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康德手稿R5661: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思维是一个经验吗?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思维是一个经验吗?(Beantwortung der Frage, ist es eine Erfahrung, daß wir denken?)
Refl 5661. 1788—1790. L Bl. Kiesewetter 1. R.-Sch. XI 1 S. 261—3. Hb. IV S. 499f. Ki. L S. 193f.
一个被我意识到的经验性的表象是知觉(Wahrnehmung);我通过知觉之杂多之领会(Auffassung)与总括(Zusammenfassung)(感性论的把握(comprehensio aesthetica))而归思(zudenken)到想象力之表象上的东西是客体之经验性认识(die empirische Erkenntniß des Obiects),而表达一个经验性认识的判断是经验(Erfahrung)。
如果我先天地思维一个正方形,那么我不能说这个思想是经验;但是,当我在知觉中领会一个已经被画出的形象(eine schon gezeichnete Figur),并借助想象力在这个正方形的概念之下思维这形象之杂多之总括时,就可以这样说。在经验中并通过经验,我借助感官被教导(belehrt werden);然而如果我只是任意地思维一个感官客体,那么我就不会由此被教导,并且我在我的表象中丝毫不依赖于客体,反而整个地(gänzlich)是这表象的创作者。
但是,关于「拥有这样一个思想」的意识,也不是经验;正因为思想不是经验,而意识自身更不是任何经验性的东西。尽管如此,这个思想却产生出(hervorbringen)一个经验的对象或一种心的规定,这种规定可以被观察,只要心通过思维能力被刺激(afficirt werden);因此我可以说,我经验如下的东西,这东西属于「为了在思想中如此把握一个由四条等边和直角构成的形象、以至于我能由此演证(demonstriren)其属性」所需要的。这个东西是「通过思维的在时间中的我的状态之规定之经验性意识」(das empirische Bewußtseyn der Bestimmung meines Zustands in der Zeit durch das Denken);思维本身,尽管它同样在时间中发生(in der Zeit geschehen),但当一个形象的诸属性(die Eigenschaften einer Figur)应当被思维时,却完全不涉及时间。但经验——如果不把时间规定与之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在其中是被动的,并且按照内感官的形式条件感到被刺激(sich afficirt fühlen)。
当我进行(anstellen)一个经验时,意识是我的定在之表象,只要它是经验性地被规定的,亦即在时间中的。现在,倘若这个意识本身复又是经验性的,那么同一个时间规定(dieselbe Zeitbestimmung)就会复又必须被表象为包含在我的状态之时间规定之诸条件之下。因此,必定还有另一个时间被思维,在其之下(而非在其之中)包含着构成我的内部经验之形式条件的时间。因而就会有一个时间,在其中并且与其一同同时一个被给予的时间流逝着(in welcher und mit welcher zugleich eine gegebene Zeit verlösse),这是荒谬的。但是,进行一个经验的意识,或者一般地说,思维着的意识,是一个先验的意识(transscendentales Bewußtseyn),不是经验。 对该文的注释
为一个概念提供一个直观的想象力之行动,是展示(exhibitio)。从一个经验性直观中构成一个概念的想象力之行动,是把握(comprehensio)。 想象力的领会,感性论的拢握(apprehensio aesthetica)。同一种的总括,感性论的把握(comprehensio aesthetica)(感性论的把握(ästhetisches Begreifen)),我将杂多总括进一个整体表象(eine ganze Vorstellung)之中,如此它便获得了某一确定形式(eine gewisse Form)。
来源:论静物的静止 编辑:邓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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