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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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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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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楼主| 发表于 2023-4-28 22:38:4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国民族报社原社长、副社长、主任,被
42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民族报社党委委员、副社长李晓东和中国民族报经济部主任李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衡水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公开消息显示,中国民族报社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文化事业单位,主办有《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宗教网》《民族特色村寨》电子杂志等。报社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及其实践成果,弘扬“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新时代主题,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民族报》是国内唯一一份直接服务于民族工作大局的国家级报纸,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可读性有机统一,在广大读者中形成了颇具口碑的品牌优势,还多次承办出版《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会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刊》;《中国民族宗教网》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拥有500多万用户,涉及面广、影响力大,跻身全国新闻出版业百强优秀网站。420日,中共中国民族报社党委曾发布《中共中国民族报社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根据国家民委党组统一部署,2022621日至2022731日,国家民委党组第二巡视组对中国民族报社党委进行了巡视。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通报显示,报社党委严格按照巡视整改方案,坚持政治引领,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将巡视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全面扛起“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报社落到实处。通报同时显示,将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汲取报社连续发生涉嫌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案件判决后,将立即在全社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职工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
来源:传媒见闻
编辑:吴漫

1179#
 楼主| 发表于 2023-4-28 22:29:3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国民族报社原社长、副社长、主任,同时官宣被查
4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
西南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正司级),党委宣传部部长张华志,
中国民族报社副社长李晓东,
中国民族报经济部主任李冰,
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衡水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张华志资料图。图源:西南民大官网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张华志曾在国家民委机关工作,2013年10月任中国民族报社党委书记、社长,2020年9月出任西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党委常委、副校长(正司级)。
官网简介显示,中国民族报创刊于2001年,是国家民委主管的时政类中央级新闻媒体。
来源:环球时报
编辑:吴漫


1178#
 楼主| 发表于 2023-4-27 22:37: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吴漫

1177#
 楼主| 发表于 2023-4-19 10:50:3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打假记者高勤荣案重大转折:中央高度关注,或将迎来再审
编者按:
被誉为打假英雄记者、曾服刑8年的新华社山西分社原记者高勤荣,25年后在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下,目前,山西省高院已经受理了其申诉材料,正在审查再审的可能性。如果该案决定再审,高勤荣一案将可能成为全国新闻界最富有轰动性的媒体人申诉案。
从山西方面获悉:被誉为打假英雄记者、曾服刑8年的新华社山西分社原记者高勤荣,25年后在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下,目前,山西省高院已经受理了其申诉材料,正在审查再审的可能性。如果该案决定再审,高勤荣一案将可能成为全国新闻界最富有轰动性的媒体人申诉案。
01
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1998年,时任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杂志社记者高勤荣,奉命去山西运城采访耗资两亿八千万的渗灌工程。高勤荣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欺上瞒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该区主要负责人为迎接全国22个省市的水利现场会代表,把渗灌池不管地势高低,全部修在代表们即将参观的公路两侧,达到“沿路看得见”的恢弘场面。
高勤荣遂向中纪委进行举报,时任中纪委副书记批示:“山西省纪检委先行查处。”
19984月,山西省相关部门对高勤荣展开了长达半年的调查,最后因实在查不出问题而撤案。
5月,高勤荣署名的一篇题为《山西省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的文章刊登在《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内部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焦点访谈》《南方周末》等全国上百家主流媒体,相继跟踪报道。
也许正是这些报道触动了某些人的奶酪,12月,高勤荣被捕。次年(1999年)4月,山西运城市中院以介绍卖淫、诈骗、受贿三个罪名,判处高勤荣有期徒刑12年。
2001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电视台前台长杨伟光,文化部副部长高占祥等7人在提案中指出:“这是一起明显的打击报复、有罪推定,甚至是涉嫌栽赃罪名的恶性枉法冤案。”然而很遗憾,代表委员的呼吁没有把高勤荣从监狱中解救出来。
200612月,因多次立功减刑,实际服刑8年的高勤荣获释。
2008年《法律与生活》杂志一篇《穷的只剩下钱的煤老板》一文提到原山西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世贤离休后,出版了一本《公仆梦·公仆情》的书,该书多以化名的方式记录了他在任时所看到的原运城主要领导的腐败现象和官场的权钱交易,以及谋害高勤荣的经过。在书中,以化名高荣的名字,提到了此案:
1998年,一方闹洪灾,河东地区却闹旱灾,假渗灌的问题都一一露馅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专栏播放了河东地区的渗灌,把吕高成的像也给亮出来啦。
随后省里又来了一个叫高荣的记者,在河东地区采访了一个月,写了一篇在《人民日报》《内部参考》发表。
这可是一盘残棋,这盘棋如何下?吕高成又和王明月商量着对策,王明月说“先下手为强”,吕高成问“怎么个下法?”,王明月说“杀鸡叫猴看”,吕高成问“杀谁?”,王明月说“高荣”,吕高成说“人家是省里的,不好下手。”,王明月说“找几条罪状还不好找!”,吕高成说“行,那就得动公检法啦。”
于是,吕高成便授意公、检、法的心腹,罗列了三条罪状,一下判了12年徒刑。
以上公开出版物的记述,与高勤荣的遭遇不谋而合。甚至可以说,正是高勤荣被人没计入狱的内幕。
高勤荣出狱后,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多家权威主流媒体不断为其呼吁、鸣不平。
02
欲加之罪,何时来纠
200710月,凤凰卫视的《文涛拍案》栏目,为其做了专题报道,题目为《一个不敢出狱的人》。
2013221日,《中国青年报》以题为《让那些欺负老百姓的人无处躲藏》和《英雄并不孤独》的通讯、评论,报道了高勤荣的案情。2014年,东方卫视又为高勤荣做了《举报之后》的视频。
20167月,澎湃新闻又以《高勤荣:一个前新华社记者的申诉18年》为题,等等。
这些年,高勤荣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人在做天在看,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这句话也成了高勤荣始终坚持申诉的动力。
中央领导曾引用过北宋王安石《周公》里的一句话“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高勤荣冤狱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至今已有25年,期间,中纪委和两高高度关注,却音信皆无,疑窦重重:
一、《人民日报》发表内参后,中纪委领导批示查处运城耗资2亿8千万的假渗灌工程,为什么不查运城的这个腐败工程,反而查了高勤荣半年时间呢?
二、高勤荣批捕后公安机关到其家收查,竟然扣押了《南方周末》曾公开报道运城假渗灌工程的10份报纸。这与高勤荣所谓的罪名又有什么关系呢?
三、判一个人是否有罪,要经过公、检、法三级监督处理。在一二审中,案件里疑似多处出现篡改笔录,疑似伪造证据的情况,这些情况相关部门是否应该认真核查,弄清楚里面的各种疑问,还真相给社会呢?
四、高勤荣入狱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100多名知名人士为其提案、呼吁、鸣不平。2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相关部门却置若罔闻、置之不理?
五、高勤荣事发后,不仅他本人被抓捕,而且把为记者提供采访线索的人也以莫须有的罪名判了7年,最后因证据不足而平反。更为残酷的是,此人一出监狱大门又被3个蒙面歹徒暴打致残,至今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背后的黑手又是谁?此案为何久侦不破呢?
国家领导人曾告诫全国司法人员说,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99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来源:简划
编辑:屈妍君

1176#
 楼主| 发表于 2023-4-17 00:02: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发、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指基于算法、模型、规则生成文本、图片、声音、视频、代码等内容的技术。
  第三条 国家支持人工智能算法、框架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广应用、国际合作,鼓励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软件、工具、计算和数据资源。
  第四条 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符合以下要求:
  (一)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暴力、淫秽色情信息,虚假信息,以及可能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内容。
  (二)在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种族、民族、信仰、国别、地域、性别、年龄、职业等歧视。
  (三)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数据、平台等优势实施不公平竞争。
  (四)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
  (五)尊重他人合法利益,防止伤害他人身心健康,损害肖像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禁止非法获取、披露、利用个人信息和隐私、商业秘密。
  第五条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生成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包括通过提供可编程接口等方式支持他人自行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承担该产品生成内容生产者的责任;涉及个人信息的,承担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责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六条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当按照《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安全评估,并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第七条 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
  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预训练、优化训练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不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
  (三)数据包含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能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
  (五)国家网信部门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其他监管要求。
  第八条 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研制中采用人工标注时,提供者应当制定符合本办法要求,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标注规则,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正确性。
  第九条 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第十条 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用户过分依赖或沉迷生成内容。
  第十一条 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用户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不得非法留存能够推断出用户身份的输入信息,不得根据用户输入信息和使用情况进行画像,不得向他人提供用户输入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提供者不得根据用户的种族、国别、性别等进行带有歧视性的内容生成。
  第十三条 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接收处理机制,及时处置个人关于更正、删除、屏蔽其个人信息的请求;发现、知悉生成的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不符合本办法要求时,应当采取措施,停止生成,防止危害持续。
  第十四条 提供者应当在生命周期内,提供安全、稳健、持续的服务,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 对于运行中发现、用户举报的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生成内容,除采取内容过滤等措施外,应在3个月内通过模型优化训练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
  第十六条 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生成的图片、视频等内容进行标识。
  第十七条 提供者应当根据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可以影响用户信任、选择的必要信息,包括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的来源、规模、类型、质量等描述,人工标注规则,人工标注数据的规模和类型,基础算法和技术体系等。
  第十八条 提供者应当指导用户科学认识和理性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不利用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进行商业炒作、不正当营销。
  用户发现生成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时,有权向网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九条 提供者发现用户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商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时,包括从事网络炒作、恶意发帖跟评、制造垃圾邮件、编写恶意软件,实施不正当的商业营销等,应当暂停或者终止服务。
  第二十条 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务,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 月 日起实施。


来源:网信中国
编辑:陶鹏辉

1175#
 楼主| 发表于 2023-4-3 09:55:5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香港媒体高层涉索贿遭廉署起诉
一名报馆广告部高层涉向4名下属索取及收受约12万元贿款,被廉政公署起诉,连同两名下属同样涉嫌向其提供贿款亦被起诉,3人被控3项串谋使代理人索取利益及5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3人获准保释,下周一于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两下属被控提供贿款
案情透露,《商报》广告部时任助理总经理胡桁志、又名胡智衡,案发时负责监管部门运作及监督销售代表,其余两位被告李国维及敖锦辉则为时任销售代表,二人及另外两名销售代表于201911月至202111月期间,为4项活动获取多笔赞助费共逾350万元。
署方指出,胡桁志及李国维涉串谋向两名销售代表索取3笔共约3.5万元贿款(占有关活动佣金三成),作为胡协助二人取得赞助的诱因或报酬,结果他们均拒绝两名被告要求;至于李国维及敖锦辉另涉向胡桁志提供4笔共约8.3万元及5000元贿款,作为胡协助他们取得赞助的报酬。
来源:传媒见闻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cemJqW5IHhvy9oC5MSZpA
编辑:屈妍君

117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5 22:52:3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福克斯新闻因传播美国大选假新闻再被起诉,面临43亿天价索赔
继福克斯新闻被多米尼恩选举科技公司公司索赔16亿美元后,另一家在2020选举期间负责开发计票系统的公司斯玛特马蒂(Smartmatic)也因诽谤起诉福克斯,该案于8日成功推进。据报道,斯玛特马蒂向福克斯索赔27亿美元。
两家公司都是针对福克斯在大选之后大肆宣扬特朗普的选举阴谋论,损害公司声誉、造成经济损失,向福克斯提出赔偿。2020年拜登胜选后,特朗普声称计票公司通过欺诈帮助拜登胜选。
斯玛特马蒂于2021年2月提起诽谤诉讼。福克斯方面的律师一直极力阻止此案推进,但最终失败。据《卫报》消息,上周,纽约最高法院批准了针对福克斯主持人玛丽亚·巴蒂罗姆(Maria Bartiromo)和卢·多布斯(Lou Dobbs)的诉讼。斯玛特马蒂还起诉了特朗普曾经的律师朱利安尼,获批进入审理程序。
若斯玛特马蒂胜诉,福克斯面临的危机将雪上加霜 / Getty
斯玛特马蒂方面在诉状中写道:“地球是圆的。二加二等于四。乔·拜登和卡玛拉·哈里斯赢得了2020年大选。”诉状指出,这些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福克斯新闻却播出了一系列明目张胆的谎言,支持特朗普的选举阴谋论。“被告不希望拜登赢得选举,而想让特朗普连任。他们知道特朗普的人气有多高,所以编造这种故事吸引观众。”
诉状称,故事需要一个反派,而在福克斯的剧本里,这个反派就是斯玛特马蒂公司。福克斯主持人和嘉宾散布不实消息达一百余条,例如声称斯玛特马蒂参与了选举中六个关键摇摆州的计票工作,而实际上斯玛特马蒂只参与了洛杉矶的计票。福克斯还称,斯玛特马蒂和多米尼恩共享技术,而实际上两家公司是竞争对手关系,并不存在沟通。
另外,朱利安尼在巴蒂罗姆的节目中称,斯玛特马蒂和境外势力合谋篡改拜登的票数。斯玛特马蒂否认了这一说法,称其为诽谤。
福克斯播出的发言还包括斯玛特马蒂公司是在委内瑞拉腐败的独裁者授意下成立的,但实际上斯玛特马蒂的总部在伦敦,是由两名技术人员在佛罗里达创立的,目的是恢复人们对选举的信心。
斯玛特马蒂公司称,由于福克斯新闻造谣诽谤,公司已经流失了不少客户,损失达数十亿美元。福克斯新闻对此数据提出质疑,称其过分夸大,干涉新闻自由。
福克斯新闻发言人对《卫报》记者说:“新闻自由是民主的基础,必须得到保护。”他还称斯玛特马蒂的索赔毫无根据,令人气愤,目的不过是干扰福克斯员工的工作。“毕竟没有什么比美国总统和他的律师们胡乱指控别人更值得报道了。”他说。
斯玛特马蒂公司想要赢得诉讼,仍需满足不少条件。为了保护新闻自由,纽约州法律对此类诽谤诉讼极为严格,斯玛特马蒂需要说服陪审团福克斯确实发布了虚假信息,而且存在“确切恶意”。能够被认定为抱有“确切恶意”的情况包括媒体明知自己是在散播谣言且不改正,或是媒体忽视真相,不导正蒙蔽真相的言论,且不考虑任何后果。
雪城大学媒体法教授古特曼(RoyGutterman)评价道:“纽约对媒体权利的保护相当严格。每年我都会读到很多纽约的案例,想要纽约赢得诉讼非常艰难。”
被一系列诉讼案卷入风暴中心的福克斯名嘴卡尔森和特朗普 / AP
虽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斯玛特马蒂的诉讼之路目前为止还十分顺利。负责该诉讼的纽约最高法院法官科恩(DavidCohen)表示,斯玛特马蒂上诉的理由非常充分。科恩说:“原告提出的证据足以说服陪审团福克斯新闻的行为存在‘确切恶意’,至少,福克斯的确对一系列针对斯玛特马蒂的离谱言论视而不见。”
此前,多米尼恩起诉福克斯,其提交的证据显示,多名福克斯工作人员表面支持特朗普的阴谋论,实则心里清楚自己节目中播报的都是谎言,并在背后嘲笑特朗普,其中包括名嘴卡尔森和同事说“恨死特朗普”,福克斯主席默多克说“特朗普当选才是最可怕的”,以及报道选举欺诈的主持人劳拉称特朗普的亲信鲍威尔和朱利安尼“都是十足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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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吴氏垂心


1173#
 楼主| 发表于 2023-3-12 22:48: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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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斯的公关之祸可能不会直接转化为法律之祸
当多米尼克投票系统公司(Dominion Voting Systems)针对福克斯新闻(Fox News)的诽谤案开庭审理时,网络主持人和高管之间的一些不讨人喜欢的私人信息可能永远不会成为证据。
在过去的三周里,在2020年总统大选后的几天里,一点点滴滴的披露暴露了福克斯新闻内部的广泛恐慌和怀疑,因为该网络成为了一些关于广泛选民欺诈的最阴险谎言的平台。自十多年前英国发生电话窃听丑闻以来,这些爆料是默多克传媒帝国最严重的丑闻。
头条新闻吸引了眼球。前总统唐纳德·J·特朗普(Donald J.Trump)的民粹主义信息的拥护者塔克·卡尔森(Tucker Carlson)被发现侮辱特朗普——“我非常恨他,”他在一条短信中写道。劳拉·英格拉姆(Laura Ingraham)和肖恩·汉尼蒂(Sean Hannity)贬低了他们网络新闻部门的同事。鲁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表示,他渴望有一天特朗普会变得无关紧要。
Dominion Voting Systems对福克斯新闻(Fox News16亿美元的诽谤诉讼中,个人电子邮件、短信和证词中披露了这些例子和更多的例子,这些例子令人尴尬。但在那起案件中,他们是否会对福克斯造成严重的法律风险,目前还不清楚。
据律师和法律学者(包括几名直接参与此案的人士)称,导致一些最大新闻标题的信息可能永远不会在下个月案件开庭时作为证据。福克斯预计将要求法官以不相关为由排除某些文本和电子邮件。
但福克斯最有力的法律辩护是《第一修正案》,该修正案允许新闻机构广泛报道民选官员的话题和言论。在法庭上,福克斯的律师辩称,该网络只是在报道特朗普及其盟友关于欺诈和多米尼恩机器的言论,而不是支持这些谎言。
媒体法专家表示,如果陪审团认为这是真的-他们说,这不是一个牵强的结果,特别是如果该网络的律师能够证明其主持人没有将指控作为事实-那么福克斯可能会获胜。
来源:纽约时报
编辑:吴漫

1172#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16:18:3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我市法院判决两起冒充记者实施敲诈勒索案件
222日,记者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在商丘市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我市着力查处各界强烈反映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维护了新闻出版传播秩序。
案例一:燕某设等敲诈勒索案。20212月,燕某设伙同刘某松、张某某(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假冒记者身份,在多家媒体发布某医院不实负面新闻。燕某设冒用新闻网站记者身份,向院长发送其院员工高某在外开月子会所,私自行医,私收红包不实负面新闻链接和信息。后刘某松假冒记者以删除负面新闻为由,两次敲诈高某现金共18000元,燕某设分得8000元。经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燕某设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违法所得8000元依法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案例二:贺某阳、张某星、徐某军敲诈勒索案。贺某阳、张某星、徐某军等三人冒充记者,于202110月至2022410日期间,找到相关单位或地点拍照取证,以违反疫情规定、手续不全或行为违法为由,以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索取他人财物。经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贺某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张某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徐某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在案的假冒新闻记者证件三个、偷录设配一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阳光传媒
编辑:屈妍君

1171#
 楼主| 发表于 2023-2-28 17:16:1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看了ChatGPT的《使用条款》,确实有点东西
| 张延来
ChatGPT本质上应该是AI互联网的基础设施,这一点基本上已经在业内取得共识,正因如此,她的横空出世才引起了远超以往其他人工智能工具的关注热潮,毕竟我们聊了这么久的人工智能,这一次似乎是所有人都觉得她真的要来了。
当大家都在关注ChatGPT的强大功能的时候,作为法律人的笔者当然更感兴趣的是她的规则条款,如果接下来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要使用这样的基础设施,《使用条款》就相当于具有法律效力的《使用说明书》,不看怎么行呢。
实际上,ChatGPT的全部条款(2022年12月13日版本)从目前的结构上看还略显粗糙,我们可以从ChatGPT和openai官网上找到《使用条款》和《隐私政策》,但还有更多广受关注的问题(例如ChatGPT开放接口使用要求)并不规定在这两个协议中,还有其他被引用在《使用条款》中的协议条款以及网站公开的答疑栏目里的内容,限于篇幅和日后另有用途的关系就不全面展示了,本文仅以chatgpt的《使用条款》作为样板,看看这样一个超级AI所提供的使用手册里都规定了哪些最重要的内容。
1、使用限制
在《使用条款》的2.(c)条中,ChatGPT规定了若干受限制的使用行为,非常值得关注,包括:
1)不得用于侵害他人权益
2)反向工程(对系统和算法源代码的反编译等)
3)使用chatgpt开发基础模型其他同类竞品用于同openAI开展竞争
4)通过授权API之外的渠道从chatgpt系统中抓取数据(爬虫等)
5)将机器生成内容对外以人为创作内容使用
6)API Key的滥用(买卖等)
前六项禁止行为中,最值得关注的包括2)、3)项,都是针对可能被用于开发出同类产品或者核心数据资源流失的限制,第5)项规定的内容替代性使用则更值得用户关注,这可能意味着用户如果用ChatGPT生成了内容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投入使用,至少在协议层面找不到依据。这个问题值得另外深入讨论,因为涉及到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享有版权的问题,对此恐怕不能一刀切的认为用户没有著作权(含署名),因为ChatGPT也是根据用户指令完成内容生成的,很多情况下生成高质量的内容也需要用户提前给出高质量的问题或者思路,这个过程依然有用户的智力投入。当然,在另外一些情况下,确实不能直接将ChatGPT的生成内容直接以人的名义使用,例如将考试题输入后获得的答案。
这个问题如果往再深一层延伸,就会涉及到《著作权法》对于作品原创性的判断,接下来立法和司法都不得不考虑一个Ai带来的问题,那就是人和机器结合起来创作将成为常态,这种情况下如何确认作品是否达到了原创度要求,恐怕需要有新的判断标准了。
2、第三方服务
在《使用条款》的2.(d)条中,还提到了ChatGPT不对使用第三方服务承担责任,显然他们也预见到了大量的应用会将自己的基础技术跟第三方服务进行嫁接整合,这种情况撇清自己的责任还是有必要的,但表述上非常简单,目测会随着以后使用情况逐步细化。
3、内容
《使用条款》中将用户输入和系统输出统称为“内容”,对于这些内容相关的权利和边界,《使用条款》第3条分别从用户内容(权益)、近似内容、系统使用内容提升服务以及版权投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3.a)条指出OpenAI授予输出内容的全部权益(righttitle and interest)给用户,此处用词很严谨,特指“输出内容”而不包含全部内容,毕竟openAI对于输入内容是没有授权基础的。同时规定openAI为了提供和维持服务可以使用输入和输出内容(用词依然严谨),而用户则需对输入和输出结果承担责任(包括法律上的和协议上的);
3.b)条指出相同请求可能出现相同的响应结果,基于其他用户请求做出的响应,不视为用户的内容。这一点保证了用户各自生成内容之间的独立性,以及由于系统算法等原因导致输出结果一致的情况下,避免单个用户对输出结果主张独占权利。
3.c)条非常重要,规定用户同意ChatGPT使用用户内容改进和提升服务,说白了就是用用户来训练自己的机器学习算法,这一点对搜索引擎时代的算法也是如此,可以说这一条是保证ChatGPT越来越智能和越来越有竞争力的基础。这更详细的内容使用规则是以另一个单独文档《用户内容如何被用于提升系统性能》提供给用户的,该条同时指出如果用户不愿意自己的内容被chatgpt使用,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表示拒绝,但这种做法可能导致用户在特定场景下的使用系统能力受到影响。这样的说法,不是完全的没有依据,毕竟很多个性化的服务是有赖于在互动中学习用户数据而实现的,这让我们联想到国内法律要求推荐算法要向用户提供非个性化的选项,这样的做法也同样可能导致使用该选项的用户无法获得系统更加精准的推荐。
3.d)条是对版权侵权投诉的规定。该条指出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可以投诉,平台可能对侵权内容进行删除,甚至对重复侵权账号封号。看来,现阶段openAI还是愿意按照避风港的方式来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的,貌似他们自己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基础设施,而是更多的作为应用层的技术服务提供者。
这一点,笔者作为代理过小程序平台责任案和云计算平台责任案的律师,建议OpenAI三思,因为底层技术面临的知识产权投诉无论在数量还是复杂程度上恐怕都是难以想象的,这个成本要不要直接揽过来,至少在中国目前的法律环境下,OpenAI是完全有可能比照小程序、云计算服务提供者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甚至可能再往下一层,比照电信业务提供者认定注意义务或者豁免条款。
小结
总体上看,ChatGPT的使用条款比较原则化,这可能跟她刚刚推出,还在不断的调整和优化使用策略有关,而且仍然有更多配套的条款被嵌入到《使用条款》中使之更具针对性,但即便以目前的版本,仍然颇具看点,可以说很多AIGC领域的特殊法律问题都带到了。
仅从条款本身内容来看,chatgpt是愿意最大程度将系统对用户的响应(输出)内容有关的权益授予用户的,这也是用户使用ChatGPT最大的激励所在,但ChatGPT也希望使用这些内容训练自己的系统和算法,毕竟这才是人工智能想要的,说白了每一个使用者都是训练素材,AI在与人不断的互动中变得越来越像人甚至超过人,这一点在条款中已经非常明晰了。
比较大的疑问还是在于用户无法直接将系统生成内容以“人创”作品进行使用,这一点恐怕给用户权益带来不确定性,当然这也不是靠一个《使用条款》就能解决的,即便如此,笔者仍然觉得《条款》作为第一层面的权益基础,还是不要一刀切,应该赋予用户直接以自己或其他人的名义使用生成作品的可能性,仅对作弊等情况进行排除就好,至于这些没有明显违规、损害后果的使用是否能够获得法律认可,完全可以交给立法和司法进行判断。
同时ChatGPT也对危害自己的或者第三方的各种行为进行监管,该撇清的责任也会毫不犹豫的扔给用户和第三方。
最后,ChatGPT为自己保留了知识产权侵权处理的权利,但这一点不知道是基于所在国法律要求还是其他考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利有弊,毕竟ChatGPT本质上是底层基础设施,把应用层的知识产权侵权处理揽到自己头上,恐怕面临很高的处理成本,当然也许人家有我们想象不到的黑科技也说不定呢。
欢迎加作者微信一起交流更多人工智能法律问题。
作者介绍
张延来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 主任律师  专利代理人
「网络法学社」及「网络法实务圈」创始人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实务导师
浙江省反垄断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律师协会理事
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执业以来完全专注于互联网法律实务工作,担任数十家头部网络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并代理《胖虎》NFT侵权第一案、群控第一案、微信小程序第一案、智能手机刷机第一案、5G云游戏第一案、人脸识别第一案等多个标杆涉网诉讼案件,代理的案例分别入选“最高院十大知产典型案件”、“最高院五十大知产典型案件”、“中国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案件”、“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等。
深度参与中国《电子商务法》、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个人专著《法眼电商》、《网络法战地笔记》、《无技术不法律》已分别由法律出版社、法制出版社出版。
来源:数字科技说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58PzlOXJQCg_TL-3YW0cg
编辑:屈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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