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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殷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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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黎倍彤新闻日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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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50:15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家乡,是一个叫做富顺的小县城。富顺县隶属四川省自贡市,地处四川盆地南部、沱江下游,东与北邻内江市隆昌县,西靠自贡市沿滩区,南接泸州市泸县,西北与自贡市大安区相连,西南与宜宾市接壤,距自贡市区25公里,省会成都210公里,距直辖市重庆150公里。截至2013年,富顺县幅员面积133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3.06万人,下辖22个镇4个乡。被誉为“千年古县”、“巴蜀才子之乡” 、“中国豆花之城” 。这是我在百度百科之后,得到的富顺的简介。以前我每次百度百科的时候,总是对点开后最先出现的一段简要介绍的文字,有一种又长又多的感觉。但是富顺的这一段介绍,让我觉得真的是简短的介绍。我熟悉简介上的每一个地名、数据,我还能纠正它,因为现在富顺已经是一个堂堂的百万人口大县。虽然称为县城,虽然在家时总是嫌弃它小,没地方玩,没好吃的,好喝的。但是第一次来的人,都会说真是少有县城这么大。看吧,向别人说富顺的时候,我总是努力美化它。有句话说的对,自己家乡一万个不好,自己可以说,但就是容不得别人说它一点不好。
    下面开始正式介绍。不过既然说到百度百科,我也就顺便看了看它是怎么介绍的,选取我觉得有必要详细介绍的部分,加上我土生土长十九年的印象,按照它的顺序一起讲。富顺县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地形以丘陵为主,所以其实整个县城的路都很平坦,周围也看不到什么山,唯一不远的哪一个镇旁边有个小山包,叫青山岭,我们夏天还去野炊过几次,蚊子特别多,还有不知名的虫子。还有唯一一条沱江河穿过富顺东街那边的老城区,上面有一座总是觉得它摇摇欲坠的红旗大桥,其实它还是很结实的,每天上满下班高峰期就会堵车,水泄不通密密麻麻的车辆,每年都在谣言桥要垮了,但是听说以前八几年有名的一次发大水它都挺过来了。桥更东边是以前的老车站和渔村,新车站的修建和使用减少了很多客流量,老车站也很小,现在剩下的客车都是发到下面的各个乡镇的。渔村是有很多养鱼田和农家乐,主要是人工养殖的鱼田,密密麻麻,很好钓,如果你实在没运气或者不想钓鱼,也可以喝茶打牌,中午晚上的饭桌上一样可以吃鱼,对了还有一些现在流行的柴火土鸡,一鸡三吃什么的。周末很多人去。
    渔村往里面走两公里左右食品加工厂叫做美乐,是生产酱油豆瓣什么的。以前厂很大很多工人,生意也很红火,彻夜都有机器生产的声音传出来,不过以前在里面工作的亲戚都说叫我们不要买,去里面工作,就知道生产过程有多脏了。其实想想,什么牌子应该都是一样的,不过是因为看见了就得脏,没看见的其它品牌也一样在买来吃。更里面还有一个职业技术学校,以前爸爸在那里任教,我小学开始一直到三年级都住在学校里面的一个老庄园里。大门进去四四方方的,每个方向有一家人,更里面就是曲折迂回的走廊与天井,夏天很凉快,最里面很大很空没人住,追中间有一棵很老很大的无花果树,每年结很多,不过等我知道可以吃的时候早就不知道被谁摘光了,留下三四个小的不能吃的,我就会看见,然后摘下来玩一玩,暗想以后我一定跑快点来摘,但一直到后来搬家,我都没吃过那棵树上结的无花果。几年后再回去看老庄园的时候,庄园已经被封了,里面的人也都搬走了。听说这是一个百年古迹,以前还有剧组在这里拍过戏,门口有一个石碑对它的介绍,我去看过,觉得很陌生。但是其实这是我的童年最多回忆的地方,我记得在庄园门口一个暗黄的路灯下面没有摔一次就学会了骑自行车,还是当时大多数同龄人都不会的两个轮子的自行车,还记得进入庄园里面就有一颗巨大的白果树,有多少年我不知道,我只记得以前好几个小朋友合抱住才能一起做游戏,夏夜里我在白果树下打转,只为捡几颗自然成熟掉下来的白果,其实并不喜欢吃,甚至觉得炖汤都很苦,连汤也不想喝。当时可能只是觉得好玩,大家都在捡,还要在满地的落叶里面好好找才捡的到,所以印象很深刻。后来大了,反而喜欢吃白果了,每次炖汤找着吃,其实也没觉得白果就变好吃了,只是嚼着白果就像在嚼着我的童年一样,平凡但又难忘。我其实是一个很恋旧的人,就像我长大了去菜市场看到卖无花果的,我也会买一点。这些东西,都代表了我的童年。以前在庄园住的时候,每天早上六点半就要准时坐船过河去上学,一群孩子一起也没有父母送过我们,听我妈说以前每天书包里背一个小苹果,我就会开心的去上学了。扯远了,现在继续介绍富顺,还没有过桥去的地方依旧是现在的老城区,河边上新的滨江公路等我回家可能都修好了。城里面有五个公立小学三个公立中学,老城区是千年古县富顺以前的所在,有一条街叫后街,后来为了打造千年古县的观光性,还修缮了街边的房子,统一了店铺的招牌,有一种古色古香又很新的模样。街的尽头有一个小学叫实验小学。以前声誉很好,生源很多,升学率也是极高,很有名的例子是以前住城西的迁户口到城东就只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上实验小学,然而我三年级以前就在这个学校,后来城里的小学多起来了,中学教育也去普及了,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家长们就觉得哪个小学没什么重要的了,后来我也因为父亲转调其他学校任教,离得远了,也就换了学校。
    城东是现在新修的城区,繁华有一种逼近自贡市的感觉!哈哈新城区很大是以前老城区的好多倍,要不是搬新家住到了那边,应该我也会觉得很陌生。现在去富顺刚进城的迎宾大道也修的很气派,老师有机会去自贡就真的要来富顺做客。零零总总的说了一大堆,我还是介绍一下有哪些可以来的时候游玩的地方。最先说的肯定是西湖。此西湖非彼西湖,其实比起来就差得远了,不过在富顺人眼里,喜欢还是非常重要的。富顺西湖位于县城中心,是一座人工修饰的天然湖,南大北小,形似平放的葫芦,素以荷花闻名。西湖原是钟秀、神龟、五府、玛瑙诸山雨水汇流的自然洼地。早在宋代即已疏凿,砌石为堤,隧成湖泊,“湖阔六七里”。经历代培修点缀,先后修建有“西湖厅、湖光亭、凌波亭、吹香亭、春风亭、醒心亭、涣乐亭、景濂亭、浩然台、超然台。西湖的荷花每年高考就会盛开,傍晚时富顺人都会出来是绕湖散步,旁边新修的广场上每天都是广场舞,绕湖一周的还有数不清的茶馆、小吃摊,富顺人休闲聊天坐下来喝杯茶,吹吹风是每天都看得到的景象,吃的东西味道极好,想着我都馋了,举个例子就是在出来读书期间,我吃过的所有富顺吃得到的小吃我都觉得还是富顺的好吃,每天各种摊位都是满座,真的好不热闹。西湖旁边有个五虎山,因为山上修了五个大老虎雕像而得名,其实是个小型游乐园,我小时候很喜欢到上面去丢圈圈,知道丢圈圈是什么吗?就是铺满一地的根本不值钱的小东西,不过每个摊位都有一套女孩子喜欢的芭比娃娃全套和男孩子喜欢的机器人或者汽车套装来诱惑你,然后一块钱六个塑料圈,你要站在指定的线外面去扔,圈中了什么那个东西就归你,我从没见过真的有人把那些东西带走。不过还是因为很想要,所以以前零花钱一块两块都被我贡献给了丢圈圈的店家,而我好像真的从没中过。
62#
发表于 2016-1-9 11:50:50 | 只看该作者
    然后介绍富顺千佛寺(又名千佛岩),位于富顺县城玛瑙山中岩,始建于唐朝懿宗咸通年间,距今已有1 1 0 0 余年,岩上凿巨佛一尊,宋朝真宗和孝宗分别亲书赐名普觉院和中岩寺。1 9 8 8 年,经国家批准对外开放,寺院香火兴旺,规模不断扩大,至今已恢复和建成了圆通殿、千佛殿、云会堂。其实以前千佛寺很小,近两年才扩建开来,整批山都开发出来了,山下还修了个很气派的大门和售票口,不过自从有了那个大门我就再也没去过了。以前千佛寺在半山,要走小路上山才能进去烧香。每年观音生日或者过年千佛寺就香火很旺。接着介绍的是富顺文庙,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知县钟铉重整庙坛,兴建学校,砌石泮池。明成祖永乐年间始称"文庙"。此后,文风日盛,教育事业发达,入学中举者逐年增多。有明一代,赴京会试,中进士者达139人,占四川省进士总数的十三分之一,因而获得"才子甲西蜀",富顺才子内江官"的美誉。在我的印象中,文庙多数时候是关着门的,现在好像开放了,进去还要门票,我后来进去过一次,里面讲的是以前富顺以前的历史,里面全是制盐工具和制盐的介绍。后来才知道文庙前面有个转盘,里面修了一个巨大的类似三角架的东西,就是以前的盐井,那条街就是现在的盐井街。还有就是富顺城东城西的沱江边分别有一座塔,年久失修,名字很秀气但我也记不太清楚,那里平时根本没人去。不过还是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说以前鲁班和弟子游历到富顺的时候,沱江里面有水怪作乱,为了镇住水怪,鲁班和弟子同时在城东和城西两边的沱江边修塔,在每天日落时分,两座塔的影子就倒映江面刚好横跨江面像是把江水锁住一样,因此也镇住了水怪再也没出来闹事,这两座塔也一直保佑着富顺每年风调雨顺,因此在富顺人口中,这两座塔都叫做锁江塔。在我初中的时候,因为这个故事,好奇的初中生周末都有相约去锁江塔看一看的,当然我也去过,所以我才知道它近看就是一副破破烂烂的样子。
    还有就是富顺也出过不少才子名人。戊戌六公子之一的刘光第就是富顺人,五虎山上还为他修了陵墓纪念他。小学的时候,每年清明节我们都会组织上五虎山举行扫墓活动。郭敬明也是富顺的,虽然他都对外号称成都人,不过我毕业的高中也就是他以前读过的学校,还贴着著名校友的简介,当然在我们那里尤其是学校里面他的口碑并不好,最多骂的大概就是成名有钱后没给学校捐楼,好不容意捐了三千块钱给学校也从没到账。虽然不满,但学校也借着他的名声在宣传学校。谭维维也是富顺的,所以富顺人见过最多的明星应该也是她了,我都见过好几次,逢年过节就会回来唱歌,富顺的一个集团捧红了他,当然也会让她回来回报集团为集团带来利益。
    最后介绍一下富顺有名的豆花。在电脑面前已经写了三个小时了,眼镜都要戴不稳了,脑壳也胀的慌,终于要写完了。富顺的豆花其实在全国各地都可以看到,但是其实真正的富顺人离开了富顺基本上不吃豆花,因为外面的豆花都很老像棉花不好吃。传说富顺豆花精髓在水好,但是富顺的水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啊。后来传说是因为蘸水好吃,的确,豆花蘸水确实一绝,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离开富顺,再正宗的豆花制作过程都不好吃。富顺人爱豆花,是早上吃晚上吃中午吃,一日三餐生意都是爆满。所以值得一尝啦。
    然后综上,这就是我的家乡啦。再次翻出写家乡的这片文章,本来是一篇思修作业,但是现在,这学期差不多就要结束了,而我,终于要回到我心心念念的家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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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20:49:03 | 只看该作者
   9.21                                 《华尔街之狼》
   我记得有一次看完《罗生门》在感慨影片的牛逼之处时,我拿着一包彩虹糖往嘴里倒,旁边的损友开玩笑说:“嗑点药更健康。”我侧过头不屑地说,嗑药哪有这样的,然后边说边就像模像样地开始模仿起嗑药的动作:将想象中的白色粉末倒在左手手背,右手按住右边鼻孔,左边鼻孔贴近左手背,然后猛然一吸。整套动作一气呵成,让一旁的友人“赞叹”不已:“经验丰富啊!”自然,我是不可能磕过药的,但是对这套动作,我确实无比熟悉。仔细回想,欧美犯罪电影中从来就不乏此类场景,导演们偏爱以毒攻毒,用犯罪镜头来抵制犯罪,通过展现狼性来搏世人眼球,《华尔街之狼》就是这类电影中最新的,也是最有毒的代表之一。
   小李饰演的乔丹•贝尔福特,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抱着可谓单纯的梦想,来到华尔街打拼,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就被顶头上司抓到一旁来灌输华尔街人特有的价值观。在他看着上司享受这“欢乐”跟着自己的上司一起敲击胸部,哼唱小调的时候,也就开始丢失自己了。于是,在影片开始,我们可以看到他面对镜头直接与观众对话,展示自己的法拉利、别墅,漂亮的老婆,甚至是边吸毒边敲打着妓女臀部时享受的表情。“钱不光可以给你买到更好的生活、更好的食物、更好的车子、更漂亮的女人,它还能让你自身成为一个更棒的人!”这是他的自白,更是他的信仰。钱,就是一切,所以,为了得到更多的钱,要不择手段,倾其所有。在金钱的信仰中,只有以狼性战胜道德,方可成为人生赢家。
   话说回来,为了突出对金钱的信仰所造就的狼性,真的有必要让影片充满三点毕露的镜头吗?难道这种视觉狂欢,就不会催生更多人的狼性吗?或许,对于一部以批判“瘾”为核心的电影,这种视觉狂欢只是噱头,不仅不能起到戒瘾的效果,反而会成为勾引人们犯罪的宣传。但是,对于一部以批判“信仰”为核心的电影,这种超乎平常的视觉狂欢,在一定程度上却是必须的。一旦缺失了这些裸体、毒品、钞票,人们就难以意识到贝尔福特价值观的荒谬与悲哀。并且,他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只是简简单单的洗钱、说谎,算不上是什么罪大恶极之事。这更向观众展示,仅仅是这种为了金钱而产生的“常规的犯罪”都让人堕落到如此地步,那么现实中真正的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呢?贝尔福特只是一个钞票玩家,其所作所为无伤大雅,他嗑药过量口吐白沫的样子甚至还是有些可爱的,但假如是某些更加残暴的人秉持了金钱的信念,作为主人公出现在电影中,那么画面中就不仅仅是裸体、毒品和钞票了,恐怕很大一部分将是是枪支、鲜血和冷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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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20:49:31 | 只看该作者
10.8                            《这个杀手不太冷》
    当所有男人在喝酒的时候,他在喝牛奶,并且每天保证2杯营养,当所有男人在花天酒地的时候,他却抱着一盆植物best frient,Always happy no questions  警惕单纯、心思细密、离群索居。如果没有遇到玛蒂达,也许藏着天真,长久挤压习以为常的寂寞的男人,他们是同一类的人。里昂是少见的生活简单的成年人,唯一的娱乐活动是偶尔一个人去电影院安静的看完一场歌剧。里昂对玛蒂达没有特意的讨好,他是一个杀手,一个中年人,也许他自己也很难界定该把玛蒂达视为什么样的身份。这个小女孩,让他万年不变的日子开始有了变化,他开始享受到被依赖被信任被爱的感觉,他们一起打水仗一起玩游戏一起学习,他开始想定居想结束他长久的漂泊想好好的生活下去。他说,我想要快乐。睡在床上,有自己的牵挂。
他是第一个对玛蒂达好的异性,他包容她,他让着她,他有着一技之长并且很厉害,他沉默寡言,他会学小猪叫逗她开心,他给她买新衣服,他笨拙简单地对她好和一句〔恭喜你的胃不再疼了〕来拒绝她Leon, I think I'm kinda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的告白。
    他们的组合奇妙又自然。他们相依为命,他们孤立无援的亲密,他们不掺半点掩饰和虚假地爱着,里昂木讷的一直没有告诉玛蒂达他的爱。这种爱你怎么界定都好,反正它就是爱了。
如果没有玛蒂达一意孤行的报仇行为,如果他们没有遇到那个人,如果里昂真的可以收手和玛蒂达去隐居在简单的小镇,看她长大,如果如果。
    但这一切都是如果,简单的如果确是让我们作为观众的一个惋惜,按照我的脑海的剧本应该让这可爱的跨越年龄层次的爱恋一直走下去,也许就是吕克贝松的狠心割爱的手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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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20:49:59 | 只看该作者
10.17                               《私人定制》
      冯小刚高喊着我认真拍一部影片你们不看,我随便的一部你们当作宝贝。可想而之一天排20场,换做我是制片人每天抱着这大金砖都乐的合不了嘴。总而言之这都是导演的牛逼之处吧。从明面上看,《私人订制》似乎在硬件上对《甲方乙方》做了全面升级。当年只能开在大杂院里的“好梦一日游”,现在变成了全国到处飞的“私人订制”,服务对象也从土大款升级到了国际名导。但是从软件上来说,《私人订制》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甲方乙方》的精气神。虽然还是葛优率领着几个嘴没把门的都市青年说着一套一套的段子,但是当初接地气的刘蓓何冰们是对现实生活的嬉笑怒骂,而《私人订制》里的郑恺白百何就成了没话找话。作为段子喜剧的鼻祖,用台词逗观众开心一直是冯小刚的压轴好戏,但是能把《私人订制》里的段子写得这么隔靴搔痒寡然无味,真不知道是冯小刚和王朔到底谁出了问题。而当如今国产喜剧已经初步进化到了以《泰囧》为代表的情节喜剧的发展阶段的时候,还把贺岁片当大小品、当情景喜剧拍,是不是也有点过时了呢?
       如果你还惦记着《甲方乙方》最后葛优那句让陈凯歌心里都一颤的台词“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那就等着在《私人订制》里被冯导补上最后一枪吧,如果说段子无趣、人物干瘪、没有故事都只能算是国产电影的通病的话,那最后一出向大自然道歉的设计简直是神来之笔,直教人匪夷所思。而当葛优在最后被安排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得又是网络上已经用烂了的段子,就让人深深为主创的黔驴技穷而揪心,再加上伪清官范伟的一场音乐《时间都去哪了》更加生生让我感到无可奈何,我也只能默默的说一句,时间堵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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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20:50: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黎倍彤 于 2016-1-9 20:54 编辑

10.28                            《我唾弃你的坟墓》
     曾经的禁片荣耀,现今的烂片噱头。这是电影翻拍的悲哀。相较于老版而言,新版虽说是新装没有改变多少,但多多少少还是有所升级,不论是血腥的场面,还是性虐的尺度。当然,这些改变均是在预料范围之内的。但是,在现今相似类型电影的强大氛围笼罩下,此片所呈现出的东西着实显得有些无力和寒碜。如此,不论是为了向老版的经典致敬也好,还是为了用老版的噱头圈钱也好,《我唾弃你的坟墓》这部影片的翻拍都是OK的只是男完。很简单,很直白的,影片所讲述的就是一个在特定环境里的人玩我和我玩人的两段故事,而有因必有果的天理循环与报应不爽则给这两段故事披上了残忍的外衣。影片里,先是五个男人玩一个女人,这是因。然后顺序颠倒过来,一个女人玩五个男人,这是果。可是,玩来玩去,最终的结果是大家都给玩死了。当然,后来的女主角属于新生,不算在此内。有意思的是,在这场以性爽与心爽为目的的死亡狩猎游戏中,几乎没有任何所谓社会因素的干扰,什么道德底线,什么法律约束……通通都是浮云而已。因为在这个特定的“世外桃源”之地,弱弱强食,只有人之本性的沦丧、卑劣、肮脏以及变态在主导着这场狩猎游戏的行进。不论是当地的五个男人,还是外来的一个女人,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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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20:51:00 | 只看该作者
11.7                        《假如爱有天意》
      当我遐想着一个人静静地看完《假如爱有天意》如果有着自己爱着的人在身旁陪伴,闭上眼睛,淡淡哀伤的背景音乐仍在耳边徘徊不去,交织在我内心的是那两段爱情,画面交错重叠地在脑海里回放着。 午后的阳光,穿过窗外的树荫,散漫了一室。白色的窗帘在风里飘飞,白鸽就躲在窗外,天边还嵌着一条弯弯的虹,是宁静的夏日的辰光,让我不禁开始浮想联翩。书信,被风一吹,四散开来,一封一封,随风而起,又随风而去。深藏的往事,就这样破尘而出。
      清澈的河流依然淌着,回到那个时代。那回眸一视的相遇,他们相望,挥手致意,笑容在那样温暖的阳光下散开,一切都那么美好。清澈的河水,小舟,剪碎了倒影中的重影,波纹散开。小木屋、瓜棚躲雨、河边萤火虫,两颗羞涩的心,慢慢靠近,小心翼翼地萌生出爱情。她捧着萤火虫离开,依依不舍地回头看他,眼睛中流露的光芒是什么,是不舍和爱意。她将脖子里的项链取下赠与他,是让他不要忘记了他们的相遇,那是他们的定情信物呀,就是这条项链将他们紧紧联系在了一块。
      再见时,他成了泰秀的最好朋友,而她成了泰秀的未婚妻。爱情、友谊就这么折磨着这三个人,终究是命运的巧合。屋前电灯的暗号,舞会的眉目传情,相会时的欢乐温情,书信的往来都让我们感觉到了那份爱情的在彼此生命间的蔓延深入。当他们的感情暴露在现实时,他们显得无能为力,尤其是泰秀的自杀,让他难以再维持他们的爱情
他在重压下,选择了离开,奔赴战场。当她看到挂在门后的项链时才恍然他的离去。送别时,她敲打着车窗玻璃,喊着他名字,追着火车跑,哭喊着要他一定要活着回来,她将项链递给他,那是他们之间的生死之约。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冒着生死危险,找回了那条项链,却不幸双眼失明。咖啡店里他们见面,他隐瞒了自己双目失明,只为她能幸福,就快骗过她时却出了破绽,她满眼泪痕,是窒息的心疼。他将完好无损的项链归还给他,而她却再次为他带上。他们的爱情最终还是擦肩而过,一个谎言,直至他的骨灰,洒向那片河水时,她才明了。当年他并没有结婚,直至她结婚后才娶妻的。他回到那条初遇的河流,用生命诠释了自己的爱,对她的生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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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20:51:36 | 只看该作者
11.14                           《大话西游》
    刷怪升级,从此走向人生巅峰,赢取白富美,这是梦寐以求的剧情发展,然而至尊宝却一直当局者迷旁观者青的态度糊涂一辈子,直至再次回到过去,却同时伤害了两个女人的心,剧情都知道,至尊宝用月光宝盒回到过拯救自己的爱人,结果误拔出紫霞剑,从此,至尊宝结识了让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紫霞仙子,紫霞给了至尊宝三颗痣,并宣称所有的山头包括至尊宝在内都属于她,而至尊宝为得到月光宝盒不惜一切接近紫霞,机缘巧合下拔开了紫青宝剑,冥冥中注定了他就是紫霞的意中人,紫霞欲与至尊宝发生恋情,至尊宝不愿意,紫霞就钻进至尊宝心里,并在其心里留下了一滴眼泪。故事到此看似简单,一切都在顺理之间,却为后至尊宝到悟空的蜕变埋下了伏笔。
记得在牛魔王府里那段经典的台词,此时的至尊宝还在为了月光宝盒在对着紫霞仙子撒谎“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在这段感情上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但也许这是后来孙悟空痛不欲生的真实写照,也是他内心真实的表达,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得到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明白一切的至尊宝戴上了枷锁,踏上了早已安排好,不可改变的宿命
   期待满满的紫霞一直在等,一直在等,等着大英雄踏着七彩祥云来娶她,她等来了大英雄踏着七彩祥云,却没有等到大英雄来娶她,也许结局早已经注定好,紫霞在剧中有几个最开心的时刻,第一个是看到至尊宝拔出紫霞宝剑,发现自己的真命天子,第二个是至尊宝第一次说出假如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第三次就是大英雄踏着七彩祥云前来 这些最开心的时刻都是至尊宝带来的。
同样最不开心的时刻同样有三个,第一个是沙漠中发现意中人是至尊宝,然后在集市中表白 第二个就是至尊宝第一次对她说经典台词...第三次就是孙悟空踏着七彩祥云来解救她 三次大悲大喜都是至尊被赐予她的,见证了她的爱情从开花到结果到枯萎,看到最后她无奈的说出,我猜中的开头,却没猜中结尾,一种无奈,深入内心的悲鸣深深地在脑海中响起。
附身夕阳武士,对着紫霞的转世深深地拥抱,然后用尽自己的全身力气说“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你,我爱你”
   是的我欠你一句话
我爱你
69#
发表于 2016-1-9 20:52:15 | 只看该作者
11.19                            《阿甘正传》
       我第一次看汤姆•汉克斯主演的《阿甘正传》,当时这部电影已经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等6项大奖。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汉克斯,震惊、感动于他的演技和角色,我后来又看了他主演的《费城的故事》和《西雅图不眠之夜》。
  今天醒来,打开HBO,恰好在重播《阿甘正传》,忍不住想重温往日的激动,干脆赖在床上不起床了。: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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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20:52:40 | 只看该作者
12.22                          《沉默的羔羊》
      告诉了我一个道理,童年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朱迪福斯特扮演的角色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个警察,所以她也立志成为一名警察,而在农场居住时她可怜刚出生就要被杀死的羔羊,想要救助它们,却没能成功,更促进了她成为一名警察的目标,正像医生所说,每一个失踪的女孩就像她童年遇到的羊羔,所以她想要拯救她们,也算是完成童年未完成的心愿,身为一个警察,逻辑推理能力是很强的,我不禁想到了现在学的高中数学,我不觉得这能培养我的逻辑推理能力,要培养逻辑推理能力,还不如多看侦探小说和电影。
      关于医生这个角色,我一开始是很佩服他的,我觉得他的分析能力真的很强,而且一开始我们只是从他人的语言中知道他曾经的事迹,知道他是个吃人狂魔,他曾经疯狂的啃噬一个女护士的脸,他可以凭几句话就让住在他旁边的病人咬舌自尽,但是我们并没有亲眼目睹他的恐怖,所以我并没有认为他有多么危险,反而认为他很聪明。
       但是导演心里也明白这点,老虎不发威,你拿我当病猫,于是我们看到了他是怎么折腾看守他的狱警,当我看完他出逃的整个过程以后,我认为他的智商绝对在180以上,警察如果在一次捉住他,唯一的原因就是他厌倦继续戏耍警察,最后的结果我们看到医生没有被捕,但是这样的结局在我看来是可以被接受的,甚至有些满意,水牛比尔的死,是理所应当;而医生的逃走,似乎也是理所应当。这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呢?我想是因为两点:一是因为从一开始就感觉医生比所有人都要高明,他是处于其他人头顶上的,从他与克丽丝的交谈中明显的感觉到他是出于绝对的上风,他控制着整个局势,一切人似乎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而他想要逃脱束缚又是那么的容易。第二就是其顿医生对他的折磨,我曾一度以为其顿医生是水牛比尔,应为明显的感觉到他想要吸引大众的目光,而当他靠医生吸引到大家的目光时又是那么的得意,显得欠揍,医生最后尾随他而去,他是肯定逃不脱医生的惩罚的,但是医生在惩罚他过后会不会自首呢?这是导演留给大家的一个趣味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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