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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版权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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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5: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1-9-21 16:04 编辑

UC浏览器老总指责腾讯抄袭

2010年10月21日 01:45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张绪旺) 腾讯再度被人指责“抄袭”。昨日,手机浏览器UCWEB首席执行官俞永福在其微博上炮轰腾讯手机QQ桌面软件与UC桌面相似度超过90%。

  据了解,俞永福列出了QQ桌面和UC桌面四组图片共计8张比照图,来证明自己的判断。他还援引用户的反馈,称“从功能架构到界面相似度超过90%”,直斥腾讯“如果抄袭不被惩罚,还有谁愿意继续创新?”俞永福的公开炮轰也引发网民广泛关注。

  事实上,俞永福此番是第二次针对腾讯“抄袭”自己产品的炮轰,在其9月份的UC7.4版本手机浏览器宣传活动中,他就认为“UC浏览器一直在被腾讯‘山寨’”。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UC之前一直是手机浏览器市场霸主,但腾讯推出手机浏览器后对其形成巨大威胁。根据易观国际报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中国第三方手机浏览器市场占有率,UCWEB为56.68%,腾讯手机浏览器为6.87%。
http://tech.sina.com.cn/i/2010-10-21/01454769410.shtml

沙发
发表于 2011-9-21 10: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澳媒体恶搞女总理吉拉德私生活遭议员批评(图)
2011-09-21 07:47: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有44人参与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播出的情景喜剧《总理在家》虚构了一出女总理吉拉德与伴侣国旗裹身,“翻云覆雨”的场面,遭议员们猛批。

资料图:澳大利亚女总理吉拉德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网站21日报道,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播出的虚构情景喜剧《总理在家》(At Home With Julia)近日恶搞女总理吉拉德的私生活,被指编剧不当,“超出底线”。据悉,在剧中一幕,扮演女总理吉拉德的女演员在总理办公室桌上与男子“翻云覆雨”,事后更用澳大利亚国旗覆盖赤裸的身体,跟伴侣依偎躺在地上。
剧情低俗 遭议员炮轰
据报道,这些“出位”的剧情遭到众多澳国会议员的猛烈抨击,称性爱场面“令人恶心”,更要削减原本拨给该电视台的资金。
属工党的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本人倒是对此事一笑置之,但在国会闭门会议上,保守派的在野国家党议员福雷斯特指出,电视台的做法超越了容忍的底线。
另一国家党议员斯科特也炮轰编剧有辱总理办公室,而且故事中的人物并非无名无姓,而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斯科特担心青少年受电视剧影响,导致家长不知如何要求儿女尊重长辈和国家领袖,呼吁众人重新考虑对电视台的资助。
政府一名礼宾官员表示,即使是电视剧,国旗也不应放在地上展示。支持澳大利亚君主立宪制度的组织负责人弗林特则称,在使用国旗时,即使只是试图开玩笑,也需更小心谨慎地处理。
广播公司反驳:女总理“温婉”表达爱国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发言人反驳上述批评言论,认为播出的有关画面并未“火辣激情”,展现的吉拉德形象“温婉柔美”,而且现实中很多场合都有人用国旗裹身,既然他们这样做并无不妥,那么总理用国旗“表达爱国之情”又有何不可。
不过,也有议员对此事另有见解,指自由党都曾是外界的攻击目标,前总理霍华德也遭受过不少嘲讽,虽然这样的喜剧品味低劣,但以此作为审查理由并不恰当。她说:“如果你不喜欢,就关掉电视”。

http://news.163.com/11/0921/07/7EF87LDV00014JB6.html


板凳
发表于 2011-10-20 22: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北京53家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

2011年10月17日14:30  法制晚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 李洁)记者上午获悉,在北京市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动员会上,为做大做强首都报刊业,打造知名报刊品牌,53家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

  按计划要求,2012年9月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先行转企改制的报刊出版单位包括: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各类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市级党委机关报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此次转制,本市提出24条相关优惠政策。根据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转制过程中,对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按规定经批准后可以进行核销;转制后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转制后在职职工执行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 职工工资分配应按照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拉开差距。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者收入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转制工作基本规程, 报刊出版单位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依照劳动法等条例规定,与全部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北京市属报刊226家,其中报纸53家,期刊173家。长期以来,市属报刊出版单位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文化知识、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数量少、规模小、资源分散,结构不合理,知名报刊品牌不多等,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报刊出版单位市场竞争力。

http://news.sina.com.cn/m/2011-10-17/143023315884.shtml
地板
发表于 2011-10-24 23: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母子生活照成电视剧“遗像” 获补偿4.31万元
2011-10-24 19:04: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有294人参与

中新网宁波10月24日电 未经允许,浙江宁波一市民的生活照被用作“遗照”出现在热播电视剧《古今大战秦俑情》中,从而引发的侵权官司引起了多方关注,近日,此案在海曙法院法官调解中结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补偿原告照片使用费43100元,同时也获得了在这部电视剧中继续使用该照片的权利。

今年1月19日晚上,陈先生和妻子在家里看电视,正在播出的是央视一套的电视连续剧《古今大战秦俑情》,让他们震惊的是,电视剧中竟然出现了两张陈先生妻子和儿子的照片。更让人感到不快的是,按照剧情理解,陈先生妻子的照片,竟被用作电视剧男主角“已亡故的母亲”遗照。临近过年,作为生意人的陈先生大呼晦气。

未经允许,就把家人生活照当作遗照用于电视剧道具,陈先生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双方沟通协调未果,陈先生一家将该电视剧的共同出品人一共五家单位,一道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在央视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80万元。

8月29日,此案在海曙法院第一次开庭。在法官调解下,原告把赔偿数额降低到10万元,并表示不能再让步。而这与被告方提出的最高赔偿限度2万元相差甚远,导致调解未果。

近日,法院再次开庭组织了调解,双方再次分别作出了让步,最终确定补偿金额为43100元。


原告陈先生表示,这次让步,一是因为这场官司已让自己心力憔悴,不由感叹维权之艰难;二是因为他心知如果法院真的要判决,可能结果会参照其它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赔偿金额在2万元左右。

而被告方则出于更深一步的考虑而作出让步:侵权行为是肯定存在的,若法院判决下来,自己要承担“消除影响”的义务,这可能要牵涉到音像制品以及相关视频的回收、修改,是一个繁杂浩大的工程。因此以照片使用费的形式获得这张“遗照”的使用权可能是最简便妥当的方式。当然此事也给了几家被告一个深刻的教训:以后再用照片,可不敢随意在网上搜了。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何蒋勇 )

http://news.163.com/11/1024/19/7H5ECNGI00014JB6.html
5#
发表于 2011-11-30 11: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今年以来知识产权案审理数量快速增长

2011年11月29日11:01  中国新闻出版报

  据新华社 (记者裘立华)11月28日在杭州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公布的材料显示,今年以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说,今年以来,全国法院系统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今年1月~10月,全国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2708件和38682件,同比分别增长42.2%和39.79%。同时,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审判职能得到有效发挥。1月~10月,全国法院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452件,同比上升20.7%。

  奚晓明说,当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入深化实施阶段,要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完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这些都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目前,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已经制定了4部专门法律,颁布了19部行政法规,形成了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个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调,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产权司法有法可依的状况已经形成。

http://news.sina.com.cn/m/2011-11-29/110123543436.shtml
6#
发表于 2011-12-7 11: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国家版权局着手制定新稿酬标准

2011年12月06日11:50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针对作家、媒体普遍质疑目前稿费偏低、现行稿费标准多年未变等问题,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12月5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作出了回应。他说,国家版权局已经注意到作家们的呼吁,实际上已积极着手修订新稿酬标准的相关工作。版权管理司

  近期将在相关作者、作品使用者、行业协会中进行调研,多方面征求意见,适时调整稿酬标准,以便更好地保护作者的权益,同时也兼顾权利人与使用者间的利益平衡关系。

  11月25日,《文汇读书周报》刊登了题为《稿费偏低:写个中篇不够请人吃饭》的文章。文中称,“2011第六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日前出炉,郭敬明以2450万元位居榜首。榜名‘富豪’,却难掩当下众多普通作家收入窘境。”此文刊发后随即引起了社会媒体的高度关注,作家们也呼吁版权行政部门应尽快结合当前实际经济生活水平修订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的稿酬标准。

  汤兆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9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是依据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制定的,体现了在当时条件下平衡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利益关系的基本政策和导向,在实践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和效果。诸如在授权许可使用、特别是在作者与使用者间发生纠纷进行和解、仲裁、诉讼等情况时,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参考和规范作用。

  汤兆志特别指出,《规定》实行的是指导性和指令性相结合,以指导性为主,指令性为辅的付酬标准。《规定》倡导契约自由,作者首先可以和使用者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自行约定稿酬标准,如果两者没有合同或合同中没有约定付酬标准的,就必须按照《规定》来执行。记者翻阅《规定》发现,其中规定了作者有3种获得稿酬的选择:作者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稿酬和一次性付酬的方式。汤兆志对此分析说,正因为鼓励作者和使用者可自由约定稿酬标准且有多种稿酬支付选择方式,才会出现了郭敬明、韩寒、于丹、易中天等身价数百万元甚至数千万元的“富豪”作家。同时,这也与作家本人的作品质量、知名度、作者本人或其经纪人、代理人对作品的市场运作的有效程度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

  针对记者提出的《规定》第六条对于基本稿酬标准的规定“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是否在今天显得太“寒酸”这一问题时,汤兆志解释说,199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的这一稿酬标准,是根据当时国家整体经济水平和一般文化产品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的。随着中国经济迅猛发展,适当调整作品稿酬标准是应该且必须的。国家版权局近期已将修订《规定》中的稿酬标准纳入工作计划。通过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后,将科学合理地制定新稿酬标准,以进一步激励作家们的创作热情。

http://news.sina.com.cn/m/2011-12-06/115023583828.shtml
7#
发表于 2011-12-8 23: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6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clueless:网上传的人民日报的抄工--如果是真的,真可谓天不变,道也不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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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2-9 21: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严星:在中国的互联网界,灵感似乎真的不重要。因为哪怕你有再好的灵感,并已付诸行动,但只要你被某“大佬”看上了,照搬了,再推送给它的粉丝你的事业也就到了终结的边缘,它会对你说:“对不起,我是企鹅,这里是南极圈。”没错,它就是人见人怕,花见花挂的腾讯。http://t.cn/S526xX


转发| 收藏| 评论 2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9#
发表于 2011-12-15 11: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优酷擅自播出《非诚勿扰2》被判赔偿19万元

2011-12-15 03:12:58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有98人参与

晨报讯 优酷网擅自播放电影《非诚勿扰2》,被电影著作权人华谊兄弟公司告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优酷网侵犯华谊兄弟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对方19万元。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谊兄弟公司)是影片《非诚勿扰2》的著作权人。优酷网的经营者称,双方已就授权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达成协意,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网站上播放的涉案影片没有侵犯华谊兄弟公司的著作权。华谊兄弟公司则表示,该公司对外授权都有固定流程,双方邮件也表明合作确认函还须经律师审查。

一审法院认为,优酷网的行为构成侵权。由于《非诚勿扰2》为2011年的贺岁片,经济价值较高,且涉案影片在优酷网中的点击量较大,应适当提高赔偿数额。一审法院判决优酷网的经营者赔偿华谊兄弟10万元。

此案进入二审程序后,市一中院通过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认为原审法院确定的赔偿数额过低,改判优酷网经营者赔偿经济损失19万元。

http://news.163.com/11/1215/03/7L9K87O900011229.html
10#
发表于 2011-12-15 22: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
2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晏扬在他看来真是你错了,因为转载免费在他们看来理所当然并习以为常。//@陈方: 今天下午和该晨报时评版编辑通电话,询问稿费事宜。整理了目录和日期,编辑还让我附上该报电子版链接。我说,那该是你们的工作吧。编辑又说,看过你不少文章,挺理性温和的,说话怎么这么冲。我倒,难道是我做错了事不成?
@晏扬[url=http://weibo.com/verify][/url]:这个黑龙江晨报,好几年如一日,靠无偿扒别人的稿子办起时评版。微博上有不少该贵人士吧,请问你们知道羞耻不?今天版上扒了我的、@翟春阳@椿桦@韩浩月、鲁宁等人的稿子。还有其他一些报纸也这么干,偶尔干一下也就罢了,黑龙江晨报最恶劣!请@黑龙江晨报官方 @黑龙江晨报总编辑梁伟 阅。 转发(63)|评论(38)6月30日 22:10 来自新浪微博
转发| 收藏| 评论 2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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