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诽谤者的末日就要来临了! ——重庆大学吴应骑教授委托大成律师事务所全面维权
引言
近期,重庆大学90周年校庆之际,重庆大学博物馆经过四年多的运营筹备建设,开馆展览。可开馆没几天,江上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重庆大学耗资670万建了一座赝品博物馆》,用讽刺挖苦的言语指向:重庆大学违规建馆,重庆大学博物馆违法开馆,吴应骑教授捐赠的藏品全部是赝品,安排子女就业是真捐赠藏品是假。一座刚刚开馆的大学博物馆,瞬间因臭名走上了热搜,吴应骑教授得知消息后当场吐血。随后系列的爆料更是对藏品捐赠人吴应骑教授及其家人进行人肉搜索,“学历造假”、“卖假画”等一个个子虚乌有的黑锅从天而降,让吴应骑教授及其家人饱受精神压力和痛苦。
在重庆大学博物馆事件发生后,大成律师事务所老钱团队在搜集整理网络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连续发布两篇重磅事件分析:中国社会为什么容不下文物捐赠者?——律师老钱解读重庆大学博物馆事件;重庆大学,你错在哪里?——律师老钱对重庆大学博物馆事件法律合规审视。吴应骑教授及其家人、朋友在看到律师老钱的法律分析文章后,树立了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希望和信心。
2019年11月4日,吴应骑教授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北京,与大成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法律服务合同,律师老钱团队将依法维护吴应骑教授的合法权益。今天,钱卫清律师团队正式发布律师公告:警告所有侵权者,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我们将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取证,适时提起诉讼,让侵犯他人名誉权者依法受到法律严惩!
一、无据打假,无良媒体的狂欢盛宴,对吴应骑教授身心伤害巨大!
(一)飞来横祸:被抹黑舆论气倒病床的老教授
吴应骑教授是1978年中央恢复高考后中央美院招录的第一届研究生,中央美院毕业后,前往四川美院工作。期间,工作勤恳成绩突出,在当时艰苦的条件下,创办了《当代美术家》等一系列杂志和报纸,得到四川美院领导的一致认可。由于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成果显著,一直受到单位的重视,从来未曾受到任何处罚或处分。
吴应骑教授一直工作在美术事业的第一线,在传承家中长辈的收藏事业的同时,业余时间用自有资金继续从事收藏。此次吴应骑教授向重庆大学博物馆捐赠藏品不仅无偿捐赠,而且为对藏品进行严密的保护和保管,全部费用由吴应骑教授自掏腰包解决。由于重庆大学博物馆从立项一直到开馆历时四年多,藏品捐赠后,吴应骑教授仍然无偿安排场地和人员对藏品进行保护、维护和保管,个人花费几十万元。
就在重庆大学博物馆开馆不到一周时间,江上及一批无良媒体身负媒体责任却不调查事实,恶意发动一系列针对重庆大学博物馆、针对捐赠藏品、针对吴应骑教授及其家庭成员的道德、工作、生活进行全面抹黑,讽刺挖苦,甚至故意将莫须有的黑锅扣在他们身上,恶意向不知情公众传播失实报道,向吴应骑教授一家身上泼脏水。老教授一生勤勉,省吃俭用,住的简陋,最重视的就是名誉和荣誉,遭此飞来横祸,当场吐血,气倒在病床上。
(二)多方声援:坚定维权的决心和信心
吴应骑教授一病不起时,身边的亲朋好友纷纷致电致函表示慰问,同时为吴教授依法维权建言献计。虽然江上及无良媒体的恶意抹黑,如排山倒海从天而降,但声援吴教授的正义之师也正在集结。
吴应骑教授在看到律师老钱的两篇解析文章后,坚定了要为自己、为家人与恶劣的抹黑者在法律的殿堂上决战的信心和决心!随后,吴应骑教授带病来到北京,与大成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协议,正式委托老钱团队为他和家人维权。
一场正义的维权大战拉开帷幕!
二、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
(一)重庆大学博物馆建馆始末
20112011年5月22日国家文物局、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高校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通知》(文物博发【2011】10号),要求各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发展大学博物馆。由于大学博物馆刚刚起步,发展中存在各种问题,博物馆的建设、管理及运营难以达到时代发展的要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大学博物馆发展。为大力推进大学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科教兴国、学习型社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保护大学兴建博物馆的积极性,《关于加强高校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通知》对大学博物馆的主体没有做出限制,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大学博物馆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各地大学博物馆发展的目标、措施,鼓励和引导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博物馆的科学发展。
重庆大学为贯彻国家关于大学兴办博物馆的政策精神,一直想方设法将学校的博物馆办起来,以重庆大学作为责任主体,全力打造重庆大学博物馆项目。与此同时,重庆大学非常重视博物馆项目,在整个博物馆项目过程中严谨又审慎,从2015年开始,校方就一直进行论证研究,历时四年之久进行论证。为保万无一失,在2015年12月26-27日,重庆大学组织邀请国内14位博物馆建设及文物专家就重庆大学拟捐赠的藏品进行评估,并对筹建重庆大学博物馆和重庆大学文博研究院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重庆大学博物馆建馆是合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整个项目都经过了严格的研究、调查和讨论。为了确保严谨,展览名称是“中国古典造型艺术展”,不想却被江上和无良媒体无中生有而恶意抹黑的传播:重庆大学建了赝品博物馆。如此恶劣行为如不依法惩处,法理难容!
(二)重庆大学博物馆捐赠藏品始末
重庆大学博物馆项目一直是重庆大学极为重视的重大工作任务。建馆容易,但博物馆内容却成为重庆大学难以解决的难题。而在重庆大学领导看到吴应骑教授自己收藏藏品的展览后,因地制宜的选择与吴应骑教授商量合作办馆。吴应骑教授的藏品不仅包括自己省吃俭用之下取得的收藏成果,还有家中长辈传承的藏品,对吴教授本人具有特别的意义。为了重庆大学的博物馆事业,吴应骑教授忍痛割爱,无偿将342件藏品捐赠给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重庆大学博物馆建设。
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为支持科教文卫事业而捐赠的,受到国家鼓励,有突出贡献的,应当予以表彰。重庆大学博物馆建馆困难重重,吴应骑教授为教育为文化事业仗义捐赠,身体力行践行国家鼓励大学博物馆发展的政策精神,是应当受到尊重、敬重和表彰,这是国家赋予的荣誉。
江上及无良媒体,恶意抹黑国家鼓励、倡导、支持的为科教文卫事业捐赠的行为、捐赠人和受赠人,不仅是抹黑法律尊严,更是在抹黑国家尊严。如此恶劣行为,如不依法惩处,国家荣誉公信力何在!
(三)捐赠藏品的专家研讨
虽然重庆大学建博物馆的经费有限,为确保项目过程合法、合规、严谨,在2015年12月26-27日,重庆大学组织邀请国内14位博物馆建设及文物专家就重庆大学拟捐赠的藏品进行评估,其中国家博物馆有3个人,三峡博物馆有3个人,有北京电影学院,文物修复与鉴定学院的教授,有中国美术学院的陶瓷系教授,有中央美院党委书记(毛主席纪念堂雕塑领导小组组长),中央美院党委书记(著名雕塑家)。众多专家齐聚一堂对重庆大学博物馆项目和捐赠藏品进行研究论证。专家一致认为重庆大学以吴应骑教授所捐赠藏品建设重庆大学博物馆及重庆大学文博研究院可行,拟捐赠的藏品具有重要的教育和科研价值,对于我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当代大学生和社会公众历史文化知识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
江上及无良媒体明确知晓重庆大学博物馆项目经过专家研讨并得出结论的同时,更明确知晓自身缺少鉴定资质、缺少严谨的鉴定过程、缺少对展出藏品基本研究、甚至缺少捐赠藏品基本信息的前提下,漠视科学、漠视真相,对众多有鉴定资质、有博物馆经验的专家认可的藏品进行全部否定,滥用媒体权利,大肆宣传抹黑。
可笑的是,展出的藏品只是捐赠藏品的一部分,江上和无良媒体有“千里眼”“顺风耳”“隔空鉴定”的超能力,一口咬定捐赠藏品全是赝品。如此违背科学的论断,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此恶劣行为,如不依法惩处,科学严谨再无立足之地,勿论发展!
三、恶意诽谤:正义终将伸张,法律不会缺席!
江上及无良媒体发起并持续跟进的系列抹黑,以重庆大学博物馆为导火线,持续传播吴应骑教授“假教授卖假画”“卖假画被免职”及其家人的所谓的系列“丑事”,让吴应骑教授及其家人都成为了臭网红。海内外亲朋好友纷纷致电吴应骑教授,让吴教授心如刀绞,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根据《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第179条规定,承担侵害民事权利的责任方式主要: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名誉侵权的构成
1. 名誉权侵权的主观恶意 明知其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仍然实施该行为的主观状态,就达到名誉权侵权的主观恶意。
2. 名誉侵权的客观行为 采取发布、传播、推广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信息、文章、图片等行为。
3. 名誉侵权的损害后果 造成他人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社会评价降低。
4. 名誉侵权行为与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社会评价降低的结果是由行为人采取的发布、传播、推广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文章、图片行为造成的。
5. 名誉侵权人应付的法律责任 侵权人应当对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构成
1. 侮辱罪、诽谤罪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2. 侮辱罪、诽谤罪的客观方面 从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区别角度,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客观方面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要求行为人针对特定的人和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并散布,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3. 侮辱罪、诽谤罪侵害的客体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在其客体中体现。侮辱罪、诽谤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4. 侮辱罪、诽谤罪的刑罚 行为人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无良媒体狂欢必须停止!
道德抹黑,天理不容!歪曲事实,法理不容!为科教文卫事业的无偿捐赠,依法受到国家鼓励和表彰,这是国家授予的荣誉。抹黑侮辱吴应骑教授的荣誉,就是抹黑侮辱的国家信用和国家尊严!吴应骑教授及其家人的名誉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针对吴应骑教授及其家人,进行人肉搜索,用零散信息拼凑组合,编造臆造子虚乌有的假故事,向公众大肆传播,致使海内外华人都对吴应骑教授及其家人的人品、道德等产生负面评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利用媒体特权,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更是无视法律的尊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者必将付出代价!侵权者停止一切侵权行为是唯一的选择!
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团队接受吴应骑教授的委托,发出正式声明:
声 明 近日,署名“江上”的微信公众号文章《重庆大学耗资670万建了一座赝品博物馆?》及相关媒体报道,经过广泛传播,在社会上引起关注。目前社会上流传的关于重庆大学博物馆及藏品捐赠者吴应骑先生的种种不实言论,已经给吴应骑先生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涉嫌侵害吴应骑先生的名誉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已经接受吴应骑先生的委托,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及论证,帮助吴应骑先生依法维权。吴应骑先生保留采取诉讼等一切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广大媒体和公众理性、客观及公正地对待社会上流传的种种言论,不轻信未经证实或者缺乏充分依据的言论,不传播此类言论,避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已经发表侵权言论,应当停止侵害,立即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吴应骑先生的名誉。 特此声明。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019年11月5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钱卫清律师 作者:钱卫清
编辑:冯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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