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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管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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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发表于 2020-2-20 22:02: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Chinaexpels Wall Street Journal reporters over 'racist' headline



China on Wednesday ordered three reportersfrom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to leave the country over what Beijing deemed aracist headline, in one of the harshest moves against foreign media in years.



The United States protested what it calledan affront to press freedom, one day after it tightened rules on Chinese mediaorganisations that it considers state propaganda.



Chinese foreign ministry spokesman GengShuang said a Journal opinion piece -- titled "China is the Real Sick Manof Asia" -- had a "racially discriminatory" and"sensational" headline, and slammed the newspaper for not issuing anofficial apology.



"As such, China has decided that fromtoday, the press cards of three Wall Street Journal reporters in Beijing willbe revoked," Geng told a press briefing.



The Journal reported that deputy bureauchief Josh Chin and reporter Chao Deng, both US nationals, as well as reporterPhilip Wen, an Australian, had been ordered to leave the country in five days.



US Secretary of State Mike Pompeo condemnedthe expulsions and voiced hope that China would one day allow its citizens"the same access to accurate information" that Americans enjoy.



"Mature, responsible countriesunderstand that a free press reports facts and expresses opinions," Pompeosaid in a statement.



"The correct response is to presentcounter arguments, not restrict speech," he said.



The three journalists work in The WallStreet Journal's news section, which is not linked to the editorial and opinionsection.



The newspaper's publisher, William Lewis,said the outlet was "deeply disappointed" with China's decision andasked that the visas of the three reporters be reinstated.



"This opinion piece was publishedindependently from the WSJ newsroom and none of the journalists being expelledhad any involvement with it," Lewis said in a statement.



"The need for quality, trusted newsreporting from China is greater than ever; today's decision to target our Newsdepartment journalists greatly hinders that effort," he said.



"However, this has clearly causedupset and concern amongst the Chinese people, which we regret."



- 'Not completely coincidental' -



The op-ed, written by Bard Collegeprofessor Walter Russell Mead, criticised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initialresponse to the new coronavirus outbreak -- calling the Wuhan city governmentat the virus epicentre "secretive and self-serving", while dismissingnational efforts as ineffective.



The phrase "sick man of Asia"originally referred to China in the lat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y, when itwas exploited by foreign powers during a period sometimes called the country's"century of humiliation".



"At American newspapers, writerstypically do NOT write or approve the headlines," Mead tweeted after theop-ed was published.



"Argue with the writer about thearticle content, with the editors about the headlines."



The new coronavirus epidemic has killedmore than 2,000 people in China and infected more than 74,000, and has spreadto at least two dozen countries.



Geng said the February 3 piece"slandered the effort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the Chinese people tofight the epidemic".



The expulsions come a day after the UnitedStates angered China for classifying five state media outlets, including Xinhuaagency and the China Global Television Network, as foreign missions, with StateDepartment officials saying they were part of Beijing's growing "propaganda"apparatus.



China's nationalistic Global Timesnewspaper on Wednesday implied a link between the WSJ expulsions and the new USpolicy.



"There are no connections between thetwo events, but it is not completely coincidental that they happened at about thesame time," it said an editorial on its English-language website.



"The two countries' values aredrifting apart... This is not a good sign."



- 'Extreme' -



China's move to force out the threejournalists marks a drastic escalation in pressure on the international media.Multiple foreign reporters have been effectively expelled over the past fiveyears.



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Chinasaid China had not outright expelled a foreign correspondent since 1998.



"The action taken against the Journalcorrespondents is an extreme and obvious attempt by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tointimidate foreign news organisations," the FCCC said in a statement.



Nine journalists have been either expelledor effectively expelled through non-renewal of visas since 2013, it added.



In August, China refused to renew the presscredentials of WSJ journalist Chun Han Wong, after he and Wen wrote an articleon one of Chinese President Xi Jinping's cousins.



Wen and the other two expelled Journalreporters had reported on Xinjiang, covering forced labour, surveillance andre-education camps.



A 2019 FCCC survey of 109 foreignjournalists said many working in China have been threatened with visa delays,or issued with short-stay visas, which they believed were related to theircoverage.



来源:yahoo

作者:Eva XIAO

链接:http://www.media-edu.com/portal.php?mod=view&aid=14785





编辑:冯梦玉



762#
发表于 2020-3-3 23:48:1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华夏时报记者2月稿费5折发放?全国总工会:应按正常标准发工资

原文作者:钟国德  
原文来源:传媒江湖

今日,一份关于北京华夏时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2月份绩效工资发放调整》的图片在媒体群和朋友圈圈流传。

通知称: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2月份的效益及各项工作均受了较大影响,根据2月份公司收入及员工的上班考勤情况,2月份基木工资正常发放,绩效工资按以下标准调整

1、2月3日起开始上班及在家办公完成所有工作的,绩效工资按50%发放

2、在家隔离或其它情况未能上班的,绩效工资按0%发放,岗位工资相应核减

3、销售人员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4、采编稿费按5折发放

5、2月份餐补按考勤打卡天数发放

据新华社记者2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全总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监督企业履行依法隔离期、医疗期职工工资支付义务,对于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主动指导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协商,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发放生活费。

编辑:吴悠

763#
发表于 2020-3-4 21:44: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引以为戒!

原文来源:人民日报传媒海南

3月3日晚,@人民日报传媒海南 微博发布了《关于转发明星肖战超话贴子的严正声明》。


原文如下↓↓

关于转发明星肖战超话贴子的严正声明

人民日报传媒海南微博一直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传播党的大政方针,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为原则。关于3月3日晚上连续转发肖战两则贴子被广大网友质疑我们公号私用的问题,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转发人严重缺乏当前社会舆论对肖战及其团队负面影响的了解,出于片面追流量的目的,转发了关于肖战的超话贴子,让广大网友对本博产生了极大误会,我们深表歉意和痛心。

二,我们与肖战及其团队没有任何接触,更不存在任何的利益关系。

三,管理人员立即对此舆情进行了了解,才得知肖战及其团队在此之前成为了广大网友舆论对象,我们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删除了这两条微博。

四,本博对当事员工作出严肃处理,从即日起开除该员工。

五,本博因此次管理上疏漏给广大网友造成了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歉意,并通过此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反省,做到客观公正,维护社会公信力做为我们的最大追求。

特此声明!

人民日报传媒海南微博运营团队
2020年3月3日晚

编辑:吴悠

764#
发表于 2020-4-17 00:41: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首部及导言】
欢迎您使用腾讯的服务!
     为使用腾讯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腾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和《腾讯隐私政策》。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腾讯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如第十八条相关约定)等,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或规则。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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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是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用户,您订立或履行本协议还需要同时遵守您所属和/或所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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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帐号与密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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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腾讯特别提醒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号和密码。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遭受被盗号或密码失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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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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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等任何方式,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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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知识产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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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腾讯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QQ”、“腾讯”、“TENCENT”及企鹅形象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腾讯所有。
    11.4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法规保护,未经腾讯、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二、【用户违法违规行为】
    12.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从事相关行为,也不得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从事相关行为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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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七条底线”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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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如果您违反本协议约定,腾讯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同时,腾讯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您对QQ帐号、微信帐号的使用,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12.4您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任何主体损失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腾讯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十三、【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13.1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您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13.2您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腾讯违反法律法规或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
十四、【用户发送、传播的内容与投诉处理】
   14.1您通过本服务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均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14.2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应有合法来源,相关内容为您所有或您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14.3如果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权利的,腾讯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
   14.4如您被他人投诉或您投诉他人,腾讯有权将争议中相关方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必要信息提供给相关当事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4.5您保证对您在投诉处理程序中提供的信息、材料、证据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十五、【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15.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受到影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腾讯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争取及时进行处理,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腾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15.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腾讯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用户或腾讯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通过非腾讯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4)程序版本过时、设备的老化和/或其兼容性问题。
    5)其他腾讯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5.3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腾讯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15.4腾讯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腾讯的义务或承诺,腾讯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5.5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腾讯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6.1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16.2腾讯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16.3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腾讯提供的软件或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十七、【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17.1您理解并同意,腾讯基于经营策略的调整,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
   17.2在腾讯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腾讯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腾讯也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腾讯通知的为准。
   17.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腾讯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司法机关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17.4腾讯有权按本协议8.2条的约定进行收费。若您未按时足额付费,腾讯有权中断、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
   17.5您有责任自行备份存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如果您的服务被终止,腾讯有权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服务中止或终止后,腾讯没有义务向您提供或返还数据。
十八、【管辖与法律适用】
   1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等相关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8.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8.3若您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即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8.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8.5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8.6若本协议有中文、英文等多个语言版本,相应内容不一致的,均以中文版的内容为准。
十九、【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9.1若用户未满18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
   19.2未成年人用户涉世未深,容易被网络虚像迷惑,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2)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3)在监护人或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正确使用网络。
    4)避免陌生网友随意会面或参与联谊活动,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危及自身安全。
   19.3监护人、学校均应对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多做引导。特别是家长应关心子女的成长,注意与子女的沟通,指导子女上网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
   19.4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任何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参照适用本协议之未成年人使用条款之相关约定。
二十、【其他】
   20.1如果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与腾讯客户服务部门联系(kf.qq.com),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正文完)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首部及导言
欢迎你使用腾讯微信软件及服务!
为使用腾讯微信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及服务,你应当阅读并遵守《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腾讯服务协议》。请你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
除非你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你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你的下载、安装、使用、获取微信帐号、登录等行为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的约束。
如果你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上述其他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特别地,如果你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则在完成帐号注册前,还应请你的监护人仔细阅读腾讯公司专门制定的《儿童隐私保护声明》。只有在取得监护人对《儿童隐私保护声明》的同意后,未满14周岁的儿童方可使用微信服务。
一、协议的范围
1.1 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本协议是你与腾讯之间关于你下载、安装、使用、复制本软件,以及使用腾讯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 协议关系及冲突条款
本协议被视为《腾讯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你同样应当遵守。
二、关于本服务
2.1 本服务的内容
本服务内容是指腾讯向用户提供的跨平台的通讯工具(以下简称“微信”),支持单人、多人参与,在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表情和文字等即时通讯服务的基础上,同时为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关系链拓展、便捷工具、微信公众帐号、开放平台、与其他软件或硬件信息互通等功能或内容的软件许可及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2.2 本服务的形式
2.2.1 你使用本服务需要下载腾讯微信客户端软件,对于这些软件,腾讯给予你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微信网页版、Windows版、Mac版等需要通过二维码扫描登录。你仅可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及服务。
2.2.2 本服务中腾讯微信客户端软件可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Windows PhoneSymbianBlackBerryWindowsMac等多个应用版本,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
2.3 本服务许可的范围
2.3.1 腾讯给予你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本软件。你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
2.3.2 你可以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复制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
2.3.3 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腾讯保留,你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腾讯的书面许可。腾讯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三、软件的获取
3.1 你可以直接从腾讯的网站上获取本软件,也可以从得到腾讯授权的第三方获取。
3.2 如果你从未经腾讯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腾讯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四、软件的安装与卸载
4.1 腾讯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软件版本,你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
4.2 下载安装程序后,你需要按照该程序提示的步骤正确安装。
4.3 为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服务,在本软件安装时腾讯可能推荐你安装其他软件,你可以选择安装或不安装。
4.4 如果你不再需要使用本软件或者需要安装新版软件,可以自行卸载。如果你愿意帮助腾讯改进产品服务,请告知卸载的原因。
五、软件的更新
5.1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腾讯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你不时提供软件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强化、版本升级等形式)。
5.2 为了保证本软件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腾讯有权不经向你特别通知而对软件进行更新,或者对软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
5.3 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腾讯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你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六、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6.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腾讯的一项基本原则,腾讯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腾讯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腾讯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6.2 你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例如:为向你提供帐号注册服务或进行用户身份识别,需要你填写手机号码;附近的人功能需要你同意使用你所在的地理位置信息;手机通讯录匹配功能需要你授权访问手机通讯录等。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你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若你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6.3 一般情况下,你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号码申诉服务)的考虑,你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6.4 腾讯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你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6.5 未经你的同意,腾讯不会向腾讯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你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6 腾讯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你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腾讯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你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7 对于微信会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你的个人信息及你享有何种权利,你还可以阅读《微信隐私保护指引》予以进一步了解。
七、主权利义务条款
7.1 帐号使用规范
7.1.1 你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微信帐号。微信帐号可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并可在注册成功后绑定QQ号码、邮箱帐号。如你使用邮箱帐号进行绑定,请你使用未与微信公众平台帐号绑定的邮箱帐号。腾讯有权根据用户需求或产品需要对帐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关于你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QQ号码规则》、《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相关帐号使用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7.1.2 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帐号。
7.1.3 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户信息及帐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注册帐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户及密码信息。当在你怀疑他人在使用你的帐号时,你应立即通知腾讯公司。
7.1.4 用户在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帐号时,系统将为你自动匹配微信号,你可以对微信号进行设置,但仅可设置一次,设置微信号后将无法修改。
7.1.5 你在使用本软件客户端某一特定服务或功能时,该服务或功能可能会要求你基于微信帐号创建或注册新的帐号(以下简称“功能帐号”),你需依据具体要求进行操作。如无腾讯书面说明或者许可,前述帐号的所有权亦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创建或注册操作后,仅获得该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同样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该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该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该帐号。
7.1.6 用户注册或创建微信帐号或功能帐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帐号,腾讯有权回收该帐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7.2 用户注意事项
7.2.1 你理解并同意:为了向你提供有效的服务,本软件会利用你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软件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用户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2.2 你理解并同意:本软件的某些功能可能会让第三方知晓用户的信息,例如:用户的微信好友可以查询用户头像、名字、微信号或朋友圈内容等可公开的个人资料;视频号的头像、名字、简介以及发布的内容和互动信息等已公开的信息;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帐号或手机号码与微信帐号关联的用户,微信帐号可以被通讯录存有该号码的好友查询;用户关注部分类型微信公众帐号后将成为公众帐号关注用户,相关公众帐号可以根据其功能权限获取关注用户头像、名字、微信号、消息评论内容、图片、视频等信息,并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送消息与关注用户进行互动。关注用户的消息评论内容、向相关公众帐号上传的图片、视频都可以被具备相应功能权限的微信公众帐号发布在公众帐号内,供第三方查阅。用户选择微信与其他软件或硬件信息互通后,其他软件或硬件的提供方可以获取用户在微信主动公开或传输的相关信息,用户在选择前应充分了解其他软件或硬件的产品功能及信息保护策略。
7.2.3 你在使用本软件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你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你使用前述特定服务,即视为你接受相关单独协议。例如:如果你需要使用微信支付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零钱、微信红包、转账、刷卡、付款、收款等支付服务)时,需阅读并遵守《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如果你需要使用视频号相关服务(包括不限于浏览、点赞、评论、转发、分享、创建或注册视频号等服务),需阅读并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
7.2.4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你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但是,腾讯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7.2.4.1 腾讯不对你在本软件及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7.2.4.2 腾讯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软件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你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软件及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2.4.3 如果你停止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腾讯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你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腾讯没有义务向你返还任何数据。
7.2.5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来自腾讯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7.2.5.1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7.2.5.2 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终端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7.2.5.3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访问第三方网站时,因第三方网站及相关内容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7.2.5.4 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7.2.5.5 由于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无线网络带宽小等原因,所引起的腾讯微信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7.3 第三方产品和服务
7.3.1 你在使用本软件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腾讯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7.3.2 因用户使用本软件或要求腾讯提供特定服务时,本软件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用户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通过微信公众帐号提供的服务,或通过开放平台接入的内容等),腾讯不保证通过第三方提供服务及内容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由此若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与腾讯无关,腾讯不承担任何责任。
7.3.3 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可以通过本软件向你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比如你可以关注第三方注册的公众帐号、使用第三方开发的小程序、接受第三方通过公众帐号(包括小程序)提供的服务及产品,或者通过微信授权登录能力登录并使用其他互联网服务。在此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可能会收集、使用和存储你的相关数据或信息,腾讯通过与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签署的有关协议、微信相关规范以及合理的产品流程设计,严格要求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获取你的任何数据均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事先获得你的明确同意,采取必要的数据保护措施,且仅为产品或服务之目的合理使用你的相关数据,向你提供修改或删除自己数据的方式,并在停止服务时必须删除全部数据等,尽最大可能保障你的数据和隐私不受侵害。你在接受或使用第三方产品或服务前应充分了解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条款及政策。如果你发现有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存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腾讯投诉,腾讯将查实后予以处理。
7.3.4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决定将本软件作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本软件的部分服务为第三方作推广等,腾讯承诺在推广过程中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保护你的个人信息,同时你亦可以根据系统设置选择屏蔽、拒绝接收相关推广信息。
八、用户行为规范
8.1 信息内容规范
8.1.1 本条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帐号或功能帐号的头像、名字、用户说明、简介等注册信息,或发送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表情等信息、朋友圈图文、视频动态、视频号内容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帐号或功能帐号或本软件及服务所产生的内容。
8.1.2 你理解并同意,微信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你不得利用微信帐号或功能帐号或本软件及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微信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1.2.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8.1.2.2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8.1.2.3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8.1.2.4 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8.1.2.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微信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8.2 软件使用规范
8.2.1 除非法律允许或腾讯书面许可,你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8.2.1.1 删除本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8.2.1.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8.2.1.3 对腾讯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8.2.1.4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腾讯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8.2.1.5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8.2.1.6 通过非腾讯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腾讯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8.2.1.7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8.2.1.8 其他未经腾讯明示授权的行为。
8.2.2 你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微信或相关服务平台运营安全、平台规则要求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腾讯有权选择提供服务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设置,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针对以下情形,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8.2.2.1 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8.2.2.2 影响服务体验的;
8.2.2.3 存在安全隐患的;
8.2.2.4 与微信或其服务平台已有主要功能或功能组件相似、相同,或可实现上述功能或功能组件的主要效用的;
8.2.2.5 界面、风格、功能、描述或使用者体验与微信或其服务平台类似,可能造成微信用户认为其所使用的功能或服务来源于腾讯或经腾讯授权的;
8.2.2.6 违背微信或其服务平台运营原则,或不符合腾讯其他管理要求的。
8.3 服务运营规范
除非法律允许或腾讯书面许可,你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8.3.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8.3.2 诱导其他用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8.3.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8.3.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8.3.5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微信帐号、功能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8.3.6 利用微信帐号或功能帐号或本软件及服务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8.3.7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8.3.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腾讯未明示授权的行为。
为了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腾讯针对微信帐号制定了《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该使用规范与本协议一并生效,请你认真阅读并予以遵守。
8.4 对自己行为负责
你充分了解并同意,你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你所发表的任何内容、评论及点赞、推荐等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你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腾讯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8.5 违约处理
8.5.1 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8.5.2 你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用户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8.5.3 你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你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腾讯因此遭受损失的,你也应当一并赔偿。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腾讯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腾讯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9.2 未经腾讯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你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9.3 你使用本软件及服务过程中上传、发布的全部内容,均不会因为上传、发布行为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的转移。与此同时,你理解并同意腾讯为实现产品目的,对你发布的特定公开非保密内容(如“视频动态”、“自拍表情”和“视频号内容”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予以存储、向有关用户播放、供有关用户获取及再次使用等。
十、终端安全责任
10.1 你理解并同意,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可能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也可能会受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包括但不限于他人非法利用用户资料,进行现实中的骚扰;用户下载安装的其他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可能含有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威胁你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因此,你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注意密码保护,以免遭受损失。
10.2 你不得制作、发布、使用、传播用于窃取微信帐号、功能帐号及他人个人信息、财产的恶意程序。
10.3 维护软件安全与正常使用是腾讯和你的共同责任,腾讯将按照行业标准合理审慎地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保护你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安全,但是你承认和同意腾讯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
10.4 在任何情况下,你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腾讯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十一、第三方软件或技术
11.1 本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包括本软件可能使用的开源代码和公共领域代码等,下同),这种使用已经获得合法授权。
11.2 本软件如果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腾讯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可能通过本协议附件、在本软件安装包特定文件夹中打包、或通过开源软件页面等形式进行展示,它们可能会以“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协议”、“开源代码许可证”或其他形式来表达。前述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其他文件及网页,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你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如果你没有遵守这些要求,该第三方或者国家机关可能会对你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腾讯给予协助,你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3 如因本软件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腾讯不承担任何责任。腾讯不对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你需要获取支持,请与第三方联系。
十二、其他
12.1 你使用本软件即视为你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腾讯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你可以在本软件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你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视为你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软件。
12.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2.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2.4 若你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2.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2.6 本协议可能存在包括中文、英文在内的多种语言的版本,如果存在中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的版本相冲突的地方,以中文版本为准。
12.7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正文完)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https://mp.weixin.qq.com/s/_CX-GyypXy-9DF1edBpTvQ
. 原则
1. 为维护微信平台绿色网络环境,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腾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制定《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2. 微信用户在使用微信帐号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腾讯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微信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3. 若你对本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有任何疑惑或争议,可告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则予以解释或处理。
二.使用规范
1. 行为规范
用户在使用微信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的过程中不得进行影响用户体验、危及平台安全及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帐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帐号等。微信个人帐号行为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1软件使用规范:
  1.1.1 软件的获取:用户应通过微信官网、腾讯其他官方渠道(如应用宝)或经腾讯授权的第三方(如苹果公司App Store)获取微信官方版本客户端;
1.1.2 合法使用软件。除非法律允许或腾讯书面许可,你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1.2.1 删除本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1.1.2.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1.1.2.3 对腾讯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1.1.2.4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腾讯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1.1.2.5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1.2.6 通过非腾讯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腾讯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1.1.2.7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1.1.3 腾讯有权对前述行为进行独立判断,并对相关违规帐号进行处理。常见的行为有:使用抢红包插件、外挂、软件或系统;使用微信多开插件、外挂、软件或系统;使用微信皮肤修改插件、外挂、软件或系统;使用一键转发插件、外挂、软件等。
  1.2注册使用行为规范:
  1.2.1 获取微信帐号的渠道:用户须通过微信官方客户端注册微信帐号;
1.2.2 用户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手机号码进行微信帐号注册。注册过程中需进行短信验证并绑定一个有效的手机号码;
1.2.3 用户不得恶意注册使用微信帐号,如频繁注册、批量注册微信帐号、滥用多个微信帐号、买卖微信帐号及相关功能的行为。
1.2.4 用户不得利用多个帐号主体或控制多个微信帐号实施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行为,不得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恶意绕开或者对抗平台规则。
  1.3访问行为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帐号安全,腾讯有权对访问异常的行为进行独立检测判断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下是腾讯对不同类型访问异常行为的处理方案:
1.3.1 登录异常:对于注册后长期没有登录或者注册后长期无任何访问记录的帐号,为保护用户帐号安全,腾讯将限制其登录功能,用户需激活帐号后才能正常使用,激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短信验证码等;
1.3.2 打招呼异常:对于在打招呼场景设置展示或者发送违规内容(详见“2.内容规范”)以及打招呼频次、地域存在异常的行为,腾讯将根据情节对违规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1.3.3 解封异常:对于在申请自助解除封号过程中异常行为,如批量申请解封、通过机器指令申请解封、提交虚假资料、虚构好友关系以及利用第三方网赚平台解封等行为,腾讯将根据情节对解封帐号进行再次封号或者永久封号处理;对违规辅助他人解封的帐号进行短期或长期封号处理。
1.3.4 其他操作异常:如用户帐号在一定期间内产生异常大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发各类动态消息、参与各类互动评论等),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腾讯带宽资源被过度占用的,腾讯将对该等用户启动暂时冻结更新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接收新信息、无法添加朋友或群聊等)的保护,直至帐号使用情况恢复正常。
1.4 数据获取、使用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数据安全,腾讯禁止微信用户从事以下违规行为:
1.4.1 未经其他微信用户明确同意,或未向其他微信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其他微信用户数据,侵害其它微信用户合法权益的;
1.4.2 要求其他微信用户共享、提交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住址等)才可使用某种服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如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算命、披露个人信息后才能加入群聊等;
1.4.3 将其他微信用户微信号、名称、QQ号、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微信平台授权的用途的;
  1.4.4 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2. 内容规范
微信用户需要遵守《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送的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如:删除违规内容、限制与该主体相关帐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帐号等。所谓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侵权类内容
  2.1.1 主体侵权
  2.1.1.1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或商标专用权;
  2.1.1.2 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肖像,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2.1.1.3 冒用身份,使用他人特征性信息,足以误导其他微信用户的。例如:微信帐号昵称为某公司著名游戏产品名称,且在个性签名中暗示或明示其为该游戏产品的客服人员。
  2.1.2 内容侵权
   2.1.2.1 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的;
  2.1.2.2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微信号、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2.1.2.3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荣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的;
  2.1.2.4 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2.1.2.5  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2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2.2.1 发送或传播涉黄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的;
2.2.2 发送或传播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图片、情色漫画等内容的,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2.2.3 发送或传播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的。
  2.3暴力违法内容
  2.3.1 发送或传播人或动物自虐、自残、自杀、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令人不适的内容的;
2.3.2 发送或传播诱导他人自虐、自残、自杀或教唆他人进行犯罪行为等内容的;
2.3.3 发送或传播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或虐待内容的;
2.3.4 发送或传播吸食注射毒品或违禁药品等令人不适的画面内容的;
2.3.5 发送或传播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武器内容的;
  2.3.6 发送或传播以鼓励非法或不当方式使用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内容的。
  2.4赌博类内容
  2.4.1 发送或传播赌博邀请、胁迫或诱使他人参赌等涉赌内容的;
  2.4.2 出售赌博器具,介绍赌博规则和玩法,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赌博相关内容的。
  2.5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2.5.1发送或传播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2.5.2 发送或传播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2.6涉黑涉恐类内容
  2.6.1 发送或传播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2.7非法物品类内容
  2.7.1 发送或传播买卖发票、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象牙或虎骨等野生动物制品、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等非法物品内容的;
2.7.2 发送或传播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结婚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等证件等内容的;
  2.7.3 发送或传播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套现、公积金套现、医保卡套现、手机复制卡等内容的。
  2.8欺诈信息类
  2.8.1 类似广告形式的欺诈信息。如明显虚假夸大使用效果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成人用品类信息以及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等内容的;
  2.8.2 类似传销形式的欺诈信息。所谓类似传销形式,是指通过发展人员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地按照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等与传销行为类似的形式。如多级分销、高额返利等内容;
2.8.3 以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和数据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冒充亲友骗取他人信息的;以组织某种活动的名义,要求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
2.8.4 其他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网赚、中奖类信息、付费陪聊等。
  2.9不实信息类内容
  本规范所称的不实信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隐瞒真相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9.1 涉及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政治类不实信息;
  2.9.2 煽动国家、地区、民族、种族、宗教间仇恨、歧视、误解,损害善良风俗的不实信息;
  例:今天上午日本发生9.0级地震,安倍晋三不幸遇难!是中国人就挺起!!扩散出去!!!
2.9.3 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不实信息;
  例:震惊:在中国吃猪肉等于自杀 !!
  急急急请告诉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鲜了。请火速转发
  2.9.4宣扬邪教或封建迷信的不实信息;
2.9.5 与科学知识、生活常识、公众话题相关的不实信息;
2.9.6 与腾讯相关的不实信息,或者未经腾讯官方确认、披露或准许而发布的信息;
  例:未经许可发布的微信新功能信息。
  2.9.7 其他不实信息。
2.10 不良信息类
  2.10.1.1 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2.10.1.2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煽动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2.10.2 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
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用户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
2.10.3 骚扰及垃圾信息
除前述违规内容之外,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用户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如批量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
2.10.4其他违反与腾讯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服务协议、平台协议、功能协议的不良信息。如微信帐号买卖或租用、微信群买卖或租用或商业化使用等内容。
2.11 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发送或传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如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行政许可,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违规发布或传播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以及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等;
3. 支付规范
3.1. 在微信平台使用支付功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不得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或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协助。
3.2. 不得以任何方式禁止、阻碍、妨碍或影响微信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等腾讯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便利或协助。
3.3. 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等腾讯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的,需遵守《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等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
4. 处理规则
4.1.腾讯有权对上述行为或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4.2.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微信个人帐号,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情节进行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4.3.在微信群中实施违反本规范之行为的,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情节对该微信群及该微信群的建立者、管理者和违规行为的实施者进行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微信群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对微信群进行管理,以合理的注意义务规范群组行为,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三、投诉、申诉机制
1. 违规投诉机制
1.1 投诉内容:违反行为规范、内容规范(侵权类内容除外)、支付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内容的。
  1.2投诉方式:你可以通过微信客户端进入投诉页面进行投诉。
2. 侵权投诉机制
2.1. 投诉内容:内容规范中所述的“侵权内容”,如: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2.2. 投诉方式:如果微信用户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客户端进入投诉页面进行侵权投诉。
3. 申诉机制
  3.1.申诉原因:微信用户因违反本规范而被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腾讯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腾讯要求的证明材料向腾讯申诉。
3.2. 申诉方式:
  3.2.1. 因违反本规范下的“行为规范”或发布违法违规内容而被处理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
   3.2.1.1. 电话客服:0755-83765566
  3.2.1.2. 在线客服:访问kf.qq.com-> 微信->帐号保护->微信帐号服务。
3.2.2. 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而被处理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电脑访问weixin110.qq.com->投诉维权->微信号侵权行为->《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
四、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你在使用微信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微信用户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腾讯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的服务。
五、免责声明
微信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
关于微信服务腾讯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你对微信服务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本使用规范是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以及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打造绿色、健康、优质平台的更高目标而制定的,腾讯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依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做出判断,但是并不保证其判断完全与司法机构、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为此产生的后果微信用户及运营者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六、动态文档
本使用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七、相关协议链接:
《腾讯服务协议》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https://mp.weixin.qq.com/s/_CX-GyypXy-9DF1edBpTvQ
. 原则
1. 为维护微信平台绿色网络环境,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腾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制定《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2. 微信用户在使用微信帐号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腾讯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微信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3. 若你对本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有任何疑惑或争议,可告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则予以解释或处理。
二.使用规范
1. 行为规范
用户在使用微信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的过程中不得进行影响用户体验、危及平台安全及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帐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帐号等。微信个人帐号行为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1软件使用规范:
  1.1.1 软件的获取:用户应通过微信官网、腾讯其他官方渠道(如应用宝)或经腾讯授权的第三方(如苹果公司App Store)获取微信官方版本客户端;
1.1.2 合法使用软件。除非法律允许或腾讯书面许可,你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1.2.1 删除本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1.1.2.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1.1.2.3 对腾讯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1.1.2.4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腾讯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1.1.2.5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1.2.6 通过非腾讯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腾讯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1.1.2.7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1.1.3 腾讯有权对前述行为进行独立判断,并对相关违规帐号进行处理。常见的行为有:使用抢红包插件、外挂、软件或系统;使用微信多开插件、外挂、软件或系统;使用微信皮肤修改插件、外挂、软件或系统;使用一键转发插件、外挂、软件等。
  1.2注册使用行为规范:
  1.2.1 获取微信帐号的渠道:用户须通过微信官方客户端注册微信帐号;
1.2.2 用户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手机号码进行微信帐号注册。注册过程中需进行短信验证并绑定一个有效的手机号码;
1.2.3 用户不得恶意注册使用微信帐号,如频繁注册、批量注册微信帐号、滥用多个微信帐号、买卖微信帐号及相关功能的行为。
1.2.4 用户不得利用多个帐号主体或控制多个微信帐号实施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行为,不得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恶意绕开或者对抗平台规则。
  1.3访问行为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帐号安全,腾讯有权对访问异常的行为进行独立检测判断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下是腾讯对不同类型访问异常行为的处理方案:
1.3.1 登录异常:对于注册后长期没有登录或者注册后长期无任何访问记录的帐号,为保护用户帐号安全,腾讯将限制其登录功能,用户需激活帐号后才能正常使用,激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短信验证码等;
1.3.2 打招呼异常:对于在打招呼场景设置展示或者发送违规内容(详见“2.内容规范”)以及打招呼频次、地域存在异常的行为,腾讯将根据情节对违规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1.3.3 解封异常:对于在申请自助解除封号过程中异常行为,如批量申请解封、通过机器指令申请解封、提交虚假资料、虚构好友关系以及利用第三方网赚平台解封等行为,腾讯将根据情节对解封帐号进行再次封号或者永久封号处理;对违规辅助他人解封的帐号进行短期或长期封号处理。
1.3.4 其他操作异常:如用户帐号在一定期间内产生异常大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发各类动态消息、参与各类互动评论等),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腾讯带宽资源被过度占用的,腾讯将对该等用户启动暂时冻结更新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接收新信息、无法添加朋友或群聊等)的保护,直至帐号使用情况恢复正常。
1.4 数据获取、使用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数据安全,腾讯禁止微信用户从事以下违规行为:
1.4.1 未经其他微信用户明确同意,或未向其他微信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其他微信用户数据,侵害其它微信用户合法权益的;
1.4.2 要求其他微信用户共享、提交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住址等)才可使用某种服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如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算命、披露个人信息后才能加入群聊等;
1.4.3 将其他微信用户微信号、名称、QQ号、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微信平台授权的用途的;
  1.4.4 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2. 内容规范
微信用户需要遵守《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送的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如:删除违规内容、限制与该主体相关帐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帐号等。所谓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侵权类内容
  2.1.1 主体侵权
  2.1.1.1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或商标专用权;
  2.1.1.2 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肖像,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2.1.1.3 冒用身份,使用他人特征性信息,足以误导其他微信用户的。例如:微信帐号昵称为某公司著名游戏产品名称,且在个性签名中暗示或明示其为该游戏产品的客服人员。
  2.1.2 内容侵权
   2.1.2.1 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的;
  2.1.2.2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微信号、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2.1.2.3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荣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的;
  2.1.2.4 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2.1.2.5  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2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2.2.1 发送或传播涉黄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的;
2.2.2 发送或传播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图片、情色漫画等内容的,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2.2.3 发送或传播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的。
  2.3暴力违法内容
  2.3.1 发送或传播人或动物自虐、自残、自杀、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令人不适的内容的;
2.3.2 发送或传播诱导他人自虐、自残、自杀或教唆他人进行犯罪行为等内容的;
2.3.3 发送或传播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或虐待内容的;
2.3.4 发送或传播吸食注射毒品或违禁药品等令人不适的画面内容的;
2.3.5 发送或传播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武器内容的;
  2.3.6 发送或传播以鼓励非法或不当方式使用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内容的。
  2.4赌博类内容
  2.4.1 发送或传播赌博邀请、胁迫或诱使他人参赌等涉赌内容的;
  2.4.2 出售赌博器具,介绍赌博规则和玩法,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赌博相关内容的。
  2.5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2.5.1发送或传播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2.5.2 发送或传播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2.6涉黑涉恐类内容
  2.6.1 发送或传播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2.7非法物品类内容
  2.7.1 发送或传播买卖发票、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象牙或虎骨等野生动物制品、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等非法物品内容的;
2.7.2 发送或传播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结婚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等证件等内容的;
  2.7.3 发送或传播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套现、公积金套现、医保卡套现、手机复制卡等内容的。
  2.8欺诈信息类
  2.8.1 类似广告形式的欺诈信息。如明显虚假夸大使用效果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成人用品类信息以及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等内容的;
  2.8.2 类似传销形式的欺诈信息。所谓类似传销形式,是指通过发展人员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地按照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等与传销行为类似的形式。如多级分销、高额返利等内容;
2.8.3 以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和数据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冒充亲友骗取他人信息的;以组织某种活动的名义,要求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
2.8.4 其他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网赚、中奖类信息、付费陪聊等。
  2.9不实信息类内容
  本规范所称的不实信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隐瞒真相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9.1 涉及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政治类不实信息;
  2.9.2 煽动国家、地区、民族、种族、宗教间仇恨、歧视、误解,损害善良风俗的不实信息;
  例:今天上午日本发生9.0级地震,安倍晋三不幸遇难!是中国人就挺起!!扩散出去!!!
2.9.3 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不实信息;
  例:震惊:在中国吃猪肉等于自杀 !!
  急急急请告诉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鲜了。请火速转发
  2.9.4宣扬邪教或封建迷信的不实信息;
2.9.5 与科学知识、生活常识、公众话题相关的不实信息;
2.9.6 与腾讯相关的不实信息,或者未经腾讯官方确认、披露或准许而发布的信息;
  例:未经许可发布的微信新功能信息。
  2.9.7 其他不实信息。
2.10 不良信息类
  2.10.1.1 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2.10.1.2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煽动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2.10.2 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
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用户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
2.10.3 骚扰及垃圾信息
除前述违规内容之外,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用户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如批量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
2.10.4其他违反与腾讯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服务协议、平台协议、功能协议的不良信息。如微信帐号买卖或租用、微信群买卖或租用或商业化使用等内容。
2.11 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发送或传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如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行政许可,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违规发布或传播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以及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等;
3. 支付规范
3.1. 在微信平台使用支付功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不得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或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协助。
3.2. 不得以任何方式禁止、阻碍、妨碍或影响微信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等腾讯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便利或协助。
3.3. 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等腾讯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的,需遵守《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等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
4. 处理规则
4.1.腾讯有权对上述行为或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4.2.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微信个人帐号,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情节进行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4.3.在微信群中实施违反本规范之行为的,一经发现,腾讯将根据情节对该微信群及该微信群的建立者、管理者和违规行为的实施者进行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微信群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对微信群进行管理,以合理的注意义务规范群组行为,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三、投诉、申诉机制
1. 违规投诉机制
1.1 投诉内容:违反行为规范、内容规范(侵权类内容除外)、支付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内容的。
  1.2投诉方式:你可以通过微信客户端进入投诉页面进行投诉。
2. 侵权投诉机制
2.1. 投诉内容:内容规范中所述的“侵权内容”,如: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2.2. 投诉方式:如果微信用户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客户端进入投诉页面进行侵权投诉。
3. 申诉机制
  3.1.申诉原因:微信用户因违反本规范而被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腾讯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腾讯要求的证明材料向腾讯申诉。
3.2. 申诉方式:
  3.2.1. 因违反本规范下的“行为规范”或发布违法违规内容而被处理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
   3.2.1.1. 电话客服:0755-83765566
  3.2.1.2. 在线客服:访问kf.qq.com-> 微信->帐号保护->微信帐号服务。
3.2.2. 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而被处理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电脑访问weixin110.qq.com->投诉维权->微信号侵权行为->《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
四、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你在使用微信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微信用户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腾讯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的服务。
五、免责声明
微信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
关于微信服务腾讯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你对微信服务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本使用规范是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以及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打造绿色、健康、优质平台的更高目标而制定的,腾讯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依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做出判断,但是并不保证其判断完全与司法机构、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为此产生的后果微信用户及运营者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六、动态文档
本使用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七、相关协议链接:
《腾讯服务协议》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
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
. 原则
1、为维护微信朋友圈健康生态秩序,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微信安全中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制定《微信朋友圈使用规范》(下简称“本规范”)。
2、微信用户在微信朋友圈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微信安全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微信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3、若你对本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有任何疑惑或争议,可告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则予以解释或处理。
. 相关条款
使用微信朋友圈的服务,微信用户必须阅读并遵守《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腾讯服务协议》,以及腾讯为此制定的专项规则等。本规范是在上述协议及规则基础上进行解释和说明,相关内容和举例旨在帮助微信用户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关协议和规则,而不是修改或变更上述协议及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 使用规范
. 微信朋友圈健康生态秩序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微信用户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以下使用规范的内容有助于运营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微信朋友圈的运营规则,期望我们一起创建并维护运营者、用户、平台等各方共赢有利的生态体系。
1. 微信朋友圈内容规范
微信朋友圈内的发布内容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协议规则的规定。发布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微信用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1 侵权或侵犯隐私类内容
1.1.1 主体侵权
1)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2)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1.1.2 内容侵权
1)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3)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4)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微信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1.2 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1.2.1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
1.2.2 发送以色情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等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1.2.3 长期发送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以此来达到吸引用户的目的。
1.3 暴力内容
1.3.1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1.3.2.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1.3.3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1.3.4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1.3.5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1.4 赌博类内容
发送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
1.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1.5.1 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1.5.2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1.6 涉黑类内容
发送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1.7 非法物品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1.8 广告类内容
1.8.1欺诈虚假广告类
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广告(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
1.8.2非法物品及违法广告类内容
违法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非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象牙、虎骨等非法野生动物制品、贩卖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信用卡套现,办证,非法刻章,性虐等。
1.8.3广告推荐商品本身和微信帐号所公示身份(包含注册及公示的主体资料及运营业务范围)无关,如:帐号名称为心情语录,实际售卖减肥产品等。
1.9不实信息类内容
本规则所称的不实信息,指由微信用户等主体编造、转发、传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9.1 涉及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政治类不实信息。
1.9.2 煽动国家、地区、民族、宗教间仇恨、歧视、误解,损害善良风俗的不实信息。
例:今天上午日本发生9.0级地震,安倍晋三不幸遇难!是中国人就挺起!!扩散出去!!!
1.9.3 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不实信息。
例:震惊:在中国吃猪肉等于自杀!!
急急急请告诉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鲜了。请火速转发
1.9.4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不实信息。
1.9.5与生活常识、公众话题相关的不实信息。
1.9.6与腾讯相关的不实信息,或者未经腾讯官方确认、披露或准许而发布的信息。
例:微信收费;未经许可发布的微信新功能信息
1.10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类内容
1.10.1强制用户分享:分享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分享后方可预定,分享后方可知道答案等。
1.10.2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1.10.3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 :“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例:
1.11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
2. 微信朋友圈行为规范
以下行为严重违规并影响用户体验,还可能给其他用户、微信朋友圈及腾讯带来损害,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微信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1 使用外挂行为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微信朋友圈和相关系统。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规避群发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众平台的单发功能来实现群发功能,意图规避公众平台对于群发次数的限制等。下面是第三方工具登录页面之一:
2.2 刷粉行为
2.2.1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微信个人帐号、微信公众帐号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运营平台在微信朋友圈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包括但不限于:僵尸粉刷粉、微信公众帐号互相推广、微信个人帐号通过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摇一摇等任何形式推广微信帐号,以及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互推等。
2.2.2 本规范定义的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链接,头像,二维码,纯文字等各种形式完成的推广行为。
2.2.3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者帐号都将被处理。
3. 数据使用规范
3.1 获取或使用用户数据
不得以如下方式在微信朋友圈获取或使用其他用户数据:
3.1.1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
3.1.2 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手机号、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3.1.3 将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微信公众平台授权的用途。
3.1.4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或利用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从事与微信帐号所公示身份无关的行为。
4. 支付规范
为保障你的支付和资金安全,当你在微信朋友圈及相关功能进行支付时,我们建议你使用微信支付服务。使用时,需根据所使用微信支付的服务内容相应遵守《微信电子商务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及规则。
5. 商标与商业外观
5.1 微信用户必须遵守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关于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规则。
5.2 微信用户如非商标所有权人或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商标。
5.3 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含有他人商标、版权等涉及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的,腾讯有权要求发布者如实说明,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权利证书或授权证明,不按照要求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权利证明的,该内容将视为前述的违规内容。
5.4 非腾讯官方帐号,禁止在帐号名称、输出内容中出现与腾讯已有知识产权内容相同(如‘腾讯’、‘微信’、‘Tencent'、‘WeChat、‘QQ’等)、相似(例如,腾迅、tencetwecha等)的字样,或者容易与目前已有腾讯产品设计主题、外观等相混淆的内容。
5.5 任何非腾讯公司运营的微信帐号不得进行任何误导或暗示腾讯公司是该微信用户的行为,或者误导和暗示腾讯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认可其质量、服务或与其存在合作关系。
6. 阶梯式处罚机制与举报申诉机制
6.1 阶梯式处罚机制
6.1.1 违规内容
6.1.1.1一经发现,即删除内容,并屏蔽微信朋友圈。
微信帐号发布的,我们将视情节对该微信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6.1.1.2侵权类内容
主体侵权: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内容侵权:首次出现此类侵权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
6.1.1.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对于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暴力内容、赌博类内容、涉黑类内容、非法物品销售类内容,将视违规程度,对用户进行相应处罚。首次出现此类行为将对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多次出现或情节严重的将对违规帐号予以一定期限内封号处理。对于第三方将按照违规程度,屏蔽链接或直接封禁域名处理。
6.1.2 违规行为
6.1.2.1诱导分享、诱导关注、恶意营销行为
微信个人帐号:删除违规内容,我们将视情节对该微信个人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第三方:根据具体违规情况,进行屏蔽链接或封禁域名处罚。
6.1.2.2欺诈行为
微信个人帐号:删除违规内容,我们将视情节对该微信个人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第三方:根据具体违规情况,进行屏蔽链接或封禁域名处罚。
6.1.2.3集赞行为  
微信个人帐号:删除违规内容,我们将视情节对该微信个人帐号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第三方:根据具体违规情况,进行屏蔽链接或封禁域名处罚。
6.2 举报、投诉和申诉机制
6.2.1举报、投诉机制
微信用户及其他法律主体如认为微信朋友圈内存在侵权或违法违规信息或行为,可以分别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或投诉,并提供相关符合法律和腾讯要求的举报或投诉证明材料:
6.2.1.1 举报微信朋友圈违法违规信息或行为,应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举报功能进行;
6.2.1.2 投诉微信个人用户发布或实施的微信朋友圈侵权信息或行为,应通过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流程或微信安全中心侵权投诉页面进行;
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电脑访问 weixin110.qq.com->侵权投诉->个人侵权投诉
6.2.1.3 投诉微信公众帐号发布或实施的微信朋友圈侵权信息或行为,应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在线“申请侵权投诉”流程或微信安全中心侵权投诉页面进行;
公众号侵权举报:电脑访问 mp.weixin.qq.com->页面底部->侵权投诉
6.2.2申诉机制
微信用户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或解封:
6.2.2.1微信公众帐号申诉途径指引:公众帐号因违规被处理后可进行申诉,在违规处理提示页有申诉入口。
申诉时需提供相关符合法律和腾讯要求的申诉证明材料供腾讯审核。
6.2.2.2电话客服:0755-83765566
6.2.2.3在线客服:访问kf.qq.com->微信->解除登陆限制
6.2.2.4第三方应用或信息被禁止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解封:
1)请先对照上述规范,将违规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直至符合本解答相关规范为止。
2)修改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腾讯指定邮箱:moment@tencent.com申请解封。
3)若微信公众帐号功能被封禁,请按公众平台的相应提示等待解封,目前此邮箱(moment@tencent.com)只接受朋友圈相关处罚的解封申请,不接受微信公众帐号解封申请。
邮件标题请采用如下格式:
【朋友圈解封申请】“申请人或企业” + “页面主题(如神经猫)”
正文请附上被屏蔽链接以及情况说明。
经审核被屏蔽内容修改后已符合本解答相关规范,方可解封。  
6.2.2.5侵权反投诉通知指引 ——
微信公众帐号:访问kf.qq.com-> 微信->解除登陆限制
微信个人帐号:电脑访问weixin110.qq.com->侵权投诉->个人侵权行为投诉->微信个人用户侵权投诉反通知指引
. 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你在使用微信朋友圈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微信用户应避免因使用微信朋友圈而使腾讯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的服务。
. 免责声明
微信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关于微信朋友圈腾讯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你对微信朋友圈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 动态文档
本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 定义及适用
本规范所称“微信用户”指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软件用户、微信公众平台用户、微信开放平台用户等使用微信及其相关平台、功能的全部用户。
本规范所称“微信帐号”指包括但不限于微信个人帐号、微信公众帐号、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帐号等使用微信及其相关平台、功能的全部帐号体系内的帐号。
涉及微信公众帐号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行为等,均适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协议和规则的规定。
涉及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行为等,均适用《微信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等协议和规则的规定。
八、实施时间
本规范自2015315日起施行。
本次更新时间:2015315
相关协议链接:
《腾讯服务协议》
《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
来源:腾讯公司
编辑:冯梦玉

765#
发表于 2020-4-26 16:20:1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贾梦琪

766#
发表于 2020-4-26 16:22:1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记者无证采访发稿,人民网好大胆!



针对人民网记者时岩无证采访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好:
根据现行有效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2009)》第16条规定,“新闻机构中尚未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必须在本新闻机构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记者带领下开展采访工作,不得单独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人民网河南频道频道采编人员在未取得新闻记者证的前提下,单独从事新闻采访活动,违反《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现特向相关部门就此事作举报。

人民网河南频道涉媒体从业人员时岩无记者证。根据中国记者网查询结果,《人民日报》或《人民网》发放的新闻记者证中,均无“时岩”此人。

根据人民网河南频道相关网页公示,时岩为人民网河南频道新媒体发展部无线事业部组长。经电话求证人民网河南频道,对方确认时岩无新闻记者证,是该网站涉媒体从业人员之一。
音频为人民网河南频道证实时岩无记者证,称其未署名记者


时岩在人民网单独发布新闻类稿件。经举报人检索发现,人民网河南频道曾以时岩名义单独发布多篇稿件,包括《李树建大师工作室”落户洛阳》、《温情一瞬:铁路民警与驻村干部夫妻60“巧遇记”》、《郭某鹏工作地基运投资大厦咋样了?专业消杀队来了》等。时岩所发的稿件中,部分稿件署名记者,《2019中国涂料大会在濮阳市召开 创新、绿色成关键词》内文中也多处出现“记者”称呼。
视频地址:http://ha.people.com.cn/n2/2020/0314/c353094-33876063.html
2013年1月,河南省安阳市政府发文,称“人民网河南频道记者时岩”到汤阴县采访联审联批联办工作情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和县政府办副主任等陪同采访。举报人经检索历史发现,时岩至少从2012年开始,便以实习生名义在人民网河南频道从事涉媒体新闻采编业务,长期无证从事新闻采编,性质恶劣。
时岩以“记者”名义进行采访

对于人民网河南频道涉媒体从业人员时岩无证进行新闻采访的行为,举报人认为相关行为明显违反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新闻机构有相关行为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可以暂停核发该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并建议其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对其负责人给予处分”。

以上情况特此汇报,请国家新闻出版署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来源:微信公众号 九眼桥漫谈


编辑:贾梦琪

767#
发表于 2020-5-4 14:02: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768#
发表于 2020-5-9 21:47: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崔小西
769#
发表于 2020-5-22 19:49: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人民日报社迎来首位70后副总编


近日,人民日报社官网领导介绍栏目显示:赵嘉鸣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兼国际部主任。据了解,赵嘉鸣是人民日报社首位70后副总编。


据官方信息,赵嘉鸣,男,汉族,197210月生,江苏南通人,199510月参加工作,1997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他早年曾任人民日报驻朝鲜记者站首席记者(正处级)、人民日报国际部主任编辑、人民日报社外事局正处级干部等职,200712月后历任人民日报社外事局副局长、人民日报社对外交流合作部副主任、人民日报社对外交流合作部主任等。201611月,赵嘉鸣出任人民日报社国际部主任,并继续担任对外交流合作部主任,一年之后专职担任人民日报社国际部主任,直到今年5月担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兼国际部主任。

来源:微信公众号:编前会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s4EbZbweunlwZYbv_jhLg

编辑:冯梦玉

770#
发表于 2020-6-1 19:19: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闪电新闻联合全国11家主流媒体成立全国首个区块链新闻编辑部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0日讯 在2020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由中国12家省级主流新媒体作为首批成员单位组建的全国首个区块链新闻编辑部于5月20日在云端正式成立。
全国区块链新闻编辑部是由湖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倡导筹备,由湖北广播电视台长江云、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时间、上海报业集团澎湃新闻、贵州日报天眼新闻、江苏广播电视台荔枝新闻、重庆广电集团第一眼新闻、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极光新闻、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广西日报广西云、云南日报云报新闻等12个省市的主流新媒体作为首批媒体单位联合组建,系全国首个云上新闻编辑部。
据区块链新闻编辑部筹备单位负责人介绍,云上编辑部将紧扣2020年全国两会的重要议程,围绕“2020,我们一起拼”这一奋进主题,充分利用各家媒体的资源优势,运用5G传播、AI人工智能、异地全息投影等新媒体传播技术,开展媒体间“跨越山河大海、击破时空障碍”的云端大型联合报道。编辑部将充分发挥“区块链”共享、共融、共赢的技术运营精神,除了充分反映两会代表和委员们履职尽责的大会实况外,还将充分展示全国各地在“疫后重振进行时”、“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突出成就。
为讲好中国故事、唱响各地声音,全国区块链新闻编辑部秉持“策划众筹”、“传播去核”的运行理念,即在具体操作时,所有成员单位抱团联合策划,通过云连线的方式召开云端策划会,成员单位代表每天进行头脑风暴,一起想点子、做产品、做宣推。谁提出点子,谁就任项目组长,谁就是传播的主导者,每一家媒体都平均享有爆款新闻的开锁值班钥匙。持有“值班钥匙”以外的一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共同约定,竭尽全力为项目主导者提供最大资源,为新闻传播提供最大舞台。
目前,区块链新闻编辑部已经推出了全国首个“两会流媒体杂志”,定期刊登各家主流媒体的核心新闻产品和独家报道;策划了“2020,我们一起拼”联合云直播、“战疫斗贫 有你有我”、“走进人民大会堂的战‘疫’代表”、“代表人民来带货”、通过5G传播技术的“全息面对面”等两会主题宣传策划。
来源:闪电新闻
编辑:贾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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