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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二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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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16:00: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记者不可欺
柴会群
自2014年8月21日我接受中国记协工作人员贾某、郭某某调查以来,尽管饱受不公对待,但出于对中国记协的信任,我对此事一直保持沉默,从未在公开平台上发声。但鉴于央视记者王志安多次挑衅,先是对中国记协所主办“评议会”进行有明显偏向的“微博直播”,后又妄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我的报道失实。1月9日我起诉中国医师协会、邓利强、王志安的案子开庭前三天,王志安又分别在其个人微信、微博发长文,对我进行污蔑攻击。我认为再无保持沉默理由,遂成此文。文责自负。
我叫柴会群,是一个记者。我的名字知道的人不多,但在医疗圈里有点名气。因为写了一些揭露医疗问题的报道,有些人把我称作“医黑”,或者是“黑医记者”。
2013年,我写过的两个事情你可能听说。一个是《钢的肾》http://www.infzm.com/content/84912
,讲的是江苏南通一个尿毒症病人花光钱后走投无路,在家“自助透析”结果活了13年的故事。医疗界的一些人很不高兴。说我故意抹黑医院,误导患者。
另一篇是《“疯子”医生》http://www.infzm.com/content/90898)。写的是一位叫兰越峰的女医生,她曾是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的超声科主任。
但在举报院长之后,就被说成是“疯子”。她在单位没地方上班,为了不被开除,不得不坐在走廊里,后来有媒体把她称为“走廊医生”。这篇文章是帮一位医生说话的,可还是有人骂我,骂我的大都还是那些人。
我不怕挨骂。我的新浪微博ID叫“红嘴乌鸦”http://www.nfmedia.com/zt/2014ndjz/201403/t20140311_363277.htm),取这个名字,是勉励自己要讲真话,就像乌鸦一样,虽然叫得不好听,而且经常招人烦。
但是现在,因为不喜欢我这只乌鸦,有一些人,绑架了两个行业协会,正以查处失实报道为名,使出各种手段,打算不让我再叫了。
得罪医师协会
2014年4月24日,我写了篇稿子发在报纸上,题目叫《“心因性”南京护士被打事件?》http://www.infzm.com/content/10),报道里提到一个协会——中国医师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的职责之一是帮医生维权。帮医生维权没啥错,但前提是医生得占理,帮他的人得说真话。
可有时候某些医生不占理,有时候还会讲假话。比如我稿子里说的这个事,有人说护士被打“瘫痪”了,可视频显示她仅仅是肩膀让伞打了一下。法医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护士的病历被写上了 “脑震荡”,可她的头既没挨打也没被撞。还说她“全身软组织伤”,可她身上没有伤。
但中国医师协会派人去南京挺护士,给她送了两万块钱。其中有个专家还在两会上对媒体说,护士被打得“瘫痪在床”,打人者“势力非常大”。话说第二天,患者的母亲就被抓了。
我上次得罪中国医师协会是在3年前。当时上海一家大医院也出了个事,号称“史上最严重医患血案”,卫生局发给媒体的通稿里说:“6位医生伤情严重”,其中最重者“险些致命”。可经警方和法院认定,事情是因患者死亡而引起的“相互争斗”,医生受的是轻伤,而被判刑的患者家属也受了轻伤。那一回,中国医师协会也有人去慰问受伤医生,还拍了下面这张照片,请注意下面那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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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写了一个跟其他媒体不太一样的报道《“最严重医患血案”?——上海新华医院“暴力伤医”调查》(原链接已经被“和谐”了,http://health.sohu.com/20110218/n303315250.shtml)。
写了南京护士的报道以后,我果然又在网上挨了骂。这次骂得特别凶,有人还呼吁全国医生别给我看病。
我开始没在意。那时我相信“清者自清”。生活中我算是一个低调的人,我知道自己的价值应该体现在报道上。
但接下来的事情便显得不正常。据说,卫计委一位官员开始私下打听我的个人情况,扬言要到主管部门去告我。
然后,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个报道:

众叛亲离”的提法出自我写家乡的一篇文章(http://www.infzm.com/content/98044)。
那时我对这事还没太在意。
如果不是当事人,我甚至会觉得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顾名思义,我以为中国医师协会是一个维护医生权益的组织,中国记协是一个维护记者权益的组织。当然,两个协会也各自都有行业自律的职能。但是,行业自律应该有规矩。正如从没有发生过中国记协代表记者去中国医师协会投诉某个医生一样,中国医师协会代表医生去中国记协投诉一个记者,我是史上第一例。
滑稽之处还在于,中国医师协会投诉我的一项内容是关于医生兰越峰的报道。而我这篇报道又被认为是支持兰越峰的。换句话说,中国医师协会投诉我是因为我帮一位医生说了话。
至于中国记协,从业十多年来,我跟它从没打过交道。但听说它是记者的“娘家”,经常派人慰问采访中被打、被欺负的同行。就在上个月底,中国记协发布了史上第一个“中国新闻事业发展报告”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4-12/29/c_133880855_5.htm),其中有一条就是“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对我而言,这件事情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好奇。我很想知道搞这个事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
可是四个月后,事情真的来了。
那天是2014年8月20日,我正在江西出差中,报社打电话来让我赶紧回广州总部(我的驻地是上海),说中国记协来了两个人。
后来我知道,中国记协越过地方主管部门和地方记协,就具体新闻报道进行调查,对报社来说也是第一次。
当时的背景是这样:不到半个月前,湖南湘潭发生了一起产妇死亡事件。媒体报道之后引起喧然大波。但舆论后来发生逆转,医疗界把矛头指向了媒体,说这个事是媒体瞎炒作。
可我并没有做过这个报道,我所在的报社也没有。我万万想不到,这个账后来算到我头上。
这是2014年8月19日的《北京青年报》:


记者采访的是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邓利强主要谈的是湘潭产妇事件,但报道的标题却是《中国医师协会首次投诉记者》http://epaper.ynet.com/html/2014-08/19/node_1344.htm)。中国记协找上门来说明,被投诉的记者正是我。
后来我听说,这篇报道发表之后,有位中央领导很重视,批示说情况如属实,应清除我这匹害群之马。
问题在于,领导说的是得情况属实啊。
谁是投诉人
因为觉得这事太魔幻,所以当中国记协找上门时,我还没觉得“摊上了大事”。我甚至以为,记协来找我是好事,我可以乘此机会,当面跟“娘家人”诉诉苦,澄清那些糟蹋我的谣言。
但是我很快发现自己很傻很天真。
首先,这两个自称来自中国记协“督查组”的人拒绝向我亮明身份。后来我才知道,中国记协其实没有“督查组”这个机构。他们的真实身份,一个是中国记协国内部“维权服务处”的贾某,另一个是在中国记协机关服务中心做后勤工作的郭某某。
贾、郭二人跟我确认,他们来查我正是缘于中国医师协会对我的“举报”。举报的是我2010年写的“缝肛门”报道和2013年、2014年写得“走廊医生”报道。
“督查组”说这次先不查“缝肛门”,光查“走廊医生”。共涉及到三篇报道,2013年5月一篇(就是我开头写的那篇《“疯子”医生》;2014年2月两篇(分别叫《“创收”院长》http://www.infzm.com/content/98220)和《公立医院创收潜规则》http://www.infzm.com/content/98222))。
奇怪的是, “走廊医生”的“苦主”是绵阳市人民医院。为啥“苦主”没举报,反倒是中国医师协会替它来举报?而且绵阳市人民医院还不是中国医师协会会员。
贾某说,中国记协不是法院,我质疑投诉主体资格意义不大。
可是,我提出这个问题的当天(8月21日)晚上,贾某给中国医师协会打电话问这个事。然后第二天,绵阳市人民医院向中国记协交了一份 “投诉函—— 这等于说,对于绵阳市人民医院与中国记协两者而言,这边厢还没投诉,那边厢已经开始调查了。

4天之后的8月25日,“督查组”第二次找我问话。经我反复要求,贾某给我看了中国医师协会的“举报信”。看了之后我乐了。
举报信的标题是“关于XXXX记者柴会群编发虚假新闻的举报”。太外行了,我的报道是职务作品,我作为记者只负责写,后期有编辑编,有部门主任、分管副总编、总编辑以及集团领导审。我一个小小记者怎么可能“编发虚假新闻”?好吧,贾某也认为这个提法“不专业”,但他认为对举报人的水平不能要求太高。
然后我问贾某,中国医师协会说报道是“虚假新闻”的依据是什么?它有没有去绵阳市人民医院做调查?贾某说“有没有你应该问他们”。
此外“举报信”还胡编乱造,比如把央视报道的内容栽到了我身上。我一一指出,贾某张口结舌,说这个跟他们要问的问题没关系,他们不是按照这个套路来。
后来我渐渐明白,贾某说的“套路”是这样:先去绵阳找证据,然后归出十几个问题,不给我看证据(贾某后来诬我说是我自己不想看),却让我一一做出解释,并出示证据。总之,就是让我“自证清白”。
我想,如果这种做法成了常规,那么行业协会可以把主管部门晾在一边,以查处新闻失实为名,随意对媒体的采编权进行干涉。被触及利益的一些人,也可以利用它来“收拾”记者。如此一来,还谈什么舆论监督?
后来我听我的律师说,新闻当事人因对新闻内容真实性有异议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属于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调整范围,无论是我国法律还是记者协会章程,均没有赋予记者协会插手处理新闻内容纠纷的权力。
我还发现而早在4年前,就有业内人士指出了这个问题:

央视反转剧
绵阳市人民医院的“投诉函”两次提到央视。但前面说央视继我之后做了类似失实报道,后面却说央视“逐步还原了事实真相”。
这话奇怪但却没错。短短三个月内,央视对兰越峰的报道上演了一出反转剧。
这是1月9日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节目中把兰越峰事件作为反“过度医疗”的典型案例。之后央视《焦点访谈》、《共同关注》、《本周人物》等多套栏目跟进,报道均持“挺兰”立场。

这是1月9日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节目中把兰越峰事件作为反“过度医疗”的典型案例。之后央视《焦点访谈》、《共同关注》、《本周人物》等多套栏目跟进,报道均持“挺兰”立场。
1月中旬,在央视多套栏目从反过度医疗角度报道兰越峰后,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王彦铭很快落马被抓。然而,几乎与此同时,绵阳市涪城区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却公布调查结论,否定了央视的报道。
接下来,一个叫王志安的央视记者出场了。2014年3月29日,央视《新闻调查》播出王采访的报道《走廊医生》,该节目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一改前期央视报道的挺兰立场,把兰越峰描绘成“为了一己私利、不择手段的害群之马”。
这还不够。在那档颠覆央视自己的节目中,王志安把矛头指向了我和我的报社。

王志安在节目中找到了患者毛某某,并向观众暗示我因没有采访当事人导致报道失实。我的确没有采访毛某某,但无论是涪城区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还是王志安的采访,都无法用毛某某这个案例否定我的报道。相反,某种程度上,毛某某恰恰印证了我报道中提到的过度医疗案例。毛某某一事也是中国记协“督查组”指控我报道失实的主要问题之一,对此我会连同其他另外撰文详述。
王志安的节目播出两天后,中国医师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攻击我的文章,标题是《某些媒体何以成了法外之地?----央视最新揭露走廊医生真相》,作者署名“王志安”。
现在看来,正是王志安打响了对我这场围剿的第一枪。
那天晚上我哭了
我两次书面回答了“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并提供了照片等证据。但是“督查组”对我交的证据并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另两样东西:报道中提到的所有匿名线人和相关录音。
第二次谈话之前,我的部门领导发来邮件,暗示让我以个人名义把原始录音等证据交给“督查组”,但会请求对方仅限于调查用途,不予公开。
交出录音就等于交出线人。这些线人大都是医院里的人,他们支持兰越峰。而兰越峰已经被解聘。医院若知道他们是“内鬼”,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我拒绝了部门领导的建议。我的底线是可以把东西交给报社,但我不能给“督查组”。报社交不交督查组由报社定,我的意见是不交。
报社专门为这事开了一个班子会。会上我主张不能交,并跟几个人吵起来。一位代表报社与“督查组”接洽的编委说,东西若不交,最坏的结果是我有可能被“开掉”。我说“开掉就开掉”。然后我的部门领导把笔扔在地上,质问我“有什么理由不交”。
我觉得这个会开得不正常,第二天一早赶回了上海。过了几日我才知道,原来开会前有人已经答应对方把录音和线人交出去。
晚上,我又接到报社催交录音的电话。说如不交,第二天中国记协就会出结论。
我拒绝了。
在做决定的那个晚上,我给几位前同事打过电话,问他们这事该咋办。他们虽然离开报社,但还在关心报纸。绝大多数不赞同交。他们的看法跟我差不多,认为无论对线人、对我还是对报社,交了都不会有好结果。
我还给当年招我入报社的领导打了电话。领导开导我说,在这件事情上,报社跟我的利益是一致的。我说以现在的情况看,我若交给报社,报社必定交给对方。如果线人出状况,我名声臭了,报社牌子也砸了。所以,交了其实是对报社不负责。我如果不交,承担责任的只是我个人,报社反而解脱了。
领导沉默一会,承认我的观点有道理,但认为我个人将承受很大压力。对方显然来者不善。在中国,有些事情要来的话挡是挡不住的。而且,即使在美国,在面临司法调查时如果不交信息源,也会付出代价,甚至会坐牢。
我说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密苏里新闻学院编写的一本新闻教材里有这么一段话:在有些情况下,记者若不讲出采访对象是谁,他就可能进监狱。但是,对记者来说,为了信守替采访对象保密的承诺,即使进监狱也算不了什么。
所以,我作为一个中国记者,假如真因为这事被开除,那也实在算不了什么。
但那天晚上我还是哭了。这一年正好是我到报社工作的第十年。这份报纸以前曾经很风光,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说它不再好。但我并不想马上离开它。
后来报社没有再逼我。集团的领导也出面了,赴北京跟中国记协负责此事的高书记去交涉。高书记说,如果我对他信任,可以单独把录音播给他听。
为了让领导有个交待,我同意了。9月22日,我在两位报社领导的陪同下,去北京给高书记听录音。
但是到了后我发现,高书记知道我真有录音后,对录音不再感兴趣,他只要求听了一个。他说,这是上半场,还有下半场。绵阳的人也到了。
我这才知道,高书记把我叫来的目的不是听录音,而是和绵阳的人“对质”。
但是之前,中国记协并没有把绵阳要来人的消息告知报社,但显然把我来北京的消息提前告知了绵阳。
因为事前未有安排,我拒绝跟绵阳的人见面。在我要走的时候,绵阳市人民医院的三个人从高书记的办公室冲出来指责我,我还清楚地听到“督查组”的贾某说了一句“我操”。此时我搞不懂这里究竟是谁的“娘家”。
我走之后,报社领导不得不留下。这次来他们才知道,原来绵阳市人民医院也“补了”一个投诉函。
最后,高书记要求贾某跟绵阳的人一块“吃个饭”,贾某则表示要“自费”。
其实,2014年8月21日,我第一次跟“督查组”见面时,贾某就提出要我去绵阳跟医院“对质”。我说,报道的两个主角兰越峰和前院长,一个被开除,一个被抓走,叫我跟谁去对质?
然而贾某坚持去绵阳,提议报社与他们组成“联合调查组”,再赴绵阳去“复查”。报社只能派人陪他们去。
贾某答应这次去绵阳要去见兰越峰。但最后兰越峰没见着,他却在等兰越峰的过程中,由绵阳市人民医院等人陪着去北川“瞻仰”死难者。
当地宣传部门偏偏很重视,还写了篇报道发网上。

左一是绵阳市涪城区委宣传部长秦纯、左二是中国记协机关服务中心郭某某、左四是中国记协国内部贾某、右三是报社吴某某、右二是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陈斌、右一是绵阳市涪城区卫生局局长邓小孟。
看到这个报道后,兰越峰曾以为,中国记协和绵阳方面是一伙的,而我和报社出卖了她。
清者难自清
9月22日离开中国记协之后,除了又写了一份书面说明外,此事一度没有了动静。我曾幻想已经结束了,报社也开始给我派活——从8月21日至今,我再没能发表一篇报道。
然而11月下旬,我突然收到报社转来的一份“会议通知”。


按照高书记在会议开场白中的说法,对新闻报道进行专题评议,这是第一次。以后将作为“核实有争议的新闻报道的形式”,“是加强新闻报道建设的重要途径”。
但我首先关心的是程序。会议议程第一项是由中国记协通报核查情况——中国记协开会“评议”我的报道,结果一上来就由中国记协通报核查结果,等于裁判员变成了运动员。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议程会前临时调整了,通报核查结果改为在报社发言位次之后,但意义也不大。
再看参会者:中国记协、报社、绵阳市人民医院、报社、绵阳市有关部门(包括涪城区卫生局和涪城区纪委)、宣传部门、行政部门、新闻工作者代表、卫生司法工作代表。
偏偏没有报道的主角兰越峰。
开会之前,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报社曾通过主管部门向中国记协提出,希望由中国记协出面邀请兰越峰参会,但中国记协没同意。
兰越峰没被邀请参会,把兰越峰描述为“害群之马”的王志安却差点成为有投票权的“评议员”。
王志安的微博这么说:“本人在几天有获邀参与评议。考虑到柴会群和本人有未尽之诉讼,为了保证评议会的公正性,本人自愿放弃评议会的投票权,改为列席人员。”
是的,在此之前,我已把中国医师协会、邓利强和王志安告上了法庭。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所以我打算拿起法律武器,我不相信中国记协的法治意识不如我这个小记者。
我也不再相信“清者自清”。当那些马甲欺负我时我不说话,中国医师协会开始欺负我;当中国医师协会欺负我时我不说话,中国记协开始欺负我;当中国记协欺负我时我再不说话,以后我就说不了话了。
“砸场子”
2014年12月8日下午2点,史无前例的“评议会”在中国记协二楼多功能厅召开。央视全程录像,摄像机镜头正对着我。
王志安在他的新浪微博上发预告时,把这个会称作“柴会群社会评议会”。
到了会场我才知道,邓利强和王志安也都来了。
我明白,这是一个针对我的“批斗会”。但在被摁死之前,乌鸦我得先叫两声。
以下是我发言的一部分:
今天这个会议的名称是新闻报道评议会,中国记协就一家媒体涉嫌失实的报道,专门召开这样一个级别的会,是全国首例。那么我记得中国记协的老师在调查的过程中,找我问话的时候,曾经说到一句话,他说记协既是记者的娘家,要维护记者的权益,同时也要维护新闻的公正,公平,真实。我对这句话高度认同,不过我认为同样重要的是,怎样在维护记者权益与维护新闻公正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具体地说,就是行业协会自净功能的边界在哪里?那些是行业协会应该管的,哪些是不该管的,我相信今天这个会将对此做出探索。这将具有重大意义。有可能为未来我国制定新闻法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今天这个会,应该被写入中国新闻史。结合今天这个评议会本身,我认为这条边界具体就是虚假新闻与失事报道之间的边界。首先我个人认为对于虚假新闻记协可以并且应当坚决查出。但如果不是虚假新闻,是不是也应当有所不为?判断新闻报道是不是虚假新闻,应该是不难的。因为虚假新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胡编乱造,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就像当年中国记协查出过的“纸馅包子”事件,那是典型的虚假新闻。完全是凭空捏造的。而我的三篇报道,仅仅是“疯子医生”医生这一篇,就是经过长达20余天的调查,采访了十余人,获得数十小时采访录音,拿到20多份,50多页的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写成的。无论如何算不上虚假新闻。而且,投诉方绵阳市人民医院,也不认为是虚假新闻。他在投诉中只是说报道严重失实,这里有绵阳市人民医院的投诉函。当然,我们并不认为是严重失事。实际上这就是一起新闻报道的纠纷。那么解决新闻纠纷有什么办法呢?我认为一个是当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去法院。我个人非常欢迎绵阳市人民医院到法院起诉我,而且人民医院的投诉函也说了,保留依法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我尊重你们的权利。实际上这个事情已经走入法律程序。因为中国医师学会公开发表了一些指控我报道失实的言论,我认为已经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所以我到法院起诉了中国医师协会,法院也已经立案。现在都在讲依法治国,四天前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我起诉中国医师协会,也是以实际行动来践行法制精神。
然后我提到兰越峰。“兰越峰是报道的主角,也是评议会讨论的主角,她本人应该到场。”我说,“而且,兰越峰也已经来到了现场,就在记协楼下。”
高书记显然没有做好准备。他说兰越峰来不来应由报社和主管部门定,没邀请她不是中国记协的责任——他似乎忘了谁是这个会的主办方。不过他又说,既然我提出来,“待会儿可以听听评议人员的意见”,“如果大家认为有必要,也可以参加。”
但一直到评议会结束,高书记也没有征求评议人员的意见。兰越峰在中国记协楼下等了一下午,最终未能进入会场。

对于我在“评议会”上的发言,一位报社领导事后说我是来“砸场子”的。
我发言之后,贾某代表中国记协宣读了他们的 “初步核查报告”。不出所料,报告对五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全部采信了绵阳方面说法。结论是“报道内容多处严重失实”。
我想,这个报告的逻辑或许可以用一个公式来概括:五个争议问题/三篇文章=报道内容多处严重失实。我不知道接下来是不是会变成:报道内容多处严重失=报道严重失实=虚假新闻=“害群之马”?
报告提到了几个细节。比如9月22日我拒绝与绵阳方面在中国记协见面一事,隐去了我去中国记协本是给高书记听录音这个背景,这样,不明就里的人就以为,我因心虚而不敢与绵阳市来人面谈。
贾某说完之后,我当即反驳,并指出他们由绵阳市人民医院院长等人陪同去北川游玩一事。
高书记对此已有准备。在与会者的惊讶眼神中,中国记协纪检人员现场宣读了对贾某、郭某某的处分。称二人因“办案期间从事与办案无关的行为,违背了有关查办案件纪律”,由纪委“批评教育”并做“深刻检讨”。
涪城区委宣传部给中国记协的“情况说明”中说,去北川是贾某自己掏的油费。
通报后高书记强调说,贾某有问题“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但是“不影响(报道失实)事件本身”。我想这意思莫不是说,即使牺牲贾某,也得把我整倒?
但不管怎样,我这只乌鸦还没落地,抓我的老鹰倒先掉下来了。
评议员
几轮发言之后,关键的“评议”环节到来,根据会议安排,评议员要对报道是否失实进行投票,据估计还要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主持人高书记临时提出,评议之前先由“评议员”对当事双方进行“质询”(事实上所有质询只针对我和报社)。
然后演出开始了。
第一位“质询”的评议员叫张晓东。她自我介绍是“海淀区人大代表、北大肿瘤医院主任医师”。我回答了她一个问题后,反问她以什么身份参会。因为这个名字让我感到耳熟。
“评议代表”,她说。
张晓东的新浪微博ID是“东大夫”。她在微博上公然骂我“人渣”。


另一位女评议员指责我不该反问评议员,教训我“作为记者要学会尊重人”,然后她做了一个长达10多分钟的“质询”——向在场人员展示她的研究成果,核心意思是我的报道破坏了医患关系。
这位女评议员叫沈群红,自我介绍是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副所长。但她没有说自己的另一个身份:中国医师协会培训部“项目负责人”。

还有一位 “评议员”刘鑫更有意思。他在会上的介绍身份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证据学教授。但他还是中国医师协会的“维权委员会”委员。

会后我在网上查,发现13名评议员当中,与中国医师协会有瓜葛的差不多占到一半。结合这几位在会场上的精彩表演,我怀疑这个会是中国医师协会办的,只不过借用了中国记协的场地和服务人员。
质询环节结束后,当事双方以及列席人员退场,评议员讨论并现场投票。但投票结果并未如预期的那样现场公布。
听说王志安没有离开会场,而且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投票结果(我本人至今蒙在鼓里),他还在微博上发感叹说“公道自在人心”。后来,他在个人微信上说,“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柴会群三篇关于走廊医生报道失实”。
如果王志安不是造谣,那么我想大概只能说明,在这个神奇的评议会召开之前,结果早已出来,而公道早已死去。
其实,会一开完我就对一位报社领导说,投票结果无论是否认定报道失实,我都不予认可。因为,于法于理,这都不应该成为认定新闻事实的方法。若认可这种做法(即成为“核实争议报道的形式”),等于认可有人拿一把利剑悬在记者头上。任何记者都可能因为批评报道被送上行业协会的审判席,这对新闻事业将贻害无穷。我可能注定要做出牺牲,但我希望自己是最后一个。否则,再也没有记者去做乌鸦,再也没有人愿意讲真话。这个国家将永远歌舞升平,直到被洪水吞没。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 ... mp;isappinstalled=0






72#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0:08: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头条新闻:听听不同的声音。


@微天下

【新浪专稿:美媒体为何不说“我是查理”】巴黎恐袭案发生后,“我是查理”成为声援《查理周刊》者共同的口号。但在美国,也有人发出“我不是查理”的声音,《纽约时报》编辑和评论人就在其中。一向高举“言论自由”大旗的美媒体为何一反常态?
|新浪专稿:美媒体为何不说“我是查理”
(新浪)


新浪专稿:美媒体为何不说“我是查理”微天下 发布于2015年1月10日 22:12

巴黎恐怖袭击案发生后,“我是查理”成为全世界声援《查理周刊》的人们共同的口号。但是,在美国,也有人发出“我不是查理”声音,《纽约时报》的编辑和评论人就是其中之一。美国媒体一向高举“言论自由”大旗,为何此时一反常态?
                在伦敦声援《查理周刊》的人们。
《查理周刊》遭袭、多名媒体人遇害后,宗教极端分子的暴行毫无例外成为曝光和谴责的对象。但同时问题也来了,媒体在报道《查理周刊》遇袭背景的时候,要不要刊登《查理周刊》引发争议、乃至极端分子仇恨的漫画。这些漫画约在7张左右,直接以伊斯兰教最为敏感的宗教形象作为调侃对象。
对这一问题,《纽约时报》的编辑们也很伤脑筋。据悉,在事件发生后,编辑们起初决定刊登这些漫画,但在经过仔细考虑后,还是放弃了这一决定。因为这些漫画可能对一些读者十分敏感,尤其对穆斯林群体而言。
“纽约时报有长期坚持的标准。”该报编辑说,“在侮辱和讽刺之间,我们有明确的红线,我们认为,这些漫画中的许多已经不能称之为讽刺,而是侮辱。”
《纽约时报》还发表声明,称选择不刊登争议漫画是“非常艰难的决定,经过了审慎考虑。”当然,这样的决定也引发争议,南加州大学的一名传播学教授直接在社交媒体点名批评《纽约时报》是“彻头彻尾的懦夫。”
不仅决定不刊发《查理周刊》的漫画,8日,就在袭击事件发生的第二天,《纽约时报》也刊发专栏作家David Brooks文章——“我不是查理”。
这篇文章称,虽然《查理周刊》遇害的媒体人应当被当作捍卫“言论自由”的烈士为人们所怀念,但是,也应该指出,如果《查理周刊》在美国任何一所大学内出版,其生存时间都不会超过三十秒。
文章还指出,《查理周刊》这样的批评方式不应该成为主流。“应该向不同信念和宗教的人们表现出尊重,试图用聆听来打开对话,而不是用侮辱。”         《纽约每日新闻》对漫画打上了马赛克。
决定不刊登敏感漫画的还有美联社,因为他们担心这可能会被视为是对穆斯林群体的“攻击”。福克斯新闻网虽然一度发出了这些漫画,但后来也表示不会再次发布。采取同样立场的还有CNNMSNBC。《华盛顿邮报》只刊登了一幅漫画,且只为更好的向读者介绍事件背景的目的。CNN的老板Jeff Zucker说,考虑到这些漫画可能带来的后果,他不得不考虑其员工的安全。
《纽约每日新闻》、英国《每日电讯报》虽然刊登了有漫画的照片,但对漫画做了马赛克处理。
David Brooks在文章中说,“健康的社会不压制言论,但它们对不同类型的人们给予不同的礼遇:对睿智和考虑周到学者的声音给予高度尊重,对讽刺者的声音给予半尊重,而对种族主义者和反犹太主义者的声音则给予耻辱和鄙视。”

极端分子的恐怖主义行为,理应受到谴责和惩戒,遇害的媒体人,也理应得到全世界的哀悼和怀念,但绝不意味着我们都应该认可、甚至学习《查理周刊》的自由言论方式。
在面对包括极端分子在内、企图压制言论自由的暴力和任何强制时,我们应该高喊“我是查理”,但是,在面对分歧,面对与我们立场不同、价值观不同的个人、组织甚至文化时,我们“不应该都是查理”。

(新浪国际
百千)



David Brooks“我不是查理”文章全文摘要如下:
                                                        David Brooks

我不是查理

《查理周刊》的记者们现在被当作言论自由的烈士为人们所怀念,这是对的,但让我们面对这样的现实吧:如果他们在过去二十年里试图在任何一所美国大学校园出版他们的讽刺性报纸,其生存时间将不会超过30秒。学生和教职员工团体将会指责报纸煽动仇恨言论,管理方将切断资金来源,关闭这些报纸
公众对巴黎袭击事件的反应表明,有许多人非常快地追棒那些冒犯法国伊斯兰恐怖分子的人士,但他们对国内冒犯他们观点人士的宽容度并不是很高。
所以,这次巴黎恐怖袭击事件可能是一个关键的契机。我们对作家和编辑在巴黎遭杀害感到震惊,所以,这是一个我们坦然面对与自己有争议者、甚至是挑衅者和讽刺者的好时刻。
我认为,要说的第一件事,不管你昨天在脸谱网上写了什么东西,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说“我们是查理”是不准确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事实上并不从事那家周刊所做的有意的“冒犯式幽默”的工作。
当你13岁时,在权威面前竖手指,嘲讽他人的宗教信念看起来是大胆的。但过了一段时间后,这样的行为看起来就是幼稚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会思考得更多、更现实,对他人的态度也更为宽容。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试图向不同信念和宗教的人们表现出尊重,我们试图用聆听来开启对话,而不是用侮辱。
当然,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也知道挑衅者和其他发表离经叛道言论的人士的确发挥了有用的公共作用——在我们盲目自大时,讽刺和嘲讽者揭露了我们的弱点和虚荣;他们刺破了成功导致的自我吹棒;他们让强者低下头来,缩小了社会不平等。他们帮助我们解决了集体的弱点。
此外,挑衅者和嘲讽者还揭露了原教旨主义者的愚蠢,原教旨主义者是所有事都死抠字眼的人,他们不具备多元化思维。讽刺者曝光了那些无法自嘲的人,他告诉我们,我们可能也应该自嘲。
总而言之,在想到挑衅者和无礼者时,我们想保持礼貌和尊重,但同时也为那些不受良好礼貌和品味所约束、但具有创意、挑战性的人们留下空间。
但是,在大多数社会里,有成人的桌子,也有孩子的桌子。阅读《世界报》或者其他严肃媒体的人们是在成人桌,而像安-库尔特(右翼评论员)和比尔-马赫(政治搞笑节目主持人)这样的嘲讽者应当是小孩桌。他们没有获得完全的尊重,但人们听到了他们的声音。他们虽然没有礼貌,但他们有时说出其他人没有说的一些必要的议题。
换句话说,健康的社会不压制言论,但它们对不同类型的言论者给予不同礼遇。人们对睿智和考虑周到学者的声音给予高度尊重,对讽刺者给予“半尊重”,但对种族主义者和反犹太主义者则给予羞辱和鄙视。
对那些想得到人们关注的人士来说,你自己的行为方式,也决定了你能赢得的不同待遇。

(严伟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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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鐘前 來自iPhone 6

73#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10:28: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共和国裁缝
我以前认识一娱乐记者,每次见面都显得很焦虑:那谁怎么还不死呢,那谁谁怎么还不死呢,那谁谁谁怎么还不死呢,我稿子早就写好了。
13分鐘前 來自Smartisan 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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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martLeft:这就好比财新一直等待康师傅被宣布调查那一刻。这不单单是娱记的问题,这是职业病,为了糊口嗷嗷待哺新闻人的生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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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前




wjhmily:她公司作为最大的利益受益者,才应该浸猪笼吧,你问问他们吸了姚贝娜生前多少的献血,濒临死亡时又从她身上收获多少舆论关注度?死后也不放过。他们又经谁同意了?打瘸子骂拐子都不是好人,还要责怪曝光瘸子拐子,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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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鐘前




澜金:记者什么时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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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鐘前




特种大猫:回复@wjhmily:噢,原来职业选择可以超越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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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鐘前




摇滚小猫111:这个记者应该也把他自己家全部突然死光的新闻稿写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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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鐘前




张晓雷:职业病。公司的品检就盼着生产的产品出问题,不然没有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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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鐘前




囧傻呆萌_:回复@狼小蓓:指向怎么的?娱乐记者都一个逼样还这年头 记者真不如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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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鐘前




大嘴心明:你咋不一锤子把它先干死呢…畸形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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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步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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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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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前










7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10:31: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5-1-17 10:35 编辑

【案例】
Wayne冯蔚
这分钟自由你妈了个逼@深圳晚报 //@逗逼丧失穷屌ML酱:自由你麻痹//@战甲军品资料网:扇他狗嘴,自由个你妈逼

@释不归
【记住这几个名字】深圳晚报记者赵青、陈玉、李飞跟着姚晓明进入太平间。华谊袁涛和家属以为是医生助理,就没在意,开始要手术时记者们拿出相机手机拍摄,家属和公司愣住立刻喝止,因此在里面发生争吵,记者大喊新闻自由,姚母在混乱中被推倒。袁涛勒令他们将相机里的照片删清,并将他们推了出来。

今天 09:16 來自iPad客户端


罗昌平
纽约时报的讣文写作会提前很久,甚至反复“骚扰”当事人,那样的“等死”相当残酷,但不少计划内的逝者尊重而非反感这种行为。没有谁可以阻止记者去现场,从已经发表的姚贝娜报道来看,多数文字哀伤温暖,传递出对生命的惋惜和对美好的追忆,还有良善的延续,没有不妥。

@读书
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 O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

记者们在病房外,焦急地等待着她的死亡姚贝娜去世之前,病房外挤满了记者,他们在等,等她死。记者们都在焦灼,想以最快的速度把这条消息发回报社、网站、电视台,然后把这条新闻传播到所有人面前。甚至,我猜想,他们或许在医生宣布姚贝娜死讯之前就已经
发布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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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分鐘前 來自iPhon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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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楼主| 发表于 2015-1-17 13:17: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5-1-17 13:24 编辑

【案例】五月的下午茶
//@柏小莲: 哦港媒四宗罪那个。。 //@破破的桥:这个表达我也看见了。正好我信息污染第四篇里就要介绍。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描述,受众会有不同反应。而他们的反应是在信息制造者的控制之中//@绣花绣得累了: “拍摄角膜捐献手术”和“对尸体进行惨无人道的拍摄” 也是不同的表达//@破破的桥:

@破破的桥
#舆论引导#昨天微信上爆料深晚记者搞定医生扮成助手进手术室(误称太平间)拍摄姚贝娜角膜捐献手术,与家长和经纪人冲突。释不归添加几处后微博传播。破桥问:1.记者拍摄前添加“开始要手术时”的目的是什么?2.添加“记者大喊新闻自由”的目的?3.添加“姚母被推倒”情节的目的?最终效果是什么?




  • 今天 12:15 來自微博 weibo.com


    晏耀斌
    完全同意春哥//@倪呀么小乐:记者等结果,和结果是死讯,不等于记者盼着她死亡。这特么很难理解么 //@life4rent:记者在病房外等候抢救结果,没什么不妥;记者在结果出来之前,提前准备好相关背景(如人物资料、知识背景等),没什么不妥!

    @刘春
    我认识姚贝娜,和大家一样,我对她的英华早逝也非常悲痛。不过,除了未经家人同意潜入太平间拍摄的不良行为外,我没发现其他记者的行为与报道有什么不妥。记者在病房外等候抢救结果,没什么不妥;记者在结果出来之前,提前准备好相关背景(如人物资料、知识背景等),没什么不妥。 2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大桥东金鹰影视...
    [url=]地点详情[/url] [url=]1420[/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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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分鐘前 來自中国移动-三星GalaxyNote3


新闻实习生群
一想到那么多不知哪儿来的人时刻准备着消费深晚报道本身,把记者人肉出来,议论记者职业,这些人才是秃鹫。

@梅子笑
“你那么想救人就不要做记者去做义工好了;不然去当蜘蛛侠好了。袖手旁观就是记者的公益之心,你把问题做成新闻就是公益。你们砸碎煤渣想救下几个人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救下千百个人的机会。”by《匹诺曹》某报记者很错,但不要用神职处事方式要求媒体,因为职责不同。不要把职业道德与个体道德混淆。

今天 09:49 來自iPhone客户端

谷矫情一秒变学霸:但凡事有度,如若深晚所做清正合理,那何必乔装,何不对家属鞠一躬说:我们要不卑不亢有理有节的进太平间拍你女儿了,这是我的职责。可谁告诉你记者的职责是不择手段阿。婊子就认,别立牌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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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前




大样小样儿://@新闻实习生群:一想到那么多不知哪儿来的人时刻准备着消费深晚报道本身,把记者人肉出来,议论记者职业,这些人才是秃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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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鐘前




漾尔_新闻眼:假道德! //@新闻实习生群:一想到那么多不知哪儿来的人时刻准备着消费深晚报道本身,把记者人肉出来,议论记者职业,这些人才是秃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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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前




琪怪不琪怪吖:太乱了。。。。谁都有理那底线到底在哪里 还有没有一个最起码的道德标准了 怎么衡量都是没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 谁的工作都不是公益 那就请自己管好自己 不要做出如此荒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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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鐘前




SHERO郭小文:回复@新闻实习生群:所以我之前也说了大家的愤怒其实更多的应该是因为对遗体拍照这件事引起,加之他们又用官微对网民进行嘲讽,更激化了矛盾。只能说他们就是老鼠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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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前




孤岛弹吉它:所谓什么“著名记者”说拍摔倒画面是禽兽,也是呵呵。 //@新闻实习生群:一想到那么多不知哪儿来的人时刻准备着消费深晚报道本身,把记者人肉出来,议论记者职业,这些人才是秃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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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前




新闻实习生群:回复@克里夫迪亚诺:进太平间一事确实有违道德,但作者写在外面等待的记者那一段准备她死亡的稿件看着真心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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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鐘前




新闻实习生群:回复@SHERO郭小文:做新闻这一行的,有些事就是挨骂也得上,因为这是新近正在发生的事情,是新闻从业者需要追逐的东西。不论是不是死亡,都是会准备好稿件。但是,怀有尊重和敬畏,不做唐突和不恰当的报道,不唯独家唯重磅,是每一个新闻从业者上过的第一课,很明显,深晚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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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鐘前




克里夫迪亚诺:同为学新闻的,我也不认为记者进太平间拍死者遗体是记者职业该干的事。但也不该人肉拍照的记者,避免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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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分鐘前




SHERO郭小文:我不认为冲进太平间拍遗体这一行为是记者该做的所谓分内之事










76#
发表于 2015-1-17 20:15: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殷玉鑫 于 2015-1-17 20:26 编辑

【案例】华谊谴责深圳晚报擅自设立“姚贝娜基金”:无授权


网页截图

人民网北京1月17日电 17日下午,青年歌手姚贝娜生前经纪公司华谊兄弟音乐在微博发表声明,称将严肃处理《深圳晚报》及眼科医生姚晓明未经家人及公司了解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姚贝娜光明基金”的名义向社会募集捐款的行为。

《深圳晚报》官方微博今日12:57发布微博,疑似以一句“在众声喧哗中,请让我们安静地为姚贝娜致哀”回应“16日记者伪装成医生助理偷拍遗体”争议,配图为《深圳晚报》今日头版,登出深圳晚报联合多个公益组织倡议设立“姚贝娜光明基金”的内容,其中有姚晓明医生的“晓明眼库基金”。

声明全文如下:

声明

我公司艺人及我们最亲密的伙伴姚贝娜于本月16日因病去世,对于深圳晚报及姚某某医生所做的各种令人不耻行为公司声明如下:

华谊兄弟正在收集各种相关证据和资料,我们将第一时间把我们收集的证据和资料提交给深圳市市委及市委宣传部。一旦查实,我们要求对深圳晚报相关负责人及姚某某医生进行严肃处理,华谊兄弟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并对深圳晚报及姚某某医生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希望对逝去的贝娜及关爱贝娜的家人与朋友有一个交待。

另17日下午深圳晚报在未经家人及公司了解及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姚贝娜光明基金的名义向社会募集捐款的行为,我们已与深圳晚报第一时间取得了联系,要求他们马上撤销此公告。姚贝娜家人及所属公司从未授权成立该基金项目,更未授权以此基金名义向公众募捐。

姚贝娜在去世前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给我们做出了榜样。家人和我们希望会有更多的人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里,但我们决不允许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以此名义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谴责这种行为,也呼吁公众和我们一同监督该事件的进展。

姚贝娜已经走了,她留给我们的歌声和她带给我们的光明将永远的陪着大家。谢谢!

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

2015.1.17
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5/0117/c1008-26403238.html
77#
发表于 2015-2-2 16:58: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南方周末的几次“道歉”

作者|梁千里
来源|微信公众号“记者梁千里”

    曾经想到《南方周末》要道歉,但是没想到是道歉这件事!这是我昨天晚上看到《南方周末》道歉网页的第一反应。
    此前《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被记协通报新闻中有部分内容失实,尽管柴会群本人强硬地表示“绝不认同”,但是始终没有来自《南方周末》的声音,那时候我以为《南方周末》或许会因为这件事道歉,毕竟中国记协还是有相当影响力的。没想到不是!
    今天凌晨,《南方周末》网页刊出:本报1月29日关于安邦保险的相关报道,信息核实有不实之处,就此对安邦保险集团及主要负责人致歉。
    道歉所提到的报道,应当是《安邦关键人》这篇文章,目前该文在南周网站已经删除,部分网站还能查询到转载版本。此前这篇报道曾经引起轩然大波,文中提到的陈毅元帅之子、粟裕大将之婿陈小鲁因为这篇报道曾回应解释“应小辈朋友之请,担任这三家公司法人。一咨询,二站台,无股份,无工资。”(据《财经》)
    《南方周末》的道歉并没有提到陈小鲁,甚至没有提及到底是什么地方出现了“不实之处”。
    说起来,媒体行业因为报道出错而道歉并不新鲜,《南方周末》一度是中国新闻界现象级的存在,如果查一查,发现这家媒体和许多同行一样,也是偶尔要道歉一下的。梳理一下,还挺有意思的。

1、跟王海打假被判向“津城”道歉

目前我能查到的最早的资料,是2000年《南方周末》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决道歉,原因是其在1999年刊登的《“幽灵”线缆厂家大连现形》文章被判定有内容失实。根据当时的报道,法院认定其“直指原告经营场所为’幽灵’现形地,把原告描述成销售伪劣线缆产品的企业,其行为直接损害了原告的企业形象,侵犯了原告做为企业法人的名誉权。”
有意思的是,当时南周其实并不是事件的主角,真正唱主角的是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事后也是王海出来接受采访,指责大连当地法院有地方保护的嫌疑。而此事尽管南周和王海都说上诉,但是却没有查到关于此案二审的信息。
那篇报道的全文我并没有查到,不过目前可以查到的资料看,南周报道有一句就是“本报记者与王海的调查,揭示了两家电线电缆厂家在大连‘劣币驱逐良币’的离奇现象。”这大概基本概括了这篇报道的内容。
而这件事的背景是《南方周末》与王海合作的“打假”遭遇《辽沈晚报》指责“假打”,而更大的背景则是王海与“津城”的斗争,而事情的后续是到了2003年有媒体报道称大连这家企业某负责人因涉嫌偷税漏税、制售伪劣电线被抓,这时候人们关注的还主要是王海。

2、《宏村之痛》被判道歉引发记者辞职

2002年《南方周末》用一个整版刊登了该报记者采写的长篇报道《宏村之痛》,说的是安徽黄山脚下的宏村存在的旅游乱象:“村民公然用马车阻拦游客,甚至用牛马粪涂墙,驱赶游客;古民居没人维修,摇摇欲坠;游客花30元买门票,却只能参观两个民居。”同时文章更深一步报道了“由于该村旅游资源产权和经营权的纠缠,宏村开发的路子一直走得歪歪扭扭”的情况。
结果从事宏村旅游开发的黄山京黟旅游公司将南周告上法庭,认为《宏村之痛》一文存在严重失实问题,并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对原告进行攻击,要求南周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顺便说一下,2002年的100万还够在北京二环买套房的。
这事儿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安徽省高院判定《宏》文有四个方面报道不实或者评论不当,因此要求南方周末报社对相关失实处登报道歉,不过100万赔偿的要求被驳回。
但这件事更曲折的部分反而在后边,根据《宏》一文的作者、原南周知名记者翟明磊在2003年8月17日发布《南方周末记者的辞职公开信》,后来该报道歉以及他辞职的经过是这样的:“按周末传统,这样的判决,周末历来是拒绝登致歉启示。在刘秋海案中也是如此。因此报社与我达成一致意见,拒绝刊登。八月二十一日,我突然发现,在法制版上,悄悄(何谓悄悄就是没与我商量)登出一行启示,称为京黟公司(文章中批评对象)恢复名誉。这种行为充分显示了管理层的怯弱与虚伪。我认为周末保护记者,勇于激浊扬清的生态已发生变化。我信守自己的承诺,报社一登致歉启示,我就辞职。”
翟明磊放言:“我为新闻而来,为新闻而去。”
上述内容并没有南方周末的官方回应,但这段文字在网络上流传很广,原帖内容更为丰富,大家可以自己去搜索一下看看。

3、刊发网贴惹祸就“老兵乞讨”道歉

大凡经历过互联网大潮的媒体,几乎都有将网帖未经核证刊发惹祸的经历,《南方周末》也不能免俗。
2008年1月24日,《南方周末》在“记事栏目”中刊发了《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内容是说安徽省金寨县有一名“伤残退伍军人”流落在黑龙江哈尔滨市经纬街上乞讨。好死不死这又是安徽,不知道是不是冤家路窄,结果安徽当然是强烈反弹,当地的《新安晚报》称其记者经过多方调查确证“金寨老兵乞讨”事件子虚乌有。
2月27日,新安晚报用六个版的篇幅刊发了调查。一个不到两千字的稿子用六个版辟谣,这反应不算小啊!可见当地对此事的看重。
至于南周的道歉是这么说的:《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见诸本报“举报博客”栏目,该栏目虽系选登南方周末读者“举报”的博客文章,不是编辑部原创新闻性稿件,但仍需核实把关。由于相关编辑未能检索出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的“调查情况”;亦因为此稿原发时间久远,在网上传播甚广,无法找到原作者了解,致使可疑的信息传播。谨作此说明,并向广大读者及博客中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士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吁请原作者和知情人与本报联系,以便彻底查证。(据新安晚报摘自3月20日出版的《南方周末》A2版的“有错即改”栏目)
六个版的报道就换来这么一个道歉,安徽方面会满意?
有意思的是,这文章现在还能从南周网站找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4、为《新年献词》出错道歉

南周的新年献词一直是该报的标志性产品,每年大家都关注今年南周又说了什么,后来发展到但凡是玩点情怀的媒体都弄个新年献词来煽情。不过2013年那次的南方周末新年献词《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梦想》却出了很多的错误。
于是在1月6日,南周微博发布了道歉:“致读者:本报1月3日新年特刊所刊发的新年献词,系本报编辑配合专题’追梦’撰写,特刊封面导言系本报一负责人草拟,网上有关传言不实。由于时间仓促,工作疏忽,文中存在差错,我们就此向广大读者致歉。”
整个事件说不了太多,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的自己百度。

5、记者短信向贪官儿子道歉

这篇文章发于2014年10月11日的文章标题叫《向潜逃副市长的儿子道歉》,整篇文章其实是记者褚朝新写的记者手记,说的是关于采访河南省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潜逃事件,其中因为给郭的儿子打电话没有表明身份,“聊完后于心不忍,在返回酒店的路上短信他:XX,抱歉,刚才电话因为担心你回避,我没有说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是南方周末记者,但你放心,我不会写你的名字,主要是证实你是不是像媒体报道的那样跑出国了。”
不过据褚朝新自己写,人家没回,似乎没有原谅他。
这件事我相信他是真心道歉,不然不发短信又能怎么样,反正贪官就是落水狗。
但是我觉得,这文章分明就是个炫耀贴嘛,大家不妨看看他是怎么核实信息的,这是一个老牌调查记者的采访经验。

其实搜索到的南周道歉还有别的,但是觉得比较有意思的就是这几次了。从我个人角度看,这张报纸的部分观点表达有时候略显鲁莽、激进甚至有些固执,但我想这报纸存在的好处远比让我看不惯的部分更有魅力,以前的报道中有些东西正是现在所缺乏的。这个世界又有什么是完美的呢?希望他们将来能有更好的报道出来。
(内容多引自自网络公开资料,所言仅限所知,请读者兼听而明,如有疏漏还请见谅)


http://www.jizhezhan.net/index.p ... detail/id/3191.html
78#
 楼主| 发表于 2015-2-2 17:24: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传媒老王



【网站的双向收费】在近日开展的“网络敲诈整治行动”中,记者发现有不少虚假网站大张旗鼓地报道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个人的虚假信息或诽谤报道,然后以有偿删帖的方式进行敲诈。同时对愿意合作的企业,网站收取高额费用发布“正面报道”一进一出双向收费,只要不合法都进不了自己的腰包(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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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鐘前 來自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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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15-3-25 19:11: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芮必峰

【引以为戒】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继安徽广播电视台前台长张苏州被捕后,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电视台台长赵红梅又被批捕。说实话,赵在任台长前,给我留下的映像不坏,为人也算低调,为什么有了权就把持不住自己,在金钱面前失去自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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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评说
:媒体是政府的附庸,政府所有的官僚主义,媒体也普遍。缺乏监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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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前




曹里仁:不拿那些钱,活得也不赖;拿了那些钱,花又花不掉——账都没算清啊,不值。









80#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18:24: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闻研究---王健: 回复@读史老张:道德要长期培养,文化积淀。 //@读史老张:回复@新闻研究---王健:实际上,道德问题很难抓。道德是自律,法律才是标准。
@读史老张

友人来电,称某记者未经被采访者同意,将被采访者的私人意见当做单位的官方意见发表了,非常不满。友人称:当时跟记者讲好不发表私人意见的,记者答应的。唉,现在的记者真是太无诚信了。我评:切不可向记者谈“私人意见”。



今天 15:40 來自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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