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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报道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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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11-19 22:11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4-1-20 23:14 编辑 【案例】1 上海大火被烧楼体内部照片曝光(组图) :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 此主题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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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明 发表于 2023-5-9 22:16:11

【案例】

争鸣|巴厘岛命案相关报道引争议,媒体真的错了吗?

导读
5月8日,#疑似巴厘岛命案当事人照片被晒出#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发起话题的是一家主流媒体,原意是对这种恶意传播受害人隐私的行为进行提醒和批评,但却遭到网友指责:“二次发布和传播的媒体、平台好差,一边二次传播,一边说侵权。”
而在此前,也有媒体因在新闻标题中突出“情侣”“全身赤裸”引发争议。
巴厘岛案件相关报道中媒体的做法有问题吗?
5月9日,传媒茶话会对话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王佳、《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主编胡韵、四川日报新媒体编辑中心主任兼四川在线总编辑赖永强、北京青年报视频部主任鲁燕华、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刘海明、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阴雨永。



1
有网友指责媒体双标,一边发布命案当事人照片,一边提醒公众晒照涉嫌侵权。媒体这种操作妥当吗?
“显然不合适。”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阴雨永认为,这则报道主要问题在于技术错误:使用了当事人的生活照。“如果换成其他媒体涉嫌侵权的新闻报道截图会更加恰当。”
“我觉得媒体没什么错,公众跟律师的担忧只是猜测而已。”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刘海明持反对观点。“因为当事人自己发布在社交媒体上的信息是公开的,照片、文字已经进入公共领域,不是隐私。”
“该媒体虽然给照片打码了,但并不该用当事人照片。”北京青年报视频部主任鲁燕华表示。
对于公众的指责,她进一步分析说:“目前出现公众批评媒体的情况背后可能有多重因素,是否有别有用心博流量的也未可知。因此越是情况复杂的时候越需要主流媒体来‘正视听’”。
“这种做法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尚需要讨论,但显然其存在一定的瑕疵。”四川日报新媒体编辑中心主任兼四川在线总编辑赖永强认为,即使受害者生前照片曾公开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但媒体是二次大众传播,范围更广,所以媒体也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征得直系亲属的同意。
2
在报道巴厘岛命案时,有媒体设置了#疑似巴厘岛命案当事人照片被晒出#等话题,被指责引导网友围观死者隐私。话题本身设置妥当吗?
“设置这种话题的行为显然是为了挑起网民的好奇心,目的是吸引更多眼球,博得更多流量。”
赖永强认为,媒体这样做是不合适的,是对死者和其亲属的不尊重。
南方都市报副总编辑王佳也认为此举不合适。“‘疑似’首先是未经确认的信息,媒体不应主动放弃核实的责任,参与传播可能失实的信息,其次不应脱离案件追责、追凶的公共价值方向,单纯鼓励和引导网友窥探隐私和讨论八卦。”
3
部分媒体报道时将“情侣”“全身赤裸”等写进标题,这种做法有问题吗?
“将‘全身赤裸’写进标题不符合规范,带有明显的色情暗示。”阴雨永提出,新闻报道标题应当避免出现暴力、血腥、色情等字眼,这是媒体的社会责任。“可以使用不那么露骨、突出的字眼,例如‘并未着衣’等,中性地描述这一事实,甚至省略该信息都可以。”
“这可能有违新闻伦理。”《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主编胡韵表示认同,“我们的相关报道也避开了‘情侣’这个点。微博话题词设置也是#巴厘岛警方回应两中国游客酒店身亡#、#巴厘岛身亡两中国公民身份确认#、#两中国游客在巴厘岛一酒店身亡#这样的客观表述,其中前两个话题都登上热搜榜第一位。
4
不仅是巴厘岛命案,一些重大案件发生后也常有当事人的社交媒体信息被曝光,媒体可以未经授权发布当事人社交媒体上的公开内容吗?如果不可以,那么侵犯了哪些权利?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给出了专业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对“名誉权的限制”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具体到巴厘岛案件来说,受害人已经去世,媒体报道披露其在社交平台公开信息不算侵权,因为权利人已经不在了。”范玉吉进一步解释说,“但是,这种行为可能侵犯受害者亲属权益,如肖像权的权益等。此外,还可能给亲属造成二次伤害。”
5
公众知情权和受害者隐私权如何平衡?
“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平衡需要遵循一个原则:与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件无关的隐私需要得到保护。”阴雨永认为,如果个人信息与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件有关,就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目前看来,此次巴厘岛事件中受害人的个人信息与案件本身并无太大关联。”
范玉吉也认为,公众的知情权、知情需要与想知情的欲望不是一回事,媒体要分清自己为了满足什么而报道。“巴厘岛案件是个案不是社会新闻,网友对事件的关注只是为了满足猎奇、窥探隐私的欲望,公众没有对具体事件知情的需要,更谈不上知情权。”
“如果媒体报道角度是印尼、巴厘岛的旅游安全,探讨去当地旅游是否面临危险等事关公共利益的话题,才是满足公众知情权。”范玉吉表示。
6
在类似案件报道中,媒体应该遵守哪些报道规范?

1.聚焦核心问题,不过分透露细节
赖永强认为在类似案件报道时,媒体应该关注最核心的问题,以本事件为例应该是“案件产生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当地政府、警方采取了什么措施”,而不应该过分透露受害人的遇害现场、人际关系等细节。媒体要选择大众最关心的核心内容进行报道。
2. 甄别信息,区别使用
王佳认为,对于当事人的信息要区别对待,如果明确侵犯隐私,包括未经处理的私密照片、疾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当事人遭受不公正评价,特别是导致受害人人格被贬损的信息,不应采用。
“对于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题材,在受害人已失去授权能力的情况下,若有助于满足公众知情需要,利于提醒各方重视并推进事件解决,媒体的挖掘不应受限制。”
3. “知情同意”,取得授权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全球传播全媒体研究院副院长张志安在接受“庖丁解news”采访时指出:知情同意是新闻报道两个重要伦理原则之一。
“媒体可以找到当事人的社交账号,但并不代表当事人愿意授权被报道。因为渠道接触的公开性,不代表新闻报道授权的合法性。”张志安指出,在讨论社交媒体的自我隐私暴露或者是媒体报道伦理有一项重要原则:可接触不等于可暴露。
阴雨永认为,在使用受害者照片前需要征得本人或家属的同意。
4. 坚持“最小伤害”原则,避免信息泄露
张志安提到新闻伦理的另一项重要原则:“最小伤害”,指媒体要考虑所报道的内容是否会对受害者以及家属、亲友造成更多伤害。
“在类似事件中,如果媒体想通过报道对网友进行提醒,在报道案件过程的时候对个人隐私信息要有适当把控,不能太过详细。”
第一,媒体可以通过采访拿到当事人真实照片,给照片打足够模糊的马赛克非常重要,应该遮挡住受害人的全部面貌;
第二,对遇难者职务、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模糊处理。如果报道太精准,即使没有点出姓名也容易让受害者无形当中被搜索,为网友确认本人的实际身份提供便利;
第三,媒体报道中注意规避出现受害者个人社交账号的截图信息,这样反而方便了公众快速检索,从而去围观。
5. 提升职业素养,不能流量至上
“归根结底是职业素养问题,考验媒体专业能力、经验累积。这正是传统媒体和自媒体有本质区别的地方。”鲁燕华提醒说,面对恶性案件,编辑记者要有追踪报道能力,媒体审核人要有经验、应变能力。“媒体千万不要被流量冲昏头脑,失去基本判断。”
6. 现场或当事人画面不宜露出时,用模拟视频替
在报道巴厘岛案件时,有媒体用模拟视频的形式报道,没有使用一张当事人照片,这种呈现方式较好地保护当事人隐私。
“在需要还原或解读没有现场视频的事件,或者做数据新闻时,适合采用模拟视频的方式处理。”鲁燕华分享道。
来源:传媒茶话会
编辑:洪韵

刘海明 发表于 2023-5-13 21:58:09
【案例】
当年报道汶川地震的记者,为啥都转行了?
去年的汶川地震14周年之际,传媒特训营发布了《那些报道汶川地震的记者,基本都改行了》,一度在媒体圈刷屏。
那么,当年报道汶川地震的记者现在如何了,他们又为什么纷纷转型呢?
B站新人up,一位媒体老兵,前调查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真相。注:视频作者为B站up主,丧心病狂周公子

以下是视频文字版——
今年的5月12日,是汶川地震14周年,看到同行们在转一篇稿子,说当年报道汶川地震的记者们,基本都转行了。看了之后,我还是感慨不已。想再写点东西,和你们再絮叨絮叨这些老而不死、死而不僵的调查记者们。
汶川地震的报道中,公认最好的两组,一个是中青报的《回家》,一个是《南方周末》那个策划:汶川九歌。
《南方周末》一开始就判断这是个天大的新闻,当天,就让在成都的记者曹筠武、孟登科赶赴一线。第二天,更是一口气派出了十几个记者。
后方到处是“请战”的声音,当时的总编辑向熹在论坛中回复:优秀新闻人的新闻冲动,是南周荣光所系。
编辑部决定在地震的第三天出一期号外,曹筠武俩人就徒步赶往震中映秀镇,山体滑坡掩埋了公路,他们徒手翻山,没有任何物资和装备,全靠体力和精神支撑。
地震发生的时候,《财经》杂志的主编胡舒立正在主持一场典礼。收到消息,他的办公室迅速成了报道的指挥部。不到一小时,第一位出发的《财经》记者已经在前往四川的飞机上。后面还有九个记者。
当时,正打算去面试的李微敖正在重庆,突然接到电话:“你不用来北京面试了,就留在成都当记者吧!”
他就这么参与了汶川地震的报道。
前段时间,东航客机失事,看到现场的记者中,依然有李微敖的名字,让人唏嘘不已。
胡舒立被称为“中国最危险的女人”,他主持的《财经》和《财新》这两本杂志,一直是中国调查报道的最高峰,不需要加之一。
不到一个月,《财经》杂志刊出了一份长达12页的调查报道。在大多数媒体都在寻找故事的时候,《财经》杂志用冷静的语言和可靠的事实,追问天灾背后是否有“人祸”的存在。
地震当天下午,《南方日报》的记者赵佳月和杨曦就定了机票,但四川那边航空管制,只能飞重庆。凌晨到达后,一群记者租了辆中巴车赶去成都,走了一夜,终于到了成都。
但赵佳月他俩一到震区就失联了,整整15个小时之后,后方才接到他们报平安的电话,是用当地移动部门的一部海事卫星电话打的,当地的通信信号已经中断了。
15个小时里,他们两眼一抹黑,就是要冲向震中。车开不了就徒步,山路滑坡就爬山。当时赵佳月还处在生理期,但她没有片刻停歇,硬生生走了三四十公里到了映秀镇。
后来有人采访她,她说:“对于职业记者而言,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职业驱动,像警察抓小偷,图书管理员整理图书一样,做的都是份内事。”
赵佳月在地震现场很多记者都走过这条“死亡之路”,让他们印象深刻的是,这一路上,都是尸臭。
当年,最早徒步进入映秀的,除了解放军,就只有这些不要命、不惜死的傻记者了。
参与地震报道的叶伟民后来说,灾难报道就是迎着雪崩寻找那朵雪莲。那是个记者们还可以彼此奢谈新闻理想的年代,这样的逆行,对于任何一名记者而言,都是一种条件反射般的冲动。
到灾区短短几天,《中国青年报》记者林天宏目睹了平生最多的惨象,尸体和废墟到处都是。
他第一次哭是在都江堰,有个包工头开着铲车在废墟里四处挖,找他的孩子。最后,被他找到了。用裹尸袋把小孩裹好,他就抱着孩子往皮卡车走。
现场突然特别安静,所有人都立在那里,看着他。他走到皮卡车前,突然仰天长啸。林天宏的眼泪一下子就喷涌而出。
他觉得记者在采访中不应该掺杂太多个人情感,就扭头看了一眼摄影记者贺延光,他一边泪流满面一边还在拍照。贺延光后来对他说:“记者也是人,我也是孩子的爸爸啊”。
在赵佳月他们走过的那条通往映秀镇的路上,林天宏遇见了一个叫程林祥的男人。在一片混乱之中,程林祥就背着个人走了过来。
同行的一个医生想上去看看啥事,要不要帮忙。程林祥摆了摆手说:“不用了。这是我儿子,死了。”
他背的是她的儿子程磊,在映秀镇漩口中学读高一。地震后,程林祥赶到了学校,从废墟里扒出了他儿子的尸体。
林天宏一直忘不了这个人,后来又去程林祥的村子里找到了他。他媳妇见到他还一直道歉,说那天在山路上对他们太冷漠,不太礼貌。
林天宏问他:“你想过吗?回去的路上会有多危险?”
程林祥非常平静,他说:“我要带儿子回家,不能把他丢在废墟里。我只想,我每走一步,他就离家近一步。”
那条路,很多记者都走过。处处是余震和落石,脚下是湍急的江水,走路都很费劲儿,何况还要背上一个一百多斤的高中生。
程林祥的故事,就是那篇著名的《回家》。
稿子传回编辑部,领导看完后非常郑重地给林天宏发消息说:“天宏我要谢谢你。再广大的悲伤也比不上一个最具体的悲伤。”
直到现在,同行们提起汶川地震的报道,第一个想起的依然是这篇《回家》。
汶川地震的两年后,赵佳月离开了《南方日报》,去了即将IPO的阿里巴巴,负责公关。那年,她结婚了,另一半是陪她走过那条死亡之路的同事杨曦,汶川地震是他们第一次搭档出差。
婚礼现场,一堆记者空谈理想,痛饮狂歌。有同事写诗:
明天,我们还可以骑马射箭上天山
摇船去秦朝办报纸
一百八十个版
我们的头条是佛……
每个人都读得涕泪俱下,犹如交通不便年代的一次毕业散场,好像再难相见。
婚礼结束,赵佳月和丈夫一起,连夜赶往甘肃舟曲报道特大泥石流,虽然她已经不是记者了,但他还是。在阿里干了一年,她还是按捺不住内心不得不为的冲动,重新回到了媒体,加入《南方人物周刊》。为此,她放弃了即将兑现的期权,其实就是放弃一次轻而易举的财富自由的机会。
后来,她轻描淡写地说:“我喜欢报社里面自由自在,大家一起采访、写稿、比稿,像是比武功的那种。”
但最多的理想也敌不过世事的变化。
2015年,赵佳月还是辞职了。回到苏州和丈夫开了一家民宿,彻底退出了江湖。
汶川地震十周年的时候,赵佳月说:10年光景,调查新闻几乎完全消失,一个个鲜活、紧迫和惨烈的现场,都消失在自媒体夜夜笙歌的10w+里。
汶川地震的一年后,林天宏结了婚。又过了一年,他离开了中青报。
原因倒也简单,因为钱。
32岁了,一年到手就只有七八万。对于一个北京已婚男人来说,非常窘迫。
他在各大媒体兜兜转转,终于在2014年离开,在万达、阿里影业和韩寒的亭东影业之间颠沛流离。很长一段时间,他和中国最优秀的特稿记者李海鹏一起工作。当李海鹏宣布离开韩寒的公司、解散团队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我只知道,他接受采访时说:再也不会回到媒体了。
那些年,林天宏身边的记者朋友们一个一个转型,挣了大钱。
比如,他在冰点的同事张伟,搞了个公号叫“新世相”,成了文艺教父。
《京华时报》的总编辑朱德付2010年就加入了阿里,直接做到了副总裁。
《汶川九歌》统筹人之一的郭光东,先后出任饿了么和拼多多的副总裁,现在好像又去了一家电子烟品牌。
《南方周末》记者傅剑锋去了腾讯,成了大浙网总裁。
《南方都市报》记者陈良军成了去了菜鸟负责公关,后来投奔他的,还有参与过《汶川九歌》的丁补之。
《汶川九歌》的另一个记者曹筠武,一度被视为李海鹏的接班人,他去了阿里巴巴。再次看到曹老师的消息,是他以淘宝公关总监身份辟谣35岁魔咒,他说:我都38了。
朱红军是《南方周末》“绿色”版块的负责人,也参与汶川地震报道,后来离职去了蚂蚁金服负责公关。
《汶川九歌》策划人邓科离职后,创办了“智谷趋势”。
转型最为成功的是《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杨磊,他去了阿里之后被称为“阿里公关三杰”,后来更是身居要职,成了阿里影业的副总裁。再度传出消息,已经是财富自由之后的提前退休了。
我的前同事们,排着队奔赴杭州,投身阿里麾下。
可以说,半个互联网的公关,都被这些曾经照耀江湖的调查记者们掌握。
看了上面的故事,剪辑对我说:我一点都不感动。她把稿子发给一个朋友,那边的回复是:泪流满面。我想,如果是一年之前的剪辑,一定也会泪流满面。
但时代真的变了,是一去不复返的改变。
还在媒体苟延残喘的前同事问我:你还会回去做记者吗?
我特别想,但已经回不去了,不是吗?
肯定会有人问:为什么回不去了呢?
你们都知道答案。
现在,很多北京上海一线媒体的年轻记者,工资到手不过七八千。十年之前,林天宏离开中青报的时候,记者们就拿这个数。那个时候,《南方周末》的很多记者,工资是可以到一两万甚至更多的。
但十年过去,我们的GDP和房价水涨船高,记者的工资不升反降。
另一边,互联网大厂招公关,点名要主流媒体的记者,年薪能开到60万。这是个让人无法直视的差距。
你们可能会说,你们这些死穷鬼,难道就那么在乎钱吗?你们就不能为了新闻理想再忍一忍吗?
你们看看现在的媒体,新闻理想比钱都少。
现在所有人都在各大流量平台上看新闻,任何一个媒体,想要被读者看到,就必须适应这个平台的流量法则。没有流量,它也拉不来广告,也没法养活自己。
但动辄四五千字客观冷静又枯燥的调查报道,是不如小姐姐、小哥哥和小笑话有流量的,这就注定了调查记者的崩塌是迟早的事儿。
汶川地震纪念雕塑现在,有些媒体偶尔还有点调查报道,我们最应该感谢十年前的那批人中,还有些傻子在垂死挣扎。
1999年,《南方周末》新年献词说: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新闻系的学生把这句话印在身上,招摇过市。
在这种炽热的感召下,《河南商报》副总编陈峰和与云南《生活新报》副总编王雷双双辞职,跑到《南方都市报》当了普通记者,后来,他们报道了改变新闻史的“孙志刚案”。
这样的傻子,现在永远不会再有了。
当年报道地震的卫毅还在《南方人物周刊》,就跟活化石一样。他当时觉得2008年是一个媒体盛世的开端,但没想到是一个顶峰。从此之后,这个行业顺流而下。
以至于在丰县事件沸反盈天、真相晦暗不明的时候,竟然没有一篇镇得住场子的调查报道。两个云南的老记者铁木和马萨,一个在昆明卖啤酒,一个在大理卖茶叶。他们按捺不住,放下生意就冲进大山之中,写了一篇调查报道。
这样的报道,放在十年前,只不过是一篇普通的调查报道而已,但在万马齐喑的当下,它竟然成了唯一的一个。
在这样一个只以财富和流量衡量价值的时代,我们正在承受调查记者消亡的代价。但好像也无所谓。
东航坠机的时候,很多自媒体拿着教科书里新闻伦理逐条批驳记者写的稿子。只是,记者们在现场左冲右突,他们在电脑前坐而论道。不知道,他们义正词严地说着那些大词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在14年前去映秀镇的那条余震不断、塌方不断的路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不避生死的傻子,徒步走入震中?
新闻是走出来的,真相是调查出来的。但现在的流量,却可以是骂出来的、是可以编出来的。
现在,大家旁若无人地嘲笑新闻理想,义正词严地痛骂无良记者。但14年前,一帮傻子曾经那么真诚地笃信过现在几乎一文不值的新闻理想。14年前,学新闻的孩子怀着宗教般的虔诚去做记者,然后纷纷转型做公关。现在,无数新闻学子梦寐以求地就是进大厂做公关。学成文武艺,卖与BAT。
两代新闻学子殊途同归、万流归海,但背后,是一个时代的悲伤与隐痛。
很多做着“公关梦”的人可能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那些调查记者们转型做公关可以那么成功?我想,并不只是因为他们学过新闻,而是他们对这个社会和时代怀有过赤诚。
他们对社会的理解,对人性的理解,这是你从新闻教科书里学不到的,这是他们值钱的地方。
朱德付后来离开了阿里,重新回归媒体。他在一次演讲中说:
我们这一代媒体人已经尽了自己的努力。
来源:17谭语(公众号)
编辑:洪韵

刘海明 发表于 3 天前
【案例】
中传唐教授锐评: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被我辟谣过的母爱短信假新闻,没有想到央视新闻、新华网等主流媒体今年5.12还在传播……哎,无语……

编辑:王晨雅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5-6 20:44:54
48名死者中,有一位叫许子诺……

我个人向天津传媒学院戏剧学院表示感谢。感谢你们发讣告悼念自己在梅大高速塌陷事故中遇难的学生。


虽然你们的学生许子诺只是48位遇难者中的一位,但因为你们的讣告,许多人开始刻骨铭心地感觉到,所有的死者都曾经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家庭,有着各自美好的人生。



看了讣告,我们知道——贵校戏剧学院2021级学生许子诺及同行三名亲属不幸罹难。许子诺,男,汉族,中共党员。2021级戏剧影视文学C班团支部书记兼副班长;戏剧学院融媒体中心副主任;2021-2022学年获天津传媒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2023年天津传媒学院第六期“青年马克思工程”学员;2023年10月30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5月所在集体荣获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许子诺同志任团支部书记。


讣告对他的评价是:在校期间,许子诺同学尊师重教、踏实勤勉、努力上进,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是同学眼中的真诚挚友。他为学校工作默默付出,得到了领导、老师、同学们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真正的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许子诺同学就是被撕碎了的美好。他和其他遇难者,本就不该是毫无温度的48。
48,冰冷冷。具体到其中每个“1”,都是活生生的人及家庭。


“1”禁不起放大。聚焦,放大,就是48出悲剧。但只有放大,方能给世人以警醒:人命关天。


就说这么多吧。最后,再次向天津传媒学院和该校有温度有情感的老师表示感谢,因为你们的讣告,梅大高速事故终于再次上了热搜,没被“胖猫事件”淹没。






来源:虎头呆(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ICXSmZo-sRJPaOgfUJSQg
编辑:李梦瑶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5-5 20:59:15
【案例】感谢黄色新闻,让重大事故又暖心又好看

某天晚上,一艘货轮在港口失火,烧死了很多人。各大媒体纷纷报道火灾现场、起火原因以及善后追责等信息。
但有一家报社的记者意外发现,在刚刚失火后,水手们养的一只小猫拼命吼叫抓挠,唤醒了一大群沉睡的人,助他们幸免于难。
报社总编辑一听,马上拍板让英雄小猫上头版头条,还附上一张水手们满怀爱戴,举起小猫的合影。
第二天早上,这份报纸的销量超过竞品们几十倍都不止。那些与小猫擦肩而过的记者们,都被老板骂得狗血喷头。
上面这个案例,被美国新闻伦理学名著《报纸的良知》用来解释黄色新闻,一些细节来自我的润色。
不过,英雄小猫如果并非全然编造,故事至此,倒也不能称之为黄色新闻。坏就坏在,《报纸的良知》继续推演,经港口火灾一战,再遇火灾,记者们最关心的不是烧死了多少人,为啥起火,而是火场有没有一只猫一条狗,或者其他什么宠物……
如果没,那就从键盘里敲一只或几只出来。悲伤惊惧的人民,这时候更需要好猫好狗的正能量。
《论语》里有则故事,说的也是火灾。“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我认为,孔子“不问马”也是不可能的,事实更应该是“暂不问马”。但中心思想都一样,孔子更看重人命而不是牲口宠物。
孔子不会吩咐左右,“找一找救火时,大家齐心协力、舍生忘死的暖心故事,我好禀报朝廷。”
除非,除非朝廷上下都很喜欢听大灾难里的暖心故事。谁家的故事更暖心,谁家的事故就概不追究或从轻发落。
那样的话,饶是孔老夫子,怕也是只能长叹一声“吾从众”,围着马厩遗址学猫叫,一起喵喵喵喵喵。

来源:卖杏花
编辑:程正元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4-24 16:06:17
【案例】
案例:徐思凡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3-24 16:00:42
【案例】

灾难后报道逝者,不是吃人血馒头!不报道才有违新闻伦理


在大学里学了四年新闻,毕业后在新闻单位干了十六年新闻,可以说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也有相当的实战经验和教训,对于新闻伦理的问题向来也很重视。

最近几年,每逢有灾难发生,社会上都会有对相关新闻报道的伦理问题的争议,有些争议是专业范畴内的,涉及的议题也相对职业和接近现实的新闻环境,有些则纯粹是一些不懂新闻到底是什么的胡说八道。

我虽然被一些读者标签化为时政记者,事实上也参加过很多灾难的报道。

2004年,黄河小浪底沉船,报社派我从武汉赶到河南济源现场采访;同年河南大平煤矿矿难,报社派了三个记者到现场采访,我是其中之一。2008年汶川地震时,我在云南丽江出差,立即写了丽江1996年大地震后的灾后重建启示录,较早让经历过大地震的丽江人讲述地震后如何自救、如何正确掩埋尸体而不污染水源、如何灾后重建等。写完这个稿子,又从云南赶赴四川成为报社报道汶川地震的后梯队记者。到达灾区后专访了四川省地震局局长、该局的地震预报员等专业人士,写了四川地震人的自责、委屈与职业困惑。2010年玉树地震后,我守在玉树州公安局局长潘志刚的帐篷里,写了地震发生后当地通讯中断导致110瘫痪3日的玉树城,还原了一个三天没有110的城市的慌乱与自救。2011年3月,日本大地震,我去日本待了半个月,先后去了福岛、仙台等多个城市,也写了一系列的报道。2011年7月,山东枣庄矿难,是我在新京报写的最后一篇报道,随后辞职去了南方周末。

经历了这么多,对灾难新闻的伦理问题应该是有足够的专业资格发言的。

谈新闻伦理前,自然要先谈谈新闻业务,先有新闻,才有新闻伦理。

首先,灾难之所以是灾难,是因为死了人,甚至死了很多的人。如果不死人或者死人的数量有限,那更多会被称为事故。因此,死人是灾难新闻最重要的元素,绝对不能跳过去忽略掉。

如果灾难发生后,媒体不报道死人,那就是最大新闻伦理问题。

从新闻专业角度说,报道灾难是必须报道“死人”这个环节的。如何报道呢,常规的报道模式是:谁死了、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

所以,新闻记者到了灾难现场或者第二现场必然要采访遇难者家属和逝者的亲朋好友。这是记者的本职工作,也是他们必须要做的工作,如果他们不去做这个工作,就是失职。

有些不懂新闻只懂宣传的人说,记者在灾难现场采访会影响救援。灾难发生后,记者影响救援的极端案例当然存在。灾难发生后黄金救援时间很紧,这个时候救援人员的主要责任是搜寻幸存者、救援幸存者,如果记者纠缠救援人员影响救援,当然应该受到违背新闻伦理的谴责。

但大家都知道,空难这类灾难发生后,遗属到现场后一般不会参与搜救,新闻记者采访家属根本不存在影响救援的问题。

这个时间段的家属,内心是最煎熬的。当然,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一样,每个人的价值观也不同,有的人此时沉浸在悲痛中,不希望被外界包括记者打扰,但有些人迫切需要有人能交谈倾诉,能宣泄抑郁的情绪,记者就是一个很好的倾述对象。这个时候,记者完全可以选择愿意接受采访的家属,了解遇难者的相关情况。

这是弄清楚“死了谁”的第一步,也是很关键的一步。这一步如果缺失,那这个新闻就是一个不及格的新闻。

这些,就是新闻专业。

至于所谓的知情权和隐私问题,每个人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

2022年3月21日,东航一架波音737客机在执行昆明——广州航班任务时,于梧州上空失联后坠毁。机上人员共132人,其中旅客123人、机组9人。大家可以去该航班乘客刘志宏曾经的微信公号看看,他在自己的公号文章里毫无遮挡地公布了自己的结婚照、结婚证书、证书号等等细节。

结婚这件事对有些人来说是隐私,不希望被人关注,有些人会在朋友圈发个结婚证照,但不会在更开放的社交平台公布,觉得那是自己有限的隐私。但是,刘志宏和他的妻子就不在乎,愿意对整个社会公布自己的婚讯和结婚证的一切细节。所以,不要轻易拿隐私权来质问记者披露的信息是不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这个权利需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法定关系人来主张,而不是毫无法律关系的旁观者来代替主张。

常态下,“死了谁”如果弄清楚了,而且如果媒体把“谁”的故事写得很打动人,让人共情了,有助于引导舆论关注灾难发生的原因,道理很简单,正常的读者看了报道会生出这样的疑问:这么好的一个人,或者这么幸福的一家人,为什么会死、怎么死掉的呢?

如果说报道灾难的终极目的是要追问灾难发生的原因和反思灾难,那么报道“死了谁”可能是引导大家追问灾难为何发生极为重要的前期准备和动员。逝者的个体形象越具体越人性化,越能激起社会反思灾难的冲动和欲望。这,是新闻完全正常合情合理合法的动机。

现在一些不希望有真新闻真记者的特殊群体,动辄指责媒体追求流量,呵呵,你们知道什么叫新闻吗,新闻本身就是大家普遍想知道而不曾知道的新鲜事,本身就是吸引人的,本身就是有流量的,新闻的流量不是今天才有的,自有新闻自有新闻纸开始就是天然有流量的。没有流量的,那就不是新闻。

大家心里应该都清楚,最近几十年没有人看的报纸上刊登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它们没有流量,那就是因为它们刊登的不是真的新闻。真正的新闻,从来都自带流量。

灾难发生后,希望记者躺平的人要么是脑子有问题要么是心思有问题。有些人,一辈子没有正经做过新闻,不知道也不相信这个世道还有人真的是想认真做新闻的。他们,一辈子也没有意识到真正做新闻的意义,也没有享受过做真正的新闻的成就感。

报道逝者是完全有必要的,是职业范围内正常的新闻生产行为,也是完全符合新闻伦理的。只有虚构、捏造逝者的消息,或者把几个逝者的信息剪辑拼凑到某一个人身上,人为编造出特别反常的人物故事欺骗读者,那才是违背新闻伦理的。

采访逝者的家属,有的人会拒绝,有的人会接受,这很正常。但是,如果一场大灾难发生后媒体只报道救灾而完全没有逝者及家属的声音,那一定是出了某种严重的新闻事故,脑子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会意识到那是极不正常的。

灾难发生后,势必要涉及赔偿善后等问题,难免会有矛盾。社会矛盾发生后,当公民个体与国企和成规模的行政力量对抗时,个体如果发现自己的声音完全被人为忽视,那他们一定会不安甚至恐慌,就算媒体不去找他们采访,他们也一定会主动寻求媒体的关注。所以,灾难发生后不仅仅是媒体需要采访报道逝者的故事,遗属也有寻找媒体发声的主观动机。

此时媒体如果不关注他们、不去采访他们,那么一旦他们被高额的赔偿封口,那么追问灾难为何发生、反思灾难的后续也就很难有情感和事实的依托,灾难最后就沦为有钱可以买命的交易,也就难以追问和反思。而如果不追问灾难为何发生、不反思灾难,那灾难就会不断发生,今天被刘志宏遇上,明天就是你我。毕竟,动车会追尾,飞机会失事,而我们都要出门谋生和追求更美好的生活。

灾难发生后报道逝者,这也不是什么吃人血馒头。如果这叫吃人血馒头,那以后凡死人伤人的事情媒体一律不报道了。公安城管暴力执法打人会见血、重大的凶杀案会见血,打仗会死人当然也会见血,这些事如果将来媒体都不报道了,世道是会越来越好呢还是会越来越糟呢?

来源: 转型Media人(公众号)
原作者:褚朝新

编辑:徐思凡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3-19 00:03:06
【案例】
如此危险!记者怎么既保护自己又做好报道

3月15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呷拉镇白孜村附近山林发生火灾,多家媒体持续跟进。

据悉,来自新华社、央视、中新社、人民网、四川日报、四川广电等多路媒体记者抵达现场。

森林大火加上风向多变,现场充满危险。

现场指挥部为记者安排了住宿,有熟悉当地情况的专人与记者对接。

面对危险,记者如何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完成好新闻报道?

我们与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王曦取得了联系,他在抢险救灾的一线发回相关情况。在《我在现场》栏目中,我们收集整理,和大家探讨。

雅江森林火灾发生后,我和分社同事卢宥伊、尹恒作为分社第一批赶往雅江的记者,从成都出发,沿着雅康高速和318国道驱车近8小时到达雅江县。

我们带上了无人机、直播背包、摄像机等设备,氧气罐、防高反药物等。3月17日,在接近雅江县城大概3公里的地方,我们看到一处起火点,就在距离我们只有200米的山头上。

这是3月17日下午拍摄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河口镇的现场。

前往雅江的路上,我们从社交媒体得知脚泥堡村民居受火灾影响较大,于是第一时间赶往该地。到达时,许多房屋已被烧毁,有些地方仍有零星火种燃烧着。
该村正坐落于峡谷地带,地势险峻,风力强劲,再加上高原地区环境条件复杂,确实危险。

这是3月17日拍摄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呷拉镇脚泥堡村百姑组。


火场外围的环境较恶劣,浓烟不时升起,能见度低,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烧焦气味。


在此采访,我们换上了防燃的服装,以防飘出的火星造成烧伤;

准备好了口罩、护目镜等面部防护用具,以防吸入有害颗粒物;

空气湿度低,我们及时补充水分。


采访过程中,消防人员建议我们不要深入火场,待在火场外围以确保安全。


首先,发生森林火灾的地点是在高原的高山上,起火点海拔较高,且山势陡峭程度能达到70-80度,途中并无公路,全靠开辟小路,前进困难;

其次,在高海拔地区进行登山,如果没有专业体能训练和储备,在背着摄影摄像设备的同时,容易引起高原反应,十分危险;

最后,由于此次发生森林火灾的地点处于山谷地带,风力较大,火势容易快速蔓延,贸然接近火场极度危险。


为了获取更多现场救援画面,我们在得到许可后,决定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同时利用长焦镜头,在目视范围内拍摄消防人员及直升机作业,二者相互配合,拍摄到许多一手影像资料。

3月18日上午,应急管理部南方航空护林总站的直升机在进行吊桶灭火洒水作业。


3月18日12时,1号火场明火已扑灭,火烧迹地内有零星烟点。

2号火场主要向东南和西北方向发展,南北两线10公里范围内有断续火线。

3号火场北线无明火,有较多烟点;西线北段无可见火线,火烧迹地内有较多火点烟点,烟雾较大;西线南段2公里范围内有断续火线。

相关情况,我们将及时跟进。



来源:中国记协(公众号)
原作者:新华社四川分社 王曦

编辑:徐思凡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3-16 22:04:31
【案例】


编辑:李佳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3-14 22:10:13
【案例】



编辑:李佳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3-13 22:20:40
【案例】




编辑:李佳

刘海明 发表于 2024-3-13 22:10:49
【案例】

编辑: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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