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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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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批评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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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楼主| 发表于 2025-7-11 17:01: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全国 1732 家报社,每天出约 1.13 亿份报纸,平均每 12 个中国人一份

时代的巨大变化,有时候会体现在一些不大起眼的事物上,让人意想不到。
今天看到鹤城晚报账号发的一篇文章,介绍了现在的报纸出版、订阅问题,一下子勾起了我对看报时代的回忆,想想过去之热,看看现在之冷,变化真是太大了。
报纸的从热到冷,充分反映出时代的巨大变化,当年很难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不过,鹤城晚报这篇文章的题目有点问题,似乎说不通。你来看看这个题目,《如今报纸已无人问津,报社却还在大量印刷,到底是哪些人还在看?》,是不是有问题?
我认为这个题目说得矛盾了,既言“无人问津”,何谈“哪些人还在看”?


这题目可能另有深意吧,且不管它,重要的是文章内容,竟然感慨万千。
文章介绍说:
截至 2024 年底,全国 1732 家报社依旧在正常运转,每日约 1.13 亿份报纸如雪花般印刷而出,平均每 12 个中国人面前,就会摆放着一份报纸。
我看到这里很受震撼。我知道现在报纸还没消失,但是真没想到,发行量依然这么大,每天1.13亿份,平均每12人一份。可是,生活中我几乎看不到有人看报纸。
想当年,我刚参加工作那些年,单位的报纸一来,就被大家抢着、分着看了,看完了还相互传讲、交流。那时候,还盼着报纸来呢,特别想了解国家、国际大事。新闻联播虽然也报国家国际大事,但没有报纸上具体,尤其是涉及到国家政策,还是报纸上来得全面。
我那时候还有个剪报的习惯,当时把新华日报上的“新华箴言”剪下来集册,现在还收藏着。还有一个同事,拿废报纸练毛笔字,可能因为不要花钱,他练字一点也不进步。


后来,说不清具体从何时开始,反正在智能手机兴起之前,实际上看报纸的渐渐少了,到了智能手机兴起后,直接没人看了。但是报纸还是得订,这是政策。
一直以来,报纸来了直接放传达室,门卫也不看,邮递员拿来什么的一沓,就是什么样的一沓,一层一层往上码,根本没人去看,最后全都卖了废纸。
一机在手,天下我有,真正实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而且比报纸传递信息更快、更多,多种角度,再也不是从前的单一视角了,带给人更多思考。不仅如此,还能参与讨论,表达自己观点。
我身边,我所接触到的范围内,没有一个人看报纸了。时代变化如斯,令人不胜感慨。所以当看到鹤城晚报提出的下面这个问题,我也不禁感到好奇:
当大众的目光纷纷聚焦于手机屏幕时,这些报纸究竟流向了何方?又为何能在数字化的浪潮中顽强求生?
是呀,报纸流向何方?报社如何生存?


据鹤城晚报介绍,现在订阅报纸的主力军,是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主要也应该是国有企事业单位。
不过,鹤城晚报下面这句话,我感觉有两个词语用得不恰当:
为了让职工及时、全面地了解国家政策,深入开展政治学习,订阅报纸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途径。
看出来哪两个词语了吗?
“及时”,报纸哪里还能及时呢?报纸至少得之后一天。而手机上可能只是一两个小时就传遍了。
“不可或缺”,真的不可或缺吗?有了手机,什么信息获取不到?能上报纸的,就能上网,又不是内参。
上图蓝线才道出了真实原因,也就是我前面说过的,主要是政策,是制度,是使命。不这样不行。
《人民日报》80%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订阅,这都是公款订阅。


除了主力军,还有一少部分,是流向了一些服务性行业,比如酒店大堂的咖啡桌上、机场候机区的座椅旁、高铁站的候车大厅里,也会订有报纸。
鹤城晚报写到这儿时,下面这句话很有意思,似乎大有深意:
报纸以一种安静而又贴心的姿态存在着。
某酒店大堂经理奚敏透露,他们酒店每日会在大堂和餐厅投放 20 份不同类型的报纸,涵盖了《人民日报》《新民晚报》等主流媒体,还有财经类、生活类报纸。
类似的这些场合,确实偶尔也会有人看看,打发时间。
此外,还有图书馆与阅览室里,也会为读者准备报纸。
文章最后介绍的一点,令我有点诧异。文章说,现在还有 8% 的农民保持着定期阅读报纸的习惯。说实话,这真是我没想到的,我们这里可能太落后了,我从来没有看到农民读报。
文章给读者描绘了一幅幅颇具浪漫色彩的农民读报图:
在田间地头劳作之余,在农家小院休憩之时,翻开报纸,字里行间蕴含的政策信息,或许就能为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与指引。
田间地头,劳作之余,看看报纸,多么美妙啊。这简直就是新时代的田园诗,生活就是这么美好。文章作者想象真是丰富。


来源:读鬼笔记(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822#
 楼主| 发表于 2025-7-13 19:34: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关于血铅,媒体集体沉默数日后,多家上海机构媒体率先发声:谁在撒谎,谁在隐瞒……要揪出身边 “隐形铅源”

备受舆论关注的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事件,仍在舆论漩涡……
只不过,随着机构媒体的集体“退场”,纷乱的舆论场充满了各种揣测、不安和对真相的渴求。
7月8日,甘肃官方发布通报,对发生在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的一起严重食品安全事件,进行了“权威”回应。
尽管当地回应后,引发更强烈的质疑,但官方后续并未予以解释。
此外,也是在8日以后,代表公众知情权的一众机构媒体,开始了“集体撤离”。


当严谨,负责且权威的媒体集体沉默后,使得公众获悉有关事件信息的渠道,变得单薄起来——除本就被质疑的地方政府,只剩下网民揣度与自媒体的猜测。
更多的网民和舆论将矛头对向媒体。讽刺和挖苦机构媒体的集体沦丧的同时,更对调查记者的“失职”给予批评。
事实上,对某一事件到底能不能关注,机构媒体有着自己无法对外明言的苦衷——何况,更多的媒体领导,越来越官僚,越来越更在乎自己的位置——
“公职”行为的调查记者,在某种程度下,更像一群弱势群体。
不过自昨天开始,缄默的媒体突然开始有了声音。这次,率先发声的是上海的官媒。
先说“长三角之声”,这是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旗下的新媒体。


昨天既7月11日下午14.41分,“长三角之声”刊文说:
甘肃天水儿童铅中毒事件引发社会关注,近日已有一名天水患儿来到上海医院就诊。上海医学专家指出,血铅含量超标治疗需要一定时间,逐步降低血液内铅浓度,相比于成人,儿童更容易铅中毒。环境污染、不合格食品、玩具甚至文具都可能会导致儿童血铅含量超标……
尽管只是一篇科普文章,但也是近几日来难得一见的官媒讨论此事,且文章明确提出除了不合格食物,环境污染也是儿童更容易中毒的途径。
这与最近被广泛怀疑和讨论的可能性,形成了互动。
除了“长三角之声”,上海另一家机构媒体“看看新闻”,也在间断几天后开始再次发声。
昨天下午14.36分,“长三角之声”转发“看看新闻”的一条视频加文字的报道《幼儿血铅异常事件谁是罪魁祸首》说道:
这起幼儿园血铅异常事件,以233个孩子的健康甚至未来为代价,撕开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
公众期待彻查与严惩,更祈祷这些被铅毒侵蚀的稚嫩生命,能在及时的救治与全社会的关爱下,尽快恢复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视频报道中,“看看新闻”还采访多位学生家长。有家长在视频中告诉记者:甘肃当面给的检查数据与西安医院给检查的结果相差巨大。




视频还显示,看看新闻的记者楚华甚至赶到事发幼儿园进行了调查采访。
楚华记者在视频中,谈到了她调查的一个细节:
有家长告诉她,早在去年五月,他们从新查了群里的聊天记录,就发现了颜色鲜艳的事物。
也是在去年五月,已经有孩子检测出血铅异常。
然而过去的整整一年,却没有人发现异常……





另一家公开发声的上海媒体,是有官方背景的“观察者网”——这家位于上海的媒体在昨天公开发文称:
一位家长表示,从事情发生到目前,没有任何一方主动联系过他们,家长们均是自发来给孩子做检查,且检测结果与在甘肃天水的检测结果存在显著差异。


文章提到,在场的多位家长表示,对于目前公布的涉事幼儿园三色枣发糕和玉米肠卷在抽检时添加剂超标,疑似成为孩子血铅异常原因的说法表示不认可。
“三色枣发糕和玉米肠卷一星期孩子也就吃那么一两次吧,咋可能中毒这么严重?”
而作为上海最有全国影响力的财经媒体既《第一财经》,也在昨天开始针对血铅事件再次发声。




特别是在昨天既7月11号下午17:26分,这家位于上海的机构媒体,在编发一条短视频直指:谁在隐瞒?谁在撒谎。
值得一提的是,出镜的女记者甚至直言:
真相何时才能付出水面……



来源:媒派(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823#
 楼主| 发表于 2025-7-13 20:22: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这些伪典型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闫立秀


1958年的“大跃进”中,曾放出了许多离谱的农作物高产“卫星”。其中,河南西平县和平农业社小麦高产7320斤,湖北麻城县建国农业一社早稻亩产36956斤,广西环江县红旗公社中稻亩产130434斤10两4钱,在当年诸多的“卫星”中特别耀眼,以新华社、《人民日报》为代表的各种媒体曾作了大量的报道。从这几颗“卫星”的发射中,可以大致了解到这些伪典型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卫星”一:河南西平县和平农业社小麦高产7320斤
《人民日报》 1958年7月12日 的报道说:
据新华社郑州 11日电河南省西平县城关镇和平农业社第四队二亩小麦丰产试验田,总产14640斤,平均亩产7320斤。这是河南省今年麦收中放出的小麦亩产3000斤以上的第29颗“卫星”。……
这二亩小麦长的特别好,穗大且长,籽粒饱满,稠密均匀,每亩平均 1486200株,密得老鼠也钻不进地。最大的麦穗有130粒,一般的麦穗有七、八十粒,最小的麦穗也有50粒左右。这二亩小麦是 6月18日收割,7月1日过秤入仓。
参加这次收割、打场、扬场、过秤的还有中共城关镇委、西平县党政负责同志。为了进一步核实产量,中共河南省委又指示西平县委和城关镇委复查。最后证明高额丰产完全属实。


“卫星”田照片
这颗大“卫星”实际上是这样制造出来的:
1958年6月18日 ,与西平邻近的遂平县岈山卫星集体农庄放出了小麦亩产 3520斤的“卫星”,这时,信阳地委书记(西平时属信阳地区,今属驻马店市)对西平县委书记说,西平的条件比遂平好,亩产一定要超过遂平。根据地委领导的指示,1958年7月初,西平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中心议题是解决小麦高产数字的问题。会上,县委领导要各农业社自报产量。该县的和平农业社属于高产区,开始报了亩产200斤,县委领导对此很不满意。于是,又相继报出了400斤、600斤、800斤,但仍离遂平的3520斤相差太大,一直没有得到县委领导的认可。最后,和平社报出了亩产1100斤,这才勉强过关。随后,西平县委召开庆丰收大会,对和平农业进行表彰奖励。
虽然和平社大着胆子报出了小麦亩产 1100斤,但这个数字还不到遂平小麦“卫星”产量的三分之一。为了放出超过遂平的“卫星”,西平县又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会议的内容还是报小麦产量。会上,县委书记反复介绍了遂平小麦亩产3520斤的高产“经验”,并大讲“思想有多高,产量就有多高”的道理。尽管如此,在大会上各农业社仍然不敢再往高报。
于是,县委领导就采取个别鼓动的办法,召开以往产量较高的和平、猛进两个农业社的负责人开座谈会,动员这两个社报产量。开始时,猛进社只报了300斤,县委领导坐在一旁不吭气。两个农业社的负责人一看气氛不对,就不断地将产量往高报,猛进社一下报出了亩产7201斤。这时,和平社所在的城关镇党委书记立即鼓动和平社再报高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和平社社长报出了7320斤。这样,座谈会才算结束。
紧接着,和平农业社开始找亩产 7320斤的“依据”,办法是按小麦的颗数、穗数、粒数进行推算,先算出1斤小麦有多少粒,再算出一穗有多少粒,一颗有多少穗,最后算出一亩地有1486200穗,每穗平均75粒,可收7560多斤。随后,和平社组织全社壮劳力,套了两辆大车,从全社12个生产队拉来了14640斤麦子(平均每亩7320斤),全部拉到那块所谓的“试验田”里,然后向县委报喜,县委再组织所谓“验收”。随后,《河南日报》、《人民日报》等报纸相继报道了和平社小麦亩产7320斤的消息,并由此吸引了全国24个省市的参观者,前后达3个月之久,以至前苏联和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还专门来信,要求中国有关方面介绍西平县小麦“丰产”的经验。


“卫星”二:湖北麻城县建国一社的“天下第一田”
先请看《人民日报》1958年8月13日的报道:
新华社武汉11日电湖北省麻城县的早稻生产又放异彩。根据湖北省、黄冈专区和麻城县三级早稻高产验收团联合查验证实,这个县的麻溪河乡建国第一农业社,在1.016亩播种“江西早”种子的早稻田里,创造了平均亩产干谷36956斤的惊人纪录。截至目前,这是我国早稻大丰收中放射出的大批高产“卫星”中的“冠军”,它比安徽省枞阳县石马乡高丰农业社及本县平靖乡第二农业社先后创造的早稻高产纪录高出一倍以上。……
参加三级验收团的有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史林峰、华中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韩玉生、中共麻城县委书记处书记侯尚武;此外,还有麻城县各乡、社代表共数百人。中共黄冈地委第一书记姜一,也参加了一部分验收工作。
那么,这“天下第一田”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在建国一社放这颗“卫星”之前,各种粮食生产“卫星”早已放出,其中湖北省的“卫星”就不少。这年8月1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湖北孝感县长风社早稻亩产15361斤的消息。麻城县在放高产“卫星”上也不甘落后。例如,7月25日的《麻城报》报道说,该县前进五社早稻亩产 5656.2斤。8月初,麻城白果区召开早稻高产现场会。此前,白果区下辖的梁家畈乡燎原四社放出了早稻亩产10237.127斤的“卫星”,会议对其给予了表彰,当场发给奖旗一面,奖金300元。会上,麻城县委书记处一位书记问生产一向搞得不错的建国一社社主任:“人家早稻亩产都搞到了1万多斤,你能不能拿点硬东西出来呀?”被县委领导这样一点名,这位社主任只得硬着头皮回答说:“我们有点硬东西,过几天再向领导汇报。”
既然在县委领导面前表了态,建国一社已是骑虎难下,“卫星”不能不放,而且产量必须超过燎原四社才行。会议结束后,建国一社社主任找社会计商量放“卫星”的问题。会计问社主任:燎原四社亩产 1万多斤的“卫星”是如何放的?社主任回答说:看样子是别处成熟了的稻子移并到一起的。会计一听,马上说:他们能把禾苗移并到一起,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做?社主任也觉得只能用这个办法了。
于是,他们选择了第二生产队的一块面积为1.016亩的稻田,作为试验田。据 8月18日 的《湖北日报》报道,这块试验田先深翻了 1尺5寸,然后施了大量的底肥:陈墙土300担,塘泥1000担,水粪30担,石膏6斤,石灰30斤。在禾苗移来时,又施了豆饼180斤,硫酸氨70斤,过磷酸钙80斤,水粪60担,草木灰240斤。移栽的那天,全社动员4个生产队的劳动力,将另外8亩稻田的禾苗连根带泥拔出,用门板或梯子抬着,运到这块试验田中,移栽在一起。由于移并过来的禾苗太多,密不透风,据说把鸡蛋随便地放在禾苗上面滚动也不会掉下去。为了使禾苗不至于沤烂,他们就用细长的竹竿把禾苗一蔸一蔸地分开,又用喷雾器喷射井里的凉水,还派人到县城借来一台鼓风机,日夜不停地给禾苗鼓风。
如此这般之后,建国一社向麻城县委报告说,他们将发射一颗亩产超过 30000斤的“卫星”。麻城县委又向黄冈地委和湖北省委作了汇报。于是,省、地、县三级联合组成高产验收团,来到建国一社进行“卫星”验收,随同一道来的还有武汉电影制片厂的摄影师和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特地在头版头条刊登了“麻城建国一社出现天下第一田”的大字标题。


“卫星”田照片
“卫星”三:广西环江县红旗人民公社中稻亩产13万斤
《人民日报》1958年9月18日 报道的最大一颗水稻“卫星”。报道说:
广西僮族自治区环江县红旗人民公社,成功地运用了高度并禾密植方法,获得中稻平均亩产 130434斤10两4钱的高产新纪录(当时1斤为16两——引者)。这块高产田面积一亩零七厘五,黑壤土,二等田,共收干谷140217斤4两。
这颗超级大“卫星”是这样发射升空的:
湖北麻城县建国一社早稻每亩 36956斤的“卫星”放出后,广西环江县委主要负责人决心放出一颗更大的“卫星”,并提出了“争全区第一,全国第一,天下第一”的口号。环江的这一想法得到了柳州地委一些领导的支持。地委有一位领导还暗示说:“湖北亩产3万斤的卫星是把多亩稻子移并到一块地里的。全国卫星一亩没有10万斤恐怕放不出去。”
随后,环江制定了放“卫星”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选择城关农业社的一块面积为1.13亩的试验田作为“卫星”田,让社员先将田里的禾苗全部拔出,再进行深耕并施放大量的各种肥料。接着,组织社员及县直机关的干部和正在县城集中学习的中小学教师共计近千人,从城管和三乐两个大队100多亩中稻田中,选出长势最好且已成熟的禾苗,连苗带泥移并到试验田里。由于移并到一起的禾苗太多,为了使禾苗不致倒伏,就采取用木桩支撑后再用竹篾片拦腰的办法,将田块分割成五六尺见方的格子;四周也用木桩顶实,这样禾苗便直立在一块一块的格子里。移并到一起的禾苗太密,就将喷雾器改装成小型的鼓风机,由十多个人日夜轮流鼓风。为了保证试验成功,县里还在现场设立了指挥部,安装了电话机,派干部在田边日夜守护。
这年9月初,环江县委向柳州地委和广西僮族自治区党委报喜说,将要发射一颗亩产超过10万斤的中稻“卫星”。自治区和地区对此十分重视,特地向各新闻单位和有关电影制片厂发出邀请,请其进行现场采访,还组织了一些部门的干部以及广西农学院、广西大学等科研院所的有关教授、专家,组成了验收团进行现场验收。


浮夸风带来的历史性灾难
1958年放出的各种“卫星”难以数计,但基本上都是按这样的程序放出的。这样放“卫星”的结果,不但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助长了各级干部弄虚作假的作风。
在放“卫星”的过程中,那些敢于说真话的干部社员,被当作“保守派”、“观潮派”而被压制甚至遭辩论批斗,而那些制假造假者反而被提拔重用(麻城建国一社的社主任在“卫星”放出后不久就被任命为区委副书记、区长,并选为全国先进工作者;环江县委第一书记因放“卫星”有功,被提升为柳州地委书记处书记;西平和平社的社长被河南省农业科学院聘为特约研究员,还在北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伴随放“卫星”的是浮夸风盛行,造成了1958年农业生产获得了特大丰收的假象。于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地的产是人的胆决定的”,“没有万斤的思想,就没有万斤的收获”这样荒唐的言语,竟出现在党报党刊上,以至于想当然地认为粮食已经多到吃不完的地步,并提出要考虑“粮食多了怎么办”的问题。紧随而来的所谓“三年暂时困难”成因虽然很复杂,但以放“卫星”为特征的浮夸风,无疑是造成这一困难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来源:泉河小路(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824#
 楼主| 发表于 2025-7-13 20:45:4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挂受害女生名字,《北京日报》为何如此不堪?

从来未有事,竟出大清朝。
大连工业大学的女生李某某被开除了。
《北京日报》专门推了一个头条,让全市人民知道知道。


名字是我抹的。
学校在校内公布对一个学生的处分,使用全名,最多是不讲究。
《北京日报》这么大的一个机关,一个懂新闻伦理的都没有了是吗?是都退了,还是人都不在了?
这女生什么罪过呢?
简单说,就是跟一个来中国打电竞比赛,叫“咒死”的洋人去开了房,那个洋人已婚,这女生也有男朋友。
这洋人混蛋,在跟女孩子睡觉的时候偷拍偷录,还开直播,全网吹嘘自己睡到了中国女孩,说中国女孩easy。这事儿在网络上一发酵,学校就受不住了。
于是大连工业大学抖擞神威,把自己学校女生给开除学籍了。理由是下面两条:
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 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六)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这种事儿啊,真踏马荒唐。


你要说学生去风俗业卖淫,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了,你该开除就开除。
或者你说你们属于258贞操大学,男的28,女的25才许结束单身,那也行。
哦,跟中国人不正当交往,就不处分;跟外国人不正当交往,那就记过及以上?
是因为外国人的下体和中国人的下体有所不同吗?
男的和女的睡觉,最多露个果体,能损什么国格了?
这种荒唐的校规,来自刚刚打开国门的时候那几年,那时候的小学生行为规范,还有不要围观外宾,不要评头论足之类的规则。
但现在,你不是了呀,你是世界第二强国!
你的自信心、自豪感,哪去了呢?第二强国首都的官方报纸,对一个跟外国人睡觉的女孩子上纲上线,浸猪笼、挂路灯,这是什么行为呢?
这里就要说一嘴了。
各大学的校规,都有很多三十年前制定,早已不合时宜,如今荒谬不堪,几乎不会激活的规则。
这些沉睡的荒唐校规要激活,在什么时候?
在想整人的时候。给你们添了麻烦,让你们学校承受了舆情压力,那就把她开掉,对吧。
估计说这话的时候还要装好人。从故纸堆里淘出一个旧时代陋规,然后一脸抱歉地说:“你看,有规定,我们也没办法。”
屁咧。
这上面说“记过以上处罚”,你贴着线来个记过、再不然记大过,也就拉倒了。偷拍女厕所的混蛋还有好多人要挽救,这人是被人拍了,你斩尽杀绝做什么?
那个洋人处罚了吗?
那个洋人在中国领土上开直播,传播淫秽物品,开打赏就是获利行为,怎么不报警抓他?把洋人放跑了,对着本国傻丫头耀武扬威,好威风的大连工业大学,好威风的北京日报啊!
p.s各大学的校规校纪,还有很多这种荒唐的、过时的、不公的条款,但是,没人去调整这些陈腐条款,各种规章制度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谁会给自己加这个麻烦呢?日常大家都觉得这东西用不上,小车不倒只管推。
有什么事儿,也不是真的根据校规,而是领导一拍脑袋、二拍桌子,就做了决定。大学应该有比社区更先进的治理、有更较真的人、有更睿智的学者、还有更公正的风气,这才是大学。
你放一堆不许睡外国人,不然沉塘的条款,不就跟韦小宝他妈一样吗?“红毛鬼子不行,老娘拿扫帚把他赶出去。”欢迎欢迎,世界第二;细看校规,还是大清。
这不对!


来源:理想岛(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825#
 楼主| 发表于 2025-7-17 00:23: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砸坏摄像机就刑拘,是过度反应了

长沙的一起由记者采访引发的额外纠纷,引起广泛关注。电缆企业主在接受多名记者现场的视频采访之后,转身离开,但是现场记者觉得还不够,想在现场解决更多问题,比如多次要求这名接受采访的企业主看看那份检测报告,有意引导矛盾的双方当场对质,在一系列现场氛围的哄托之下,企业主谢某某在持续的压力和包围之下,终于忍无可忍发飙了,当场砸坏了一台摄像机。媒体曝光了混乱现场的视频,很多人非常愤怒,觉得这还得了,记者的采访权怎么可以受到阻挡,还说砸机器的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更重要的是,中国记协发声力挺记者,“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长沙方面火速出击,刑拘了这名姓谢的企业主。中国新闻网发布了一段较长的现场视频,应是现场众多记者当中的一人所拍摄,其中呈现了多家媒体现场采访,企业主谢某某当时没有逃避,直面了采访,并说了一系列回应,比如他说有检测报告,但如何证明所检测的就是我厂生产的东西,并说欢迎起诉,欢迎举报,然后转身离开。记者的工作本来已经完成,但是后面加了戏。在那之前,谢某某的表现都无可指责,当今之世,办企业并不容易,遇到举报,举报人还搬来了一堆记者来工厂,在这急火攻心的时刻,他那段答记者问,可以说还是有水平的。可惜的是,走到门外的空地,绕了两圈并被新的质问刺激之后,他失控了,砸坏了记者的录像机器。


生活中我们经常说,“情绪要稳定、先稳定一下情绪”,就是因为一旦发飙,后果很严重,以后你想发飙的时候就转身离开吧。如果不砸录像机,记者们的这篇新闻也不会有多大影响力,起码长沙之外的人是一点兴趣也不会有的,电缆这种东西又不是泡面和大米,普通人谁会关心。但是砸机器了,起冲突了,阻挠记者采访的帽子戴上了,戏剧性就放大了,影响也升级了,惊动了身在北京的中国记协,并不意外。这样一来,后面的事情就不难猜到了。我不知道现场的那些记者,此刻的心情如何?是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大新闻,还是感觉捣了一个乱?无论如何,把本来没犯罪的采访对象弄到刑拘的地步,恐怕不是初心吧。从新闻技术的角度说,这是一次非常失败的采访。记者采访是目标是什么?是为了获取信息,揭示真相,而不是卷入冲突,自己跳进去成为新闻当事人。《纽约时报》有很多牛逼的记者,涉及数亿美元的内幕交易证据都能拿到,但是在他们稿件刊登的那天之前,他就像是哪也没去过,被揭露内幕交易的人都会感觉纳闷,这记者果然神通广大。在中国新闻业最繁荣的那些年,也就是2016年之前,中国有很多这样的记者,比如我印象很深刻的就是《新京报》记者黄玉浩,他不声不响在山东呆了几天,采访了各种人物,溜回北京写出了一篇《上访者的“精神病院”》,惊呆了全国人民。中国的好记者太多了,现在仍然还有一小撮,恕我无法一一列名,他们采写的新闻大家都看过了,但是记者的名字你不一定记得,因为记者本来就是一个无名英雄的职业。记者这件工作并不容易做,这在世界各国都一样,战地记者很容易死于战场的无名火,去天津爆炸现场采访的记者,可能会吸入爆炸烟尘而中毒,二次爆炸的可能性也存在,地震也是如此。除了这些环境因素,人为的因素更大,在中国尤其如此,且不说跨省抓捕之类的事,就是日常化的采访对象拒绝采访都是常有的事,肯接受采访的,哪怕他说的话质量不高,其实已经是很好的人了。我们经常能从新闻上看到这样的话,“记者给有关部门或某某人发了采访函,发稿之前仍未收到置评”。扯远了,说回冲突,最大的采访冲突还是殴打记者,过去南方报业的记者在深圳在广州都挨过打,经常打人者还都是黑衣人,最后很难抓到犯罪人,刑拘打记者的人,几十年来我就没怎么听说过,当时记协也发声力挺记者,但好像没人当回事。现在砸个摄像机就刑拘,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了。像长沙这个电缆工厂的老板,亲自接受采访,亲自砸摄像机,这真的比大熊猫还少见。那个刑拘恐怕是过度的应激反应,长沙方面似乎很想从严从快处理,否则刑拘不会这样快。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当一个想当网红城市的城市遇到事情,就想早点甩开这一切。但是假如由警方居中调解,协商赔偿就能解决的话,是不是更好一点呢?所谓的故意毁坏财物,就这个谢某某而言,他也不是上来就砸,是受了刺激之后才砸的,换句话讲,他当时已经情绪崩溃了。至于摄像机,这属于新闻单位的资产,在采访过程中损坏,照价赔偿甚至两三倍赔偿,就能挽回损失。从宏观看,谦抑的执法对全社会都有好处。你觉得呢。



来源:陶舜财经(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826#
 楼主| 发表于 2025-7-17 00:28: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呼吁从轻处理长沙摔记者摄像机者


昨天一开始看到新闻,说有企业主摔记者摄像机,同时新闻附有简短的几个企业主摔摄像机的剪辑镜头。我开始很气愤,觉得这人疯了,电视台的摄像机很昂贵,摔坏了就是刑事案件。企业主如此摔毁摄像机,一定是有重大过错气急败坏才如此。

可是昨天中国新闻社发布了一段基本可以反映事件过程的录像,我觉得此事根本原因是那几个记者。



数家媒体四五个记者为了一个不合格线缆到一家企业集体采访本身就不寻常,除政府部门专项行动以外,只有情况反映人有很大能量,可以同时约到多家媒体前去集体采访,而这种曝光式的集体采访,在当今社会是很罕见的。但是这个都不是问题。

问题在于,这几位记者从开始就是进攻姿态,完全不是一个新闻记录者,真相寻求者的姿态,多次言语挑衅、激怒被采访者,而且被采访者多次表示质量没问题,可以去找主管单位查证,这实际上已经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如果正常流程的话,这些记者应该前往市场监督部门查证其说法是否属实,结束采访,但是这几位记者并没有这样,反而以呼唤动物一般的口吻强行要求已经离开的被采访者回来继续接受采访,这彻底激怒了被采访者,这才有了他回头摔毁摄像机的事情。



这几位记者完全不爱惜公物,把单位的珍贵设备任由别人摔毁,完全没有保护设备的意识,看上去是故意激怒对方,故意让摔坏设备。如果我在采访期间遇到这种事情,一定千方百计保护单位的设备,而不是松手让人抢去摔毁。这被采访者是企业主,可能赔得起,如果对方是一个没有赔偿能力的人呢?摔毁这个摄像机,是扣记者工资赔还是让举报人赔?

出去采访,带着完好设备出门,回来带了一堆废旧电子产品,单位要不要处分这几个记者?

记者执行采访任务,不是警察执行逮捕任务,虽然当事人应该配合采访,但是记者并没有权力强制别人接受采访。这一点,这几位记者完全缺失专业素质,像几个街头混混故意去碰瓷,把人送进监狱。

这几家新闻单位也是堪忧,用如此素质记者,看来单位也快走到头了。

央视315晚会,每年曝光那么多无良企业,大家见过哪一次人家记者这样采访的?央视记者都是小心翼翼,唯恐对方知道身份,怕采访不到真相。



记者的职务是用来探求真相,反应客观事实的,而不是要代入当事人角度,充当打手。这种情绪化的采访,除了搞一地鸡毛,最后群众看到真相了吗?只看到一群街头混混碰瓷,害人送监狱。

甘肃天水那么大事情,也没见你们去,欺负一个小老板,挺起劲,多威风。



另外说一下,遇到记者正常采访,不管有理无理,都要正常沟通,否则有理可能都被剪裁成无理,不要轻易被记者激怒,做出丧失理智的行为,那样可能就中了某些人的圈套。

公安机关拘留企业主没问题,但应该调查清楚事情前因后果,从轻处理。






来源:经榜济民(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827#
 楼主| 发表于 2025-7-17 22:02: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专家:记者携维权者上门,可能讨打

导读
7月15日上午11:30,湖南几家媒体记者陪同消费者前往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进行采访时,被采访对象抢砸摄像机的新闻备受关注。
事发后,众多网友纷纷谴责该公司负责人侵犯记者的合法权益,要求严惩这种违法行为。当地警方也连夜发布警情通报,宣布对该负责人刑事立案。
对该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是毋庸置疑的。但随着现场采访完整视频的发布,媒体圈渐渐出现了另一种带有反思性的声音:几家媒体“陪同维权人上门”,这种采访形式可行吗?
7月17日,黑龙江大学新闻学院传播学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姜德锋向传媒茶话会投稿,谈了谈他对此事的观点。传媒茶话会刊发此文,供大家探讨。
“陪同维权”式采访很常见,尤其是在一些民生类节目中,比如众所周知的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推出的《小莉帮忙》、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民生休闲频道推出的《1818黄金眼》等民生节目,都是媒体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陪同消费者上门采访维权。



很多时候,这种“陪同维权”式采访,记者也遭到过阻拦甚至殴打。仅《小莉帮忙》就出现过多次记者被打的公开报道。
比如,2021年2月,《小莉帮忙》节目记者陪同投诉人到海洋馆采访,海洋馆多名工作人员抢夺摄像机并殴打记者。
2018年5月13日,《小莉帮忙》节目记者陪同投诉人到售楼部采访,遭到售楼部工作人员殴打,记者摄像机被抢走并摔坏。
此前的这类事件中,目无法纪,肆意妄为损坏采访设备、打伤记者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人,在舆论的关注下,都受到了法律、纪律的严肃处理。
但是,肇事者受到惩罚,并不意味着媒体和当事记者的胜利。
从记者开展调查性报道、维护特定消费者与举报人利益的角度而言,记者去采访是去协调解决问题的,而不是制造问题的。“采访冲突”的发生恰恰意味着采访的失败,因为现场冲突会导致调查真相的行为中断,使正当的舆论监督工作无法如期开展。不仅如此,违法者受惩处,也无法修复媒体记者因冲突而丧失的颜面。
何以至此,“双输”的局面是如何造成的呢?
古人云:丈夫立身须自省,知祸知福如形影。涉事媒体同行在接受公众舆论声援、呼吁全社会提高媒介素养、理性看待媒体监督的同时,也应反思自身行为并强化新闻伦理规范意识。
梳理一系列同类事件就会发现,“带着投诉人去采访被投诉对象”是冲突事件的共通特征,实质上也是导致记者采访核实活动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带着投诉人去采访被投诉的一方,问题症结是容易给人造成记者替人出头以势压人,甚至记者受雇于人,有失中立的感觉,特别是在事先未经沟通突然到访的情况下,多家媒体一同行动的“组团采访”则更会在客观上强化这种认知定势,并给后续的互动造成障碍。这一点,笔者已经看见不少媒体人发表了类似看法。
俗话说得好: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记者去被维权对象处采访,大概率双方不会愉悦。再加上与之有矛盾的维权者一起上门,那肯定是“分外”不愉悦。
传播学的有关研究显示,在面对面交流的情况下,非语言符号传递的信息大致会占到55%,就是说,眼神、动作、表情以及语调之类“元传播”层面的信息,在沟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记者“四力”中的眼力就是指的现场观察力,说的也是除了语言以外的其余现场元传播要素,要求记者现场捕捉到。这也是我们要求记者要尽量出现场的原因。
元传播主导着双方的理解、决定着意义赋予以及行为取向。具体到新闻记者的事实核查中,当被举报的一方,突然发现举报人带着一位记者或组团而来的记者群体时,本能地就会将自己所处的情境定位于弱势,此时其自卫或逆反性心理就极易被激发,十分不利于理性的沟通和交流问题,而且还会助长非理性行为,于是就可能出现打记者、毁设备等不顾一切的后果。
当下湖南媒体这起采访冲突堪称是此类不幸情境的一个现实版。事发第二天,中国新闻网发布的完整视频一一体现了如下冲突要素:首先,一众记者未经事先沟通组团到涉事单位采访;其次,投诉人随记者一同出场,手持鉴定书,成为争吵和场面失控的核心;最后,被众多媒体人包围的谢姓负责人情绪失控,做出非理性行为。



据九派新闻此后报道,该谢姓负责人表示,冲动了,现在正在派出所处理此事,称“我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回事),事情发生了,像鬼一样”。这也佐证了他是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做出的过激行为。
新闻舆论和司法活动一样,都具有“社会规范强制功能”,区别只在于新闻舆论的强制性弱,属于柔性力量,而法律是强制性规范,是以公权力为支撑的硬规范。司法活动在追求实体正义的同时,还十分强调程序正义,为此制定有多种程序法,如刑事、行政和民事方面的诉讼法等。
新闻媒体在发挥监督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时,也应该强调“程序正义”和“看得见的正义”,而这也正是现有新闻伦理规范所固有的内在价值追求。比如在开展调查性报道时,记者要坚持独立采访,并且时时以客观中立的调查者身份示人,一视同仁地对待矛盾和争议中的双方当事人,给每一方提供平等的发言和表达机会。
而新闻调查实践中被记者惯用的“陪投诉人去采访”的方式,恰恰在出场方式上、在非语言传播的层面,违背了记者的多方核实的初衷,容易让当事人误解误判,进而滋生错误的应对行为。
总之,调查性报道、舆论监督报道的客观与中立立场,不仅要体现在我们的新闻报道文本中,比如同时报道争议各方的不同观点,给予各方同样的表达机会等,而且还要将媒体的客观中立落实在采访核实事实的过程中,以规范的合乎新闻伦理的行为,确保各方平等交流、理性交流。这样,才更有利于维护新闻媒体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来源:传媒茶话会(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828#
 楼主| 发表于 2025-7-17 22:20:5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这个气象新闻,把我整不会了




来源:新京报传媒研究(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829#
 楼主| 发表于 2025-7-18 16:47:37 | 只看该作者
刘海明 发表于 2025-7-17 22:02
【案例】

专家:记者携维权者上门,可能讨打


830#
 楼主| 发表于 2025-7-24 09:38: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杨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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