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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15级读书心得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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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1 21: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李雪梅 于 2016-1-11 14:52 编辑

                                                                                   读《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有感
         以前高中苦于没有图书馆供我阅读,现在大学有图书馆,但面对千千万万的书籍,我又无从下手。后来刘老师说我们专业拥有一个教研室,里边儿有很多对我们有用的书籍,说如果不知道读什么书,就去那里借来读。于是我就和朋友慕名而去了。
        里边儿的书真的很多,放了几大架子。不过我们依然不知道要借什么样的书,想到自己是新闻专业,于是就想借一本跟新闻有关的书。在几经寻找,排选后,我就相中了这本《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吸引我的首先是它的外壳,淡淡的紫色,让我又回想起了儿时的种种梦幻。其次,就是它的名字,从名字我们就可以知道它主要讲的是我们新闻事业乃至我们新闻从业者在从事新闻写作等的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原则。
      听到原则二字就知道,这本书就是讲些理论的东西,看起来可能会觉得比较枯燥,会觉得睡意朦胧,会觉得想睡觉,提不起兴趣,刚开始确实是这样,但是当渐渐习惯,渐渐地用心去体会其中的一些深层次的东西,你就会发现它其实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很无聊。
      当我坚持看完这本书,我感受还是颇多的。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让我对新闻专业又加深了了解,了解了更多的专业知识,让我懂得了我们作为一名新闻学子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甚至对我以后从事新闻工作都有深远影响。
    正如 这本书副标题《新闻从业者须知和公众的期待》所说,这是一本针对新闻工作者和普通公民的普及型读物,这本书的主旨就是找出合格的新闻工作者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个人品质,正是由于这本书不是专门把新闻的一些知识提高到新闻从业者的角度,让普通人觉得很遥不可及,而是在第十条中也提出了对新闻读者,也就是普通公众的要求,那就是”公民对新闻也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就把新闻工作与人们联系到了一起,使人读起来也有一种可触及感。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它是”新保守主义”的代表,因为它在主张适应变化的同时,更强调坚守新闻工作的得传统,提倡通过修炼内功,来应对来自不同方面的挑战。另外就是强调新闻工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发展,放大了公民在新闻事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反正吧,读了这本书,感受真的很多的,收获也是很多,但是说多了总感觉很空洞,所以就先这样吧,书中的一些潜在的东西还是需要自己看过之后才知道。




                                                                                    读《智慧宫》有感

  人是个上进,或者直接说是贪婪的动物,想要变得更好,我是人,我也是如此。看到这本《智慧宫》的时候,我就顺手拿过去读了,因为,我想当自己认真地把这本书读完,是不是在潜移默化之间就会使自己变得比以前多点点智慧呢!以下是我读后的感受:
  书的扉页作者就写道“谨以此书献给我的父亲,是他让我了解到思想的力量。”
 就思想的力量而言,这本书给人的震撼可是不小。尤其是当你读到,我们今天数字的使用、时间的测算、对地理的认知、现代医学的出现等等是怎样得益一千多年前的阿拉伯人的智慧,以及这些非凡的成就是如何照亮了西方的时候,心中难免一凛。
 《智慧宫》的结构和叙述方式都别具一格,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下笔风格,虽说喜欢,但是自己却是写不出那种感觉的,还欠点火候。以穆斯林每日的五次礼拜将全书划分为序言(昏礼/日落)、宵礼/黄昏、晨礼/黎明、晌礼/正午、哺礼/下午五个部分。以学习传播阿拉伯知识的先驱巴斯人阿德拉——罗杰·培根之前,英国科学界是最伟大的名字之一的求学经历为主线,全面论述了作者的观点:作为希腊、波斯、印度和美索不达米亚古典传统的继承者和发扬者,阿拉伯人改造了西方人的思想,促发了人类文明史上一场深远的变革。但是这本书却不失为一本很好的学术入门指南,尤其是对于那些对十字军东征史、中世纪哲学、科学史感兴趣的初学者。一本书能在畅销书和学术书之间平衡得好不是一件易事,不过看看作者乔纳森·莱昂斯的经历,便也不至于太讶异。
  对于作者的这一观点,我觉得可能有这么几个方面,中世纪的欧洲在一些方面是如何的混乱不堪,同时代的阿拉伯人又是如何在这些方面取得非凡成就的,最后,智识的成果是如何在这二者间传递并最终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文明。
但是纵观全书,我认为作者的写作目的并不局限于此,他除了希望还原一段重要的历史,告诉世人西方人欠阿拉伯人的这份人情债是如何被有意无意地遗忘,以及为伊斯兰文明正名之外,他似乎还想表达出对人类智识传承的一些看法。也就是,如果我们说文明抑或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存在壁垒分明的界限,那么知识的传播与交流无疑是打破这一界限最有力的武器。但是这种界限真的那么分明吗?作者对此是保有怀疑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智慧宫》这本书为我们质疑被庸俗化理解的“文明冲突论”又提供了一段历史支撑。
  这本书真的看到非常的累,因为当中有太多的人名,地名,时间等等,脑袋有时候都要看大。这本书读下来,说真的,并没有增长我太多的智慧,但是还是算增长了一些知识吧,起码让我了解到阿拉伯人的智慧真的很强大。





                                                                                           逃避的是自由还是孤独
                                                                                                                 -------读《逃避自由》有感

  我本身是一个不喜欢看书的人,有时偶尔心血来潮也就是看看那些名字很好听的书,要不就是名字很有意思的,比如说这本《逃离自由》,《逃避自由》这本书是费罗姆的著作之一,因为起初看书的名字的时候,我感到很疑惑,对自由的渴望想必是人人都有的,从古至今人们为争取自己自由的权力付出了诸多努力,为什么要“逃避自由”呢?看了此书以后,我发现原来自由与孤独之间是有着不可分割的一些关联的。
原来弗洛姆逃避的“自由”,并非是我们常说的普通意义上的自由,而是在自由的环境下,而慢慢滋生的孤独„„或者说由于个体的自由而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阂。弗洛要逃避的是“自由”下的“不自由”。想想如今的社会,每个人都被高楼大厦之间厚厚的水泥墙隔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了,慢慢的,每个人心里难免产生那么一丝丝的孤独和寂寞。仿佛自己的心灵也被禁锢在了这一幢幢的水泥墙体之类,自由的只是躯体,而心灵却被牢牢的锁住。
  书中有句话是这样的“自由虽然给他带来了独立与理性,但也使他孤立,并让他感到焦虑与无能无力”,对于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个个体,难免会被束缚,因为我们需要一个规律来进行社会活动,但是当给予我们极度的自由的时候,人本身所具有的依赖感臣服感便会有所减弱,虽然独立是好的,但是难免会因为无法与社会相容而感到一种“孤独”与“不安全感”。所以,人所具有的依赖感是我们有时候逃避自由的原因,也许我们在认为自己没有自由的时候,加倍的渴望自由,但是书中则提出自由会不会成为沉重的负担,使人无法承受,因为人还有一种天生的臣服愿望。
“个体化进程日益加剧的一方面为自我力量的增长,而它的另一方面则就是孤独日益加深”,自我力量的增长就我的理解看来,是对自由的争取和渐变独立的过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孤独日益加深则是不可避免的。人在宏观看来虽然与这个社会有所联结,但在微观看来,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人,自由与孤独也都需要自己去一一品尝,争取一种自己所谓的自由的同时也意味着在品尝一种孤独。
  在未读此书前,从没有把自由与孤独做一个联系,甚至觉得自由是极度美好的,但是从此书中我看到,原来自由与孤独是贴近的,逃避自由的人实质上就是在逃避孤独,那么对于作者逃避的是自由还是孤独就都以明了了。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追风筝的人”多美的名字呀,经不起诱惑便拿来读了,可以说,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力量与启示,结识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真幸运。
    风筝,想必没有人没有见过吧,在我看来,天空中徜徉的风筝就是自由无拘无束,我也渴望那种生活。但是,似乎,在这本书之中,风筝却有别的意味,《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让我心灵震撼的书,它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让我永远的回味。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
   书中的风筝只是心灵的寄托,我们希望随着风筝的飞舞能找回我们本该有的那份单纯与善良,现在社会的争斗让人们心灵受到了深深的创伤,让我们情不自禁的想起放风筝时的单纯的年代,那份天真,那份无邪,任我们挥洒汗水,都只露出最甜美的笑容。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快乐的,在这个和平年代我们不仅要为曾经的童年快乐,更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天。
   书中哈桑经常说这样的话:“为你,千千万遍。”我们身边都有一个最支持我们的人,不要因为自己的懦弱而伤害了最亲近的人,我们缺少的是朋友,是一颗真诚的心,我们为了这颗真诚的心也要勇敢,也要坚强。

书中的主人公阿米尔最终追到了他的风筝,勇敢,坚强,正直,诚实,而我通过这本书也明白了自己的风筝,也将为此追逐,不舍,也不弃。





                                                                                        不要因”娱乐“丧失自已
                                                                                                             ------读《娱乐至死》有感

  刚看到这本书书名时,就觉得这个名字好霸气!然后,就从室友手上借来读了,她们把书递给我的时候,就给我说了一句“看不懂,太深奥”当时,我就好好奇,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娱乐至死》,是美国作家尼尔•波兹曼写的,波兹曼指出,一切公众话题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的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这是一本精彩的、有力、重要且难以辩驳的控诉书。
  波兹曼还说,乔治•奥威尔曾在《一九八四》中预言人们将会遭到外来压迫的奴役,失去自由,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里表达了另一种忧虑,那就是人们渐渐会爱上压迫,崇拜那些使他们丧失思考能力的工业技术。作为新闻与传播学被广泛参阅和引用的经典,《娱乐至死》想要告诉我们的是可能要实现的,是赫胥黎的预言,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恶的东西,恰恰是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其实,看到这里,真的觉得好可怕。
书中说道“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另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种滑稽戏。当我们平时热衷于所喜爱的东西,有天会把你摧毁得体无完肤的时候,你会不会也有种恐惧之感,真的好可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们坐在一起却各自玩着手机,这一调侃的话与《娱乐至死》中作者反应的问题不谋而合。电视媒体的盛行,使得人类的思考空间被大幅挤占了,使得人类的思维方式变得扁平和浅层。电视媒体将各种各样的信息,无论是严肃的还是轻松的,无论是国家大事还是街边小事,都以娱乐化的方式表现传达给了受众。这些信息较之以往,我们从书本、报纸或者其他的媒介中获得的,更加直观、简单、明快,易于理解。人类会很轻易地接受这样的传播方式,并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依赖这样的传播方式,并将之作为一种生存方式。波兹曼认为这样娱乐化的生存方式会使得人类变成娱乐至死的物种,这样的生存方式会带给人类灾难。是不是也会像我一样觉得很悲哀呢?
  在波兹曼看来,在印刷时代读者阅读的时候,读者的反应是孤立的,读者只能依靠自己的智力,阅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然也是一种理性的活动。印刷时代所培养的客观、理性的思维,并鼓励严肃有序、具有逻辑性的公众话语。而随着电视的兴起,印刷机统治思想的“阐释时代”逐渐逝去。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瞬间传递信息,受众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其内容进行深入的思考,对事物丧失了基本的判断力。在瞬时和图像的双重影响下,电视使人们既失去了传统,又放弃了思考,并把人们引向文化的反面——娱乐。
   一本书看下来,其实确实会觉得很吃力,但是作者写这本书的意图自己也算是领会了几成。在如今的媒体时代,我们要适可而止,不要让娱乐左右了我们的思维。






                                                                           你选择当乌合之众的一员吗?
                                                                                                         --------读《乌合之众》有感

  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有着”群体社会的马基雅维利“之称的古斯塔夫•勒庞。在其多部著作之中,就属这本《乌合之众》最为著名,影响最为广泛,被翻译成了近二十中语言,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广泛的影响。
  费洛伊德对这本书的评价就是”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的描述了集体心态“这本书研究的主题便是大众心理,也就是群体心理。
  我本身也是比较喜欢看侦探片之类的电视剧,再加上我觉得心理学研究多多少少还是与犯罪心理有联系的,所以有关心理学研究的书籍,自己也是比较感兴趣的,然后,就拿来读了。可以说,这本书还是挺有趣的。
  整本书围绕着:群体都是无知、残暴、目光短浅的,这样一个论点展开论述。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民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从书名可以看出,勒庞对群体的评价不高,而在书中,群体被描述成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勒庞所说的群体,事实上是一个心理群体,他们聚集成群,感性和思想全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自觉的个性消失,群体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则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
    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虽然书中勒庞言语有些偏激,但仔细回味,好像也正是这么一回事。文中提到,群体集中起来之后会认为世上没人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从而变得残暴不仁,血型麻木。让法律也无法约束,这也是“法不责众”的弊端吧。
   我觉得《乌合之众》的当代意义,就在于它发现问题的功能。虽然书中有些言论过于偏激,但勒庞对我们之前那些文明伟大和衰败的原因和评价,无论是对我们当前的政治领袖还是社会公众都具有启示意义,让我们能够在盲从之中带点儿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些怀疑。
  总体来说,这本书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






                                                                                   读《天空的另一半》有感

  又是一个美丽的名字,拿到这本书的时候,这个名字”天空的另一半“给我无限的遐想,当时我就在想,作者认为的这天空的另一半到底是什么,于是,带着好奇,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上有这样一句阐释这本书的话”普利策新闻奖得主讲述女性的绝望与希望,然后,我就有种预感,书的名字虽美,虽给人遐想,但是在那天空的另一半中,似乎是存在的一种会让人难受的东西。
古希腊神话里说,人类原本是男女同体的,由于神灵的惩罚才将人类分成了两性。自那以后,男人和女人都在茫茫人海里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试图与那一半重新汇合。
当我们严肃的对待这个传说的时候,多半会一脸无奈的说,唉,人类何苦为难人类。这就是天空的一半对另一半的真实状态,但是事实要远比这复杂的多,只要你读一读《天空的另一半》并且深入的思考下,现如今的女性地位、遭遇和她们的未来。
偏安一隅的生活让我根本不知道在世界的其他角落,贩卖女孩奴役女孩的现象是那么的严重,同样,在巴基斯坦或者印度的某小村庄女孩被虐待,因为嫁妆不足等问题被致残的事件也基本没有进入视野范围内。当我们还在为自己身为女性错失了很多职场竞争机会而黯然神伤的时候,谁知道,天空的另一半还有女孩,过的是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
  这就是我之所以如此推崇这本书的原因——它的价值不是将那些苦难展示给你就完了,而是,引起你的重视。尼克夫妇在书里不断的强调,其实世界女性面对的问题,尤其是第三世界女性面对的问题并不是个小问题,但是媒体都去了哪里?难道这些因为是积习难改就可以漠然以对——是的,绝大部分时候就是这样,尼克责问过很多的警察,政府官员,在那些人看来,他的问题简直不可理喻,既然一直如此那么就应该继续如此——这才是最可怕的。而且,并非男性对此问题的漠视,其中更为复杂的是,传统文化意识下女性即为受虐者同为施虐者,这个糟糕的局面,并非是一种性别角色对另一种 性别角色的强势伤害,是两种性别角色共同默许下造成的。
  天空的另一半,留给我的的确是一种难受,但是又像是封面所说的一样,不仅有绝望,还应该有希望。






                                                                                               读《战争与和平》有感

  不得不说,《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真的很厚,本来不喜欢读书,看到这么厚就更不想看了,本打算就此放弃,可是想起高中语文老师对这部巨著的推崇,强烈建议我们去看看,所以还是耐着性子把书通读了一遍,读过之后,觉得自己真的是受益匪浅。
因为自己可能因为不喜欢战争的缘故,每次看到有关战争的情节都会跳过去,这样大概的看了一遍,虽然基本上看完了,但并不细致,尤其是最后关于历史的推动力部分。但是总会有自己的体验和感知。英国作家毛姆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称赞《战争与和平》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小说”,“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史诗,是近代的《伊利亚特》”。我想我是无比赞同他们的观点的,在我看来,它是我所看过的所有文学作品中最恢宏、最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作品。
  名著的魅力不在于它能让人说出有那些好处,而是让人看完之后久久不能忘怀,仿佛有种声音始终萦绕在耳畔,挥之不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安德烈公爵。他有睿智的头脑,有深沉的思想,时常会思考人生。比如其对爱情与婚姻的思考,与皮埃尔对宗教、人生的追讨,其深刻的哲理总是叫人佩服。他认为人要为自己而活,不应该被束缚,这正体现了他与当时的宗教思想的对抗。他还有冷静与理智的情感。总之,在我看来他一直是这部巨著中的第一男主角。
  小说中的另一个的主人公,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战争中到战争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被释放、从刚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变化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娜塔莎,早年的她活泼灵动,能歌善舞,热爱自然,却因不甘于寂寞而导致盲目去爱,后来在种种磨砺中成长起来,渐趋于端庄忧郁。婚后淘洗掉早年的爱好与虚荣,成为不修边幅、安于平淡的贤妻良母。
  从这部书中,我感到了作者表达了一种永恒,自然和人类精神的永恒。安德烈公爵和皮埃尔是书中的主人公,他们的身上有作者自身的影子。在书中,作者多次描绘了美丽的自然,而这一切又是多么和谐地和书中人物的内心世界相呼应。自然是永恒存在的,它有着自身运行的规律,并不因人事变迁而有丝毫改变,自然的美与不美纯在于注视它的人的内心感受而已。人富有感情,感受着世事纷扰,感受着名利分争和爱恨情仇。如何超越尘世平凡的生活,让心灵达到一定的高度,让精神到达永恒,书中的主人公通过注视那广阔无垠的天空,那遭受雷电后依然有着生机的橡树,从自然的力量中感受到生命的本质,从而使自然和精神成为一体。
  有时候当我们迎着晨曦奔跑,当我看到夏日那绚烂的夕阳,我也能感受到自然的美,感受到生命的美好,但心灵并没有感受到一种自由。我们的人生之路刚刚开始,那道路蜿蜒曲折无法看到尽头,可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去努力去奋进,去超越平凡,看看我们的人生究竟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
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孙中山先生所提倡的博爱,爱一切的人。作为个体,爱自己、爱亲人和爱朋友是很容易的,但爱其他人则是不易的。当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能够为了祖国而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吗?由此我也想到了那些为着民族独立和富强,为着人民幸福和安康而献身的无数英烈,想到了汶川大地震中那些无私的志愿者,想到了中国的未来,想到了我们肩负的责任。历史公正地记录每一代人走过的足迹,历史也忠实地把发展的课题留给后来者。
  《战争与和平》这部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那种震撼不可言喻,这部卷帙浩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精神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的胜利。所以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称这部小说为“更加直接和更加准确地了解俄罗斯人民的性格和气质以及整个俄国生活”,读它“胜过读几百部有关民族学和历史学的著作”。
品读《战争与和平》,感受托尔斯泰,感受那份永恒。这本书,很值得一读的啦,大家有时间也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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