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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写作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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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9 19:13:1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见闻与感悟
魏雅华:靠写时评吃饭,早饿死了

2012年03月29日04:51  中国青年报

  没想到,我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一篇时评《低稿费给中国带来了什么?》,能掀起如此大的“波浪”,不仅报刊转载,网上跟帖也如雨。常有人问我,你发表一篇时评能挣多少钱?我回答,靠写时评吃饭,早饿死了。

  写时评很难,它不同于别的文章:第一,时评作者必须摸准社会脉搏,才清楚该写什么。时评有极强的时效,是易碎品,如果3天不能见报,便进垃圾箱了。第二,时评需要摆事实讲道理,往往还要搜集相关资料数据,这时常会很耗费时间和精力。

  可一篇时评的稿费仅仅100元上下。这还是国家级、省市级的大报。如果一个时评作者一个月能发30篇时评,月收入也就3000元上下,和一个在工地上干活的人差不多。您说,靠写时评吃饭,是不是早饿死了?

  如果时评稿件真的不值钱,那么饿死活该,我也无话可说。可事实并非如此。

  我投给《中国青年报》的那篇时评,发表当天,便有几十家网站转载,3天之内,转载的报纸和网站数达到140多家。如果他们都能按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付酬,您可以算一算,一篇时评,能值多少钱。就是按1999年低得可怜的稿酬标准,一篇时评,也能值好几万元。

  网站转载要不要付酬?这一点国家版权局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付酬。不付酬是违法的,国务院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付酬。在这一点上,不存在法律空白。仅仅是无人监管,所以这条规定,形同虚设。

  网站会说,我的网站不是商业网站,是免费开放的,所以不付费。这是胡说。有哪家网站不刊登广告,中国的大型门户网站哪一家不是日进斗金?它们凭什么赢利?没有海量的新闻及评论,谁还去看这些网站?网站还能存活吗?它们一边无偿使用时评作者的稿件,一边声明“版权所有,不得擅自下载或镜像”。对此该作何评论?

  在美国,全国发行的报刊的稿费标准,每千字的稿费在750~2000美元之间。欧洲的报刊,每千字稿酬大多为四五百欧元。在这些国家,一个时评作者,每个月只要发表几篇时评,就能让一家人活得很滋润。这才是物有所值。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3-29/045124191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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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 18:08: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有报天天读 //@闻记天下:对于新闻资讯的严谨性,我觉得凤凰可以做的更多,因此我想借此机会通过汤先生向凤凰提出一个愚见:开通一个观众反馈或者观众挑错渠道。群众的力量是无限的,我也相信高手在民间。在很多专业知识问题上,有很多专业认识他们会提出专业看法专业意见,我想这也是凤凰的资源。
@汤本[url=http://weibo.com/verify][/url]:@闻记天下 说:当然,很可能您听了一些谣言,我们一起来澄清,好吗?心平气和告诉我,哪个新闻评论您不喜欢,我可以改进。我们心平气和地讨论天下事,包括您在内的观众,是我的两个老板之一。谢谢您有话就说,很坦诚,我喜欢! 轉發(23) | 評論 今天11:55 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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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7:16:0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简不单828回复@张明扬在1917:你到底是想独立还是闹独立嘛 //@张明扬在1917:坚决反对一切分裂主报的企图! //@简不单828:上海经济评论会单独发行吗 //@简不单828:期待 //@孙鉴: 欢迎批评和来搞。
@东方早报[url=http://weibo.com/verify][/url]:【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周刊4月10日创刊】敬请期待这位东早周刊系列的新成员。身体周刊(周六);上海书评(周日);艺术评论(周一);上海经济评论(周二)。http://t.cn/zO9ka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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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7:23:0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马少华:与刘海明老师讨论评论开头的叙事处理

独木桥自横发表于 2006-8-23 01:30

与刘海明老师讨论评论开头的叙事处理





少华按:海明兄多年前是我的一位评论作者,现在是我教评论的同行。最近在我的博客上频频发言,提出一些很有价值的问题,使我受益颇多。可以看出,他在新闻评论教学和新闻评论写作上的思考与探求非常认真。昨天,他就新闻评论开头部分的叙事方法问题提出来与我讨论。我们先在邮件中,然后我征求了他的意见之后,今天把这些内容贴到博客上来。当然,我们的讨论只是比较浅地触及了这个问题,谈不上结论。这个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待于对读者接受过程的考察,也有待于朋友们的参与。

  海明兄以自己的一篇评论为例。我考虑到这篇文章刚写出来尚未发表,也许不宜于全文公开,只节录了他开头的一部分。


下面是我们的邮件往还:





  马老师:


 现在,许多编辑喜欢开门见山,在编辑的时候,将新闻事实放在标题下面。有的时候,一个新闻事件,统筹几篇同题评论,这样做效果不错。一般情况下,我觉得这样做,不符合中国的阅读习惯。新闻写作,时下比较重视叙事化写作。评论写作,议论的成分较多,有限的叙事篇幅,如何将叙事和议论有机融合成一体,就显得比较重要了。所以,我的习惯,喜欢先来一段“引言”,然后引入新闻事件,跟着再发表个人的议论。有的编辑说这样入门太慢,不适应现代的快节奏生活。请您谈谈您的看法。


  我的看法,人们阅读文章,不是去赶火车或者飞机,需要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尽管这个阶段很短暂。作为作者和编辑,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是不是更好?


  下面,是我今天的写的一篇稿子,当作文本吧。当然,这不是纯时评体,而是时评性杂文了。





    看看广州教育局这张“脸”


      □刘海明


  据说,“变脸”是川剧的绝活,这门技艺,不被外传的。前段时间,“变脸”绝活流传海外,一度引起轰动。其实,艺术来源于社会生活。假如没有社会生活,变脸不仅难以成为绝活,恐怕连舞台也登不上。何以为证?看看下面这则新闻中,就知道“变脸”发明人是谁了。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前往广州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遭拒,遭工作人员扬言报警威胁;8月16,广州市教育局作出回应:工作人员将他当成一般的群众来访是不妥的,尤其在知道其政协委员身份的情况下,说出报警的话更是不妥的。(《南方都市报》2006年8月17日)


   政协不是执法机关,也不能发放制服。所以,孟浩这个政协委员去广州市教育局搞调查,想不“微服”都不成。经常穿制服的人都知道,微服出门办事,麻烦就是多。所以,许多部门竞相申请要定做统一的制服,与其说是吓唬人,不如说是提醒他人:我是制服,甭拿制服不当权力。孟浩没有制服,却有幸看到了人世间难得的一幕:职能部门的“变脸”技术。(略)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6/0817/10/2ONK2HA30001124J.html





  最后,希望仁兄劳逸结合,那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活力。爬山就爬山,能步行,就别开车,身体是锻炼出来的,开车对身体未必是好事。当然,京城太大,离开车真的不行。


刘海明


2006.8.17










  海明老师:


  你好!


  你的问题和例子都很好。


  在我看来,开头的叙事,的确是一个值得讲究的地方,因为开头的位是一个优势位置,既承担着一下子吸引住读者的责任,也影响着全篇的节奏。


  我在中南的教材中是这样谈的:


  “摆在前头的,无非是两类:一类是叙事(作为评论对象的新闻事实与作为由头的新闻事实、归纳出的问题、要批驳的别的观点,都属叙事的性质);另一类则是判断(结论、预测,都属判断)。


  在新闻评论的开头首先叙事,通常是不可避免的办法。20世纪初,我国第一位新闻学教授徐宝璜先生在《新闻学》一书中写道:


  “社论既以批评新闻为事,故其结构,普通宜分为三部。首先特此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简明叙出,以为批评之基础。次以种种理由而批评之。最后为结论。”。

  但是,应该认识到,新闻评论中的叙事本身,不可能像消息中那样吸引人,因为它们往往是已经报道过、读者已经看过的事实。这就需要尽可能地由叙事这种客观性信息转入主观性信息:论点、判断。”


  ……


  “如果说,新闻评论把事实摆在前头总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把结论(判断)摆在前头,是除此之外更为普遍、更合乎效率原则的一种开头。实际上,一个表明结论的判断句本身,往往就包含了判断的对象(事实)和对这个事实本身的判断。这种开头也为近代以来许多新闻评论作品所证明。


  比如:我国早期报纸评论家王韬在《旺贸易不在增埠》一文中,第一句话就说:“呜呼!吾窃谓英人增埠之计左也。”


  1904年《东方杂志》第1期发表评论日俄战争局势的时评《马加罗甫死》,第一句话即为:“呜呼!马加罗甫死,而俄国极东之运命尽矣。”





  在正在编写的教材中,又加了如一一段:





  “考虑到一开始就合盘端出论点会给读者以突兀的感觉,也有人认为开头并不一定要完全说出论点,而要暗示出论点,就可以了。


  总之,代表作者主观性信息的判断,应尽可能早地出现,它们是对读者的一个暗示:我已经思考和开始说话了,请别走开,并由此把读者带入自己的论证节奏之中。纯粹的叙事性内容是起不到这种作用的。”

  这次的教材,还加入了曹林的一个例子,与你的比较相近:


  《商给官打分:恶性媚商竞争下的权力迷失》


  为了吸引像您这样的公司,我们夷平高山、砍光丛林、填平沼泽、让河流改道,重建城填……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您在我们国家能有一个更便捷的做生意环境——这是当年菲律宾政府为招商引资在美国《财富》杂志上做的广告,这种引资姿态是够疯狂的了,可相比之下,如今我们一些地方政府似乎更疯狂,为引来资本,“砍光丛林”已不算什么,甚至突破了底线不惜在政治制度上迎合商人,比如江苏昆山的“企业主给官员打分”。


  去年昆山跃居中国百强县市第一名,是什么让昆山如此发达呢?“官员以服务客商为己任”成为当地政府津津乐道的一个经验,服务到什么程度呢?该市外经贸委负责人提到了“企业主给官员打分”:每年年初,全体企业主都会给政府官员无记名打分,打分比较低的政府官员,对不起,请你走人,不要再当官了。昆山每年都有干部因为“效率效能会”评议不合格被淘汰了。




  曹林介绍说:


  “我看书喜欢做纪录,首段的材料来自我的读书笔记(上个月看的《当公司统治世界》),一直对这句话印象非常深刻,想专门就此写一篇文章的,文章还没写,就看到了这条新闻,就首先用到这篇文章中去了。我写时评一般不愿意首段就引新闻源,一般都想用一两句比较精彩或点题的语言把新闻源自然地引出来。”


  这种处理,主要是为了避免叙事的单一和同质化。是可以选择的。


  但是,如果与新闻本事无关的议论放在前边过长,我感觉的确可能影响“进入的速度”。比如你从川剧变脸引出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前往广州市教育局了解情况时遭拒的事。


  你说“人们阅读文章,不是去赶火车或者飞机,需要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尽管这个阶段很短暂。作为作者和编辑,照顾中国人的阅读习惯,是不是更好?”

  而据我们一般对读者阅读新闻作品的了解,读者虽然不是赶火车,但一般可能很快就会匆匆放弃,所以,作者从容的空间很小,特别是在开头。


  当然,阅读新闻评论的读者心理究竟是什么样的,的确需要通过问卷调查基础之上的数据分析才能确切说准。而这个工作,目前没有人做。


  我可以把这个讨论贴到博客去吗?考虑到你的文章还未发表,我可以不贴你的文章,或者等你的文章发表之后再贴。







少华老师:


  看完您的邮件,确实受益匪浅。其实,我一直想做一些有关阅读新闻评论情况的读者调查,设计到评论版的受众群体、受众对评论文章易读性的评价以及阅读的习惯,等等。如果条件允许,我愿意给您当助手,调查。


  您可以在博客上讨论这个话题,邮件、文章都可以。文章发表与否,不是最关键的,我们要的是了解评论这种文体本身。


祝好!


刘海明
http://bbs.rednet.cn/thread-487575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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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21:28: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电视炫丑是另一种虚假广告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2日08:47  法制日报 微博
  日前,在第22届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颁奖典礼前举行的“创新创优论坛”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作了主题演讲,同时强调了总局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4月11日《华西都市报》)。

  看罢这则报道,我立马选择“站队”到了广电总局一边———“网络炫丑、电视走红”的邪路,早就应该将它死死堵住了!而网民的眼睛同样也是雪亮的:网站就此作了一个相关的网络问卷,上万参与者中,支持这一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现象蔓延正确举措的,占了投票人数的七成多,呈现了“一边倒”的公众认同。

  广电总局“禁止网络红人上电视做嘉宾”的新规,之所以没有引来太多的“误解误读”,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近些年来观众对于那些通过网络丑炒和恶炒造势鼓噪,继而登上电视“镀金”谋利者的“成名”之道,可谓厌恶已深。倘若这样的“风光途径”和“成功模式”也被后来者纷纷借鉴与复制,某些“电视娱乐”的教化功劳与“电视愚乐”又有何异?娱乐节目过犹不及的警醒,事实上连普通百姓也早已忧心忡忡。同时,不允许很有争议的网络红人与炫丑人物入选电视嘉宾,其实等于告知了公众:像“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女记者”曹爱文等正面网络红人,根本不必担心会被阻挡于“荧屏过滤”之外。

  正常适当的电视娱乐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一道文化美餐;毫无节制的“电视炫丑”则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可小视的负面影响。所以,作为广大受众,人们既愿听广电总局高层发出的“限丑”之言,更期待看到下步有关电视媒体的具体之行。联想到一度泛滥的个别文娱明星屡屡涉身代言“虚假广告”,曾引得公众的群起炮轰。我便想到,对于整治不得人心的“电视炫丑”,是否也可参照打压“虚假广告”的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对于一段时期内投诉居前的电视频道,来个排名公示,并减少或暂停其娱乐节目的制播。

  抵制“假恶丑”,才能更加弘扬“真善美”。堵上了“网络炫丑、电视走红”的谋名邪路,不仅可以断了那些挖空心思、恶搞求红者的成名捷径,同时也给出了一个十分清晰的努力方向:“上镜”不容易,“下作”没活路!

  浙江司马童 媒体人

http://news.sina.com.cn/m/2012-04-12/084724260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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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23:26: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倒逼式新闻频现 公众焦虑与克制心态交织

2012年04月12日10:14  工人日报

  “倒逼”式新闻本身加上新闻背后的民意所向,共同形成一种力量,它让那些躲着、拖着改革者不得不打起精神来。明智的改革者应珍视公众的克制和忍耐心态

  近日的广州,“有毒胶水”令数十名年轻工人突然晕倒,出现丧失记忆、目光呆滞、手脚发抖等症状,这些年轻工人被确诊为职业性急性重度1,2-二氯乙烷中毒——4月10日的《中国青年报》以“广州胶水中毒事件倒逼用工环境改善”为题,报道了今年2月底广州陆续发现39名皮具企业的工人胶水中毒,该市对以箱包皮具制鞋企业为主的职业中毒隐患进行集中排查,15人被刑拘,3000多家企业受到行政处罚,这是截至3月26日的数字。

  由果溯因,由表象追问症结,“民推官动”,“倒逼”句式的新闻标题充斥大小媒体。“意大利打假倒逼中国品牌意识”,“公开‘三公’经费倒逼政府养廉”,“云南大旱倒逼节水立法提速”,“医保支付制度倒逼公立医院改革”,“成本上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网络舆论倒逼中国改革”等,例子俯拾即是。仅广州胶水中毒事件,之前还有同是职业病的尘肺病,也给不少工人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做成“倒逼”句式新闻并不难——“务工者尘肺病频发倒逼职业病保护提速”。

  “倒逼”不过是“迫使”、“推动”等老词的升级版。一个“逼”字,多了几分凌厉与危急,再加一个“倒”字,强化了反常规、逆向促动之义。大凡到了“倒逼”的程度,通常新闻事件很轰动。如2011年某网站推出“10个令人心碎的民间倒逼事件”中,“郭美美事件:倒逼公共慈善透明”,“徐武事件:倒逼精神卫生法出台”,“小悦悦事件:倒逼社会道德建设”,“血色校车事件:倒逼校车安全管理”,“7·23动车事故:倒逼中国铁路改革”,“大连PX事件:倒逼生态环境保护”等,桩桩件件均是当时引发全民热议的焦点性新闻,记录下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发展之路上所付出的沉痛教训与痛苦记忆。

  “倒逼”式新闻频现,显示出公众的焦虑与克制心态的交织。

  一来人们对突发负面新闻表示震惊及痛心,但也明白,“冰冻三尽非一日之寒”。或是某一偶然的“不速之客”触及原有体制痼疾,唤起公众警醒,“必须有所改变”,这样的焦虑心态换一个角度看,也是公众对相关改革应提速的热望。

  与此同时,“倒逼”式新闻本身显示出公众并未停留在对个案新闻事件的震惊与气愤上,而是开始反思如何从体制机制上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事件最初引发的愤怒、指责等情绪渐渐褪去,激情让位于理性,公众对问题的性质、原因、化解之道等,大体达成了共识。人们越来越明白,如果不从体制机制上寻求治本之路,“有毒胶水”很可能换个时间或地点而击中另一群无辜工人,大旱之灾很可能令更多的农田颗粒无收,“三公”经费很可能变换各种“马甲”与公众“躲猫猫”,诸如此类。

  其实,“倒逼”句式新闻中,或多或少含有简单线性思维成分,而现实矛盾的化解远非1+1=2那么简单。以2011年“10个令人心碎的民间倒逼事件”为例,其中只有少数几个事件确实倒逼出了新规新政的出台,而更多事件的后续意义仍停留于拉响警报,短期内还看不到立竿见影的化解希望。仅一个“小悦悦事件:倒逼社会道德建设”,其中的社会道德建设无疑是庞大而长期的社会工程,让谁拿出一个药到病除的方子,恐怕都是苛求。

  “倒逼”式新闻在一步步改变着现实。新闻本身加上新闻背后的民意所向,共同形成一种力量,它让那些躲着、拖着改革者不得不打起精神来。明智的改革者应珍视公众的克制和忍耐心态,最好不要让同类负面事件接连刺激公众。要知道,一次次“倒逼”式的呼唤可能会消减公众“给政府改革一段时间”的耐心。改革需要时间,但将公众的焦虑与克制维持在适当限度之内,则取决于改革的实际进程是不是让公众看到了希望与信心。刘文宁
http://news.sina.com.cn/m/2012-04-12/101424260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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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9 20:37: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五家地方卫视启动选秀节目 电视选秀口号撞车

2012年04月19日10:26  北京日报

  随着夏天的临近,荧屏选秀“大战”又将展开。目前已有五家地方卫视先后宣布,将推出各自的选秀节目。“寻找中国最好听的声音”、“盲眼”选拔、评委为选手“保驾护航”……初听这些选秀节目的噱头,你或许会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可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

  目前已对外宣布的选秀节目包括青海卫视《花儿朵朵》、辽宁卫视《激情唱响》、江西卫视《中国红歌会》、山东卫视《天籁之声》和云南卫视《完美声音》。这五档节目中,有三档打出了雷同的口号。《激情唱响》声称“寻找中国最好听的声音”;《完美声音》则宣布“寻找中国最动听的声音”;而《天籁之声》也发誓“选出全中国最好听的声音”。面对竞争对手的这些口号,《花儿朵朵》的负责人很是不屑:“我们去年就已经喊出类似的口号啦!”

  如果说口号雷同还算是“英雄所见略同”,那么选拔“新招”的“撞车”就难免显得尴尬。几天前,《天籁之声》节目组刚表示,今年选秀将尝试“盲眼选拔”,即在不看选手相貌、年龄和着装造型的情况下,由评委完全根据声音来决定选手是否晋级。没想到,《完美声音》方面随后也宣布,将一改以往选秀节目“以貌取人”的审美倾向,“独创”盲听环节,在比赛进行时,不让选手在评委面前露出真容,仅凭其演唱实力来赢得晋级通行证。

  以往的选秀节目中,评委有时会对选手进行挖苦、讽刺,因此也被冠以“毒舌”的头衔;今年的各档选秀节目,各路评委不约而同“改邪归正”,扮演起了选手们的良师益友。《激情唱响》方面承诺,评委将为选手提供全程专业指导;《完美声音》的评委,也将变身为选手的“护航者”;而《天籁之声》更是下了血本,邀请专业明星直接为选手进行指导。

  为什么选秀节目总是陷入千篇一律的境地?对此,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教授游洁毫不客气地指出,此类节目的模式基本上都是走“国外版权加本土开发”的路数,正是因为有些节目并未购买国外的模板,也没有进行自主开发,而是简单地照搬国外同类节目的操作模式,才导致这些节目频频“撞车”。归根结底,还是缺乏创意惹的祸。

  另外,对于各档选秀节目拿来当作卖点的“盲眼选拔”,游洁表示并不看好。“这种‘盲眼选拔’顶多只能保证一次性的公平,下一次再比赛的时候,选手和评委可能就都认识了,因为你很难把他们完全隔开。”她甚至认为,即使真正实现了用声音选人,也未必有利于选拔出真正的明星,毕竟好歌喉只是先决条件,当明星却必须是脸蛋和声音二者兼具才行。

http://news.sina.com.cn/m/2012-04-19/1026242969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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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2 09:38: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孙维国:“砖家”是怎么成为专家的?

2012年04月22日08:03  南方都市报

  4月19日,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说,一天吃六个胶囊,一天三次、一次两个,没有吃掉多少铬。所以,要冷静,不要恐慌,不要把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说成很大的危害(人民网4月20日)。

  铬虽然是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但如果长期超标摄入,铬在体内长期累积就可能危害健康。人体长期大量摄入铬超标的胶囊药,不仅影响身体的抗氧化系统,使人体容易得一些慢性的氧化性的疾病,而且由于抗氧化系统受到了损伤,又容易发生肿瘤等异常增生的疾病。

  这都是医学常识,即便是普通民众,现在许多人也通过毒胶囊事件了解了这一医学常识,作为“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不可能不懂得这些常识。所以,孙忠实说“一天吃六个胶囊,一天三次、一次两个,没有吃掉多少铬。”必须有一个前提才能成立,即所吃胶囊药铬含量不超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天吃六个胶囊”尤其是长期吃铬超标胶囊药就会对身体造成危害。

  现实是,被媒体曝光的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反复多次检测确认,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2m g/kg的限量值,其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这样的药若长期服用会是什么后果?孙忠实比民众更清楚。而从媒体报道可见,制售毒胶囊已是“行业公开秘密”,且长期存在,铬含量超标的“毒胶囊”也已经大量流入市场。换言之,铬含量超标的毒胶囊已经给民众身体健康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孙忠实还说:“要冷静,不要恐慌,不要把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说成很大的危害。”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试问,如果民众发现自己吃的胶囊药是曝光的超标毒胶囊,你让民众如何冷静?怎能不恐慌?民众更没有人故意夸大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的危害,其危害均有科学的医学数据作支撑,这些医学知识孙忠实不会不知道吧?

  专家是公共知识分子,是“社会良心”,所言所行均应与此契合,然遗憾的是,现实中一些专家表现令公众失望。不仅说一些违背常识的话,甚至信口开河、胡言乱语,与“社会良心”相差甚远。在笔者看来,孙忠实就是一位说话违背常识、信口开河的“砖家”。

  不过,笔者不解的是,这样的“砖家”是怎么成为专家的?都知道滥竽充数的典故,而今,在专家队伍里到底有多少是滥竽充数的“砖家”?这一问题一直是笔糊涂账,现在看来,相关部门应该就此好好查一查,纳税人的钱不能养那些丢失社会良心、胡言乱语的“砖家”,专家也不应该是“终身制”。

  □孙维国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4-22/080324310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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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7 17:38: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何龙:悬赏“正面报道”是“负面新闻”

2012年04月27日16:10  羊城晚报
  何龙

  广东大亚湾区政府设奖奖励媒体记者、通讯员对当地成绩成就的正面报道,其中中央级媒体每篇报道最高奖1万元,而市级媒体最低可得100元。这一“内部文件”近日被记者曝光,变相贿赂与媒介伦理问题再度凸显。

  为了吸引媒体的“正面报道”而悬赏,这不是一般的“奖励”,轻言是收买,重言是贿赂。贿赂一般理解是用钱、物来收买某人;而法律上的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贿赂的主要特征,是双方或多方利用公权力进行利益交易。大亚湾区政府是权力机构,如果出色完成职责并有新闻价值,作为社会公器的媒体给予报道,这是天经地义的。对政府而言,报道彰显了政府的功绩;对媒体来说,具有传播价值的新闻也带来受众,这是你情我愿的正当行为。但一旦为了宣传对“正面”进行奖励,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权力机关,都难逃收买或贿赂的嫌疑;而媒体的报道应该只看新闻价值不看“奖励”价格,收受“奖励”,采编人员就是利用自己的权力获取利益,同样难逃有偿新闻的指责甚至是受贿的指控。

  美国曾有一个剧作者邀请一位剧评家喝咖啡。这位剧评家写了篇剧评给一家著名报纸,当编辑得知剧评家喝过剧作者的咖啡后,就拒绝刊登这篇剧评,理由是他喝过剧作者的咖啡,可能使剧评失去客观性。编辑如此斤斤计较于一杯咖啡,在我们这里一定被看成小题大做。可是在严格遵守新闻伦理的社会,人们认为尽管这是一个小小的“蚁穴”,但如果不加封堵,可以酿成大缺口,最后冲毁“千里之堤”。

  在我们的社会现实中,商业、团体、机关、个人等与媒体在经济上的关系还十分暧昧,利益输送与收受相当普遍,已经从潜规则浮升为明规则。基于这样的社会情境,贸然说大亚湾区政府悬赏“正面报道”是一种贿赂似乎不太现实,但这至少属于“此风不可长”的范畴。

  所谓“正面”与“负面”其实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广州媒体经常报道广州的“负面新闻”,广州就常常得到人们的正面评价。常有坏新闻的地方不会太坏,全是好新闻的地方一定不好。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完美,呈现事物负面有助改进,允许负面报道说明自信,更说明有改进的意愿。大亚湾要是悬赏找问题提建议者,并把问题和建议公开给媒体,相信它所带来的评价将远比悬赏“正面报道”更为正面!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4-27/1610243408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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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9:53:1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按我的恶趣味,我应该写篇《从今日社论看北京日报的拙劣样板戏》。
国盲陈光诚一进一出美国大使馆,搅合得官媒在内的媒体们都鸡犬不宁,我们昨儿刚赶完一期陈光诚的封面专题,嘴边的白沫儿还没擦干净,今儿就看见《北京日报》出了一篇2了吧唧的社论,语气像极了咆哮女主播朝鲜李春姬,字里行间透出的戾气,震得我白沫又吐了一地……遇到这种不要脸的主儿,我就特别想念从容不迫,但骂骂就怂的胡锡进总编辑……
入正题。
该文一上来,就使用了“鸡鸣狗盗之举”一词来形容美大使馆收留陈光诚一事儿,顺便不忘轻描淡写地来一句“陈光诚本人的诉求实在够不上有多大分量和多大格局”。矮马,用流氓对付残疾人,让村民殴打蝙蝠侠——这么大阵仗还嫌分量格局不够大,我估摸我党抗日也就这规模了。再说了,人家就收留了几天被你折磨的残疾人,就成了鸡鸣狗盗?这都不是贼喊捉贼啊,这尼玛仿佛杀人犯指责死者家属表情丰富啊。
当然会有些没有通感的人质疑,死者家属?你美大使馆跟我国残疾有个毛的亲属关系啊?——所以你干涉内政!哎呀,其实我一直不大明白,在一个号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奇葩的“不关你事儿你别管”观念有点过于发达了吧?越级投诉是禁区,跨省揭黑是禁区,扶摔倒老太太是禁区,帮盲人过马路也是禁区……真该把天安门上“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标语撤下来,换成“干你P事玩儿蛋去吧”。
为了证明上面这个2B观念的合理性,文章的作者,使用了我这辈子见过的最2的“将心比心”手法,丫说:假如在声势浩大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他国驻美使馆也如此兴致勃勃、明目张胆地接待美国政客口中的“刁民”、“暴徒”,支持他们“现在就革命”、“重塑美国”,那么美方的反应又将是如何?
首先,占领华尔街的米国人……就算被纽约警察打死,也不会进中国大使馆的(这会是比科恩兄弟的《阅后即焚》更扯淡的桥段)……所以这个类比……就好像凤姐说不喜欢她的男人都是GAY一样……有点误会了自己的定位。
其次,美国的社会运动有着开放和透明的运作环境,他们天天都在“革命”,都在“重塑美国”,人民政客都司空见惯,你支持或不支持,能有什么区别,谁会在意?所以这个类比,就好像蚂蚁对大象说,等我把你绊倒,你就知道过马路要小心了……还是……误会了自己的定位。
误会自己,还恶心别人。说它恶心,是因为它时时处处都在挑弄人性之恶。(恶趣味结束,下面开始假正经……想看段子的可以遁了……)
诸如“不干涉内政”,这条2B论述在咱这国家似乎还挺得人心——没错,人心多少都希望,自己当街出丑,其他人能视同陌路,多少都希望自己打孩子时,别人不要来插手,虽是人性之恶,也是人之常情。
又比如“平民生活秀”,这条无耻的指责也得到不少人应和——这我也能理解——当别人做了一件备受称赞的事情,并衬得自己形象扫地,也难免因妒意而有过恶意的揣测和攻击。
再比如“出于何种动机,意欲达成何种目的,大家不妨自去琢磨”,这一句三段,你平时从朋友嘴里听到的频率,也不会太低——行为找不到瑕疵,心里又实在不爽,就诋毁他人的动机;想指责他人,又不愿承担举证责任,就只能含沙射影;想显得聪明,却又不足够聪明,就制造神秘……
人人心里都有一只小恶魔,让你自私、慵懒、妒忌,却比那个整日督促你正直,鞭策你慷慨的小天shi(连名字都这么不招待见……)更能取悦你自己。我们不可能只与善良的人相处,不可能只与上进的人共事,不可能拦住人性里恶的成分从周遭吸取养分。也许你今天还会怀疑,像这样污名化一个人,是不是有点太容易?明天遇事儿不爽,捡起今天鄙夷过的武器刺向无辜的人,也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这也正是这篇狗屎的社论,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我骂着它,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朋友被骂时恼怒的反应,甚至也有我自己,不愿被人察觉的惭愧心情。这时我才明白,它的罪恶并不滔天,它只是把你我连成这面冰冷砖墙的灰泥。
陈光诚之于我们大多数人,就像另一个国家的热带雨林,你为保护它而上街游行,为它躺到了推土机的车底,雨林付之一炬时你为它流泪伤心,家里的盆栽却还是忘记浇水,上班迟到也会践踏草坪。理想总显得疏远是因为你把他过继给了别人,殊不知每个月的汇款或隔三差五的打听,并不是他成长至今的原因。
我从来不觉得那些唱样板戏的有什么改变的可能性——没人能骂醒一个装睡的人——我骂骂咧咧这么多只想确认,我平日仰仗的这些自以为是的清醒,别只是睡梦中的抽搐而已。



再比如“出于何种动机,意欲达成何种目的,大家不妨自去琢磨”,这一句三段,你平时从朋友嘴里听到的频率,也不会太低——行为找不到瑕疵,心里又实在不爽,就诋毁他人的动机;想指责他人,又不愿承担举证责任,就只能含沙射影;想显得聪明,却又不足够聪明,就制造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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