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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15级读书心得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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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1 2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贾鹏 于 2016-1-11 15:05 编辑

       一、                        《大明王朝》读后感
    《大明王朝》是一本长篇历史小说,我花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若要问我从中学到了什么?我想大概有三点,首先读了这本书大大丰富了我的历史知识,了解到了诸如严嵩、徐介、高供、张居正等一大批历史名人。其次是锻炼了我的耐心,我看到这本书时第一想法就是这本书活像一本字典,但从体积来看就知道它很有分量。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还从未认认真真的看完这么厚的一本书,因此对于我来说能够坚持读完这本书就是一个小小的成功了。最后,我从这本小说中也明白到了现实世界中的一些事。官场如战场,伴君如伴虎,现实中又何不是如此。
    嘉庆年间,以严嵩为首的内阁把持朝政,贪污成风,国库连年亏空,致使倭寇不能尽除、灾民不能赈……大明王朝危机四伏。严嵩作为内阁首府当然不能推脱责任,于是其便提出在江浙一带推行改稻为桑的政策,多产丝绵通商海外,以此弥补巨大的亏空,看似其是在为大明解忧,实则居心不良,想借此机会兼并良田 ,搜刮民脂。这本书就是以严党的倒台为背景展开的,书中有两个主要地点,一是浙江,二是皇宫。
本书刻画了众多个性鲜明的角色,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几个吧!
   嘉庆皇帝,他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一个人物,也是历史上最奇葩的一个君主。身为皇帝四十多年竟有二十多年不上朝,一心追求修道,不知其是明君还是混君,就从小说描述而言我觉得他应该还算是一个明君。虽然他几十年不上朝但在幕后也关心着国家大事,不是他昏庸无能不识忠奸,而是作为一个君主他必须从大局出发保障国家的安定。奸臣严嵩把持朝政几十绍兴七子等但在他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对此他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他说,“所谓江山,是名江山,君若不是山,臣民便不为水。古人称长江为江,黄河为河,长江水清,黄河水浊,长江在流,黄河也在流 。古谚云圣人出,黄河清。可黄河什么时候清过?长江之水能灌数省之地,黄河之水也能灌数省之地,只能不因水清偏用,也只能不因水浊而偏废,自古皆然。他有岂能只用长江之水而不用黄河之水?黄河水泛滥就要治理黄河水,这就是为什么罢黜严嵩,在反之,长江一但泛滥也要治理,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忠臣也要杀的道理。从这可以看出作为一个执政者的确有些时候会身不由己,不得不说能够成为一个君主也的确是有超过常人之处。他在临终时也不忘给其子留下最后的忠告,可见他对这个国家还是尽心尽力了。
    吕芳一个位高权重的宦官,曾职掌司礼监几十年之久,可谓是个官场的老油条,最令我欣赏的是他深谙官场的一切,懂得张弛之道,该谦卑的时候绝不高傲,该心狠的时候也绝不手软。他也是个有情有意的人,对待自己的下属也很和善,尤其是他在最后带着自己的干儿子一同守皇陵的那一幕特感人,最终他也并未在倒严的这场风波中死去,这也算是善终了吧!
   海瑞被世人称作大明朝的国之利器,能让世人惊醒,他官职不高却在这场风波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从他的身上我能看到一中欲盖乾坤的朗朗正气,他就像大明朝的明月一般,他从不卑微,从不软弱,也从不畏惧权威。他那种为民的正义感,他那颗为君的赤子之心,他对待母亲的那种低姿态深深的折服了我。
   从一部《大明王朝》深深的体会到了社会百态。


     二、读《活着》有感

    《活着》是余华所写的小说中较为出名的一本,我很喜欢这本小说,读了它我的感触也很深 。俗话说以为正真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 。作者曾听到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苦难,家人都先后离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从不抱怨,从不卑微,从不自暴自弃。也正是这首歌深深的打动了他,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活着》这部小说出世了。这本书写了一位老农民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全书阐释了这样一个道理: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讲述了富贵一生的坎坎坷坷,富贵生活在中国的上个世纪,这是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是一个命运稍纵即变的年代。而富贵的一生也将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体现的淋漓尽致,他是不幸的他和他的家庭经历了太多太多的苦难,有些苦我读着都不禁潸然泪下,但他又是幸运的他在磨难中变得乐观变得坚强,他是一个英雄。

    富贵先前本是一个富贵之家的孩子,但怎奈他是一个纨绔子弟,几年下来就把家产败光。他好赌,在奸人的诡计下他的家产被全部输尽,其实我觉他在这时本性不坏,只是富足的生活让他滋生了懒惰,他只是涽,只是不懂得人间疾苦。前几十年他享受了人间最美好的生活,这接下的日子便是他饱尝人间疾苦的时候了。随着家道的中落,他的生活开始变得拮据,而磨难也在一步步侵蚀着他,但每次他都能化险为夷,绝处逢生。可是他却经历了更多比死亡还难受的事,几次三番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悲痛欲绝,渐渐的偌大的一个家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接二连三的不幸都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他也消沉、没落过,有时甚至没有了生的欲望,濒于了死的边缘,但仍然坚强的活了下来。家中只剩下他一人后,整个家显得冷清,为了让家有些假的氛围他揣着自己攒下的钱买了一只待宰的老牛。别人都说他傻,都不能理解他,可是有谁知道富贵从老牛的眼里看出了自己的影子。他把这只老牛也叫做富贵,也就是这只叫做富贵的老牛陪着富贵度过了余生。这段富贵买牛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这时的富贵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了,但从他的言行中我看出了他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对活着的意义真正的了解,他的一生平凡而又伟大。

    老人和牛渐行渐远,老人粗哑的吼声和牛铃铛的响声从远方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来。炊烟从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有孩子的嬉闹声、女人的吆喝声,慢慢的田野趋向了宁静。

    从富贵的背影中我在沉思着“活着”的意义。



三、读《十年徒步中国》有感

   一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梦,徒步十年时间走遍中国,这是何等的悲壮,这是何等的激励人心。《十年徒步中国》是雷殿生独自一人耗费十年光阴徒步中国途中根据自己的经历整合而成的一本书,这本书中所写的故事差不多都是真实发生在雷殿生身上的,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开始读这本书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雷殿生所经历的一切仿佛就像电影一般一幕幕在我眼前划过,让我大为震撼,心里也充满了激情,也有着徒步世界的冲动。

   雷殿生受到当代徒步旅行家余纯顺的影响也产生了徒步中国的想法,但最初对于他来讲这仅仅还是一个梦,可是在他的心里这个梦却一直没有熄灭过,也一直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用了十年的时间来准备这场十年的旅行,最初的十年他自学了地理和野外求生技能等野外的必备知识这十年他省吃俭用一点点凑钱,还学了功夫锻炼自己的身体,为以后的十年做着最充足的准备。可以说这十年他从未忘记自己的梦想,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自己的那个梦想。在最后的日子里他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割除了自己的阑尾,还削发明志决定不走完中国就不剃掉自己头发。

   一切准备就绪后,1998年10月20日,雷殿生背着百来斤的大背包开始了自己的徒步中国之旅,万事开头难,最初的日子是极其痛苦的,最初不适应长时间的走路他的脚开始生了水泡,他没有放弃,也没有停下来,他的脚与鞋粘在了一起,差一点脚就废了。这时他才发现一切并没有原来设想的那么简单,那么轻松。没办法为了完成自己的梦想他被迫在这里做了手术休整了几周,他想放弃但他深知开弓没有回头箭,便又继续踏上了征程。

   一路上他受到了很多人待见也备受他人的冷眼。途径一座寺庙时 ,他拜访了寺庙的主持,主持给了他很多的鼓励希望他要坚持下去,主持送了他一句话“走路也是一种修行”他在这句话鼓励下修心养性,主持成为了他的知音。一路上很多人给他提供了住宿,提供饮食,也给予了精神上的支持,这些都让他很感动,别人在帮助他的同时他也不忘回馈社会,虽然走在路上的他很缺钱,但他依然给山区的孩子捐款资助他们完成学业。在途径长江流域时,遇到当地发生洪灾,他毅然投入了抗洪救灾。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是一个有责任的人。

   当然走在路上的日子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一路上他遭遇了来自自然的挑衅,几次都差点命丧黄泉,他在大漠中孤苦伶仃,他在雪域高原上大战狼群,在森林中与蟒蛇擦肩而过等等一幕幕都触目惊心。但这些来自身体上的痛苦怎么比不上来自身心上的痛苦,一路上他备受冷眼,有人说他是疯子是傻子,他找人求助被无情的拒绝还被骂的狗血淋头,这些苦他只有咬碎了吞下去,默默的承受着不能发泄,也无处发泄,因为他是一个人的旅行这一路上他饱尝了人间的冷暖。
   十年的徒步,他的见识逐步增长,见到了他人所不能见的东西,名山大川、人间冷暖、民族风情…….他所经历的一切,犹如山间清澈的泉水,一次次洗涤着他的灵魂,不断的丰富着他的人生。十年来,他穿烂了五十多双鞋,走掉了19个指甲,遭遇了19次抢劫,九死一生。十年艰辛,百味杂陈,他走下去的动力是什么?是那个准备了十年的梦,是一个不变的承诺。

记住: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四、            《丑陋的中国人》读后感
    近日读了一本名为《丑陋的中国人》的书,这书名就取的很有意思,自古以来我们都以自己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为骄傲,可作者却一反惯性思维,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人的陋习,也毫无隐晦的道出了国人整体素质低下的事实。
借用柏杨先生的原话来说明他写这本书的真正目的,他说:"中国人是一个受伤很深的民族,没有培养出赞美和欣赏别人的能力,却发展成自斗或阿谀别人的两极化动物,更由于在酱缸里酱得太久,思想和判断以及视野都受到酱缸的污染,很难跳出酱缸的范畴。"因此他要写《丑陋的中国人》一书,让中国人知道自己的缺点。
    《丑陋的中国人》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书,在那个时代是非常受欢迎的。它主要记录的是二十年前柏杨先生在各个学校所做的演讲。   
说句实话,当一个素来认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的人,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感想,除了对中国人的愤怒和鄙视之外还有什么呢?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觉得写的有些偏激了,我们真的有这么差劲吗?后来觉得我们确实得反思我们自己。说到底柏杨先生是"恨铁不成钢"啊,他以"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强烈批判中国人的"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指出中国传统文化有一种滤过性疾病使我们的子子孙孙受感染,到今天也不能痊愈。主要内容是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  
    书中他也提到:我们没必要去写那些优点长处,因为说了只会让我们更加骄傲自满,不说他也还在那里不会消失。我们更多地是应该去反思自己的不足与缺点,这样才能有所进步。我想这也正如著名的"短板效应"吧,对于那些长的木板我们再怎么努力他也是保持在那里了,而我们只有让短板变得更长才会有意义,所以对于不足我们要正视,要努力去发觉,努力去改变,而不是一味地宣扬自己的长处  
    作者从古代封建专制开始一一论述我们民族的一些陋习与不足,发人深思。官场的恶习,皇帝的专制,蛮横不人道。几千年来一直是统治思想的"儒学"一直强调君君臣臣,皇帝的权力可谓是大啊,要杀便杀,完全没有仁道,我们追求的民主与平等呢?还有古代对男性的"阉割"这种惨无人道的方式,对女性的"裹小脚",历史上有人反对过吗?我们自古以来一直是礼仪之邦,可是我们的"三跪九叩",头磕的越想那越好这又说明了什么呢?这是对人类的一种残害,却一直延续了几千年。种种的专制与对人性的毁灭,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深思吗?  
      有这样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中国人一个人是条龙,三个人是条虫。类似意思的句子还有"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这就是我们的国民,看看我们留学海外的学子,成绩斐然,很多都是所在学校的成绩的前列,或者说第一,但是最后,真正成为大科学家,有成绩的不多。原因在哪?值得我们去研究。"不能团结"这可是致命伤啊。"一个人是条龙,三个人是条虫"我们中国人都很聪明很有能力,只是我们不懂得团结合作,而只是为了自己谋取私利。如果能够团结合作发挥每个人的最大能力,结果可能会是另外一番现象。  
    作者从各个方面研究,指出了我们存在的各种问题,发人深省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虽然可能有些人会觉得有点偏激,作者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对国家的未来及发展着想。很多人都只是看到了好的一面因此在那里洋洋得意,殊不知,我们离发达国家的距离还很远,我们要时刻警醒,时刻反思,反思自己的不足,学习人家的长处,而不是拿着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成就而沾沾自喜,迷失自我,这样又谈何进步呢?只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才会去改进才会去弥补,才能够有所突破,有所成就。  为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的人,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感想,除了对中国人的愤怒和鄙视之外还有什么呢?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觉得写的有些偏激了,我们真的有这么差劲吗?后来觉得我们确实得反思我们自己。说到底柏杨先生是"恨铁不成钢"啊,他以"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强烈批判中国人的"脏、乱、吵"、"窝里斗"、"不能团结"、"死不认错"等,指出中国传统文化有一种滤过性疾病使我们的子子孙孙受感染,到今天也不能痊愈。主要内容是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  
    说真的我们没有必要为自己拥有几千的文明而骄傲自大,至少在当代社会我们还未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顶端,我们更应该反思自己的不足,吸收他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不管信不信我们都得承认如今的我们有着太多太多的不足,如果我们能够正视我们的不足,我相信我们在很多方面都会进步,中国梦的实现也就离我们不远。




五、    《围城》读后感

    最近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
    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六、                《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读后感

   这本书是孔飞力教授所写的,这是由他的讲义汇编而成的一本系统论述中国近代国家起源的一本书。

中国现代国家是如何起源的,这是个很有趣的话题。我们知道西方现代国家的起源大致经历了如下的过程,商品经济的发展造就了资产阶级的辉煌,资产阶级为了追求更大了利益开始了海外的殖民掠夺,和改进技术这又迎来了工业革命的开展,自此以后西方资产阶级发展的出潮流如同滔滔洪水一般不可阻挡。在经济上占据优势地位后的资产阶级当然不会满足于现状,他们开始寻求在在政治上的地位,推翻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便成为了他们的追求目标。有了经济和政治双重的保护,资产阶级成为了几个世纪以来的最大赢家,一批批近代国家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建立了起来。难道就只有这样的变革顺序才是近代国家的起源之路吗?显然这种道路拿到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的现代国家成长之路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特色。

   在关于中国国家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变化起始于思想的变化之中,孔教授的讨论集中于被他称为“文人中流”的政治及文化之中,即文化精英所起到的作用。他在本书中由清代的变革一步步说起。他谈到中国的变革其实是历史潮流的体现,是不可阻挡的,也是不可抗拒的,有人说,中国的变革是来自西方世界的冲击,孔先生并不否认这一观点,他只是说的这一观点不可放大化,也就是说西方在中国的变革中是起到了一定的加速作用,但中国的变革最本质的原因还是在本身,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内因。

   下面就简单的说明这一危机的来源,想必大家都知道康乾盛世的说法吧,这一危机就是来自于这盛世之中,俗话说盛极必衰这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这盛世里商品经济高度的发达,西方的仅有很多都从海外流入中国内部,物价就必然会上升,地方政府费用支出加大,各级官员腐败渐生,下层百姓便是最直接的受害者,这也就不免会造成爆乱。统治者是满人,而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汉人,这又不免会会加重民族矛盾。那个年代由于人口的增长,大量的垦荒,造成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被破坏。难民丛生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在这个时候凸显。而这时西方已经在各方面领先于我们了,在我们最脆弱的时候西方叩开我们紧闭的国门,加速了清王朝的覆灭。

   中国近代化之路当然不单单只是这么简单,这是一个发展的综合体。





   
七、                               《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八 、                 《袁氏当国》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捧读完这部史学传记,最深的印象莫过于他文白相杂,书口并用的写作风格。以袁世凯为主线的民国史在他笔下娓娓道来,绝无戏说成分却有引人入胜,史家讲故事的能力可见一斑。白寿彝大师曾言:“历史不能干巴巴,要让人爱看”,《袁氏当国》大抵符合这条要求。为了更好的体会唐老的写作风格,又去找了远流版本,果然收获颇丰,例如孙中山想联日倒袁就被唐老唾弃为“更是屎棋”,怒其不争的韵味十足,读来让人不禁莞尔。
     接下来该说说本书男主角,他出使朝鲜,小站练兵,废除科举,可恰恰是他,戊戌变法或许就因他的出卖而失败,不仅如此,刺杀宋教仁恢复帝制,做起来丝毫不手软。唐德刚评价他为“毕竟是近代中国数一数二的治世能臣”,在余看来,他就是一个深谙民意的重要性却摸不透民意的政治老手,成也民意,败也民意。
     之所以说他深谙民意的重要性,是因为他懂得为自己造势,利用民意达成自己的政治目的。孙中山暂代临时大总统后随即电袁表示虚位以待,无非迫于“非袁不可”的局势,不然也不会千方百计制定法律来约束“猛虎”了。国民党成立之际,袁为造出与国民党交好的假象,与孙公晤面达13次之多。蜜月期中的孙公还沉浸在三民主义已成二者,自己只要再修多20万里铁路就大功告成的美梦里,何曾想到自己只是袁世凯造势,拉拢民意的一着棋子呢?后来袁更把国民党扫地出门,自己当上终身大总统,可谓飞龙在天了,只是左右逢源,春风得意之时却忘了亢龙有悔,盛极而衰的道理,历史对他太苛刻,以至于窃国贼的骂名盖过他先前所有功绩。众人知道他野心勃勃要倒行逆施,却少有人为他辩解,他的洪宪年号实为弘扬宪法之意,只是此中有几分真情几分假意就没人在意了。
    追根溯源,袁世凯称帝固有被袁克定坑了的缘故,但当时的政局也起了催化作用。共和这个美国模式原本是被新派人士视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万灵法宝,事实却是,民国成立后,连袁总统也失掉信心了。留学回来对共和制有亲身体会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唐老更是断言“袁世凯对现代政治思想是一无所知”,当时的国民只觉得皇帝换了姓而已,民主?选举?啥玩意儿,能吃吗?再加上总统、内阁分权不清分权制衡这种舶来品来到中国就走样变型,袁有他的智囊团,宋教仁就搞他的政党内阁,双方都在掰手腕,能不乱吗?结果就是内阁还没断奶就夭折,议会那“八百罗汉”把民国搅得天翻地覆。其实早在1908年美国记者造访袁世凯就有过报道”虽然袁世凯主张他的国家能真正适应西方的观念和方法,即是大清国也许还未做好充分的准备去接纳他们”,只是袁不撞南墙不回头而已。
    等撞到头破血流了就想起昨日种种,这时候民意又粉墨登场了,君不见民怨民愤多强烈吗?民国不如大清!看重民意的袁大概觉得开倒车也比翻车强一百倍吧?这虽有为他开脱之嫌,但也算是实话。坏就坏在这次袁世凯摸不准民意了。大清比民国好和民国不如大清两种说法,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前者恰是他以为的民意,却不料共和政体之于民众就如月信之于女人,女人每月那几天总会咒骂大姨妈,恨不得“她”快走,可等到亲戚不来了,又火烧眉毛似的求医问药。共和政体再不济,也算是跨出了第一步,缓慢前行着的列车断没有回头之理,袁世凯硬要回头,焉有不车毁人亡的结局呢?在他弥留之际,民意又有了新风向,从非袁不可到非段不可,不知病榻上的袁世凯作何感想?想必是百感交集,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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