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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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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1-14 17: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新闻出版从业人员保密须知》出版
      2010年10月27日   

  由新闻出版总署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柳斌杰署长作序的《新闻出版从业人员保密须知》日前由金城出版社出版。据悉,这是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式施行之际,新闻出版总署保密委对行业保密工作作出调整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
  柳斌杰在序言中指出:“加强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保密教育,大力普及相关保密知识,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又是推进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的客观要求。”
  据了解,长期以来,公开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出版物被认为是获取有价值情报的最经济、最安全、最可靠、最迅速的途径,是各国获取情报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国内新闻出版泄密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新闻出版工作中严守国家秘密、防止和杜绝出现泄密事件,是新闻出版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宣传报道工作中一旦造成泄密往往是覆水难收,损失巨大而且无法补救。为方便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学习了解保密法,准确理解和把握保密法相关规定、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真正做到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新闻出版总署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保密须知》。全书共分5章,分别介绍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必知的保密知识、保密行为规范、部分行业领域工作的保密事项、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保密防范知识。  (记者洪玉华)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http://www.gapp.gov.cn/cms/cms/w ... d=367&siteId=21


沙发
发表于 2010-11-14 22: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0-11-14 22:19 编辑

【案例】
                                              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强记者权益保护
                                                          2010年11月5日   

  1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在京举行为公平与正义的守望者保驾护航——《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颁布一周年暨庆祝2010年记者节工作座谈会。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东东在讲话中指出,两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对推动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新闻媒体和记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了新闻记者自身权益的保障工作,加强了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的保障,规范了新闻记者采编活动的管理,维护了新闻采访秩序。
  李东东表示,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闻媒体和记者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建设中承担着越来越重的任务。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新闻出版总署正抓紧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以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中央要求落实到新闻出版规划中。在“十二五”期间,新闻出版总署将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努力做大做强主流媒体,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事业发展能力和传播能力;不断加强新闻记者队伍建设,规范新闻记者职务行为,加强新闻记者权益保护。
  李东东指出,目前,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研究建立新闻记者职务行为规范准则和完善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记录制度,一方面通过规范记者的新闻采访行为,加强新闻队伍行业自律;另一方面通过限制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从事新闻工作,净化新闻队伍。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新闻出版总署正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健全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十二五”期间,新闻出版总署还将加快制定并实施2010年-2020年新闻出版(版权)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懂得经济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善于把握发展机遇和应对风险挑战的干部,进一步实施好“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对新闻界高层次人才培养从体制机制等各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努力培养更多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主持人。
  翟惠生表示,中国记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为记者维权,但这项工作在今天仍然有一定难度。在接到投诉的同时,往往有记者的不自律相伴,有时候甚至是记者不自律在先。新闻报道有三大武器,即典型宣传、热点宣传、舆论监督。记者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社会人,真实已经成为对记者和媒体的最大挑战。导向是根本,真实是生命,希望记者能够真正成为公平和正义的守望者。
  会议以贯彻落实两个管理办法为主线,围绕加强记者权益保护展开了座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王国庆主持座谈会,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在会上介绍了两个管理办法新颁布一周年的工作情况。在谈到加强记者权益保护时,朱伟峰说,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各级新闻机构、新闻记者有权利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或向采访记者提供涉及采访事件的真实情况,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封锁消息、隐瞒事实,干扰甚至打击记者。新闻机构、新闻记者对涉及公共事务的合法采访,政府公职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无权拒绝。
  与会代表共同观摩了新闻出版总署制作的《加强记者权益保护短片》和《新闻记者警示教育片》,新华社、光明日报报业集团、经济日报报业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中国青年报社、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有关负责人、专家以及记者代表分别在会上发言。与会代表认为,新闻记者正面临着复杂的职业生态环境,两个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于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新闻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新闻记者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认真履行记者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中宣部新闻局、中国记协、中国报业协会、中国期刊协会有关负责人,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高校新闻学院代表、企业界代表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代表近80人参加了座谈会。(记者晋雅芬)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http://www.gapp.gov.cn/cms/cms/w ... nelId=367&siteId=21


板凳
发表于 2010-11-18 12: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实施“双起”

  网络流传的王立军讲话时间是10月16日,网帖表明该讲话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

  在这次讲话中,王立军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如此强硬的表态理解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评论指出,警察不应该与记者对立起来,涉及民警权益的调查、督办、维权等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深度参与、充分监督、大力支持、密切合作。”

  更有网友进一步指出,王立军强调用法律的手段应对“歪曲事实”的报道,“动用法律维权,正说明了警察的理性”,如果警察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进行维权,那才更可怕。

地板
发表于 2010-11-18 12: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571453

核心问题是舆论报道尊重事实。
歪曲事实或者故意制造纠纷,依法维权,证据为上事实为上。法院依法判决。检察院依法监督。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正利益,禁止恶意诽谤,人身攻击。

滥用舆论与滥用权力同样可怕!


法制社会就应该这样,大家都以法律作为行为准则!

5#
发表于 2010-11-18 12: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立军的讲话没错。对当今一些素质低下的记者和不负责任的媒体的不符合事实的报道,就得诉诸法律。以此规范其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王立军的做法没错,当记者弯曲实施的报道侵犯民警个人和公安整体形象时付诸法律,那是最好的手段,没什么好指质的。现在不良记者为数也不会少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有时候也是颠倒黑白,当然这也只是记者队伍中的一部分,但它的危害程度也是不轻的。在金钱利益面前在中国多少矿难能报道的?真的也是寥寥无几,有良知的记者真也是不多。

难道不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还让警察把他们直接抓进看守所吗?????
不是一直在提倡用法律武器吗??

6#
发表于 2010-11-18 13: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记者成为“观众”之后,公安局是不是就可以尽情表演了?
7#
发表于 2010-11-18 13: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

这一段是关键。
8#
发表于 2010-11-26 18: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青岛报社遭暴徒打砸抢,记者编辑被砍青岛, 暴徒, 打砸抢

25日中午11时许,多名暴徒携带砍刀、斧头闯入青岛《都市便民报》社打砸抢,其中有人更是扬言打死记者 ,现场多名记者编辑受伤,此祸或因该报舆论监督。


9#
发表于 2010-11-26 18: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10#
发表于 2010-11-26 18: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曙光院长带暴徒打砸抢报社
多人受伤其中一名记者被砍伤 周健等五名暴徒昨日下午已被抓获警方
来源:2010-11-26 15:27:00
本报11月25日讯  本报今天刊登了为市民伸张正义的报道《就诊曙光医院病人难寻“曙光”》后,今天上午11时许,光天化日之下,自称是“黑社会老大”的青岛曙光医院院长周健,竟然带领多名暴徒,携带砍刀、斧头、铁棍等凶器,公然来到本报肆意打、砸、抢。暴徒行凶过程中,将本报一名记者砍伤,暴徒当场还残忍地殴打多名记者,砸毁报社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抢夺记者随身财物,初步估计财产损失达10万元。记者报警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抓获周健,涉嫌打砸抢的暴徒中,已有五人相继落网。目前,警方正对此案展开全面调查。

院长闯报社殴打女记者

“我正在工作时,一名男子冲进办公室一拳将我打倒!”受伤女编辑说,当时这名男子情绪激动,对着他大喊大叫并殴打她,后来本报记者认出,这名是曙光医院院长周健,被打女记者的项链还被周健抢走。随后记者发现,周健还带来六名暴徒,他们分别手拿砍刀、斧头和铁棍等凶器,她们先把报社的玻璃门砸碎后,又开始殴打记者,在殴打过程中,周健还宣称自己是黑社会。“现在我还一直非常头晕目眩,腰酸背痛。”这名女编辑说,被打后感觉总是头晕,心悸。下午准备休息时,闭上眼睛就闪现当时的周健打人的场景。据这名女编辑介绍,暴徒进报社后,不光打人还大肆的打砸门窗玻璃以及各种办公用品。“当时的情景非常吓人,我现在想想都后怕,真是太暴力了,我当时戴的项链都被周健抢走了。”这名女编辑说,周健等人当时的气焰十分嚣张,不光是打、砸,居然还抢夺贵重物品。

砸毁相机电脑企图毁灭证据

“我当时从外面采访回来,正准备将照片保存到电脑上,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闯进办公室就砸。”一名说,这群男子气势汹汹,拿着刀、斧、铁棒等凶器冲进办公室,看到他正准备将相机连接到电脑上,一名男子竟然说别让他们保留我们打人的证据,紧接着这群人就开始疯狂的打砸办公室,电脑和相机被砸的时候还冒着白烟和火星。一名个子不是太高的男子竟然搬起机箱来连摔了两次。口中念念有词的说“这里面可能都有我们打人的证据,使劲砸!”
“为了保护好相机,我当时把相机紧紧抱在怀里。”这名男记者说,两名男子见状后,竟然同时拿着铁棍向他的头部打去,他下意识的弯下腰把相机用衣服紧紧护住,一根铁棍重重的砸到他的后背上,另一根铁棍砸在他身后的墙上,墙壁上瞬间被砸出了一个大窟窿。随后多名暴徒一涌而上将相机抢走,并在地上接连摔了几次。这时一名暴徒自称叫周健,是青岛曙光医院的院长,他命令歹徒们将损坏的相机也拿走。暴徒们的一阵狂砸,办公室里所有的办公用品被砸的一片狼藉。

停工四小时损失10余万

以周建为首的“恶势力”,在报社打、砸、抢的恶行,一度给报社造成了工作秩序的混乱。由于报社办公室的设备和网络被暴徒破坏,整个报社的正常工作被迫停止了四个多小时,在报社全体工作人员的通力配合之下,今天下午3时许,报社的正常工作才逐渐恢复。

通过初步统计,以周建为首的“恶势力”打、砸的办公用品和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10余万元。仅报社办公室内就有五台电脑、三台打印机、两部数码相机和多部电话,以及整个报社的网络设备被砸毁。一些电脑主机甚至被砸成了薄饼,饮水机被砸碎后因漏水将电脑浸泡,许多办公桌椅被砸碎。暴徒在冲进报社的过程中,将报社的大门和办公室的玻璃门、5扇房间木门砸碎,部分地板被损坏,墙面八处破洞,还致使一名保洁人员被玻璃划伤。周建为首的“恶势力”在实施打砸的过程中,还用砍刀和铁棍等凶器将报社的墙壁砸碎,雪白的墙壁上到处是一个个的窟窿。



院长扬言要打死记者

   一名男记者听见走廊里一阵躁乱,想出来看看。结果一出自己办公室的门就被暴徒把头按住。暴徒将他的头往墙上猛撞,这名记者的头部受伤,鼻血喷涌。当他下意识的用手去用手捂鼻子的时候,右手无名指被暴徒用刀砍伤。还有一名男记者刚好上楼,结果暴徒被暴徒将其后背砍伤。这名砍人的暴徒,手持砍人的大刀,足足有六十厘米长,十余公分宽。这名男记者身穿厚夹克内穿毛衣衬衣等,结果歹徒的刀还是在他的后背砍出了一道大口子。

“上楼就看见有人在打同事,结果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自己也挨了一刀,幸亏穿的衣服多,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名男记说当时的场景十分吓人,周健一伙暴徒满嘴脏话,一名暴徒趁他不备,连续挥刀向他的背部砍去。他听到衣服被刀口砍碎的声音,正准备躲闪时,另一名暴徒拿出一把更大的砍刀,足足有六十公分长,十余公分宽,狠狠的向他的背部砍来。紧接着,他感觉到背部一阵发凉随后是难忍的疼痛。此时残忍的暴徒竟然抓住这个时机,连续用脚踹向他的伤口,鲜血顿时溅到了四周的墙壁上,剧烈的疼痛让他感觉到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手段残忍暴徒要取人命

“这些暴徒出手太狠了,见人就打!”被砍伤的男记者说,当时暴徒在砍他时,嘴里还不不停的喊着砍死他往死里砍。被砍男记者说,暴徒们用力非常大,他当时没有任何防备就被暴徒砍伤。记者从医院了解到,本报被砍伤的男记者已经度过危险期,背部刀口长近10厘米,深三厘米。由于该名男记者失血过多,现在精神萎靡,心慌气短,头痛头晕,并产生了应激性高血压。“我现在感觉一直不是很舒服,头晕的厉害,也很恶心,浑身疼。”记者告诉记者,他感觉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我的眼眶现在还疼,都是那些暴徒给打的。”报社一名工作人员也是被暴徒突然袭击的。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他的头现在一直晕,眼睛也非常疼。突然被打心理上也受了很大的惊吓。

“黑社会”院长迅速被抓
记者拨打报警电话后,警察迅速赶到现场。正在一片混乱中,以周健为首的暴徒听见警笛声后,拿着凶器仓皇而逃。很快周健便被公安部门抓获,记者从窗口看到,这伙歹徒分别乘坐两辆汽车逃走。记者记下了其中一辆车的车牌号码,是一辆鲁B5S555的宝马车。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报社玻璃门被暴徒砸碎

报社办公室门被暴徒用脚踹碎

办公室里电脑、相机等办公物品被暴徒砸毁在地

记者衣服被暴徒用刀砍破

记者身上被暴徒砍出的伤口长达十几公分

记者身上被暴徒砍出的伤口长达十几公分

带领暴徒打砸报社的曙光医院院长

报社走廊墙壁被暴徒砸出了两个大窟窿

记者头部被暴徒砸的冒出了血丝



http://qingdao.dzwww.com/daocheng/jzdc/201011/t20101126_60011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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