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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辩论稿

热度 1已有 163 次阅读2016-1-11 18:22 |个人分类:菜鸟| 不文明行为, 出境旅游, 黑名单, 辩论赛, 执行者

第一次辩论稿

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再次问候在场各位。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今天辩论赛的几个交锋点。

一、

二、

三、

接下来我将再次重申我方观点。

首先,众所周知,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假如今天我们开始实行黑名单制,对于出国作出不文明行为的人列入黑名单,对他的出境旅游作出限制。迫于这样一种情况下,他不得不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改正。这表面上看对于不文明行为起到了有效的作用。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作用。一旦等限期过了之后,因为素体依旧没有提升,那些之前被压抑的不文明行为又会重新显露出来。所以,我们在从治标入手,而不从治本入手,那么根本无法杜绝出境游客的不文明现象。

其次,黑名单制实际操作难度大。先是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我国每年有那么多的人口去往世界各地进行旅游,无法判断其中谁会做出不文明行为,想要实行黑名单制,就必须对数量如此之多的人群进行实时监管,难度实在是太大。而且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判定难度太大。在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时,一味的去执行,到最后,连执行者都不知道判断标准是什么,就想要执行,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很多情况下,不文明行为的行为有着很多的诱因,那么我们在判断的时候,是否又要将诱因考虑进去。而且,每个人执行者的判断标准又会因人而异,无法统一。这都说明了黑名单制实行起来时困难重重的。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出国旅游不应该实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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