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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15级读书心得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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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 13: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读《看见》有感
零零碎碎花了十多天看完《看见》,我心中百感交集。
《看见》是著名央视记者柴静根据她的职业生涯写的一本书,有些像自传。书中的她从青涩尖锐的小记者逐步成长为一个知性理智的知名记者。
在她的经历中,我感觉到了,再风光成功的人背后其实都和我们一样普通,都要为梦想为目标努力,上台市也会有些紧张,也会犯错。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世界规则的残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就算陈虻把她召进了央视,就算她是新手,但是,做不好同样只能走人。就像书中说的:“扶不起就走人”。
同时,我也很佩服柴静的毅力和为工作的奉献精神,可以不顾自身安危进入非典患者的医院采访,只为获得第一手材料。在书中,柴静某些时候很感性,象“双城的创伤”那节为小孩擦眼泪的动作,和遇到某些事不自觉掉眼泪的行为。很多人对此持批评态度,认为记者不能把自己感情加进新闻中,因为这会使新闻失去公正性。但是,我认为柴静的这些行为才是一个有些有肉的记者,在不掺合自身的立场时,适当的感情流露也还是可以的。
柴静让我明白了记者要有一个博大的胸怀,宽容的看待新闻中的任何“人”。不是把别人问的哑口无言才是采访的最高境界,也不是只顾探索真相而置人性不顾,更不是所有事情都有明显的对错之分,要学会站在不同的角度,以当事人的身份去感知这个世界,只有这样,才会得到真相。
在采访所谓的坏人时,不能带着别人对受采访人的印象而将人问的尴尬至极,每个人背后都有故事,要学会考虑别人的感受,站在别人的立场。
冷酷不是记者的代名词,是理性。
书中,柴静还着重刻画了她的几个好友,在好友面前,我看到了她的童真,率性,我也深深地羡慕她们之间的感情。
除此之外,柴静自己说她小时候是个孤僻不爱讲话的孩子,可是,她却在记者这条路走了这么远,我深受触动。从小内向的我,是否也能像她一样蜕变?


另一个国度——技术帝国
说实话,我是被这本书的厚度吸引的。在一大堆厚厚的像砖头一样的书中,这本短小精悍的书尤其显眼。
可是当我读它的时候,我就迷茫了,什么工艺学,基因学,技术文化,技术中的人性,之前的我听都没听过,关键是,这似乎是理科的东西。
果然,后来我更是读得痛苦,每每看到这书皮时我都升起一种名为悔不当初的情绪来。但是,自己借的书,哭着也要看完。我认真看了看,这本书有两种字体,严格来说,它就是是一本采访录。里面的记者舍普采访了很多名人。这些名人都是技术界的泰斗。
渐渐地,我发现我突然没那么排斥这本书了,随着舍普与富朗索瓦西戈的对话,我窥探到了一个神秘的世界,那个世界叫工艺。在那里,保存着人类最原始的钻木取火,最与自然亲近的休耕轮牧,最具智慧的各种犁具和最艺术的打击乐器。但是,同时,那个过渡也是朦胧而抽象的,就像盘古开天之前一般,混沌而神秘莫测,就连住在那个国度的西戈也表示,他看到的也不过是冰山一角。
这本书还有更神奇的地方,那就是基因。当舍普问道,探索基因功能是不是像在原始森林探险时,我在心中暗暗发笑:哪有那么夸张,不过是基因而已,怎么会有原始森林那么广阔,那么丰富呢。可是下一秒,我就羞愧了。维森巴赫不仅赞成舍普的比喻,还表示基因比人们想象中更加庞大。
光是基因的遗传病就够人研究一辈子。就像他说的基因病肾多发性囊肿,早在1989年就就划定了基因所在的一小块范围,然而找到它还需要再等上5年。我不由得重新认识了基因,原来基因才是真正的“生而平等”学说的拥护者,高级生物和低级生物他都一视同仁,而且基因组还是十足的懒汉,即使在哺乳动物身上,它们也不过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的活跃量。同时,它还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利用得好,剑才会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在这本《技术帝国》,自行车再现了一遍它的发展史,也再次让我领悟到了人类的智慧和技术的艰辛。我还懂得了听和听见的差异。声音是有生命的,它可以脱离原来的发声体,进入一个黑匣子永远存在。
原来,日常生活中的好多东西都是技术的产物,不管我们知不知道,它就在那里,与科学成就不争不抢。“但如果有一天,它真的影响了你的生活,你也不必太过于吃惊”。


装得好,你就是正常人——《污名 受损身份管理札记》
这是一本“装”的艺术,蒙受污名的人可以通过装来掩饰内心的伤,通过装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正常人也会通过装进入蒙受污名者的世界,装得不介意污名者的污名。彼此都在装,于是,就构成了一个较为和谐的世界。
作者欧文•戈夫曼在此书中将污名定义为,个体在人际关系中具有某种令人“丢脸”的特征,这种特征使其拥有者有一种“受损身份”。
拥有受损身份的人通常表现在外形,比如说没有鼻子,少了个耳朵,当然也有表现在内在的,像自卑的气质,唯唯诺诺的表情等。拥有这些特质的人通常会被正常人嘲笑。
我能体会到蒙受污名的人的感受。因为污名我也有,那是一种无形的自卑感,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压抑得我喘不过气。有一段时间,我就和污名里的人物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畏惧与排斥,害怕站在众人眼光聚焦处,害怕与人接触,害怕镁光灯,害怕各类聚会。只记得那是一段暗无天日的时光。
那时的我以为自己够低调,够中规中矩,那些莫名或嘲讽或仇恨的眼光就不会落在我身上。可以我错了,我越是忍气吞声,越是陪着笑脸,那些阳光下高贵的脸就越是不可一世,看我的目光也愈发轻蔑讽刺。
戈夫曼在此书中表示,你越是把污名露出来,人们就越是看到你那一点然后伤害你。可惜,那时的我不懂。
不过说到底,也怪我“装”的技术不成熟。书中那些久受污名者“装”的技术就明显比我高明。妓女可以装得毫不在意的在公共场所与人相处,相对的,那些人就会装作毫不知情的跟她们相谈甚欢。
戈夫曼在此书中具体描写了那些污名者的案例,用他们的事例表现出,污名者在这个社会生活的举步维艰,她们在这个由大部分正常人组成的世界中,既被要求坦然接受现在的状态,不要对生活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以免对正常人的生活造成不便,又被要求对生活不自暴自弃。
总之,都是装,但是,这就是社会。




《释梦》——梦的解析
很早之前,听别人描绘《梦的解析》如何如何的精彩神奇,我就对此书充满了向往和期许,就像鲁迅小时候渴求《山海经》一样,我渴求着《梦的解析》。
终于,厚着脸皮翻边教研室,我找到了它的亲兄弟《释梦》。
《释梦》和《梦的解析》是同一本书的两个翻译版本,此书由弗洛伊德所著。书中讲诉了人们做的梦和现实有什么联系,梦反映了什么心理问题,这本书意在解读潜意识在梦中的表现,极其梦与精神世界的关系。
这本书第一章主要介绍了1900年以前的关于梦的文献,像叔本华对梦的研究,还有西蒙对梦的探讨,还有精神病学家克劳斯对梦的分析等。第一章注重将各个文献的作者观点对比,从中找出异同,然后得出比较权威的结论,引出弗洛伊德自己对梦的看法。
之后文章进入正题,弗洛伊德用大量的事实和例子解读梦,他在书中阐释了梦与愿望达成的关系,他认为梦是愿望的达成,弗洛伊德提出了一个假设:我们须假设每个人在其心灵内,均有两种心理步骤(psychicinstance)或谓倾向(ten—dency)、系统(system)、心理力量(psychicalforces),第一个是在梦中表现出愿望的内容;而第二个却扮演着检查者的角色,而形成了梦的‘改装,之后他再作了“一个合理的假设:‘凡能为我们所意识到的,必得经过第二个心理步骤所认可;而那些第一个心理步骤的材料,一旦无法通过第二关,则无从为意识所接受,而必须任由第二关加以各种变形到它满意的地步,才得以进入意识的境界。
当然,弗洛伊德更科学的解释了一些我们现实中对梦的误解。像我们平时如果梦见牙齿掉了,都会提心吊胆好几天,因为迷信的说法是梦见牙掉了就意味着有人过世。但是,弗洛伊德却说,那是因为牙齿在睡觉前受了些刺激,并不是因为什么不好的预兆。
他还系统的介绍了梦中的事物的来源。他解释道,梦中我们的随见所闻不可能没有根据,梦里的景象都是现实中展现过的,只是曾经我们没有留意或者时间过去太久,我们都忘了。因为梦里很可能再现小时候的东西。
还有,我最惊奇的是,弗洛伊德说,我们做的梦通常由白天忽略的小事引起。这又和我们平时的观念不同,通常我们觉得给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事才回进入自己的梦,像我晚上不敢看补恐怖片,就因为怕它给我深刻印象,让我做噩梦。然而,弗洛伊德的观点令我深思,他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因为那年的至亲离世,当晚悲伤过度的我做的梦确是轻松无比。那么,这是不是说明,梦在帮助我们逃避沉重的现实?
合上《释梦》,我越发感到梦的神秘与奇特,毕竟,梦可以跨越时间空间的限制,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也许,我应该珍惜夜晚那珍贵的梦,享受那虚拟又充满浪漫主义的世界。



一本良心教材——《怎样当记者》
进了新闻系,方知里面深似海。尤其是当我拿起笔写周刊时,那种力不从心,无从下笔时,这种感受尤为突出。
还好,这本《怎样当记者》的书让我不至于那么无知,那么懵懂。庹震在书中详细讲解了当一名记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这本书第一章主要就讲了一个问题::记者是一种全天候的职业。一个出色的记者,更要使自己处于这样的临战状态: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发现了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就要立即出发,奔赴现场或寻找知情者,就要以最快的速度采写出新闻报道来。
这让我有很大的触动,全天候,意味着休息少,工作累。这与我儿时的梦想完全相悖,想我当年期许的工作要好玩轻松又高薪,可是现在我的这个专业最对口的工作确实如此累。看到这里,我不禁对未来充满了绝望感,甚至一度想转专业。
辛亏,我把此书坚持读了下去。越读我越觉得之前的思想幼稚,尤其是看到书中那些不辞辛苦的专访记者的表现,我感到了一丝丝惭愧。于是,我不得不透过此书重新打量这个行业,而越了解我就越欣赏它。
当好全天候记者,需要有“先天素质”和“后天修养”,这点我认为十分科学,一个人,不管是不是记者,都必须要有基本的素养和修养。书中还提到,采访记者应该留意什么,应该怎样采访。这个令我不由得想到了我写周刊时要求采访人时的状况了,由于无知,所以我在采访时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被采访别人时问一些很美价值的问题,最后采访的东西毫无实际意义,而此书就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它简明扼要的概述了采访要注意“访”,最好要花功夫写一片综合材料稿,做到有根据有目的的提问采访。
众所周知,记者要具备杂家气质,要知识渊博,涉猎广泛,然而,怎样养成杂家气质是一个难题,而本书专门有一章用来介绍培养记者的杂家气质——“十八般武艺从何而来”。书中说道,要培养杂家气质,首先要打好基础,在求真务实的基础上下好功夫,再是开始小特写,写那些凡人和物。读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了刘老师让我们写新闻日志的用意。还有,当小特写写好了再写专业的人物通讯等,最后再是各个方面了解加学习。
由此可见,做任何事都是循序渐进,不可偷奸耍滑。当然,书中还讲了很多,比如新闻细节的处理,深入群众的调查等,但这些都反映了一个问题——踏实干,没有干不成的。



《眨眼之间》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关于电影剪辑的著作,是由沃尔特•默奇所著。只是值得一提的是,此书不是将技术方面的问题,而是讲技巧方面的道理。作者从自己多年的经验,总结出很多关于电影剪辑的技巧。
此书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一、迅速作出的判断可与绞尽脑汁慎重思考作出的决定相媲美。 二、什么时候听信知觉,什么时候提防。三、培养和控制我们瞬间决策和第一印象。
对这些问题,作者采用了化简为繁的分析方法,列举了一些事例,详细的介绍了关于电影剪辑的问题,像为什么要剪辑,作者解释道:“非连贯拍摄(剪接)可以令拍摄更加方便,而且,非连贯拍摄给了我们机会,为每一种感情或情节节点选择最佳机位、角度,这样剪辑到一起就能积累到更大冲击力。”
作者还介绍了剪辑时应注意的问题,像拍坏的片段应当剪掉。当然,相较于技术上的经验,作者更重电影本身的情感,书中有一句话冷我深受启发:“一部好电影人们最终记住的不是剪辑,不是摄影,也不是表演,甚至不是故事,而是情感,是他们的感受。”确实,我们看一部电影,很少去关注那部电影的技术处理问题,而是更多的关注电影本身所表达的人情味,当然,一部好的题材的电影加上完美的剪辑更是锦上添花,这就是作者想表达的,镜头语言始终要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书中还用大量篇幅讲数字剪辑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这一部分相较于上部分就更加的专业,文中用大量的专业术语,向读者分析了数字剪辑的发展趋势。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剪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一盘交卷,一把剪刀,一个放大镜和一点基本常识了,而是当今运用普片的avid或是苹果公司的final cut pro,再就是windows系统运行的lightworks.这三者在原理上来说差别不大,都是采集,存储,确定三个步骤。
作者讲这些也是意在强调数字的优势,毕竟数字剪辑是这个时代发展的产物,懂一点数字剪辑对初学者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总之,这是一本经验之谈,它讲诉的道理值得每一个制作视频的人听,作者不是单纯的讲技术,也不是一味的谈感想,而是分享他的宝贵经验。



把握《营销的律动》
初见这本书,我以为其是一本学术性很强,专业用语很多的书,然而,翻开后,我才发现这本书很平易近人,卫军用生动的文字谈了深奥的营销问题。
书中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营销从这里开始将走向远方,这一节讲的是营销的发展变化以及趋势,第二部分是如烟的往事并不随风飘散,主要讲营销界那些成功的人和事,包括一些像比尔盖茨一般的名人,第三部分是广告曾经的辉煌渐渐衰落,这就是讲广告与营销的关系以及的兴衰,最后一部分则是讲通过整合抵达曾经的营销佳境,顾名思义,这一章就是讲怎样营销。每一部分又分成很多小问题,卫军再从这些案例入手,解释营销方面的问题。
书中谈到一个案例令我深思,那就是那些推销卫生巾的男学生,在强生公司里,那些刚刚毕业来从事营销的男生,首先开始的推销生涯就是推销卫生巾。当然,公司会事先准备好很多推销说辞,而怎样发挥就要看学生自己了。
通常那些学生就是讲说辞背的滚瓜烂熟,推销的时候说起来也是一套一套的,然而,当顾客一句:“你用过吗?”他们就会立刻变得哑口无言。这听起来似乎有些喜剧,但是也反映了一个道理,营销并不是只靠死记硬背,而是要考应变能力,,做到随机应变。当然卫军也说过,对于这些男孩来说,这是一次绝佳的实践经验,他还能让他们懂得,营销一定要靠实践。
有趣的是,卫军在书中提到营销方法时,采用的是“兵法体”,就像什么“哀兵必胜”“兵不厌诈”。这里的兵不厌诈就像孙子兵法的兵不厌诈,怪不得有人说过商场如战场。书中用哇哈哈与达能公司的商战为例子,详细的阐释了双方在营销上的斗法,在官司中,虽然哇哈哈和达能公司势均力敌,但是卫军缺指出,不管怎样,哇哈哈必胜。
对此,他表明,企业之间的斗争,本质上都是利益的斗争,达能想收购哇哈哈,但哇哈哈不肯,而达能公司仗着法律的幌子胡作非为,这完全超出了法律和营销道德的界限,因此,不管怎样,哇哈哈始终会赢。果不其然,经过国内外29场大大小小的官司,哇哈哈胜利了。
这里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说明营销中,我们必须要有营销道德。


《罗马盛衰原因论》——道德与法律
孟德斯鸠在本书中对罗马的盛衰做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说到底,罗马的兴衰其实和人们的民风道德和法律有莫大的关系。
罗马人尊法守法,他们不是被迫接受法律,而是热爱法律,他们将法律看得与道德一般崇高,于是,在这样一个人人遵纪守法的条件下,罗马便日渐兴盛。
罗马有很多成文法,民众的素质也比较高。书中有提到,在罗马有一种尊严法(1oi de majesté),这种法律是针对着想危害罗马人民的人们的。提贝留司利用了这个法律,不过他不是用这个法律来对付原来规定的对象,而是用来对付他所憎恶的或不信任的一切人。受这个法律所管束的不单单是行动,而且有言语、表情、甚至思想,因为在两个朋友之间相互倾诉的由衷之言是只能被视为思想的。在宴会上面于是不再有自由,亲戚之间也不再相互信任,奴隶中间也不再存在着忠诚。君主的伪善和阴郁感染了所有的人。友谊被看成是一种危险的暗礁;讲真心话被认作冒失的行为,美德则只不过是可以在人们心中引起回忆往日幸福的一种矫揉造作的表现罢了。
因此,罗马人相当重视道德的培养,他们热爱国家,不断团结一心扩大疆域。罗马有很多贵族,孟德斯鸠这样描述过贵族与平民间的关系,服从一个国王的人们比起生活在世袭的贵族制度下的人们来,他们所受到的嫉妒的痛苦要少些。国王离开自己的臣民很远,以致他们几乎看不到他;他是这样有力地君临在他们之上,以致他们竟然不能想象在他们之间会产生什么不愉快的关系;但是占统治地位的贵族却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他们并不是这样高高地在其他公民的上面,因此公民们便总是能够做出不愉快的比较。但总体来讲,有法律的保护,罗马人生活还是比较和谐。
不过,罗马人不断扩大的疆域却为自己带来了很多麻烦。孟德斯鸠在书中也表示,不断扩大的领土里住进了更多其他国家的人,而此时,适用于罗马人的法律就不再适宜他国人,而罗马人相应的受其他国家的潜移默化,开始变得不那么团结一心了,开始出现极端个人主义等,而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了罗马走向衰落。
因此,罗马的兴衰告诉我们,法律还是不能一层不变,应该顺应潮流,跟上时代,而道德更不必说,必须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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