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旦教授做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418博士之家”,并与南大新闻传播学院王辰瑶副教授进行了一场学术对谈。对话围绕着如何重新理解新闻、重新理解新闻教育和重新理解新闻研究三个主 ...


2016年3月25日,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黄旦教授做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418博士之家”,并与南大新闻传播学院王辰瑶副教授进行了一场学术对谈。对话围绕着如何重新理解新闻、重新理解新闻教育和重新理解新闻研究三个主题进行,提出了许多学术洞见。比如:“现在要讨论新闻,首先需要明确语境,即讨论的是什么‘新闻’”;“现在讲新闻课,应该考虑媒介这个维度,不能把原有报纸中所形成的规范放大,好像放之四海而皆准”; “我们不是要创造一个概念给我们自己的领域来用,而是要创造一种共用性的概念,让别人也来讨论和共同使用”;“我们基本形成一个共识,觉得以“媒介”,尤其是以媒介技术为基础,应该可以作为我们新闻学研究的独特视角”。今天在我们公号上推出此次对谈的全部内容,与各位一起分享这场学术和思想的盛宴。
王辰瑶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黄 旦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一、重新理解新闻

王辰瑶(▲):黄老师,我看您近期写的好几篇论文都跟新闻传播学科的重建有关,国外学者近年来也特别喜欢用rebuilding、rethinking这样的词来谈论新闻业,都有点儿“颠覆式创新”的意思。这是不是意味着,在今天这样一个历史时刻,我们其实很有必要去思考或者说反思我们对于“新闻”的理解?现在好像有两种相反的力在“拉扯”着这个概念,一种是让它更大,新闻变成了遍在的、弥散的新闻;一种力是让它收缩,希望新闻业退回到一种比较纯粹的状态,比如调查性新闻。对这样的观点您是怎么看的?

黄 旦(●):我最近写了一篇纪念宁树藩老师的文章(《千教万教 教人学真》,《新闻记者》2016年第4期)。宁老师在最后的岁月中,把很多精力在放在重新厘定新闻的定义上。他提出一个是“本义新闻学”,也就是抽象地理解新闻这个概念;一个是“广义新闻学”,他认为是各种各样的媒介实践,这里面就会牵涉到比如广告的问题、评论的问题等等。

是否有一个本质的始终不变的“新闻”?目前无论是说“新闻”这个概念变大还是变小,都意味着有一个或曾经有一个不变的“新闻”在那里,这就把时空关系抽掉了。比如我们的新闻学教材,包括我自己那本《新闻传播学》在内,把从史前的和报纸产生以来的所有,都用一个不言自明的“新闻”贯穿一起,这是否合适?比如现在有人从新闻生产角度讨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这是一个不错的问题,但最后说是新媒体不会取代传统媒体,因为社会总是需要“新闻”,这真是可惜了。这样一来,就把自己原先的问题给取消了。好像本来是要讨论西医进来后中医怎么办的问题,最后结论是社会上总是有病人的,就偏离了问题本身。

如果说新闻是社会不能少的,也要界定一下说的是哪个“新闻”,是传统媒体时代的新闻,还是原始社会的新闻,还是本来就和大众传播新闻生产同时并存的“街谈巷议”?我之前在一篇文章中说的“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庙”,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参见《对传播研究的反思》,《新闻记者》2014年第12期)。要分辨特殊性,什么庙,什么和尚,是大相国寺的鲁智深,还是在石秀手下丧命的报恩寺裴如海。新闻传播研究中大量的都是常识性讨论,看上去用了一个又一个术语概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都落在常识层面,也就是一般逻辑推演所得出的人人皆知的道理。所以,我总觉得,现在要讨论新闻,首先需要明确语境,即讨论的是什么“新闻”。舒德森的“Discovering the news”揭示了现代“新闻”的来源,我们今天是沿着他那个“新闻”继续,当成一个一成不变的“本质”,还是需要另外打开视野,比如今天是否又在重新进入“Discovering the news”的时代?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讨论今天这个时空,网络化的新闻。

●:网络化新闻的时空对比报纸“新闻”的时空,恐怕问题的焦点不是弥散还是缩回去,而是在现有的新媒体实践下,“新闻”实践及其含义发生了什么变化,它会对我们原先理解和实践的传统媒体的新闻带来怎样的冲击,这样的冲击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我们不能将报纸时代的那个“新闻”不加辨析地当作原点,然后以它为尺度说扩大还是缩小了。

▲:当然,但是在反对对新闻进行本质主义叙述的思路之下,我们是否得承认在大众媒介时代确实存在对“新闻”,至少是对“职业新闻”的比较一致的理解?或者把我的问题换一种表述:我们曾经认为“新闻”是一种现代媒介提供的信息产品,它虽然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下有不同的形式,但总体上它是以职业化方式操作的,并且声称能够真实、及时和公开地描述当下世界及其变化。在这样的限定下,新闻作为一种知识类型是具有声称的真实、及时和公开的特征的,这也是它的合法性基础。而且在大众传媒时代关于新闻的话语里,新闻与公共利益、民主和社会福祉总是有亲密的关系,无论为此激荡鼓呼还是痛心疾首,其实都是认可这样的“新闻”的。那么今天,在一个网络化的关系里,我们怎么认识网络化新闻?网络化新闻和刚才说的关于大众传媒时代的新闻从知识类型上说还有相似的特质吗?

●:职业化方式操作的新闻,就是大众传媒,主要是印刷报纸的产物。因为我们生来就已处于这样一个时代,早已耳濡目染习以为常,并且对大众媒介的生产及其规范,有一个基本认识,这是没有错的。可是这种共识也正是来自于大众传媒的特性及其生产方式,并非本来如此。今天,当新媒体似乎一夜之间突然侵入了所有人的生活,改变了新闻生产和获取的方式,新闻作为一种知识,我理解也发生了变化。比如现在已经有不少人指出,信息与知识不分,意见和信息难以区分等等,就说明了这一点。这还需要我们仔细研究和分辨,要做到这一点,又需要我们首先不要抱持本质主义,否则是不可能分辨的。

二、重新理解新闻教育

▲:现在大学里教新闻,特别是教新闻业务的老师,很多人还是参照原来的教材,按照原来的知识体系来讲。但是我们知道那是在特定情境下产生的特定规范,不应该用其来观照现在的实践。有时候就会有这样一种困惑,我们到底要教什么?

●:大学到底教什么,牵涉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大学教育的目的,另一个是新闻实践变化。前者是理念以及教师对自己角色的定位,后者是新闻教育目前面临的特殊性。就前者言,本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但我感觉新闻教育界对之的重视和讨论很不够。举个例子,就我所知,我们一些老师还很喜欢给学生讲一些细小的具体的知识点,并且考试时完全以某一本教材为范本,答对一点给你一分,这是很要命的。我之所以提这一点,是因为它与你说的现在新闻讲什么是有关的。首先毫无疑义,当前的新闻教育,一定要把媒介这个维度给考虑进去。要让学生知道,这样一种写作规范是在什么样的媒介环境中操作的。可是,这样的授课方式,要是仍然以知识点而不是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着手,以使同学举一反三,从知识中领悟媒介变化与实践的关系,同样也就把课讲死了。我们现在的一些什么“媒介融合”课,基本就是如此,或者是重在操作技巧,或者是新媒体技术的一般特点。没有人在这方面做一调查,我相信这样的调查是有意思也是有意义的。

我最近常说,塔奇曼的《做新闻》、甘斯的《什么在决定新闻》、卡茨的《媒介事件》一类的书要重新读,它们都是关于新闻生产及其规范的著作,但内里是有媒介及其技术特性的问题。比如,要是抽掉了电视,塔奇曼的讨论就失去了基础,我们之前光注意里面的“框架”,忽视这样的框架是和媒介技术有关的。所以现在讲新闻课,应该考虑媒介这个维度,不能把原有报纸中所形成的规范放大,好像放之四海而皆准。现在回看过去,这方面在研究当中早就有涉及,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比如关于不同媒介的控制管理制度之不同。

▲:我们是新闻教育者,同时也是新闻研究者,这两种角色有时候是存在张力的。在新闻研究中,很多东西不那么“笃定”,甚至像我们前面说的对什么是“新闻”也要有重新的认识,更不要说“规范”了。我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研究者是反教科书的。但是,当她/他扮演新闻教育者的时候,是不是还是应该自动回到当下的语境,教给学生在现在这个时代实践的原则和方法?毕竟学生要面临怎么做的问题,他们并不以研究新闻为终身旨趣。

●:研究和教学是有区别的,但也不是反教科书,而是在不同时期由于研究的新发现,会有不同的理解。教科书的完成是有周期的,讲课时根据自己研究有一些新的想法是正常的。当然,教学上尽量避免给学生讲模棱两可的东西,但是你不能为了给学生讲确定不疑的东西,就不把现有已经发生变化的东西掺杂进去。我觉得目前在教学上能做的就是分寸感的把握,就是我要讲到什么份上,也就是从我现在已经能够认识到的程度,对教学内容有所调整。如果还是按以前照章宣读5W这样的,我觉得肯定不行。至少从我自己来讲,现在讲课很注意这一点,比如大众传播范式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范式,然后你再来比较它和新媒体有什么不同,这样提问给同学,就会引发他们的思考。当然,如果是这样来讲的话,我们所习以为常的那种“进化论”,比如有了报纸,又有了广播电视之类的就不行了,所以教师自己的思维方式首先要变。要是把媒介和传播范式联系起来,我个人体会,既可以讲原有的一些东西,同时又能够讲出新意,与当前的变化勾连起来。

▲:这对我们的挑战是整个话语方式的改变,包括以往我们熟悉的教学路径、资源的改变。

●:是的,最重要的还是思维方式。就比如新闻真实性的问题,不是要讨论对与不对,而是要讨论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真实性”,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真实性”,与大众媒介实践有何关系。最近读到过一个人的文章,他认为“真实”不是本质的,而是与意义的理解有关。因此,从理解模型来分,在哲学上大概可以列出六种。所以,大众媒介时代的新闻“真实”和真实性,我初步想来,与大众传媒的媒介特性及其社会定位密切相关。你想,大众媒介在现代社会中就代表所有人的“眼睛”,它必须要使这双“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具有合法性,所以它必须是作为一种主体对客体的观察,而且这个观察最终一定是对客观的“真实”反映。这样说当然是很简约,背后其实还牵涉到知识背景,以知识社会学来讲,是一个整体性的构建。如果从今天新媒体环境来看,是否需要有新的“真实性”理论?我最近在不同地方说过,要是说大众媒介是社会的“耳目喉舌”,那么今天的微信,是“千手观音”时代,这不仅指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手操作、刷屏乃至于传播,更在于“千手观音”的每一只手掌中间都有一只“眼睛”,所以如今是眼到手到,微信显然已经成为一种现实存在,没有人认为微信是虚拟的。李普曼的《公众舆论》在今天的背景下可能也要重新读,还能那样划分真实和虚拟吗?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千手千眼”的“真实”和一直公认的全社会的“耳目喉舌”所反映的“真实”发生了碰撞。我们一直只是关注表达层面的“舆论场”冲突,可能不够,我感觉还有深层次上的存在意识和认识论问题,从而使得以往的观念和理论在经验层面遭受严重挑战。

三、重新理解新闻研究

▲:我以前在臧国仁老师的书里看到他批评新闻理论和新闻教学的“自闭倾向”,他用Schlesinger的话说,这是“媒介中心”心态。那时我还不是非常理解,“ 媒介中心”有什么不对吗?我研究新闻媒体,当然会把新闻媒体放在我视野的中心,这有何不妥?进入网络化时代之后,我好像才有所领悟。“媒介中心主义”的感觉和大众传媒在事实上占据公共信息传播的中心位置是分不开的,因为后者,我们在论述新闻业、新闻媒体的时候常常有不自觉的假设,假设使用者离不开新闻,离不开新闻媒体。但很多时候这种“离不开”可能只是一种强制性关系。当使用者有了更多选择之后,我们会发现这种假设不一定站得住,更不应该视为理所当然。在大众传媒语境下的新闻研究大部分是对既有的新闻媒体及其实践的研究,我们忽略了与此同时的使用者日常生活(使用者往往只被呈现为几个用户调查数据),也忽略了其他社会机构的话语实践,而把新闻研究从这样丰富的语境中抽象出来谈规范谈理念。网络化时代消解掉大众传媒的中心位置后,如果再按照想当然的方式来谈论新闻,很可能就变成“自说自话”了。我之前看过一个研究,美国奈基金有一个新闻挑战项目,有研究者统计过,这个项目共收到了约5000份申请书,三分之二都是跟媒体和媒体人没有关系的主体在申请这个项目。包括我们今天会看到很多自媒体,他们生产的内容也是关于当下世界的某种叙述,却并不是我们所熟悉的“新闻”。

●:对,所以要特别注意不要用原来的观念给新出现的事物贴标签,一贴标签就等于把一些创造性的东西给踢出门外了。我们学者的思维要松开,要有历史观照,不能是不管前后左右围着一个点转。就我现在想来,理解新闻一定不能离开新闻实践、媒介本身及其二者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去探讨每个时期是不是会出现不同的新闻,这些不同的新闻是否有一个不变的内核,如果有的话,这个内核在不同时期的衡量标准是否在变化,变化的又是什么,包括同一个时期,是只有一种新闻还是有不同类型的新闻,它们是否可以兼容,等等。就比如新闻学理论中关于“真实”、“客观”、“新闻价值”的问题,其实都是和报纸时代有关。比如《申报》早期的新闻,现在人都说它不成熟,不像新闻,其实这都是你用已有的新闻学标准去衡量它,去界定什么是“新闻”。我在《重造新闻学》(刊于《国际新闻界》2015年第1期)一文中说过,新闻学研究一直都是规范性研究,而不是经验性研究,这也为我们今天如何理解新媒体及其实践造成了困难,因为我们总是习惯性地用现有规范去衡量。所以,我们现在首先要讨论的是规范本身:这种规范是在哪种媒介实践中形成的,是如何形成的,其用意是什么,这样一种规范放在当下是否合适,哪些会受到冲击、哪些会保留,是不是有新的规范产生,等等,这样才能展开问题讨论的新空间,生长出新的研究议题,否则我们的思维永远是在二元里面,要么这样,要么那样。

▲:一方面是避免不假思索地把新闻媒体视为中心,但另一方面,从信息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又强烈地感觉新闻实践的重要性在增强而不是减弱。就像库尔德利所说的,“跟上新闻”,在今天不仅是看报纸、收看晚间新闻,还包括在吃饭时扫一眼网络新闻主页,接收手机短信,在朋友的电子邮件或博客里跟进一条新闻线索,在回家的路上取免费报纸等等。“新闻”正在以各种前所未有的形式(比如新闻游戏、VR新闻之类)和途径更深地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从这个意义上重新观察、理解和研究“新闻”,的确需要学术想象力,而且需要有自我拆除的勇气吧。毕竟我们习惯了一套话语。

●:你说得很对,比如说以往的家长里短、小道消息等日常交谈在新媒体环境下被放大了,就像微信、微博,但这些在以往是被忽视、被掩盖了的。在网络时代,新闻业如果要成为中心,也应该是努力成为信息枢纽,凭借自己的公信力、权威性、专业性等来勾连各个方面。现在传统媒体一提“媒介融合”就讲“中央厨房”,但仅仅局限在机构内部的生产环节,我总觉得,要是“中央厨房”这个说法是可取的,也应该是扩展出去,要破门而出,成为自己所在城市或者社会的“中央厨房”。齐美尔有一篇文章名叫《桥与门》,传统媒体要通过“媒介融合”成为“桥”:信息资源桥、新闻桥、数据桥,这条“桥”上来往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越多,自然就成为“要道”,成为“必经之路”,而不是关起门来做大做强。

▲:帕克在1940年提到,新闻是一种知识形态,他对新闻的定义取决于当时的新闻实践。但这种将新闻和知识勾连在一起的思路很好,将新闻从一种职业化描述中抽离出来,让它进入社会的一般层面。除此之外,比如像“实践”、“日常生活”、“生活世界”、“行动者网络”等概念都可能有助于我们从另一种层面来研究新闻。

●:新闻和传播是一样的,可以有各种视角来切入研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们不是要创造一个概念给我们自己的领域来用,而是要创造一种共用性的概念,让别人也来讨论和共同使用,这才是最大的成功。我们要想的是从新闻传播角度,能为全社会提供什么独特并且有价值的知识。我觉得德布雷在《媒介学引论》中所引的一段话对我很有启发。它的意思是,表现一种学科特征的是提出了什么观点,而不是研究什么对象,也就是提出了什么独特视角来做研究。对象是大家共享的,视角才是独特的,这样才能确立自己的地位。我们以往讨论学科总是在对象上加以界定,好像只要划出一个圈子,我们就立于不败之地,于是学科上叠床架屋,这种学那种学越来越多,但自己的独特性却显示不出来,最终是自娱自乐,也是关起门称大王。如果我们努力明晰学科的“观点”独特性,具有独特视角或者独特的理论,这样才能和别人进行交流分享。比如你去做公共性研究,做完了,发现还是在人家政治学的范畴里面,根本没有给别人什么独特的东西,充其量多一个例证而已。研究中多一个例证少一个例证当然不是完全无所谓,比如也可能会对原有的做出一点修补,但就整个学科而言,还是被罩在其他学科的屋檐下,是他人的附庸。

▲:那您觉得,网络语境下做新闻学研究,哪个路径会得到更好的突破呢?

●:我们复旦的几位老师经过几年的讨论和探索,基本形成一个共识,觉得以“媒介”,尤其是以媒介技术为基础,应该可以作为我们新闻学研究的独特视角。从这条脉络走进去,那就不仅仅是麦克卢汉这条线了,还应该有技术哲学。当然,媒介技术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还可以将媒介进行概念化,把它分成几个层面,而且可以把我们所讲的传播与其他媒介进行勾连。如果这样展开,它的范围就大得很,你就可以和其他学科产生关联。

▲:说到以媒介技术为基础,可能马上有一个词就会跳出来,我相信您一定已经碰到过很多次这样的疑问了,这是不是“技术决定论”呢?当然,我个人认为冠以什么“决定论”的,与其说是一种事实,不如说是一种修辞,它语言游戏的成分更大一点。在复杂的社会现实中,不可能存在单因果决定论,所以称什么观点为某某决定论,本身可能就是一种相当简单化的观点。我最近在Journalism Studies这本期刊中看到好几篇讨论新闻研究“物质主义”转向的论文,就是说过去我们只看到人和组织,看到主体(agent),看到主体的活动(activity),但对新闻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性组件(actant)关注得不够。比如数据库、内容管理系统等,它们在新闻生产研究中的重要意义还有待发掘。新闻学研究是这样,在更广泛的媒介研究中也同样存在重新把“技术”、“物质”纳入研究视野的问题。在我看来,这里所说“技术”的含义远不仅指“社交网络”、“VR”、“无人机”等等“新技术”,它恰恰反对孤立地看待和追逐(也许是追捧)新技术。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技术与实践的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这个角度去进行新闻研究或媒介研究,既不神化新技术,也不是把技术视为某种外部对象,相反,它是深深印刻在新闻和媒介实践中的。

●:你提到的“神化新技术”或者“把技术视为某种外部对象”,即便真的是一种现象,也不过是一种常识,况且视为“外部对象”与“神化”没有关联,“外部对象”同样也可以是神化了的,二者不属于一个层面。说实在的,我也很不喜欢这种既不什么也不什么的表述,这种貌似辩证的口气常常模糊了要讨论的问题。撇开“技术决定论”质问的动机(有些人是出于好意提醒,生怕剑走偏锋),这个说法不只是一种简约化,不是游戏,更不是一种修辞,而是一种实际力量,内里反映出来他们对新闻传播研究的一种规范。奇怪的是,提出或者赞成这样说法的人,好像也从来没有对之具体论证,不少人看上去是不假思索照搬现成的说法,可见根深蒂固,好像已经是一种普遍真理。


因备本科生的课,最近又翻了下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和梅罗维茨的《消失的地域》。凯瑞在书里面的一句话过去一直没有引起我注意。他说,在媒介问题上的理论空白,使我们在通往具体的研究之路上必然要走许多弯路。有意思的是,这句话是从他自己关于电报研究的说明中带出来的。梅罗维茨也说,许多对媒介影响的研究都忽略了对媒介自身的研究,由此带来的结果,无论是研究什么媒介的内容,比如电视或者报纸、戏剧、电影、小说等,其方法都是一样的,媒介本身被当作了中性的传送系统。但在其他领域研究技术影响的学者是很少抱有这种极为狭隘的看法。他举例子说,比如研究工业革命的人当中,很少有人会宣称,他的研究中唯一重要的东西是新机器生产出的某种物品,恰恰相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很早就指出,社会工业化研究的重要内容是新的生产方式本身的影响,比如时空问题、劳动的分工、家庭结构、城乡关系等等。不知道为什么,像这样的一些说法,在以往的新闻传播研究中完全属于边缘,如果不是被放逐的话。

由此回到技术决定论,我觉得更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提问方式。试想一下,如果不是技术决定论,那是什么决定?人或社会决定?这样的提问方式难道还不让人感到可怕吗?有没有不是这么非此即彼的可能呢?卡斯特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中说,技术决定论的困境可能在于问错了问题,因为技术就是社会,而且若无技术工具,社会也无法被了解或再现。我的理解,卡斯特的意思是,技术变迁过程与社会脉络及其重塑是互为关系的,所以他说必须认真看待技术,并以之作为探究的起点。卡斯特是在社会层面讨论这个问题,按照斯蒂格勒的生存论,人在本质上就是技术性的存在,因为人与动物不同,没有任何特定的使人赖以生存的自然机能,所以只有依靠技术,也就是代具。代具没有生命,但是能够决定生命存在之一的人的特征并构成人类进化的现实。由此就产生了人的生命悖论:必须借助于非生命的形式来确定自己的生命形式。无论是否愿意接受上述这些说法都不是问题,关键是,“技术决定论”的提问方式,在有意和无意之间,把所有的其他可能性都一概挡在外边,这是让我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不是想方设法,如何要让学术研究有更多的生长,而是以“眼不见为净”的策略,非此即彼的取舍站队,先给研究划好一条严密的界线,不是界线内的,就天生是错误的。奇怪的是,也没有人说清楚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圈子,谁决定的?我们从来没有人反思,技术决定论作为一种话语是从哪里来的?是在什么脉络里产生的?其哲学基础又是什么?如果前面提到的凯瑞和梅罗维茨的说法不是虚构的话,那么这一切又是如何发生的?我觉得,我们那些有志于传播思想史或学术史的人,倒是应该认真去研究一下这个问题。这样重大的现实学术问题怎么就没有人去关心?要是真有所发现,或许对于我们的新闻传播研究有推动意义。梅罗维茨有一句话很有意思。他说,通常我们以人类具有交流的能力而将自己同野兽区别开,然而许多人却很不情愿去考虑人类的传播手段的重要变化所能产生的影响,这实在是一种讽刺。我绝对没有任何讽刺的意思,而是借此希望能够进一步打开我们的视野。一个概念就是一种思维,我们要通过对概念的反思,以及对前人研究的反思,来拓宽并丰富研究的空间,而不是不做辨析就先自缚手足,以“不见”为荣。甚至把既定的当成先天正确的一律照收,于是就自认为是正宗的。在此我想推进一步走一个极端,提出这样的问题:暂且不管是或不是技术决定论,我们是否都可以像卡斯特那样,以技术为研究起点呢?是否可以看一点目前在这方面的一些论著再做讨论呢?这究竟是因严重的路径依赖不自省而跨不出这一步,还是跨出去真的有重大学术伤害,或者真的是没有必要?

其实,如果由此稍做点引发,像“技术决定论”这样的非此即彼,不问来由自划圈子的思维方式,在新闻传播领域比比皆是,比如所谓的“泛传播”、“泛媒介”即是如此。看起来很学术,一有了这个“泛”,就一切尽在不言中,其他都免谈,都不是传播学或者新闻学。那么,什么是不泛呢?哪里来的?参照是什么?其实不用什么太学术的知识,从一般常识的层面推演一下也明白,要是抽取了具体的学术脉络及研究的问题,“泛”或“不泛”,根本就是一个伪问题,即便叫得震天价响,又能增加什么新东西呢?我们的不少研究都是处于这样一个层面,于是就像马克思所讽刺青年黑格尔派的,仅仅是一种“言词”的战斗,触及不到任何真问题,有趣的是,很多人都很热衷很投入此种所谓的研究。潘忠党教授多年前曾说过这样的话,所谓学问,就是学习提问。没有提出问题的“学”是空泛的,而且因“无问”而“无学”。我想借此引申一下,新闻传播研究如果不突破这样一些似乎不言自明而又莫名其妙的人为眼障,就会导致因无“学”而无“问”,因为永远不知道去接触新的不懂的东西,习惯以封闭的固有的东西应付万变,以“洞中一日”的封闭固守,视而不见世上千年的急速变迁。最终结果,就只能是自娱自乐,并且因始终感到自己是“正宗”的新闻传播学科传承者而沾沾自喜、感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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