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雪 于 2011-12-29 00:00 编辑
深度报道
救人反被污 倒地老人搀扶与否引热议
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于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救了倒地老人而被反诬。而2009年10月发生的许云鹤案与彭宇案事件相同。许云鹤驾车时见到一位老太横穿马路被护栏绊倒,便下车上前救助,却被当作肇事者起诉,虽然司法鉴定认为许云鹤的车辆并没有碰到老太,但2011年8月仍被判赔偿原告方10万余元。
据当事人回顾,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此类事件的处理结果,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效应。因此微博上有这样的言辞传出“当一位老人倒地时,为了体现自己的爱心,请大家一拥而上去扶起老人,这样他会不知道究竟该坑谁”,而周立波也在壹周立波秀中通过脱口秀的形式对此类事件进行讽刺,周立波说:“是不是做好事的时候,我们还需拿出手机让老人对着摄像头说一句‘你是帮助我的’。”
做了好事还要赔钱,倒地的老人你是真的伤不起。在这之前有人抱怨过社会的冷漠,事态的炎凉,感叹这进步的社会人们却在其中倒退,曾今妈妈教导自己的孩子说,要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看到有人摔倒要去搀扶。而现在很多大人告诉孩子,看到有人摔倒不要去碰,自己不要摔倒就好。所谓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其实这种差异的教导正是因社会的变化而相应的变化,人们可贵的爱心在可悲的良知中逐渐淡漠。王老太不负责任的说自己在马路上让车给撞了,记者以为这是一次“自然碰瓷”,发生看似意外却有讹钱的意味。本是王老太自己横穿马路被护栏绊倒,兴许是害怕自己承担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责任,便把更严厉的假事实推脱在“倒霉司机”许云鹤身上。都说“雷峰时代”一去不复返,王老太这一做法,更是让相当雷锋的人望而却步,没有个十万八万,雷锋不是你想当相当就能当。“是否搀扶倒地老人”一直倍受争议,有人是因为不想扶,有人是因为不敢扶。记者因此采访了一些人,有人说:“我确实看到有人摔倒想去扶起,但是我心里怕,看到这些被污蔑的,这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吗?”有人则表示,自己走路小心些,自己不摔倒就好了,懒得去管这些,不值得。
倒地的老人本应更加感谢别人的帮助,但是却反过来扭曲事实,这只能说“倚老卖老”也是一种可耻的行为。这也能看出我们社会严重缺乏诚信,缺乏诚信者是危险的,谎言的力量会湮没许多良好的品质,让人们在“保护自己”的意识中,逐变得冷漠。多了看客,少了雷锋,这是缺乏基本良知所酿成的结果。
事件发生后,法院的判决理由竟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记者认为这种判决违背了法律中有利于被告人的“疑罪从无”原则。法院不应该因为倒地的是老人而生同情之感,未清楚事情缘由,断之说老人因许云鹤开车驶来惊慌错乱而倒地,这显然是无力的证词。法院的判决应当考虑下社会影响,做了好事还受罚,这岂不是让想做好事的人产生 “一着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恐惧,“吃一堑长一智”用在这里可谓是一种讽刺。
注:第一段有内容来自商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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