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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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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语言的语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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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
发表于 2019-2-6 08:48: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修辞

让我的祝福飞过沙坪坝的卡卡角角,顺着磁器口河边的弯弯,穿过双碑的摊摊,走过歌乐山的尖尖,跨过杨公桥的边边,直达三峡广场的中间。代表白菜邦邦,青菜秧秧,电杆桩桩,在歌乐山上云顶寺前毛起喊:祝你和家人春节快乐!
739#
发表于 2019-2-3 12:05: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春节:穆斯林世界华人如何庆祝敏感“猪”年



[size=0.875]李宗宪[size=0.875]BBC中文记者

  • [size=0.75]2019年 2月 2日   



图片版权BBC CHINESEImage caption[size=0.75]马来西亚“茨厂街年味节”在街上布置猪的图腾
农历新年将至,除了中国外,韩国丶越南丶印度尼西亚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把农历新年定为假期。全球华人欢庆猪年到来,购物商场也换上新布置,充满过节气氛,但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却几乎看不到和猪有关的装饰。
对“猪”敏感
[color=rgb(80, 80, 80) !important]ADVERTISEMENT



吉隆坡居民安琪向BBC中文表示,往年各个购物广场都会以该年生肖作为装饰主题,今年却没看到任何商场以猪作为装饰,取而代之的是则是花圈丶灯笼或各籍贯的文化特色。她无奈的说,“商家卖的红包袋没有和有猪有关的设计,就连猪娃娃也看不到。”
另外,据了解,马来西亚邮政公司过去每年会推出生肖邮票,狗年推出“工作犬邮票”,猪年则未推出与猪相关的邮票,改为发行节庆邮票。
马来西亚有六成人口是穆斯林,民事法庭与回教法庭并存,实施伊斯兰教法,对于穆斯林而言,猪是不洁的动物,因此穆斯林既不能触摸,也不食用猪肉。华裔约有700万人,是继马来人后的第二大民族,占总人口数23.2%。
马来西亚乡音考古工作者张吉安分析,过去这十年来,前朝政府,前马来西亚首相纳吉布执政时,常以宗教手段或政策分化马来人和华人,华人为了不惹麻烦,凡事都会以穆斯林作为第一考虑,而牺牲自身的传统文化。
他举例,像是印制农历月历的华人业者,每到狗年和猪年就不会在月历上印制动物图腾。他曾经询问业者,业者解释这是为了避免争议,才没有印制。
他强调,马来西亚政府并未禁止猪的图腾或肖像,但华人退让已经成了习惯,担心招惹争议,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张吉安对BBC中文说,“华人在文化上已经习惯退让,在别人没有审查你前就先自我审查,宛如台湾的白色恐怖时期,满可悲的。”

Image caption[size=0.75]“茨厂街年味节”活动上扮成猪八戒(张吉安提供)试探底线
张吉安透露,他在1月26、27日所筹画的“茨厂街年味节”的新春市集,他刻意打扮成“猪八戒”,并在街上布置猪的图腾,就是要突破限制,希望华人能克服恐惧,让大家知道在马来西亚表现华人传统文化,其实没问题。
他说,“实现自己文化与习俗,却要考虑其他种族的想法。这并不是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表现。”
事实上,在马来西亚不只他在文化上试图突破,沙巴州首府刚结束的亚庇艺术市集(Jesselton Artisan Market),有一对穆斯林夫妇因为贩售猪形状的艺术品而在社交媒体上爆红。
马来西亚媒体报导,该穆斯林夫妇希望透过这个方式,带动其他人了解伊斯兰教及穆斯林,加深彼此之间的认识,互相包容,进而消除对各自信仰和族群,因为误解所引起的纷争。
张吉安向BBC中文表示,马来西亚的年轻华人,对自我的身份认同感到疑惑,想要同时证明自己爱国,却有想要保留自身的民族与文化,因此在自我认同上,不断地在寻找跟抉择。

Image caption[size=0.75]印尼华人区商场卖卡通小猪服饰(戴万平摄)印度尼西亚华人庆猪年
同样位在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是全球最多穆斯林人口的国家,印度尼西亚华人虽然占总人口数不到5%,但却有超过1000万人。
过去,在印度尼西亚前总统苏哈托担任总统时期,禁止民众庆祝农历新年,直到2002年,印度尼西亚政府才正式将农历新年订为国定假日,华人才逐渐开始庆祝农历新年。
因此今年面对“猪年”,印度尼西亚华人的感受有所不同,居住在雅加达的黄罗宾向BBC中文表示,12年前,春节期间只有少数华人区的商场,看得到一些春节装饰,猪的图腾几乎看不到,但这几年开始,各大购物中心都会针对春节举办新年活动。
他举例,“我住的社区,到处都看得到红色的春节装饰。”他强调,现在华人和穆斯林都会相互尊重各自的文化节日。
曾经留学印度尼西亚的台湾正修科技大学教授戴万平表示,印度尼西亚开放改革后,雅加达中国城许多废弃建筑,重新改造,对华人而言,非常重要。
正在雅加达出差的他,向BBC中文表示,感受到非常浓厚的过节气氛,跟台湾相比,更有年味。他说“在雅加达华人区的购物中心,就看得到印制小猪的服饰。”

Image caption[size=0.75]马来西亚商场的年节布置(Angel摄)印度尼西亚保守势力
不过在印度尼西亚,并非各地的人们都对春节抱持开放心胸,今年印度尼西亚茂物市(Bogor)就有穆斯林团体要求当地政府取消庆祝农历新年和元宵节的活动。
根据印度尼西亚媒体报导,茂物当地的伊斯兰协会(Bogor Muslim Forum)向市政府发出公开信,要求禁止2月5日农历新年公开庆祝活动和元宵节庆祝活动,并呼吁穆斯林不得参与相关活动。
不过茂物市长比马(Bima Arya Sugiarto)表示,文化庆典是城市多样性的一部分,因此不会禁止民众庆祝农历新年和元宵节。 另外,印度尼西亚宗教部长鲁克曼(Lukman HakimSaifuddin)也公开表示支持茂物市政府庆祝农历新年和元宵节的活动。

中国对“猪”敏感
根据路透社报导,中国有大约两千万信仰伊斯兰教的教徒,12年前的猪年,曾禁止中国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和广告中出现“猪”有关的形象和用语,避免引起穆斯林的不满。
当年央视的春节晚会,也淡化了与猪有关的图案。而今年再次遇到猪年,是否会为了顾及各界感受,而淡化的猪的存在,引发关注。
中国大陆官媒《人民日报》,日前在该官方微博发出一张图片,将俗语“吃猪肉”称为“炖大肉”,引发许多网民不满,有人留言,“腊月二十六既不是炖牛肉丶羊肉也不是炖什么大肉,而是炖猪肉。”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47044135



738#
 楼主| 发表于 2019-2-1 13:10: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陈心茹


737#
 楼主| 发表于 2019-2-1 13:08: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陈心茹
736#
 楼主| 发表于 2019-1-31 21:00:0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词汇
NYT】 每日一词:Scandalmonger | 美国政坛的“丑闻贩子”
上周,联邦调查局逮捕了特朗普前竞选顾问罗杰·斯通(Roger Stone)。特别检察官穆勒以妨碍司法进程、作伪证和骚扰证人等罪名对他进行指控。作为“通俄门”调查中的标志性人物,斯通究竟是何许人也?
时报记者以斯通过往玩弄政治的经历解答了这一问题:“斯通将贩卖丑闻归功于自己,而后又消失在犯罪现场的策略可追溯到几十年前。”(Mr. Stone's tactics of claiming credit for scandal-mongering and then vanishing from the scene of the crime go back decades.)
Scandal-mongering意为“贩卖丑闻”,是scandalmonger(使丑闻流传的人)的变形。这个词的前半部分源于中世纪法语scandale(不当行为或诽谤言论引起的公愤),后半部分则源于古英语mangere(商人)。在新闻报道中,scandalmonger常被用来形容用阴谋论和流言蜚语制造话题的“搅屎棍”。
编辑:邢海波

735#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21:45: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量词

量词的文化内涵
——心影自拍(363)
          王晓春
今天早上忽然想到:“两束光”这个词组,英语如何表达?英语没有量词,怎么表达“束”这个意思?
我英语不灵,不过家里有内行,儿媳是翻译,我就去问她。她告诉我,英语分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可数的名词,只要前面放个数字就行了,没有量词。比如汉语说“一头牛”,英语只说一牛。但是遇到不可数的名词,比如“两束光”,光是没有办法计数的,那就加用一个形容词来修饰,但它不是量词。
我说:那么说,汉语中可数名词加个量词,一头牛的“头”,一张桌子的“张”,岂不是多余的吗?
她说:按说是多余的,没有用。
我于是陷入沉思。古汉语中量词很少,一头牛两只羊,古人说“牛一羊二”。怎么越往后量词越多,越往后越啰嗦呢?
从逻辑上说,一种多余的东西如果越来越多,它肯定就不是多余的,一定有某种实际的需要。量词在表示数量这个意义上当然是多余的,在科学意义上当然是多余的,那么,它的意义就一定不在科学方面了。是什么心理需要导致中国人不停地发明各种各样的量词呢?
这么想,就接近中华文化的核心部分了。
我们把“牛一”(这种表达方式和英语接近)与“一头牛”比较一下,后者增加了什么?
增加了形象性,抓住了特点,还有某种微妙的感情色彩含在其中,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头”字传达出来的。我们说“一头牛”,“一头狮子”,却不说“一头羊”,因为牛和狮子都是大脑袋。龙的脑袋也大,却说“一条龙”,因为龙更重要的特点是长。一弯新月,一缕炊烟,一线希望,一伙土匪,一小撮敌人,一帮家伙,这里面的量词“弯,缕,线,伙,撮,帮”是何等的传神!注意,它同时传了两个神,传了对象之神,也传了主观感受之神。真正是“交响乐”!可以看出,就冲这语言和文字,中国人天生就都是诗人和文学家,天生是文科生,理科我们不可能“赢在起点”。
世界对于中国人永远是感性的,具体的,形象的。中国人不管谈论什么,都会把人的主观色彩投射进去。这不就是天人合一吗?
于是你就明白中国人为什么不善于抽象思维了,不是没这个本事,而是自古“不走这一经”。汉语汉字几千年,非常顽强地保持和发扬其感性、形象性的特质,对抽象数字抽象概念兴趣不浓。形象是甲骨文的根基,而甲骨文的形象,源于那时人们的口语的形象性。汉语汉字为什么如此接地气?因为我们祖先认识世界的方式始终是感性的。我不认为这一定是优点,但也不认为这一定是缺点,有利有弊。近代史证明,以中国人的智力,完全可以在抽象思维方面赶上甚至超过西方人,但中国人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西方人是否能学得会,可就得看看再说了,何况他们还很傲慢,根本认为我们的思维方式落后、低级。
                  2019,1,29


编辑:邢海波

73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8 23:15: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邢海波

733#
 楼主| 发表于 2019-1-27 22:34: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名词新解】
失业不叫失业了,叫:慢就业、返乡创业。
裁员不叫裁员了,叫:正常末位淘汰(科大讯飞);放弃平庸员工(华为);末位优化(京东);正常人员整合(锤子);结构优化(知乎);正常业务调整(美团);正常人员优化(斗鱼);正常年终考核(去哪儿)。


编辑:何林

732#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28: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王老师信箱 | 学习新《标点符号用法》 应注意的地方
王老师:
201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的《标点符号用法》。这个标准2012年6月1日起实施。请您说说学习这个新标准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谢谢。
北京 何 晴





何晴同志:
下面说说学习新标准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供参考:

1.反问句末尾一般用问号。反问句如果语气强烈,可用叹号,也可以问号、叹号连用,这时语气显得更强烈些。例如:
(1)有这么办事的吗?
(2)有这么办事的吗!
(3)有这么办事的吗?!

也有人主张反问语气委婉时,反问句可用句号。不过最好不采用这种方法。因为使用句号时,反问句在形式上就跟陈述句相同了,不易辨认出反问语气。应当注意,问号跟叹号连用时,仅占一个字的位置。

2.注意正确使用序次语。常见的序次语是“第一,第二,第三”等。应当注意“首先,其次,再次,最后”不宜跟“第一,第二……”混用。例如不宜说“首先……,其次……,第三……”。
另外,新标准规定序次语的顺序是:
一、……
(一)……
1.……
(1)……
①/a.……

这五个层次要按照上述顺序来写。如果认为叙述的问题较小,可以直接出现后面的序次语。也就是说,可以缺少某个层次的序次语,直接出现更小层次的序次语。例如在“一”后,可以根据需要出现“1”。但是序次语的层次不能逆向出现。例如不能在“1”后出现“(一)”。

3.并列的引号、书名号之间不使用顿号。例如:
(4)这篇文章中的“胸有成竹”“削足适履”“养痈遗患”等几个成语使用得很准确。
(5)他中学就读过《论语》《孟子》《古文观止》里的部分文章。
如果最后两项之间有“和”时则前面宜使用顿号。例如:
(6)这篇文章中的“胸有成竹”、“削足适履”和“养痈遗患”等几个成语用得很准确。
(7)他中学就读过《论语》、《孟子》和《古文观止》里的部分文章。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一目了然看出几项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不会将“和”前的几项看成一个成分。

4.用表示月、日的数字来指称事件、节日、纪念日时,不论事件、节日、纪念日的知名度如何,一律加引号,且在一、十一、十二这3个月份后加间隔号,其他月份不加。例如:
(8)“一·二八事变”1932年发生于上海。
(9)“五一”“五四”我都去了天安门广场。
(10)“一二·九运动”发生于1935年的北平。

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则月、日间一律要加间隔号,且间隔号应为半角字符。例如:
(11)“5·1”“5·4”我都去了天安门广场。
(12)“1·28事变”1932年发生于上海。

之所以不论知名度高低一律加引号,是因为人们对节日、纪念日知名度高低的看法往往有主观性,容易造成同一月、日简称,有人加引号有人不加引号的情况。

5.提示语后用分号显示出并列的几种情况时,提示语后宜用冒号。例如:
(13)你的选择只能是:要么撤退,主动辞职;要么前进,志在必得。
(14)专家委员会对这一问题,有三种意见:一种认为她的声音很不稳定,很难造就;另一种认为,可以让他再试一次;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只是没发挥好,很有潜力,应当录取。

在(13)的“只能是”后面和(14)的“有三种意见”后面,都宜使用冒号。如果使用逗号,不仅提示语没有凸显出来,而且人们容易把提示语误解为第一个分号前面的成分。如(13)的“只能是”后面若用逗号,容易将“你的选择只能是,要么撤退,主动辞职”误解为跟分号后的“要么前进,志在必得”并列的成分。

6.省略号单独居于一行时,应当连用两个。例如:
(15)人们走进森林,在狭窄的小路上前进。
…………
两个省略号连用,就能很清晰地表示出,省略的是段落,而不是词语或句子。若省略号在引号内,单独出现在一行时也宜写成十二连点,即“…………”。理由跟不用引号时相同。另外,在省略号的前面和后面,可以根据需要使用点号。例如:
(16)好大的雨啊!……
(17)我怎么能不生气?……
(18)你的意思是……?
(19)这样做实在太……!
(20)我们党内的主观主义有两种:一种是教条主义,一种是经验主义。……
(21)山里有狼、狐狸、野兔……。傍晚,我们沿着一条弯曲的小径上山考察。

例(16)至(19)有感叹、反问、疑问等特殊语气,如果不用叹号和问号,就不容易看出这些语气了。例(20)省略号前有句号,这样做能让读者很容易看出“经验主义”是句子结束的地方。例(21)省略号后有句号,这样做能让读者很容易看出“傍晚……”是另起的一句。

7.标示时间、地点起止时,宜用一字线,标示数量范围时,宜用浪纹线。例如:
(22)叶挺(1896—1946)
(23)北京—广州旅客快车
(24)30~50cm
(25)50~120米
(26)300~1000吨

使用浪纹线表示数值范围时应当注意,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一般只在后一数值后加计量单位,在前一数值后不加计量单位。

8.栏目名称宜加书名号。例如:
(27)本报新设立了《广角镜》栏目。
(28)《读者天地》是本刊颇受欢迎的栏目。
(29)我喜欢看央视的《海峡两岸》。

9.版本说明要放在书名号之外。例如:
(30)《资本浪潮》(中文版)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省地图集》(英文版)
(32)《航空知识》(2011年合订本)
(33)《汉语大词典》(缩印本)
(34)《民法学原理》(多卷本)
而“草案”“征求意见稿”“初稿”等,则宜加括号放在书名号内。

10.同一句中,不宜套用冒号。例如不宜写:“会议结束时,主任宣布:今后必须做到:第一,按时上班;第二,不得无故早退。”
这个句子可以写成:
(35)会议结束时,主任宣布,今后必须做到:第一,按时上班;第二,不得无故早退。
在列举式或条文式公文中,不得不套用冒号时,应当分行来写。例如:
(36)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后,应当注意,句内出现引号时,应当把句号放在后引号之后。例如:
(37)他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只有这样做才能把事情做好”。
因为句号是整个句子结束的标志,不是引文结束的标志。如果引号内的人称跟前面的叙述不同,宜在引号前加冒号并把句号放在后引号之前,也就是对句子进行调整。例如:
(38)他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我只有这样做才能把事情做好。”

王一民
编辑:何林
https://mp.weixin.qq.com/s/XGDfO1QIyZ175V3J0zojow



731#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 20:09:5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魏永征:社评与文件为何不一致? 标点符号乱象应即纠正
1月14日见报的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公报提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而一家中央大报在旁边配发的评论员文章则写作:“打虎”“拍蝇”“猎狐”……。前者在引号之间加上顿号,后者没有。为什么有这样不一致呢?这符合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吗?

本文说的是关于标点符号使用而且只是顿号、引号使用中发生的问题,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是事关祖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推广而言,涉及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水准和文化尊严,不能算小。

大概具有小学文化水平的人们都懂得:顿号的意思是“并列”,即在一个句子里共同成分的语词或短语之间表示它们之间的并列关系。

引号的意思是“引用”,引用他人的话语,包括引用某些特殊的词语、概念。

如果并列使用引用的语词或短语,那么就引号、顿号一起用。比如,我们要列举历史上的政治运动,会写: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经发生过“反右派”、“大跃进”、“文化大革命”。

这几个词语都是从前的概念,今天理解又都是负面的,所以必须加引号;又是列举,必须再加顿号。

这里顿号是不能省的,因为顿号里头的语词是并列的。如果碰上不是列举的情况,那就没有顿号了。比如要批评如今有个别人还在说“文化大革命”的好话:

有人居然认为“文化大革命”“具有探索意义”。

这两个引号之间无疑是不能加顿号的,因为这两个引号里的短语连起来构成了一个主谓结构,表达了某种完整的意思,并非并列关系。

多少年来我们就是一直这样书写的。但是近年来,老写手遇上了新问题。

2016年和2017年,我先后在两地的两家出版社出版了两本书。在校样过程中,两家责任编辑都告诉我,几个连续使用引号的并列词语,中间不能再有顿号。这是新规定,上面要来检查的。擅自使用顿号会被认为是编校质量问题,要担责任的。对于编辑的意见,我只好同意、服从,因为我不愿意已经成为忘年交的编辑朋友遭遇挨批评、扣奖金之类。

这样书出版后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1985年,河北省女作家刘真,认为《秦皇岛日报》报道职员王发英与不正之风作斗争的通讯《蔷薇怨》内容不实,撰写了“及时纪实小说”《特号产品王发英》,声称“要展览一下王发英”,称王是“专门的营私者”“摘桃子的人”“出产在江西的特号产品”“一个政治骗子”“扒手”“诈骗犯”“一贯的恶霸”“造反派”“流氓”“一条疯狗”“大妖怪”“小妖精”“南方怪味鸡”“打斗演员”“小辣椒”等等。先后在《女子文学》等四家刊物发表和转载。王发英起诉。法院认为刘真的作品侮辱了王发英的人格,侵害了王发英的名誉权,判决刘真及《女子文学》等四家杂志分别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2016年出版的书中举的案例,引号中是案件中被告人撰文辱骂他人的词语。此案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是经典案例。我在此书的前几版都引用此案,在引用的词语之间加顿号(无疑,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在刊登这个案例时,有关情况也使用了顿号)。这一版,顿号被去掉了。

9月25日,《财经时报》在网站发布公告,称被上级主管机关认定为违反了“媒体不得异地监督”“新闻采访需履行正规采访手续”“重大、敏感新闻稿件刊登前需与被报道方进一步核实、交换意见”等新闻宣传纪律,“决定对财经时报实施停刊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这是2017年出版的书中的内容,说的是一个行政管理的案例。引号内这三条纪律原文也是用顿号隔开的。

再后来,我遇上了表示并列关系的引号与引号之间的逗号也被去掉的情况:

他提出兼顾“五对关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这是我2018年初在一家理论刊物上发表的文章。这里引用的是习近平同志论述有关国家安全的“五对关系”,这五个短语是他的原话,必须使用引号,原先我是用逗号隔开的(严格说来,由于引文内已经有了逗号,应该使用分号),但是编辑却把引号之间的逗号也去掉了。引号的功用被再一次扩展,不仅代替了顿号的句子内部“并列”功能,而且具有逗号在分句之间“停顿”功能。事先,刊物编辑没有同我商量,我也无法追问为什么这样处理。

坦率说,看着出版物这样表现,我很不爽。是不是我们这种古稀之人,真的“日暮途穷”、“气息奄奄”(这两个成语,前一个引自《伍子胥列传》,后一个引自《陈情表》,来自不同典籍,又是并列关系,必须引号加顿号),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了?

但是,官方文件可不是这样。我发现,习近平同志代表中央在十九大做的政治报告,就没有在引号之间废除顿号: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
我们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

我读了十九大报告全文,没有发现并列的引号与引号之间删去顿号甚至逗号的情况,当然,读十九大报告,主要不是着眼于标点符号。

后来(2018年7月),看到国务院发布的一个文件,在并列的引号与引号之间全面使用了顿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

    坚持协同共享。……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入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坚持优化流程。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和“进多站、跑多网”等问题,……

……

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这样,在标点符号使用方面就出现了两种不同情况:民间使用时,表示并列关系的引号与引号之间不用顿号,官方文件则依然使用顿号。

甚至在同一份出版物(报纸)的同一个版面上,也出现了这种不一致的情况。

2019年1月14日发布的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公报,其中有这样的行文: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推动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教育,不断深化标本兼治。

但是一家中央大报就在“公报”旁边,刊登了一篇评论员文章,却是这样写:

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减存量、遏增量、抓变量,“打虎”“拍蝇”“猎狐”一个也不放松,织密织牢反腐的天罗地网。

“打虎”、“拍蝇”、“猎狐”三个词语之间,中央正式文件行文是使用顿号的;而报纸社评文字中顿号不见了。

这种不统一的现象,符合我们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吗?

那么,我的责任编辑说的“上面规定”,究竟是什么规定呢?

在一位老朋友也是老编辑的帮助下,我找到了这个规定文件。这是2011年12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标点符号用法》,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上面大字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4-2011)。并说明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是北京大学,列上了沈阳为首的起草人姓名。

阅读这个“标准”,其中4.5.3.5.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入的(如引号后还有括号)除外。

这就是我那两本书的责任编辑所说的“上面规定”。她们按照这个2011年“国标”的规定(当然应该还有上级的指示),要求把两对引号之间的顿号去掉,是履行职责。至于那家刊物连引号之间的逗号也都要删除,那肯定是“超标”了。那么分号呢?我看按照有些人的脑筋,也会删掉的。

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个“国家标准”只管得到平民百姓的出版物,管不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呢?我确实难以弄明白这里头党和国家各机关各部门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只能做一点我所了解的说明。

注意这个“国家标准”的编码:GB/T。这个T是推荐性标准的缩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这个T字。根据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制性标准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而推荐性标准,是鼓励采用。按照惯例,推荐性标准主要是通过行业、企业以协议方式予以接受和贯彻。换句话说,按照现行国家法律,这个推荐性标准是可以实行,也可以不实行的。这就是目前出版物行文使用不一致的一个原因。我还发现,非但官方文件和普通文稿,而且不同地方不同出版单位的出版物,使用也是不一致的,兹不列举。

问题更加在于,正如我先前所说,一直以来,我们在表示并列关系的引号、书名号之间是必须加上顿号的。这个“标有引号和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不用顿号”的说法改变了多年形成的标点符号使用的成规。

汉字行文原初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使用标点符号只是在二十世纪初以来的事情,其间有过许多探索和争论,慢慢在使用中有了比较统一的用法。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过程。新中国建立以后,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发布过一件“标点符号用法”。1990年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又修订发布了“标点符号用法”。1996年国家语委又制定一个《标点符号用法》的国家标准(GB/T 15834-1995)。这三件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都没有“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不用顿号”的规则。如1996年国家语委制定的“国标”规定了顿号用于“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引号用于标示“直接引用的话”、“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等,并无“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不用顿号之类的规定。这是因为,制定部门明确表示遵循“约定俗成”原则;而人们从来就没有这样用法。

其实,不同标点符号的功能是不可混淆的。1996年“国标”对各类标点符号功能进行归纳,把标点符号区分为点号和标号。点号作用在于点断,主要标明说话时的停顿和语气,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前者如句号、问号,后者如逗号;顿号只表示句子内部并列成分的停顿,属于点号中的句内点号。标号作用在于标明,主要标明语句的性质和作用,有引号、括号、破折号等;引号就是表示内容具有特定来源、特定含义等,并无表示停顿和并列的功能。这就在理论上区分了引号、书名号和顿号的不同功能,两者不能相互取代。现在赋予引号停顿和并列的意思,那就是要标号发挥点号的功能。虽然2011年“国标”也沿袭了1996年“国标”的“标号/点号”体系,但在顿号用法上却混淆了标号和点号的区别,事实上打乱了这个体系。其影响就是使人们误以为引号本身也具有点断的功能,这样,引号与引号之间,非但顿号,而且逗号甚至分号,都可以一概免除了;这势必造成混乱。

长期以来,人们都是按照业已形成的习惯进行写作和出版的。现在凭空掉下一个“标有引号和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不用顿号”的规则,这就带来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我们怎么处理历史上的各种出版物和文件呢?特别是那些不得随便改动的经典著作、法律文件呢?

毛泽东的文章属于经典著作,其中就有引号并列成分使用顿号的:

有几位司局长一级的知识分子干部,主张要大民主,说小民主不过瘾。他们要搞的“大民主”,就是采用西方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度,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一套。
——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23页

所谓“帮助农民”、“关心农民”,就是有余粮不要卖给国家。这些叫苦的人到底代表谁呢?他们不是代表广大农民群众,而是代表少数富裕农民。
——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37页

(我没有使用毛选四卷,因为我手里的是直排本,无法拍照截图)

还有邓小平的文章:


六项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到一九四七年重新颁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内容上也有修改,“上门板”、“捆铺草”,改为“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改为“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基本精神不能变,也没有变。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20页

“四人帮”叫嚷要搞“穷社会主义”、“穷共产主义”,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简直是荒谬之极!我们说,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页

陈云同志建议,要提倡学习,主要是学哲学,血虚毛泽东同志的哲学著作,例如《实践论》、《矛盾论》,还有《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等等。这个意见很好。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81页

这些内容,如果要引用,或者再版,当中的顿号,是删去呢,还是不删?如果不删,就同现在按照新的“国标”规则书写印刷的文字不统一了,如果删去,谁有这个权?至少,擅加更改违背著作权法,作者去世了,他原有的人身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作品只能保持原貌,不能改动。

至于法律文件,那就更加不胜枚举。就地取材,就引用刚才提到的2017年修订的《标准化法》第37条: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问:这一条是不是要根据2011年“国标”进行修改、去掉中间的顿号呢?你们知道修改法律的权限和程序吗?如果这类文字表述,某个法律文件不使用顿号,另一些法律文件却使用顿号,这符合法律统一的原则吗?

《标准化法》是标准化工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这个领域的其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都不得与之抵触,凡有抵触则无效。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这部法律的表述方式已经在事实上否定了2011年“国标”中的这个“规则”。

还要说明,虽然1988年《标准化法》已经将国家标准区别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但是2017年《标准化法》对此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推荐性标准属于“国家鼓励采用”也是2017年法律规定的。如果说,以前人们还可能对于推荐性标准的效力发生某些误解,那么今天就可以明确,它只是“鼓励”性质,使用者(文件起草者、出版者和写作者)可以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国务院在1990年曾根据1988年《标准化法》制定了行政法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但2017年《标准化法》修订后,并未对“条例”进行修订或制定新的“条例”,所以对如何“鼓励”尚无细则规定。但是既然是“推荐”,是“鼓励”,当下有的地方部门却不加协商地强制出版者、作者采用,甚至作为质量考核标准,那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综上,为了制止这种标点符号使用不一致现象进一步蔓延而造成更加难以统一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应该立即宣布停止实行那个凭空设想的、要求引号和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不用顿号的“规则”。



编辑: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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