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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语言的语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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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11-5-8 10:43:26 | 只看该作者
网易河北省保定市网友 [令狐锋]: [加关注] 2011-05-08 05:25:04 发表 这证明一点:我们的语言学家不能与时俱进,只会刻舟求剑。只会摇头鼓噪顶[70]回复收藏复制
网易美国网友 [身在美心在汉]: [加关注] 2011-05-08 05:07:35 发表 先回复繁体字再谈汉语规范顶[48]回复收藏复制
52#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19:16: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卫生部:对极个别误导公众的媒体记者建黑名单2011年06月13日 23:15
来源:中国网 作者:德忠




中国网6月13日讯 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在首都大酒店举行,与会者共同讨论目前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新闻热点问题,人民网进行全程直播。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毛群安主任说,如何做食品安全包括食品添加剂科学传播和大众传播,我想提出倡议。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和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向卫生部提出有关健康教育和新闻宣传的方面的建议和见解,同时组织一些重大的宣传和健康传播的活动,有责任协助新闻机构来加强大众传媒的沟通。目前正在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就是希望组织更多健康媒体,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如果哪一个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我们把这个情况要向新闻媒体宣传,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

毛群安说,我们希望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借助公众目前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非常关注这样一个背景,加强我们的科学传播,加强媒体传播的影响。我们愿意帮助媒体发挥这样的作用,但是我要提醒我们的记者、我们的媒体要注意,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不要由于我们的疏忽,由于我们不够严谨的工作态度,而给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给我们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德忠)

最后一段:“我们”一词连续用了9次,每一次的含义有不同,有的是指“卫生部”,有的是指“食品卫生事业”,有的是指“社会”,有的是指“国家”,但是记者违反的主体可是“卫生系统”。

中文妙用不可不查。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54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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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19:17:57 | 只看该作者
不要由于我们的疏忽,由于我们不够严谨的工作态度,而给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给我们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德忠)

......................................
咋一听,还以为食品安全责任是由记者承担的,不要脸的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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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7 20:41:15 | 只看该作者
【语料】
@联合国:[联合国与英语]联合国虽然强调六种正式语文地位同等,但大多数文件起草还是使用英文。有些联合国文件是长期艰苦谈判的产物,措辞讲究,并且倾向使用“华丽”辞藻,见下图简表。比如“naughty boys”在文件中应该是“juvenile pre-delinquents which has an exceptionally greasy flavour”。 原文转发(2031)|原文评论(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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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11-6-22 01:01: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修辞:形容丑
这女的长得多委婉
56#
 楼主| 发表于 2011-6-27 09:50: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词汇
“城管”单词成为英美媒体新词汇

2011年06月23日11:13  环球时报

  本报驻外记者 陶短房 李亚龙 郭西山 国懿 纪双城 本报记者 高雷

  继“guanxi(关系)”、“hongbao(红包)”成为英美媒体中的“新晋词汇”后,“chengguan(城管)”一词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显然是因为近期中国多个城市发生涉及城管的公众冲突事件,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城管,绝非中国独有,在印度、俄罗斯以及英美等发达国家,都有不同的机构在承担着类似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史料记载,甚至早在公元前2000多年的苏美尔城邦,就有了看守城门、整顿市场的专职人员。显然,只要城市存在,这类人群就必须存在。但在急速城市化、人口大迁徙的中印等新兴国家,城管成了第一拨承受各种社会问题的群体。城管卷入公共冲突事件的几率无疑增大了,因为这不但涉及转型国家的法制和社会缺陷,也涉及到认为“被剥夺了生存底线”的人寻找情绪出口的问题,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城管群体自身的素质问题。该如何让城市维持在一种可控的秩序下?这不是动动嘴皮子就能解决的问题。

  英国网民:“中国城管”=“维京海盗”

  新加坡《联合早报》20日以“求形似先于神似的管理”为题谈论中国的“城管乱象”,文章列举了中国一些城市最近出现的城管暴力执法的确凿案例和网络谣言,并援引一些中国公民的议论说,“人人都在骂城管,但不管又不行,比如无照商贩扰民”,“名声不佳的中国城管做了很多别人嫌苦嫌累又吃力不讨好的事,却没得到相应评价”。文章分析说,“有关城管的种种问题,中国学者早已做过许多深入分析,像已故学者蔡定剑就曾强烈提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大量进城农民与失业下岗工人都需要靠街头摆摊维持生计,政府维护城市秩序的前提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管理也应当服从于民众的生存权,管理不是为了限制,而是为了服务”。

  最近几年,“chengguan(城管)”和“hongbao(红包)”,“guanxi(关系)”一样,成了英国报纸的“新词”。《泰晤士报》曾以“中国手册传授如何打人不见伤”为题报道说,在中国,这一手册的“服务对象”明显是被称为“chengguan”的地方执法者,“他们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每日电讯报》说,所谓“chengguan”是指“驱赶中国城市的非法摊贩、清除黑车以及查验营业执照的警察”。《卫报》解释说,“chengguan”是指“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在英国一些视频网上,甚至还有人制作出把“中国城管”和“维京海盗”拼凑在一起的动漫短片,并调侃说“这些都是让民间闻风丧胆的称呼”。《卫报》在报道中国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时还分析说,“中国的城管之所以会这样做,同他们没有接受充分的培训、收入偏低以及对个人职业前景感到悲观等多重因素有关”。该报还报道说,中国有些地方安排年轻、态度和善的女城管上街执勤,代替原先在小贩心中如同凶神恶煞般的男城管,“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商贩们的心理压力,是个不错的尝试”。

  印度城管:治理街头小贩一波三折

  “城管”并非中国城市化特有的产物。早在公元前2000多年的苏美尔城邦时代,就出现了以看守城门、整顿市场等为任务的城市专职管理人员,他们享有一定的处罚权。到了1667年,法国巴黎设立了警察系统,被认为是现代城市管理制度建立的起点。

  据英国史料记载,1829年9月29日,一群头戴皮帽,脚蹬皮靴,身穿藏青色燕尾服和长裤的“城管”走上伦敦街头。现在,英国仍有类似“城管”的社区警察,但一般来说,他们极少需要操心“无证商贩摆地摊或满街走”的问题,因为在英国商业文化中没有这样的民间消费方式。绝大多数英国人习惯一周去大型超市两次,买全各种吃穿用品。如果贸然有几个小贩站在闹市街头兜售蔬菜瓜果、衣帽裤袜,英国人一般都不敢买,唯恐其中存在质量问题。

  但在中国、印度等人口众多的国家,街头兜售仍旧是一道独有风景。在新德里的街头,《环球时报》记者经常看到城市监管人员追赶无照摊贩的场景,每次都是监管人员一走,摊贩们又返回来继续做自己的买卖。最近几年,印度在治理无照商贩问题上可谓一波三折。2007年,印最高法院批准了有关治理沿街叫卖的条令,其中包括禁止在路边做餐饮生意。由于印度1000万街边商贩中有30%的人做小吃生意,这项禁令让很多人抱怨失去了“谋生手段”。维护街边商贩权益的活动家马杜·克什瓦女士强烈认为,“这项禁令是荒谬的”,是不可能得到执行的,原因很简单:消费者需要。《印度快报》甚至说,街边小贩是德里遗产的一部分,为城市增添了色彩和生活气息,市民和游客都很喜欢。

  到了2009年,印度出台《关于城市街头摊贩的国家政策》,相关条文说,“对街头摊贩以可承受的价格、在方便的地方为百姓提供必要商品的积极作用予以认可”,与此同时,也通过划分“允许经营区”,“限制经营区”和“禁止经营区”对街头摊贩进行规范管理。印度最高法院认为,该政策实际上承认街头摊贩是城市零售体系中合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尽管街头兜售有时是造成城市交通堵塞等问题的主要原因。印度之所以颁布这样的政策,是因为在很多城镇,街头摊贩的数量已约占总人口的2%,且无业妇女占了多数,街头兜售不仅是印度城镇贫困人口自我解决就业的一种手段,也为大量城市人口提供了“可负担得起的便利服务”。但在去年10月,印度在主办英联邦运动会期间,曾对新德里的数十万街头小贩发起“大清扫行动”,这自然引起商贩们的不满。

  专家学者: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英国广播公司一篇评论曾分析说,“城管”是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权力外包”的产物,他们接管了从政府行政部门中剥离出来的行政处罚权。随着城市化发展,城管的职能也越来越多,权力范围越来越广,从市容环境、工商管理、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涉及城市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城管的法律地位不清,可以说是“中国社会转型中理论和实践差距的产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具有管理和服务等职能,“不是一句取消城管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他认为,如何认识现代城市的管理、政府到底应当扮演何种角色、有些事是否应当全部由政府来处理,社会组织到底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湛中乐强调,解决城管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比如,在打击“黑车经营”、处理路边摊贩等问题时,还要考虑到,是否应从总体上提供足够的公共交通服务或者让商贩“进场经营”。还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城市化仍然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城市管理太严或太松,都可能导致混乱,要真正解决城管与商贩长期对立问题,减少或结束“猫捉老鼠”的游戏重复上演,就要从根本上改善民生。

  俄罗斯也有城管和无照商贩之间“你追我逃”的现象。对此,俄萨拉托夫市工商会主席法杰耶夫曾表示,对于那些非法街头零售点,应该采取对话的态度,要相互理解,而不是采取斗争的手段。萨拉托夫市经济委员会主席萨尼科夫说,几乎每天都有老百姓投诉,要求把非法商亭拆掉,因为它们破坏了建筑格局、霸占人行道、没有和市政卫生部门签署运走垃圾的合同、销售的商品质量也值得怀疑。但他也强调,无照小贩本身也是受害者,他们不得不将“装钱的信封”塞给某些人。

  与俄罗斯无照商贩可能与城管人员之间存在行贿受贿现象相比,中国城管人员的素质问题是民众最不满的。对此,湛中乐认为,加入城管队伍的人员相对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他们每天都面临许多琐碎事,如对违法小广告的整治、对黑车经营的打击、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流动商贩的管理等。城管要顶着很大压力去做这些事情。有的商贩认为是城管执法危及他们的“生存底线”,让其生活无望,因此容易将某种不满发泄在对其生存造成威胁的人身上。这样的背景下,城管部门和城管队员往往就处在了矛盾的“风口浪尖”。

  欧美国家:“没人可以享受特权”

  随地摆摊的习惯也被旅居国外的华人带到了世界的很多角落。今年初,一名生活在意大利小城普拉托的华人因把自己的汽车后备箱改装成食品摊子,向过路人兜售油炸食物,被当地警察以非法经商和违反卫生防疫法罚了5000欧元。

  在伦敦东区的一个公园,每逢周末都有周边的居民自发组织农贸集市,按照规定,英国税务部门会委托专人来暗中调查摊主是否按章纳税。前不久,有个华商觉得一天的生意额也就一两百英镑,如果再缴纳四五十英镑的摊位注册费很不划算,就没有主动交费,结果被抽查出来后罚了120英镑。他找到管理人员质问,“是不是觉得少数族裔好欺负”,结果管理人员掏出一个账本翻开给他看,并告诉他:“你看我今天罚了多少,五十多个,没人可以享受特权。”

  加拿大地广人稀,警力单薄,好在令人头痛的街头小贩问题几乎不存在,这是因为加拿大大多数地方对街头摆摊限制严格,处罚严厉。

  去年8月,美国“城管”也闹了一场风波。俄勒冈州一个7岁女孩摆摊卖柠檬水,被当地卫生管理员赶走。事件引起美国民众不满,原因竟然是“管理扼杀了小女孩的创业热情”。舆论压力之下,当地官员最终向小女孩道歉。但美国并不是对所有这样的“创业者”都宽大处理,如果有人投诉且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美国“城管”还是会遵守一系列程序及法规对非法商贩进行执法。在这起事件中,女孩被要求“花150美元办卫生证,否则将面临500美元的罚款”。

  德国有城管局、秩序局等专门负责城市管理的机构。在首都柏林,街头摆摊最多的是土耳其裔,但《环球时报》记者很少听到因城管暴力执法而出现不愉快的事情。当地人常说,从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自由、平等的观念在法德等国深入人心,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平等。

http://news.sina.com.cn/m/2011-06-23/111322692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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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11:49: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于建嵘:猴子把我搞工人与农民上访信的研究方法都学会了。关键字在许多时候也说明问题。我就发现,在上访信中,农民用法律的次数远高于工人。而工人则喜欢用“我们党”。农民则很少用我们党,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最多是个同盟军。


@色色猴:看看关键字分析。//这个ID太牛了:@中国共产党新闻 不知道是真是假,稍后不会被勒令删掉吧??? 原文转发(125)|原文评论(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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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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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22:24: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汉字告诉我们真相(组图)
文章提交者:省级面包 加帖在 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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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22:27:09 | 只看该作者



60年前,拆迁是件麻烦的事,要搬走好多东西,60年后,拆迁只需一道行政命令,给千把块钱,便要你走人。不走?你见“迁”字上有“人”么?




60年前,人们认为和狗一样的哺乳动物都叫“獸”,60年后,叫“兽”的不一定像狗,数量还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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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灋是个跟神兽有关的字,“水”表示公平,而明辨是非的神兽“廌”以角触不直者“去”之。而今,把代表公平的“水”“去”了,就是现在的“法”。因为神兽变成“草泥马”了。










过去,疆域之内要有象征国防力量的“戈”,代表人口的“口”,表示土地的“一”,才可称为“國”。现在,“国”里头装着的是象征着财富权力与地位的“玉”。



60年前,“義”还是个会意字,上面的“羊”表祭牲,下面的“我”表兵器,代指仪仗,表示道德与正义;60年后,“义”算个啥玩意?一个叉叉一个点。






60年前,大多数鱼在水里;60年后,大多数鱼在盘里。







60年前,兩條狗把言論守起來,就是“獄”了。 60年后,有了ie,可是言论依然没有自由,因为汉字与时俱进简体化了,“獄”变成了“狱”,狗看住了i。





60年前,人們認為一間房子,住進去只能弓著身子,便是“窮”了。 60年后,简体汉字告诉我们,只要有能力,肯努力,你是可以住进房子的,但住进去之后,你就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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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22:29: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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