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做个试验
楼主: 刘海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媒介生态案例集锦

[复制链接]
731#
 楼主| 发表于 2026-3-15 20:26:23 | 只看该作者
【新闻线索,欢迎媒体同行跟进声援】


《法院判了,媒体不能报道?媒体按照判决书报道,竟然被宿州一法院判为侵权!》


2021年12月20日,宿州中院对一起凶杀案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12月29日,判决书送达受害人家属;2021年12月30日,正观新闻依据判决书内容,发布报道《男子拒绝与前妻复婚,遭前岳父砍杀身亡,凶手被判死刑》,报道已标注该案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随后,案件凶手宗某和其女儿,以正观新闻报道时判决书尚未生效(送达家属10天后生效)为由告其侵犯名誉权,进行索赔。


2025年12月9日,安徽一审判正观新闻败诉,要求其在官方平台置顶道歉30天,还要赔偿对方3万元。


此案赔偿额度不大,按说正观新闻道歉赔款就能迅速息事宁人,可是,正观新闻为何拒不认怂、硬扛到底?


正观新闻相关人士表示:主要是为了维护媒体依法报道的正当权利,不能让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开这个坏头,否则以后媒体没法报道案件了,一审不能报,因为还有二审;二审也不能报,因为可能会再审……


此案明天二审,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媒体司法报道的合法边界,值得所有媒体同行关注!


正观新闻记者已抵达宿州,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代理正观新闻,明天出庭应诉。


欢迎各家媒体同行关注此案、跟进报道,声援正观新闻被诉的媒体同行,维护媒体报道案件的正当权益,警示制造报道障碍的个别法官!


哪位老师想跟进此案,可以私信我要相关素材和联系方式。


谢谢各位老师!!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马丽萍


732#
 楼主| 发表于 2026-3-16 12:10: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云南广播电视台3月16日0时0分停播少儿频道、教育广播和旅游广播

近日,云南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精简精办频率频道的部署要求,主动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配置,积极推动系统性变革工作,云南广播电视台通过深入研究论证并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决定2026年3月16日0时0分正式停止云南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教育广播和旅游广播节目播出,并停止相关信号传输。

少儿频道、教育广播和旅游广播停播后,原来所承担的宣传职能将调整分流到云南广播电视台其他频道频率,部分优质节目及核心栏目将同步调整迁移至其他频道频率播出,并对同质化栏目进行整合改版,进一步优化节目内容和质量。




来源:长江朱建华
编辑:金语垚

733#
 楼主| 发表于 2026-3-19 21:19: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媒体依据一审判报道败诉  是个危险的开端


近日,一起涉及媒体报道与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宗某静、宗某全两名原告指控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0发布的新闻《追踪|安徽男子拒绝与前妻复婚 遭前岳父砍杀身亡 凶手被判处死刑》侵害其名誉权,法院一审认定媒体构成侵权并判令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万元及律师费一万元。

此案判决引起法律界和新闻界的极大的争议。

审理媒体侵权案件时,法官应当特别注意审查媒体方提出的抗辩事由是否可以认定。这是保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护。

本案中被告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存在权威信息来源、连续报道、涉案报道内容真实可靠等诸多抗辩事由。如果仅以被告“在报道时所依据的刑事判决书尚未生效,却在新闻标题及内容中未明确标注这一关键信息,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凶手被最终定罪,导致报道内容失实。”就认定新闻媒体报道内容失实,既不合法,也不合理,还开一个了一个危险而荒唐的先例。

笔者从权威信息来源、连续报道、涉案报道内容真实可靠等三个角度,来分析涉案报道是否构成内容失实,侵害他人名誉权。

一、涉案报道的信息来自权威信息来源

涉案报道的信息来源是司法判决书,属于权威信息来源。新闻媒体根据司法判决等权威信息来源所作报道,客观准确的,不能认定侵害名誉权。

权威信息来源是指新闻媒体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等消息来源所做的报道。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可权威信息来源作为新闻媒体侵权免责的事由。

最高法《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文书和实施的公开职权行为所作报道,客观准确的,不认定侵害名誉权。

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学界主流学说,以下情形都视为权威信息来源:(1)权威机构(通常是指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和军事机关)组织的新闻发布会;(2)权威机构授权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例如政府机关授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新闻单位发布的信息; (3)公开的听证程序;(4)法院或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判文书或仲裁文书;(5)行政机关作出的正式处罚决定;(6)立法机构有关行使立法职权的行为。

发布消息的权威机关,需要对发布消息的真实性负责。因为由于发布的消息的是权威机关,其具有查证事实的权力和义务,而且具有极强的公信力。所以新闻媒体不需要对权威机关发布消息的真实性负责,权威机关发布的消息不真实造成损害由权威机关负责。

只要新闻媒体报道没有添加其他不实事实,没有使用诽谤、侮辱性文字,没有添加引人误解的不当标题,没有删减事实,就不构成名誉侵权。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法院作出的判决就属于权威信息来源,不论是否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只要新闻媒体在报道中写明是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即可。否则就会行形成新闻媒体只能报道二审生效判决,不能对司法审判过程进行报道,从而丧失了对司法机关的舆论监督,无法实现阳光司法的使命,无法督促司法机关程序透明、依法办案。

二、涉案报道是连续报道

连续报道是媒体对同一新闻事件连续进行报道,最终报道内容真实、合法的报道。连续报道可以对抗对前导报道构成侵权的诉讼请求。连续报道也叫动态真实,是对正在发生、发展中的新闻事件及所追踪事态所做的及时而又持续的动态报道。构成连续报道,可以对抗在连续报道中的前导报道中构成侵权的诉讼请求,不能以前导报道中的阶段性报道中的内容认定为媒体侵权行为。

新闻工作面临一个与生俱来的悖论,即既要追求真实性又要追求矛盾,一方面既要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又要追求新闻传播的时效性。因此,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只能是即时性的,也就是过程性的,不可能终局性的。

只有不同媒体的长期、连续报道,才能最大限度的不断接近真相,最终还原事实的真相。随着新闻事件的发生发展、新闻报道也呈现出动态变化。连续报道是与新闻事件发生、发展基本同步的,本来就是新闻真实性的必然。

根据笔者检索,被告正观新闻就此新闻事件刊发了三篇新闻报道,如下:

《安徽男子拒绝与前妻复婚 遭前岳父砍杀身亡 凶手曾扬言要干掉女婿》(2021年11月24日刊发)

《追踪|安徽男子拒绝与前妻复婚 遭前岳父砍杀身亡 凶手被判处死刑》(2021年12月30日刊发)

《追踪|男子遭前岳父砍杀身亡 凶手获死缓并限制减刑 受害方家属称将继续申诉》(2026年3月13日刊发)

   这一新闻事件中正观新闻进行连续报道时具有善良目的,态度实事求是,为追求新闻事件的真实性进行公正报道,不涉及被报道对象的人格侵权问题。最为关键的是,正观新闻的连续报道的最终结论是肯定的、真实的,不涉及侵害被报道对象的名誉权问题,不构成侵权。

三、涉案报道真实可靠,不存在报道内容失实

此案中一审判决认为,被告正观传媒公司在报道时所依据的刑事判决书尚未生效,却在新闻标题及内容中未明确标注这一关键信息,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凶手被最终定罪,导致报道内容失实。

这一结论显然难以成立。首先,在被告刊发的涉案报道《追踪|安徽男子拒绝与前妻复婚 遭前岳父砍杀身亡 凶手被判处死刑》,其文中明确写道对被报道对象是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不存误导公众,报道内容失实的问题。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媒体公信力的根源。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如何认定新闻报道是否存真实可靠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规定: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按照上述规定,判断新闻媒体报道是否失实的标准是事实基本真实,不要求其报道的事实全部真实。新闻报道只要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能力判断,有可以合理相信为事实的消息来源作依据,就可以认定为真实的报道。

根据新闻媒体报道工作的特性,媒体只要做到以下三点:(1)核实新闻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2)对各方当事人的采访客观平衡;(3)对所报道事件主要线索进行过核实。就可以视为新闻报道的内容做到基本真实。

但是,新闻媒体毕竟不是拥有调查权力的国家司法机关或权力部门,所拥有的资源和采访手段有限,不可能对一篇新闻报道中所涉及的全部事实进行逐一核实。比如,一篇新闻报道中涉及的10处事实,有3处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在这种情况是否要认定媒体报道失实呢?

新闻报道失实可以分为主体失实和细节失实。主体失实是指媒体报道的主体事实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细节失实是指媒体报道的基本事实是真实的,但是细节上有出入,细节失实不会影响到公众对于报道涉及的人或事本身是否善恶的判断评价,不会降低其社会评价,不会使其名誉权受到侵害。

此案中一审判决认为,被告正观传媒公司在报道时所依据的刑事判决书尚未生效,却在新闻标题及内容中未明确标注这一关键信息,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凶手被最终定罪,导致报道内容失实。涉案报道的主体问题是,被报道对象是否实施了刑事犯罪行为,至于被报道对象最终被如何定罪量刑只是细节问题,并不使其名誉权受到侵害。

被报道对象经二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以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程序合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正观新闻对此信息也进行了及时报道,并未对对被报道对象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损的后果。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周强曾在两会上强调,要 “切实保护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

如果对新闻媒体过分苛责,势必会导致“寒蝉效应”,使公众和媒体欲言又止,挤压言论自由的空间。新闻媒体因恐惧于遭受法律制裁,将放弃行使其正当舆论监督权利,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将使得“保护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成为一句空话,使得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受损。

(作者:北京市京师事务所律师许浩,此前系资深法治记者)

来源:磨稿子
编辑:金语垚


734#
 楼主| 发表于 2026-3-22 21:19:5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媒体成被告席常客,是一个危险信号


《正观传媒》因报道一审未生效判决被诉侵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其官方平台公开发布向两原告致歉声明并置顶30日,向两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律师费1万元。
无独有偶,某药企曾有以化工原料充当原料药的“黑历史”,被曝光后将一家官方背景的新媒体诉至法院,索赔金额高达500万元,该案近日即将开庭审理。
就《正观传媒》被诉案而言,其报道基于宿州市中院盖章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中已提及“一审开庭”“法院已作出判决”等程序性事实,并未捏造或歪曲核心信息 。一审法院以“未标注判决尚未生效”为由认定侵权,虽有其法理逻辑,却抬高了新闻报道的合规门槛,势必使得媒体陷入“预防性自审”困境。
若强制所有涉司法报道为了免责,加注“此判决可能被推翻”,公众将被冗余信息淹没,信息密度被稀释,真相反而在过度注释中模糊,最终损害的是司法透明与社会监督的根基 。
而某药企制售假药劣迹的报道,全文除了几张证据截图,正文仅1865字,这是本人见过的最为克制的监督报道文本之一,几乎到了“谨小慎微”的地步。
报道的事实部分,全部依托实名举报者讲述、工人签字捺印证言以及药监局的官方回复构建,通篇难觅一句记者的主观性表述。
该药企的起诉理由是:报道涉及的问题,省高院、最高法院已有胜诉判决,媒体报道失实。
问题在于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判决,只是在法律上确认了相关生产合作协议的合法性,但‌不构成对其药品合法性、安全性或刑事违法性的背书,‌更不意味着其过往存在的违法生产行为可以“一笔勾销”。
换言之,判决的核心只是在特定法律框架下,对其合同效力与民事责任的确认,而非对所有监管质疑的彻底清除。因此合同有效不等于事实虚假,行政定性变更不等于刑事违法豁免,更不等于媒体监督构成侵权。‌‌
本事件属于重大公共卫生议题。媒体基于事实的客观报道,‌完全符合新闻伦理与法律边界‌,意在增强社会由“结果导向”转为“过程正义”的药品安全观。
该企业不反思产品安全,却“老虎屁股摸不得”,提出巨额诉讼赔偿。这不是维权,是‌用法律程序反噬公共监督‌,将诉讼作为“舆论灭火器”。
两起案件表面是名誉权纠纷,实则折射出一种危险趋势:‌面对严肃的舆论监督报道,当过度维权成为武器,监督便无处容身。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网络名誉权纠纷同比激增83%,但原告获赔金额不足主张的10%。
这组数据揭示的不仅是诉讼数量的膨胀,更是诉讼目的的异化——多数诉讼并非为补偿损害,而是为制造沉默。
新闻伦理的核心从来不是追求“零风险”,而是坚守“真实、客观、平衡”。
媒体不是完美的圣徒,但它是监督权力、揭示真相的重要力量。
当报道事实真相不再是一种天然权利,反倒成了需要自证清白的沉重义务,我们所处的公共话语空间便已悄然失衡。
而“真实”的界定权交予法官的裁量,“客观”的合法性需要律师在法庭上辩护,新闻语言这一原本支撑公共对话的基石,便沦为诉讼博弈中伤人的利刃。
我们支持依法维权,但反对以诉讼为名行压制之实。
现今屡见不鲜的“诉讼威慑‌”,正在成为比行政干预更隐蔽、更有效的“内容审查机制”。
如果公权力通过“名誉权诉讼”压制批评报道,资本通过“天价索赔”吓退调查记者,甚至普通个体也能利用“弱者叙事”在法庭完成对媒体的道德绑架,社会的监督防线必然不断后退。
这不仅是媒体的危机,更是社会监督机制的危机。
重建媒体监督权,法院应避免过度限制舆论监督空间,‌恪守《民法典》第1025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之免责条款。
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个人只要出于公共利益目的进行监督性表达,都应受到该条款的保护。
司法裁判应回归《民法典》立法本意,尊重新闻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差异,承认媒体调查能力的局限性,只要其来源可信、态度客观,就应予以保护。
这不是赋予媒体特权,而是让法律回归其本源——在真相与尊严之间,为公共利益留出呼吸的空间。


来源:老萧杂说
编辑:金语垚

735#
 楼主| 发表于 2026-3-26 19:19: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城里来了只“老虎”




故事从纸墨最盛的年代说起。

一、墨门旧梦:纸上江湖的最后一段盛世

那几年,江湖还相信“文章能当剑”。各地报馆门派林立,有的擅长短打快讯,有的擅长长卷深访。老虎起初只是门派里的走脚弟子:跑现场、抄笔录、问邻里,夜里写稿到灯油见底。

他换过几座城,也换过几位师父。有人教他“写人要留余地”,有人教他“证据要过三遍手”,还有人只说一句最冷的江湖规矩:别把自己写进稿子里。

可他偏偏把自己写了进去。

不是用第一人称,而是用一种更危险的方式——把自己的姓名挂在驿站飞帖上。

二、驿站飞帖:快过审稿,也快过祸福

岭南有个大门派,门规严,稿子要过堂。老虎进门后,忽然赶上驿站兴旺:人人能发帖,帖比报纸快,快到真假还没来得及沉淀,情绪已经成了潮水。

他看见潮水能推开旧门:一些被压在案底的旧事,一些在地方盘根的利益纠葛,一些本该在官家里慢慢核的疑点,忽然被众目照亮。

于是他用了驿站的快,把一位“曾在西南掌过印、后又入京任要职”的人物推到台前。帖里有材料、有指控、有推理,也夹杂了江湖最常见的东西:转述、印象、旁证、未竟之证。

支持他的人说:这是啄木鸟啄腐木,宁可吵,也别烂到根里。
反对他的人说:驿站飞帖太利,一刀砍下去,可能砍到真腐,也可能砍到无辜的枝。

城里的人也在看。只是城里看法更复杂:

有办事的人想:若放任流言横飞,秩序散了,最后受伤的是普通人。
也有守门的人想:若事涉公器清廉,总要允许质询与监督,否则城墙再高,也挡不住人心塌陷。
还有人心里更实际:一旦闹大,谁来兜底?谁来背锅?

不同的心思,最后会汇成同一条命令。


三、跨城缉拿:刑名如网,网里不止一个“敌人”

不到一个月,老虎被从家中带走,跨城押解。江湖人最怕的不是被问话,而是被从熟地带到生地——朋友赶不到,讼师难会见,消息断在半路,连“你到底犯了哪一条规矩”都要等官家慢慢吐出字来。

最初的刀谱叫得很重,像是“扰乱”“挑衅”一类的笼统招式;后来又换成“伤名”,再后来卷宗里出现更多名目,仿佛一只百纳囊,什么都能装。

四、狱中灯影:三百四十六夜,心证与法证

这时候,武侠小说最容易写成“官府皆恶、侠客皆冤”。可真实的江湖更像一间长夜的屋:灯芯很细,风从缝里钻,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永远站在光里。

老虎被押进京师的高墙之内,第一件事不是挨打,也不是受刑,而是被迫学会一种新的时间算法——日子被切成“提讯”“会见”“退回补正”“等待通知”的小块,块与块之间,是漫长的空白。

办案的人并不都凶。有个年轻差役递水时低声说:“你若真有凭据,就把凭据摆全;你若只是听来的,也得说清听自何处。我们也怕错。”

这句话像一枚钉子,钉在老虎心里:城里的刀,不一定只为伤人;很多时候,它也为避免乱砍。只是刀一旦出鞘,先伤到谁,常常不由持刀者完全决定。

外面的人开始奔走。旧门派里有老编辑叹气:“这孩子把自己当成了稿子的一部分。”也有同行拍桌:“写事实不是罪,怕的是不让人写。”讼师来来去去,像持剑的客,在卷宗的字缝里找生路:哪里证据不足,哪里推断过界,哪里能把“监督”与“恶意”分开。

老虎在狱中复盘自己那几段飞帖,越看越像拆招:有些招式稳,落点是材料;有些招式急,落点是判断。他开始明白,驿站的快让他赢了声势,也让他输在“余地”——江湖写作要留余地,朝堂刑名更要留余地;你不留,别人就替你留,留成一张网。

五、卷宗回转:两次退回,网线松处见人心

案子走到官家手里时,城里换了一种步法:不再只看“闹得多大”,而要看“证据能不能站住”。

官家的人也不全是冷面。他们更像账房先生:一笔一画要对得上。若对不上,就退回去补;补不齐,就不敢贸然落笔定人一生。于是卷宗几度退转,像一封被拆开又封上的信。

这期间,江湖的声音起伏不定。有人把老虎当旗,也有人把他当靶。旗与靶的共同点是:都不太像一个人。老虎自己却在那间屋里变得更像一个人——更谨慎、更沉默,也更固执。

终于有一天,门开了,不是放人回江湖,而是换成另一种束缚:取保。老虎走出高墙,天光刺得他眯眼。他在门口站了很久,像一个内力被封过的人,重新确认自己还能呼吸。

六、不诉雪书:清白落纸,仍须自证

后来,官家落下一纸“不诉”。那张纸很薄,却重得像一块碑:它不等于宣告“你句句为真”,更多是在说——刑名之刃不该在此处落下;监督与质询,哪怕有偏差,也不必必然用刑法去定性。

这在江湖里引起一阵短促的欢呼,像冬日里忽然飘落的雪:洁白、安静,也带着寒意。因为雪落并不意味着春来。

老虎拿着那纸雪书,想过要讨个说法,要赔偿,要追问当初的跨城缉拿与指定管辖究竟该如何被审视。但他更清楚:真正让人难受的,不是那三百四十六夜本身,而是它留下的一种阴影——从此以后,他每写一个字,都会先听见锁链响。

七、归门不再:纸媒门派衰,游侠路更窄

他曾想重回门派。江汉一带有报馆招他,他写过几篇硬稿,仍旧锋利,仍旧想把“利益与官家”写清楚。可门派的气数已经变了:掌门更谨慎,堂规更繁,最重要的是,门派怕再出一个“让全门陪着挨刀”的人。

江湖不缺勇气,缺的是容器。纸媒的容器裂了,驿站的容器太薄,薄到盛不住复杂的事实,只盛得住一句立场。

于是老虎开始独行。

他开小号,写“法与情”,像给自己立了两面旗:一面写条文,一面写人命。他去草原看牧民与矿企的纠葛,去小县看干部与百姓的冲突,去听那些被官家搁浅的哭声——这些事不像“扳倒大员”那样轰动,却更像江湖的底盘:底盘若烂,上面再光鲜也要陷。

可独行侠的麻烦,往往不是刀,是银。调查要盘缠,奔走要车马,找人要成本,诉讼要费用。你越想把事情做“像样”,越容易被问一句:“你靠什么活?”

八、新案新刃:诬告与经营,名与利同时被问

又过些年,他在驿站发布新文,指向一位地方旧主事者,牵出拆迁、招商、悲剧与疑点。文章很快消失,像被风卷走;随之而来的是更快的网——这回不只问“你是否伤人名”,还问“你是否意图陷害”,甚至问“你是否以此谋利”。

这两招比旧时更难拆:

“诬告”问的是心——你说错了不够,还要证明你错得“有意”;
“经营”问的是路——你走江湖的盘缠从何而来,你与人合作的方式是否越界,你的自媒体到底算不算一种“生意”。

城里办案的人也有他们的焦虑:驿站一夜可起千浪,浪大了会撞堤;若不管,怕失序;若管重了,怕误伤。不同部门之间还有各自的职责与压力,互相牵扯,像一盘复杂的内功:稍不协调,就走火伤人。

有人把老虎的同行互助社群说成“结社”,有人把他的写作说成“产业链”。这些说法未必都站得住,但它们一旦出现,就足够让很多人退后半步——江湖里最致命的不是刀,是孤立。

九、余波:窄桥仍在,桥上行人更少

到这里,故事又回到那座窄桥:一头是“监督之直”,一头是“秩序之稳”。桥必须在,因为没有监督,城墙会从内部生霉;没有秩序,江湖会被流言与私刑撕裂。

老虎的命运之所以让人揪心,不是因为他必然正确,也不是因为城里必然错误,而是因为他把一个时代的难题摊在光下:当纸媒门派退潮、驿站喧嚣涨潮,事实的复杂与官家的谨慎如何共处?当一个人用自己的名作担保,城又该如何既不纵容谣言、也不扼杀监督?

江湖传言很多,定论很少。可不论将来卷宗如何落笔,有一点已写进所有人的心里——

啄木鸟并不住在森林的对立面。它与树同生,只是啄出的声音,让森林不得不听见自己的空洞。


来源:法点透
编辑:赵牧云

736#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23:20:1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徐威:坚持乐观,拥抱变化
三十而立,对凤凰卫视而言,意味着要在一个剧变时代中明确战略方位。
这是卫星通讯与AI算法并行的交替期,也是全球舆论场风云激荡的考验期。面对前所未有的外部环境,凤凰卫视并没有停留在美好的往日,而是主动拥抱变化,选择在三十周年节点向新而行,致力发展成为一家服务全球受众的全媒体国际传播机构。如何在坚守专业底色的同时,构建起覆盖全球的全媒体新生态?这不只是一场技术的跃迁,更是一次关于使命的深远进化。
2021年以来,凤凰卫视管理团队展现出极其务实的变革意志,以“再创业”的紧迫感,主导了凤凰近年来最为深层的体系化重组:从“聚焦主业”的战略定力,到“全媒体国际传播”的实战演进;从深耕香港的在地情怀,到“AI即渠道”的前瞻布局。
在外界看来,这是一家老牌媒体机构的“华丽转身”,更是一个国际传播机构在不确定时代中,对专业主义底色的笃定持守,以及对文明力量的乐观坚守。
近日,《凤凰周刊》独家专访了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徐威。在对话中,他不仅清晰界定了凤凰作为“报道者、讲述者、搭建者”的三重角色,更坦诚分享了他在公信力与经营力、专业主义与技术冲击,以及全球分歧与文明对话之间的思考。

面对AI引发的技术范式转移,以及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他的答案很清醒,也很感性:悲观太过容易,乐观需要勇气。在他看来,面对受众变化,要进入新的资讯消费场景,要用新方式生产内容。但是,技术再变,无法替代价值判断,公信力才是媒体的“安全边界”。而眼下的“变”,是为了更好守住那份“不变”。
凤凰卫视是一家更值得信任、更有活力、更有国际影响力的媒体。这是一场关于“变与不变”的对谈,也是一个国际媒体机构在三十周年的节点上,写给未来的宣言。

徐威在凤凰卫视30周年台庆盛典上致辞
三十年的“变与不变”

《凤凰周刊》:很多观众把凤凰卫视当作“老朋友”。在三十周年这个特殊节点,您如何定义今天的凤凰?
徐威:听到“老朋友”三个字,的确别有一番滋味,这是压力,也是动力。我们感恩全球很多观众对凤凰的厚爱,更珍视他们对凤凰的期待。作为海外最大的全媒体华语文化传媒集团,凤凰卫视始终坚持立足香港、面向全球,传播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过去五年,我们努力提升内容公信力和全媒体传播力、影响力,从卫星电视频道到互联网、户外大屏、杂志、新闻客户端、海内外社交账号等传播形态,形成“台、网、屏、刊、端、号”融合传播体系,让优质内容触达全球更多受众。
关于您提到的“定义”,我认为,今天的凤凰主要有三个角色:
首先,我们是全球大事的现场报道者——“大事发生看凤凰”品牌深入人心。我们在全球有63个记者站,有能力把重大事件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受众。凤凰报道坚持国际视野、中国视角,关注国际热点与全球治理议题。既让受众更清晰、全面地了解世界之变,更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发展。现在国际局势这么复杂,中国视角和国际视野的这种碰撞,正是让受众最解渴的地方。
其次,我们是中华文化的国际讲述者——把中华文化放到国际语境中,讲述全球华人的真实生活、喜怒哀乐和精神追求,促进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2025年,凤凰打造了中医药国际传播IP《四海中医》,采用“纪录片+全媒体传播+国际盛典”三位一体模式。《四海中医》第一季12集,主创团队跨越亚洲、欧洲、美洲等地,讲述外国人如何看中医、用中药,记录中医药与不同文化和现代科技的融合实践,这就是凤凰讲述中华文化的不同方式。
同时,我们也是国际交流的平台搭建者——媒体价值不仅在于真实记录,也在于促进沟通。我们和联合国所属机构等国际组织达成战略合作,围绕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ESG等国际话题,通过零碳等项目,把对话转化为行动,吸引更多人加入。我们深信,只有更多交流,才可能有更多理解、更多合作。
《凤凰周刊》: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总结凤凰这三十年历程,会是什么?
徐威:三十年很长,也很短。二十年前,我在东方卫视当过总编辑、总经理,当时凤凰是我们学习的对象。来凤凰五年多,我的体会是,凤凰发展的关键在于拥抱变化。
其实,最重要的不是我们“变了多少”,而是我们要清楚凤凰发展战略的“变与不变”。凤凰有坚守,更有创新。我们主动拥抱创新,力求跟上不断迭代的传播形态、持续变化的受众需求和日新月异的行业生态。凤凰卫视除了坚定做好“国际领先的华语内容提供商”,还因应时代变化,致力发展成为一家服务全球受众的全媒体国际传播机构,在海内外产生更大影响。说白了,我们得随着受众习惯走。大家都在刷手机,凤凰卫视不能只把自己当个电视台,要变成一个随时随地都能刷到的媒体。我们在海内外的很多受众,在移动端、在网上。
一方面,我们坚持全球布局、全球报道、全球传播,把资讯传播做深做透,非常专注。中文台、资讯台、香港台、欧洲台、美洲台等电视频道、节目体系整体改版升级,内容品质更好。另一方面,我们尊重受众向数字平台、移动平台迁移的现实,积极构建融合传播矩阵。凤凰卫视不仅是内容生产者,也是传播平台,要让不同语言、不同形态的优质内容触达不同圈层的受众。举个例子,3月3日上午,美以伊战争爆发第4天,凤凰的网上直播关注度极高,上午10点,仅抖音账号的直播,观众就超过240万。
三十年台庆的重点是展望未来,不管传播格局如何变化,我们要把可信的、优质的内容传递给全球受众。
公信力是生存之本,经营之基
《凤凰周刊》:作为上市公司,要对股东负责;作为媒体,要对受众负责。在当前媒体营收普遍承压的环境下,凤凰卫视如何在公信力和经营力之间找到平衡?
徐威:坦白说,媒体行业不容易,预算、广告、流量……每一项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但是,AI时代,面对海量信息,公信力更为珍贵,这恰恰是我们的优势。“大事发生看凤凰”背后是全球受众的信任,这是我们珍贵的资产。
凤凰坚守新闻专业主义,始终强调报道真实、准确、迅速、平衡,这是我们建立公信力的基础。很多时候,凤凰记者冒着生命危险,尽可能贴近新闻现场,挖掘硝烟下的事实真相,尽力让涉事各方发出声音。凤凰战地记者在俄乌前线,在德黑兰,用行动证明了这点。
企业经营要坚守原则,有长期主义精神。好的内容如果无人问津,理想就会失去现实支撑。我们推动优质内容的多平台分发与产品化打造,就是要努力形成“好内容—好传播—好绩效”的良性循环。
提高公信力,更要拥抱变化。全球广告和内容消费重心都在转向数字平台,这是事实,我们不可能故步自封、拒绝转型,而应成为全球数字平台的重要成员。我们强调“聚焦主业、聚焦国际”的发展战略,就是要用更好的内容、更高的效率、更新的形式、更优的人才赢得市场。公信力是凤凰生存之本,也是凤凰经营之基。
《凤凰周刊》:香港对凤凰卫视意味着什么?如果把凤凰与香港的关系浓缩成一个词,您会怎么说?
徐威:凤凰卫视诞生于香港,与香港有深厚的情谊,我更愿意讲两个词:成就、服务。
成就。立足香港、面向全球,凤凰卫视必须有国际媒体的视野和气质。香港是个国际大都市,在这里,我们不仅感悟到中华文化的传承与积淀,也感受到世界潮流的涌动与变迁。我们从香港出发,连接世界,香港成就了凤凰。
服务。我们始终感恩香港,做好服务。我分享三件事。第一件,2011年创立的凤凰卫视香港台在2024年登陆香港免费电视85频道,给香港观众提供了优质国际新闻等更多内容选择,很受欢迎。很多香港朋友跟我们说,终于可以在免费电视看到凤凰了。第二件,2022年我们推出粤语融媒体品牌“香港V”,连接香港和全球讲粤语的年轻人,用新闻、社会热点、服务资讯等粤语内容与年轻人互动。第三件,2023年我们和华润集团等伙伴联手推出《香港自然故事》系列纪录片,2025年首映纪录电影《早鸟》,让大家看到香港不仅是金融都市,还是生态独特、物种繁盛的福地。

△2025年4月22日,凤凰卫视香港台于香港免费电视85频道开播一周年庆典在凤凰卫视香港大埔总部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左一)现场出席,并与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徐威(右一)共同见证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凤凰卫视签订“香港金融新维度”合作框架协议书。
“去中心化”时代,开启与世界的对话
《凤凰周刊》:作为“全球大事的现场报道者”,你们在见识了纷繁复杂,甚至硝烟四起的大事现场后,如何看待当今这个世界?
徐威:我们都知道,世界不太平。坚守“大事发生看凤凰”,不是个简单承诺,需要很多同事身体力行,甚至冒生命危险。没有情怀、没有理想主义色彩,很难坚持。
国际冲突频繁,有些现场画面,谁看了心情都很沉重。但作为媒体人,我们不仅要坚守专业,更要坚持乐观,要有一点理想主义。在凤凰,我们有两点感悟:
第一,面对冲突,要保持乐观的勇气。今日世界,分歧加剧,冲突增多,沟通对话愈发困难。此时,悲观太过容易,乐观需要勇气。凤凰当然报道战争和灾难、关注冲突和对立,但我们更要报道进步和发展、沟通与和解、希望和信心。在动荡的时代当记者,做媒体,你必须是个积极的人、乐观的人,即便看清世间苦难,心中依然存有希望。
第二,面对分歧,要有开启对话的勇气。我们明白,即便报道再客观、再平衡,不同受众对同一事实仍有不同解读,这是文化与视角差异的必然,这也是凤凰卫视的价值所在。比如,面对气候变化、贸易摩擦等全球性议题,我们打造零碳使命国际气候峰会、凤凰湾区财经论坛、凤凰行天下等平台型活动,把政府、企业、机构与公众连接起来,创造多方对话的契机,让不同声音被听见。这不是大话,这是我们作为媒体的一份责任。
《凤凰周刊》:生活在技术驱动的“去中心化”时代,凤凰卫视作为一个三十岁的品牌,如何吸引更多年轻人?
徐威:相信您也同意,AI等技术发展带来的冲击令人瞠目结舌。我也一直在思考,其实受众变化不只体现在年轻人身上,所有人都在变。从我们的实践看,有两点是确定的:
第一,要进入新的资讯消费场景。要尊重并重视用户体验,把优质内容用年轻人乐见的形态,放到他们常用的平台、停留的场景里。以海外传播为例,凤凰建设国际传播矩阵,用短视频等轻量内容扩大覆盖范围,通过海外社交账号等渠道触达了全球2亿多年轻用户。2025年,凤凰卫视英语账号的粉丝突破了千万。负责这些业务的凤凰秀团队,平均年龄不到三十。年龄当然不是问题。凤凰资深评论员石齐平先生,职业生涯超过六十年;我们通过《发现新主播》招募的新人,加入凤凰才一个月。但是,我们有个共识——年轻人更理解年轻人。
第二,要用创新的方式生产内容。新的受众,不管年龄如何,对信息密度、表达效率、互动体验的要求完全不同。我们将AI等新技术融入内容创作,打造创意短片、动画解读、新闻摘要等沉浸式、互动式的内容产品,让专业内容更有网感,更具活力,更具科技感。要努力用受众能接受的新方式,把复杂的世界讲清楚,把重要的问题讲明白。
其实所有受众都在面对“去中心化”,也在面对AI、算法等带来的深度伪造、信息茧房的挑战。我们在凤凰网、凤凰新闻客户端等平台,结合编辑甄选与算法推荐的力量改进产品,让受众掌握更全面的信息。凤凰内部很早就把传播关注点从“面向观众”扩展到“面向受众、算法、AI入口”。业内有类似“AI即渠道”的提法,我们要正视受众对AI依赖程度增强、主动获取新闻意愿降低的现实,将AI纳入传播渠道,让AI成为我们与受众交流的一个新平台。

△2023年11月1-2日,第三届零碳使命国际气候峰会在北京凤凰中心举办。阿联酋驻华大使侯赛因·本·伊卜拉欣·哈马迪(左三),时任美国驻华大使尼古拉斯·伯恩斯(右三),欧盟驻华大使庹尧诲(右二)及多家国际机构代表出席峰会。
做全球受众信任与尊重的国际媒体
《凤凰周刊》:如果请您为未来的凤凰卫视勾勒一个理想画像,它会是什么样?
徐威:坦白讲,未来无法预测。但我想,关键要坚持“变与不变”之道。
要清楚凤凰的核心竞争力,什么事情必须坚定坚持。“大事发生看凤凰”,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全球布局、全球报道、全球传播,再难也要坚持,要专注。
要知道凤凰的能力边界,什么事情必须坚定不做。凤凰强调“聚焦主业”,目的就在于此。我们清楚,只有围绕传媒主业,坚持面向国际的内容生产和传播,凤凰才有竞争优势。
未来不可描绘,但凤凰卫视有些特质不会改变:
一家更值得信任的媒体。AI时代,我们要拥抱新技术,让生产更高效、表达更丰富、传播更精准,但技术无法替代价值判断,凤凰始终不变的核心资产还是公信力。
一家更有活力的媒体。凤凰卫视看重品牌和人才。我们既有经验深厚的主持人、记者、评论员,也有更多理解新平台、新语境的年轻人。我们推崇专业训练,也鼓励创新表达。年轻人是活力之源,人才决定了我们的未来,也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
一家更有国际影响力的媒体。身处一个不确定的时代,我们始终尊重文化的价值、激励希望的坚守。只有保持乐观的勇气、坚守对文明共生的信心,我们才能建立对话,增进理解。只有这样,凤凰卫视才有更好的未来,拥有强大的创新力和影响力,成为全球受众信任和尊重的国际媒体集团,为传播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交流作出新的贡献。
(点击链接观看视频:https://mp.weixin.qq.com/s/l9YIEG1NnhcL8-E_O5Qj3Q)

来源:凤凰卫视
主编:刘娟
编辑:裘真
校对:李媛 毛洁
来源:传媒茶话会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9YIEG1NnhcL8-E_O5Qj3Q
编辑:王昕越
737#
 楼主| 发表于 2026-4-16 21:07: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近15年来最大规模,英国BBC又要裁员

当地时间周三,英国广播公司BBC宣布,计划在未来两年内裁减最多2000个工作岗位,以节省约5亿英镑(折合人民币49亿元)的运营成本,占其年度预算的10%。这是BBC近15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裁员行动。
BBC代理总裁罗德里·塔尔凡·戴维斯在一封全员邮件中表示:“我知道这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我们希望坦诚面对这一挑战。”他指出,此次裁员的主要原因包括通货膨胀压力、牌照费及商业收入下滑,以及动荡的全球经济形势。
据悉,BBC目前员工总数约为2.15万人,此次裁员规模相当于“近十分之一”。主要裁员工作将在从2027年4月1日开始的下一个财政年度进行。

内外交困,压力持续
过去15年来,BBC已多次推进“瘦身”计划。
2011年,BBC曾宣布五年内裁员约2000人,并推动部分员工迁离伦敦;2016年前后,BBC关闭BBC 3电视频道并转型线上,涉及数百人岗位调整;2020年疫情期间,受商业收入下滑影响,BBC再次启动成本削减计划;2022年至2025年,随着流媒体冲击和数字化转型推进,BBC持续裁撤多个部门岗位,累计减少数千人。
相比之下,此次计划裁减1800至2000个岗位,约占员工总数近10%,不仅成为近15年来最大规模裁员,也被视为传统公共媒体在AI冲击与用户习惯变化背景下,加速转型的重要信号。
BBC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英国民众缴纳的电视牌照费。根据现行规定,所有收看直播电视或任何BBC内容的英国家庭均须缴纳每年180英镑(折合人民币约1660元)的牌照费。BBC方面披露,自2017年以来,牌照费实际收入已缩水24%。
BBC报告称,“由于许可费上涨和其他压力,我们必须在 2029 年 3 月之前将总成本基础再降低 10%”,并警告说“可能需要削减内容和服务”。
与此同时,随着数字流媒体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不再购置电视机或按传统时间表收看节目,BBC的传统商业模式正面临严峻挑战。商业竞争对手也借机呼吁废除牌照费制度。对此,英国现任中左翼工党政府表示将确保BBC获得“可持续且公平”的资金支持,但尚未排除以其他方式取代现行牌照费制度的可能性。
高层动荡雪上加霜,工会强烈谴责裁员
此次裁员消息发布之际,BBC高层正处于新旧交替的关键时期。
前谷歌高管马特·布里顿预计将于下月正式接任总裁一职,他的任命旨在带领BBC“完成转型”。其前任蒂姆·戴维离职,起因是一部涉及美国总统特朗普2021年1月6日国会山事件演讲的纪录片因剪辑失误引发争议,新闻部主任黛博拉·特内斯也随之辞职。目前,特朗普正以名誉损害为由向BBC索赔100亿美元。
此次裁员消息引发媒体工会强烈反对。英国媒体工作者工会BECTU主席菲利帕·查尔兹表示,“如此大规模的裁员对员工和整个BBC而言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全国新闻工作者工会秘书长劳拉·戴维森也对裁员计划予以强烈谴责,称此举“错误、有害,将给BBC员工带来巨大的不安与痛苦”。
BBC创立于1922年,旨在提供“信息、教育和娱乐”,目前运营着15个英国国内电视频道、多个国际频道、10个全国广播电台及覆盖全球的国际广播服务,旗下还拥有iPlayer流媒体平台。
面对人工智能冲击与消费习惯变迁,这家百年公共媒体机构正站在转型的十字路口。


来源:传媒见闻
编辑:金语垚

738#
 楼主| 发表于 2026-4-26 18:20: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记者到底拿多少月薪?中位数: 5800元
原刊《南方传媒书院》,“欧亚地理札志”受权转载↓↓↓↓↓ 记者到底拿多少月薪?全国媒体人薪酬水平真实图景
南方传媒书院 陈安庆
先别急着谈新闻理想,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摆在每个媒体行业入局者面前——我在这行干,到底能挣多少钱?
根据 2025年中国媒体人职业价值感调查报告,媒体行业薪酬中位数约 6.99万元/年,折合月薪约 5800元,月收入过万者比例不高。在整个传媒行业大池子里,58.5% 的岗位年薪在 7-18万 之间。
但这些宏观数据掩盖了巨大的内部差异。同一个行业,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岗位,不同媒体,不同经济差距,能拉到10倍以上。
说明:本文所有薪酬数据均来自各地政府人社部门、融媒体中心官方网站、合法招聘平台(猎聘、智联招聘、前程无忧、职朋等)及公开研究报告,仅用于行业观察与学术讨论,不针对任何特定单位。因部分岗位涉及绩效浮动、地区差异等,文中数据为参考区间,不代表该单位全体人员实际收入,无不良引导。
一、西南地区:低于全国平均线
云贵川渝是中国媒体人薪酬的谷底。
o贵州某县级融媒体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基本工资约 3900元/月(含三险)
o 云南某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招聘信息):3000元底薪 + 绩效
o 云南某县融媒体中心:录用后 2600元/月,实习期第一个月仅 1000元
o 四川某省级广电:全媒体记者约 6000-9500元/月
o 四川某市级融媒体中心:记者岗位 3000-5000元/月
o 四川成都日报:全年收入 12-18万元(西南地区较高水平)
o 云南省台及昆明正式一线记者:税前年薪约 6-8万,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实际到手 4000-5000元
西南特殊规律:在同一家省级机构内部,有无编制的收入断层非常明显。有财政事业编兜底的人与无编社聘人员相比,综合收入普遍高出 30%-50%
结论:西部县级融媒体普通记者月薪常在 2400-3500元 徘徊,年底绩效不稳定是常态。
二、县级融媒体:从月薪3000到年薪15万
o 黑龙江某区级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按当地标准执行,县级记者真实到手不到 3500元
o 福建某县级融媒体中心2025年招聘):年收入约 8-10万元
o 福建某县级融媒体中心(劳务派遣):年薪 3万元起
o 浙江某海岛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招聘):年薪 8-12万(含五险一金)
o 浙江某区级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年薪 6-15万元
o 上海某区融媒体中心2025年招聘):年薪 13-16万元
同样是县级融媒体中心,从西部月薪3000档到东部沿海15万档,差距不是翻倍,是3倍以上
三、市级媒体:中层靠绩效,普通记者勉强租房
§ 河北某市:记者平均年薪约 5.99万1-3年经验编辑记者平均月薪 4900元
§ 南方日报(清远):薪酬 8300-20800元/月
§ 广东某融媒集团:全媒体记者岗位有绩效弹性
§ 人民网江苏频道编辑主管:12000-20000元/月
§ 某央企矿业集团融媒体中心(内蒙古):月薪 9000-14000元(要求采编+摄影+后期全链条技能)
四、省级媒体:平台越大,差距越离谱
省级媒体薪酬结构极其复杂。同在一个省台,有编制的“老人”和新进的“合同制”完全是两个世界
§ 四川某省级广电6000-9500元/月
§ 四川某传媒集团:新闻记者年薪 10万以上
§ 沿海某省级媒体(合同制新人网络分享):“底薪较低,每月加上绩效约三千出头”
§ 广东某省级传媒(全职记者):约 8K-10K/月
差距的核心逻辑在于:谁享受到了编制红利,谁没有。
五、央媒:另一重天空
央媒是金字塔尖,高薪、高门槛、高福利。
o 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总部:应届生年总包 25万起步,附带 事业编制+北京户口,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综合福利保障(含住房支持政策)
o 新华社记者(职朋网39位用户分享):平均月薪 22176元25%月薪 1万-1.5万25%月薪 2.5万-3万 (高管)
o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央媒下属):优秀应届记者年总包可达 30万以上
但在央媒体系中,“央媒”和“中央媒体下属机构”是两回事。
· 人民网记者(职朋网多地分享):平均 5700元/月,北京等地可过万,部分区域较低
央媒普通薪资在 1万-2万元 区间较为常见,但并非所有岗位都能享受总部核心采编的高待遇。
六、中国媒体人薪酬版图
o 一线城市(北上广深):总台/央媒总部 15K-40K/月;省级媒体 8K-25K/月;中小市场化传媒 6K-12K/月
o 沿海发达省份:南方日报、浙江广电、江苏广电起薪 6K-10K/月,资深记者可达 10K-20K/月(编制比例较低,绩效压力大)
o 中西部(成都、武汉、西安等):省台记者 3500-5000元/月 是常态。西安记者平均月薪 5100元,超五成年薪在 5.1万以下
o 东北地区:普遍“媒体低保”状态,与北上广差出 3-4倍。某省会区级融媒体在编人员到手 3700-4500元,研究生仅 五千出头

一张工资条,照出媒体人的真实处境
/南方传媒书院
媒体行业薪酬中位数 5800元/月——这个数字,比2025年应届本科生平均起薪(7301元)还低一大截。
更扎心的是,同样扛摄像机、写稿子、跑现场,西部某县级融媒体记者月薪 2400-3500元,上海某区融媒体中心年薪 13-16万。干的活差不多,收入差出三倍以上。
o 这不是能力问题,是投胎问题——你生在哪个省、进了哪级媒体、有没有编制,基本决定了你的工资条上限。
西南地区媒体人薪酬普遍低于全国平均线。贵州某县融媒体基本工资 3900元/月,云南某县 3000元底薪+绩效,四川某市融媒体记者 3000-5000元/月。在同一家省级机构内部,有事业编制的“老人”和无编的“合同制”新人,综合收入能差出 30%-50%。同工不同酬,是行业公开的秘密。
跑到金字塔尖看央媒。总部核心采编岗位,应届生年总包 25万起步,有编制、有户口、有住房保障;而人民网等下属机构,多地记者平均仅 5700元/月。同一个集团,两个世界。
2025年媒体人调查报告显示,41% 的从业者已转型。转行去企业或互联网公司后,薪资普遍实现 1.5倍至2倍 增长。
媒体行业不是没有高薪岗位,但它们是少数人——央媒总部、沿海发达地区、有编制、资深骨干和管理层。而绝大多数基层记者,拿着不高薪水,干着超负荷的活。
七、为什么转行成了大多数人的归宿?
大部分人想跑。
2025年媒体人调查报告:媒体行业薪酬中位数 6.99万元/年(月均 5800元)。转行至企业或互联网公司后,大多数前媒体人薪资实现 1.5倍 至 2倍 增长。
记者转行后拿到原薪资2倍、3倍,不是天赋异禀,是行业基准线太低。
不是不想做新闻,是做新闻的人总得先养活自己。 41%的受访者已转型至企业、公关等。
一位前资深调查记者说:“我不是没有新闻理想,但我房贷等不了。
5800元居然是中位数!
免责声明:本文所引薪酬数据均来自各级政府人社部门、融媒体中心官方网站、合法招聘平台(猎聘、职朋等)及公开研究报告,仅用于行业观察与学术讨论,不针对任何特定单位。因绩效浮动、地区差异等因素,文中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该单位全体人员实际收入。如有数据误差,欢迎指正。
南方传媒书院 陈安庆


来源:南传研究
编辑:赵牧云

739#
 楼主| 发表于 2026-5-4 11:47:4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我不过是想做个媒体人


号又没了,本来不想说的,想到今天是世界新闻自由日,那就说几句。有句话叫“认识你自己”,这其实蛮难的,之前觉得天赋不足,现在倒是越来越觉得自己挺适合做个媒体人的。
算不算媒体人,跟有没有资质没有关系。从2005年入行到2023年离开,这十八年我从来没有拿过记者证:一开始在央视是打黑工,然后凤凰网没有这个资格,再后面《看天下》也没有办,最后在“我们视频”的职务是经营管理岗。所以算不算媒体人,关键不在于你的身份,而在于你干了什么。
你写的东西,有没有遵守媒体规范?你谈的事情,有没有公共价值?如果有,你当然就是合格的媒体人,从这个角度看,不谦虚地说,我觉得现在的我,比之前十八年更像一个媒体人。
尤其是最近两三个月,更新频率上来了,关注的事情也比之前多。我盘了一下,从年后开始,除了农民养老金问题,我还写了槟榔县域泛滥、电动车新国标问题、摩托车路权问题、控烟问题、京东商品虚假宣传、视频直播骗局等等。
这里面,有些影响几亿人,有些影响几千万人,剩下的也非孤例,而是不被公众关注的普遍现象。所以要说公共价值,我比之前做得好,也比绝大多数媒体做得要好。做得好不是因为我能干,而是这些有巨大公共价值的选题别人不做,让我捡了个漏。
我其实一点都不想捡,我何德何能,我一做自媒体的,至于让我来做这些事情吗?这跟我性格也不合,我不是那种急公好义,责任感爆棚的人,本质上我是一个喜欢享受生活的人,你让我居家过日子,跑步健身读书看剧,我对这些的兴趣要大得多。
有时候是实在看不过眼:
你说过年回去,到处都是卖槟榔的,招牌触目皆是,甚至小孩子都开始嚼食,你能啥都不说?
还有电摩限禁,几亿人的路权就这么生生给剥夺了,然后给他们扣一顶“不守规矩”的帽子,还有天理吗?
还有京东上面打着“慢阻肺”“肺结节”虚假宣传的所谓进口膳食补充剂,这是平台直接推送到我眼前的。
直播骗局是有观众给我留言,说有人打着我名义的骗人,我能装着没看见?
……然后你发现甭管这些事情有多大,还真没人管。
比如槟榔的快速蔓延,把它称为巨大的“公共卫生灾难”,不过分吧?有人管吗?在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热点榜上,几乎看不到,不仅看不到,甚至还有帮他们做宣传的:



在《南方农村报》下属的视频号上,有不下五十条槟榔相关视频,这是穷疯了吗?
再比如京东上面打着疾病疗效的虚假宣传,赤裸裸地违反《广告法》《食品安全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我文章写了,向京东投诉了,打12315举报了,现在过去20天了,有纠错吗?没有。



这是我购物车里的相关商品,文章发布之后,京东短暂下架了几天,现在又重新上架了。



还有那家DAUBLNATUR,之前商品被清空,刚刚去看,换了一批,打着“抑郁症”“焦虑症”的名义又上了。
所以,京东这是在哄鬼吗?
12345问我满不满意?当然不满意。



4月上旬,市场监管总局就印发了《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第一条就是“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我拭目以待。
还有农村老太太被快手直播打着“涨养老金”的幌子骗了4000元,我跟快手反馈了,当地派出所也联系我了,但到现在,这个事情就一直搁着,除了我的读者给老太太凑了2000元钱。
这样的事情,仍然每天都在网上发生,不仅是快手,抖音、视频号一样。我举报了,但不影响骗子每天坚持不懈地给我发链接:



所以,无论大事小事,就没有一个人站出来真正负责吗?这个社会就草台班子到了这个程度吗?
然后把治理手段用到我这种人头上,从去年到现在,这已经是第七个号了,有必要吗?
自问我算是相当平和的了,说的都是基本常识,提的都是建设性意见,不夸大不矫饰,没有半点坏心眼,拍着胸口说,让我这样的人说话,对这个社会有好处的。
我想做一个媒体人,年轻的时候是抱着些理想主义,后面十八年一路跌跌撞撞,所求不外乎不要做得太难看,现在我是希望能够活得自洽一点,自己喜欢,对社会有益,挣的钱也能维持家用——五十岁的人了,所求不多的,但也不想太早投降。
“输得慢点就好”这个号是读者给我的,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就不改成以前的“往事随想”系列了。之前是2万读者没的,现在5000就没了,就这样也丢了4700多读者,这是最让我痛惜的。


来源:输得慢点就好
链接:微信公众平台
编辑:邓雨轩
740#
 楼主| 发表于 2026-5-9 21:20:1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央媒记者小红书上吐槽,自己属劳务派遣岗,被无理由辞退

最近,有人在小红书上吐槽在某央媒报社的劳务派遣被无理由辞退。而自己在职期间,单位连电脑都不给配。


这一遭遇让一些感同身受的媒体同行也来倒苦水。一位北京的媒体人表示,自己干了18年,至今还是劳务派遣身份。


新闻媒体行业的劳务派遣问题,虽然一直被诟病,但在媒体行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反有越来越普遍之势。
网上简单一搜,媒体招聘启事里就有大把——
2025年8月,浙江工人日报社招聘版式设计(校对)1名、新媒体编务1名。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公告明确,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https://m.zj.huatu.com/2025/0826/1960544.html
2025年8月,中国矿业报社招聘通联服务岗位。岗位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年龄要求30岁以下,适应高强度工作及业绩考核。公告明确,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http://www.kyb.cgs.gov.cn/shenei/202508/t20250822_796607.html?sessionid=
2024年7月,河北法治报社招聘运营岗4人、微机排版岗1人。岗位要求新闻、中文、法学、新媒体运营及制作、动画、广电编等相关专业;原则上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岁。公告明确,选用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5053819087093974
调查发现,有的获得过中国新闻奖的记者,有同样是劳务派遣人员。某媒体老总在一个公开演讲时提到,2023年11月8日记者节,他偶然发现曾获得中国新闻奖的记者王力越因为不是正式聘用员工,记者证无法正常年审,严重影响了他的日常新闻采访,再一了解,类似他这样为自己身份犯愁的记者并非个例,于是他组织召开党委会,给近50名外派劳务身份的记者解决了身份问题。
有的人直到被裁员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某南方省份融媒体中心的电台主持人称,自己在电台已经做了7年主持人,被单位裁员后才得知自己与这家融媒体中心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务派遣工。他说自己查了相关资料,劳务派遣是指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临时性指6个月以内的工作,但自己已在这家单位工作了7年。他在网上视频发声,希望获得外界援助。
此前,曾有一名中央级媒体的记者为劳务派遣身份和单位打官司,表示身份问题带来同工不同酬,收入待遇差异巨大,要求支付工资差额和年终奖。他表示,自己在单位全职工作,但单位的代理律师称,这家中央级媒体与他之间只有劳务关系,没有劳动关系,他只是根据外包协议,作为外包单位员工,被委派到新闻媒体“提供外部协助和劳务服务”。
这位记者对此完全不认同。他表示,那家外包单位根本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而他从事的“新闻采编”工作不可能被外包。他的律师认为,这家媒体为了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将员工非法派遣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表示,劳务派遣行为已背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实质,成为部分企业一种普遍的用工方式,损害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废止。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一起讨论。


来源:纸媒守夜人
编辑:邓雨轩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实名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